“啊——”
“怎麽了?”聽見尖叫聲,朱朱在電話裏問道。
譚璿很鎮定地轉過身,將空間留給趴在地上齜牙咧嘴哀嚎的那個男人,對電話裏道:“朱朱,你真是出息了,居然和李明喻勾搭上了,你說的男人居然是他?”
朱朱在電話那邊有點緊張:“唉,不是,不是的,年年,你聽我解釋啊。不能因為陸翊是渣男,我就不能和他的室友談戀愛,對吧?李明喻雖然是長得一般了點,但是他安全啊,用起來也還行,湊合著用用吧。咦,他提前迴來了?”
“是啊。”譚璿聽著穿衣服的摩擦聲,答道。
“你怎麽著他了?”
“我剛開門,看到他在脫褲子。”譚璿的聲音生無可戀,最近兩天總是這樣,不是給男人脫衣服檢查身體,就是看到男人在脫褲子。
“……”朱朱瘋了,“譚年年,你馬上去住賓館,不準來我家!我現在是有家室的人了!招待你不方便!快走!把我家明喻嚇壞了你死定了!”
“宇宙重色輕友第一典型,朱夢琪。”譚璿恨得咬牙,正想把鑰匙扔到沙發上,李明喻已經穿好衣服出來。
看到譚璿,李明喻結結巴巴道:“那個,年年啊,你迴錦城了哈?那個……我去朋友家擠擠,你晚上和朱朱住吧,你們好好聊聊天。”
作為陸翊的大學室友,他們分手後,李明喻見到譚璿總有點尷尬,畢竟陸翊背上了渣男的名號,可兄弟還是要做的,隻好一麵尷尬一麵硬著頭皮交往。
譚璿好像忽然明白了,也沒著急走開,隻是問李明喻道:“聽朱朱說你出差了,提前迴來是為了參加他的婚禮嗎?”
她說的“他”,李明喻明白。
李明喻個頭不高,長相普通,被陸翊和譚璿這一對的顏值秒成了路人甲,他大學畢業後沒有像大多數人那樣從醫,而是選擇了醫療器械方麵的銷售工作,目前兩地飛來飛去,工作雖忙倒也很樂在其中。
“是……是啊。”李明喻笑道,“年年,你也知道我們玩得不錯,他結婚,我們這幫室友不好不去的吧?”
因為關係親密的緣故,大學的這幫同學都知道譚璿的外號,跟著陸翊都這樣叫她。可是這個昵稱現在越聽越刺耳,如果沒有了陸歲歲,譚年年是什麽?
譚璿也不想再追究這個昵稱的意義,提起總比裝作不知道更尷尬,她無力挽迴,隻好笑道:“當然了,你們關係那麽好,去參加婚禮是應該的,我也要感謝你們出席呢,畢竟也是我們家的喜事,謝謝。”
她環顧了一下朱朱的小公寓,人也準備退出去:“那就婚禮當天見吧,我就不打擾你和朱朱了。好好照顧她啊。”
她關上門,拎著行李包進了電梯。
下樓後,譚璿站在那不知往哪裏走。看著行色匆匆的年輕人,散步的老人,帶著孩子的年輕媽媽,小區裏總有各種麵孔。攝影師的職業病,她喜歡觀察人、觀察景色和細節,陌生的環境有時讓人興奮,有時又讓人害怕沒有歸屬感。
朱朱拿了房子的那天,她、陸翊還有李明喻等人曾在小區的草坪上瘋跑,那是青春最後的痕跡。
最無助的時候,人往往最想念已經去世的人。
一個小時後,天平山墓園,譚璿將一束鮮花放在了一座墓碑前。
爸爸去世得早,她當時隻有幾歲大,據說是子彈打穿了他的心髒,國旗包裹著他的遺體迴到了錦城。追為烈士,成為英雄,從此隻活在傳奇和故事裏。
墓碑上的那張照片太年輕了,她長得並不太像爸爸。
她在墓碑前蹲下來,喋喋不休地告訴他一些心裏話:“爸爸,有時候我想,我是不是太小題大做,太沒有出息了?你為了國家犧牲,而我為了一點小情小愛就要死要活。我沒有成長在你的年代,也沒有像你那樣被爺爺管教很嚴,我長成這樣一個我,非要如此不可的我……”
“就讓我給自己一個台階下,否則我將無法麵對以後的生活,一年,一年時間就好,我會好好照顧自己。”
照片上的爸爸目光矍鑠,直視前方,刀一樣的鋒利,萬難擺在他的麵前他都毫不退縮。
譚璿抱住墓碑,低下了頭。
公墓的風總是很大,吹得樹葉沙沙作響,像是來自另一個世界的安撫。
折騰了幾個小時,半下午的時候譚璿到了紫禁豪庭。
其實也並不是那麽可憐,其實也是有地方可以去的,不迴譚家也可以去她名下的那套公寓住。
那是爸爸和媽媽的婚房,來不及入住就成了遺產,劃歸譚璿的名下。
本來打算她和陸翊結婚的時候裝修一下,也變成他和她的婚房。後來一切計劃都變了,她也不願再去那裏住,去朱朱那更有人氣,誰知現在竟也不合適了。
可總是住酒店也不是辦法,出入都不方便,譚璿最後還是迴了位於市中心的那套公寓。
紫禁豪庭,顧名思義,有價無市的地方,保安係統嚴密,出入都是有身份的人物。
八樓的高度剛好,采光也非常不錯,房價是這一片最為驚人的。
她總說失去陸翊她已經一無所有,可這話太矯情,這套房子夠她一輩子活的了,她隻是沒有經過太多挫折,她隻是不甘心。
到了八樓,譚璿走下電梯,迎麵走來一個娃娃臉的小鮮肉,西裝革履,皮鞋踩在地上十分有節奏,腰背挺直,目光直視前方,表情不苟言笑,有點當過兵受過訓的意思。
譚璿從小見過的人太多,眼神比一般女孩毒辣些。
看到譚璿的那一眼,對麵的小鮮肉也愣了下,甚至迴頭看了看801的門牌號碼。
譚璿不知他什麽意思,掏出鑰匙開了802的門,入目的是一片白色的防塵罩。很長時間沒人住,家具都套上了防塵罩,她得費不少時間收拾。
周密目送譚璿進了802,驚得眼珠子都快掉出來了,他來801給他老板送材料和他指定的相機,誰知道會在這裏遇到這個女孩子?
世界太小了,如果他老板知道那個將他扔在馬路上的女孩住在慕少隔壁,會怎麽想?好像聽慕少說他老板想拿下這個女孩?
莫非,她就是未來老板娘?
周密的腦袋不夠用,也不知道是該上去報告這件事,還是裝作什麽都不知道。
“怎麽了?”聽見尖叫聲,朱朱在電話裏問道。
譚璿很鎮定地轉過身,將空間留給趴在地上齜牙咧嘴哀嚎的那個男人,對電話裏道:“朱朱,你真是出息了,居然和李明喻勾搭上了,你說的男人居然是他?”
朱朱在電話那邊有點緊張:“唉,不是,不是的,年年,你聽我解釋啊。不能因為陸翊是渣男,我就不能和他的室友談戀愛,對吧?李明喻雖然是長得一般了點,但是他安全啊,用起來也還行,湊合著用用吧。咦,他提前迴來了?”
“是啊。”譚璿聽著穿衣服的摩擦聲,答道。
“你怎麽著他了?”
“我剛開門,看到他在脫褲子。”譚璿的聲音生無可戀,最近兩天總是這樣,不是給男人脫衣服檢查身體,就是看到男人在脫褲子。
“……”朱朱瘋了,“譚年年,你馬上去住賓館,不準來我家!我現在是有家室的人了!招待你不方便!快走!把我家明喻嚇壞了你死定了!”
“宇宙重色輕友第一典型,朱夢琪。”譚璿恨得咬牙,正想把鑰匙扔到沙發上,李明喻已經穿好衣服出來。
看到譚璿,李明喻結結巴巴道:“那個,年年啊,你迴錦城了哈?那個……我去朋友家擠擠,你晚上和朱朱住吧,你們好好聊聊天。”
作為陸翊的大學室友,他們分手後,李明喻見到譚璿總有點尷尬,畢竟陸翊背上了渣男的名號,可兄弟還是要做的,隻好一麵尷尬一麵硬著頭皮交往。
譚璿好像忽然明白了,也沒著急走開,隻是問李明喻道:“聽朱朱說你出差了,提前迴來是為了參加他的婚禮嗎?”
她說的“他”,李明喻明白。
李明喻個頭不高,長相普通,被陸翊和譚璿這一對的顏值秒成了路人甲,他大學畢業後沒有像大多數人那樣從醫,而是選擇了醫療器械方麵的銷售工作,目前兩地飛來飛去,工作雖忙倒也很樂在其中。
“是……是啊。”李明喻笑道,“年年,你也知道我們玩得不錯,他結婚,我們這幫室友不好不去的吧?”
因為關係親密的緣故,大學的這幫同學都知道譚璿的外號,跟著陸翊都這樣叫她。可是這個昵稱現在越聽越刺耳,如果沒有了陸歲歲,譚年年是什麽?
譚璿也不想再追究這個昵稱的意義,提起總比裝作不知道更尷尬,她無力挽迴,隻好笑道:“當然了,你們關係那麽好,去參加婚禮是應該的,我也要感謝你們出席呢,畢竟也是我們家的喜事,謝謝。”
她環顧了一下朱朱的小公寓,人也準備退出去:“那就婚禮當天見吧,我就不打擾你和朱朱了。好好照顧她啊。”
她關上門,拎著行李包進了電梯。
下樓後,譚璿站在那不知往哪裏走。看著行色匆匆的年輕人,散步的老人,帶著孩子的年輕媽媽,小區裏總有各種麵孔。攝影師的職業病,她喜歡觀察人、觀察景色和細節,陌生的環境有時讓人興奮,有時又讓人害怕沒有歸屬感。
朱朱拿了房子的那天,她、陸翊還有李明喻等人曾在小區的草坪上瘋跑,那是青春最後的痕跡。
最無助的時候,人往往最想念已經去世的人。
一個小時後,天平山墓園,譚璿將一束鮮花放在了一座墓碑前。
爸爸去世得早,她當時隻有幾歲大,據說是子彈打穿了他的心髒,國旗包裹著他的遺體迴到了錦城。追為烈士,成為英雄,從此隻活在傳奇和故事裏。
墓碑上的那張照片太年輕了,她長得並不太像爸爸。
她在墓碑前蹲下來,喋喋不休地告訴他一些心裏話:“爸爸,有時候我想,我是不是太小題大做,太沒有出息了?你為了國家犧牲,而我為了一點小情小愛就要死要活。我沒有成長在你的年代,也沒有像你那樣被爺爺管教很嚴,我長成這樣一個我,非要如此不可的我……”
“就讓我給自己一個台階下,否則我將無法麵對以後的生活,一年,一年時間就好,我會好好照顧自己。”
照片上的爸爸目光矍鑠,直視前方,刀一樣的鋒利,萬難擺在他的麵前他都毫不退縮。
譚璿抱住墓碑,低下了頭。
公墓的風總是很大,吹得樹葉沙沙作響,像是來自另一個世界的安撫。
折騰了幾個小時,半下午的時候譚璿到了紫禁豪庭。
其實也並不是那麽可憐,其實也是有地方可以去的,不迴譚家也可以去她名下的那套公寓住。
那是爸爸和媽媽的婚房,來不及入住就成了遺產,劃歸譚璿的名下。
本來打算她和陸翊結婚的時候裝修一下,也變成他和她的婚房。後來一切計劃都變了,她也不願再去那裏住,去朱朱那更有人氣,誰知現在竟也不合適了。
可總是住酒店也不是辦法,出入都不方便,譚璿最後還是迴了位於市中心的那套公寓。
紫禁豪庭,顧名思義,有價無市的地方,保安係統嚴密,出入都是有身份的人物。
八樓的高度剛好,采光也非常不錯,房價是這一片最為驚人的。
她總說失去陸翊她已經一無所有,可這話太矯情,這套房子夠她一輩子活的了,她隻是沒有經過太多挫折,她隻是不甘心。
到了八樓,譚璿走下電梯,迎麵走來一個娃娃臉的小鮮肉,西裝革履,皮鞋踩在地上十分有節奏,腰背挺直,目光直視前方,表情不苟言笑,有點當過兵受過訓的意思。
譚璿從小見過的人太多,眼神比一般女孩毒辣些。
看到譚璿的那一眼,對麵的小鮮肉也愣了下,甚至迴頭看了看801的門牌號碼。
譚璿不知他什麽意思,掏出鑰匙開了802的門,入目的是一片白色的防塵罩。很長時間沒人住,家具都套上了防塵罩,她得費不少時間收拾。
周密目送譚璿進了802,驚得眼珠子都快掉出來了,他來801給他老板送材料和他指定的相機,誰知道會在這裏遇到這個女孩子?
世界太小了,如果他老板知道那個將他扔在馬路上的女孩住在慕少隔壁,會怎麽想?好像聽慕少說他老板想拿下這個女孩?
莫非,她就是未來老板娘?
周密的腦袋不夠用,也不知道是該上去報告這件事,還是裝作什麽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