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新的招攬人手的方式!
末世三天前,我的係統激活了! 作者:南魚在流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不對!
現在的喪屍應該還沒進化到會逃跑的程度!
這兩頭喪屍是有人假扮的。
林默瞬間反應過來,白霜劍如電飛掠,頃刻間便將衝上來的喪屍全部放倒,然後身影一閃,朝著那兩頭“喪屍”衝了過去。
因為他殺喪屍的速度太快,此時,那兩個人才剛剛跑到小區大門。
林默身影兩個起落,便攔在了兩人身前。
逃跑的兩人瞬間僵在原地,滿臉畏懼的看著林默,一動都不敢動。
似乎害怕一動,林默的劍就會要了他們的命。
“你們為什麽要跑?”林默看著兩人。
這兩個人一男一女,男的約莫五十來歲,女的二十出頭,兩人的模樣有幾分相似,應該是父女。
“我、我們害怕你會殺了我們!”兩人中的父親周新華說道。
林默微微一怔,隨即反應過來:“之前有其他的幸存者,想要對你們不利??”
兩人齊齊點了點頭。
“那你們為什麽要假扮喪屍?”林默又問道。
“為了找吃的!”女兒周薇薇說道:“有些幸存者的身上,會有食物,而喪屍並不吃這些東西。”
林默眉梢挑了一下。
沒想到兩人會以這樣的方式來找食物。
不過末世之中,為了活下去,出現任何找食物的方式都不奇怪。
他看著兩人,問道:“這個小區裏還有其他幸存者嗎??”
“沒有了!”兩人齊齊搖了搖頭。
林默沒有懷疑兩人的話。
如果這個小區還有其他幸存者,兩人估計也不會用這樣的方式來找食物了。
他看著兩人,猶豫了一下,問道:“我有個據點,你們願意加入嗎?”
“我們可以選擇不加入嗎?”周薇薇小心問道。
“可以,不強求!”林默說道。
“那我們還是不加入了!”周薇薇連忙說道。
“好!”林默點了點頭:“如果你們以後改變了主意,可以到第三支隊去,提林默這個名字,他們會接收你們的。”
對於這兩人的拒絕,他其實並不意外。
雖然他和這兩人接觸不多,但是從兩人的種種反應來來,這兩人和其他幸存者之間,應該發生過很不好的事情。
所以,這兩人現在對其他幸存者非常不信任。
這種情況下,他們會答應才不正常。
於是,在說完這句話之後,他直接便轉身離開了。
他還得去找其他的幸存者。
不過。
拉攏李虎六人和周薇薇父女的這兩次經曆,卻讓他意識到了一件事——據點想要招攬人手,似乎沒那麽容易。
他之前的想法是,末日裏危險重重,隻有加入據點才能更好的生存。
這種情況下,隻要有加入據點的機會,那應該沒人會拒絕。
可現實的情況是,他邀請的這些人,都因為自身原因,有種種的顧慮。
這讓他有種剃頭挑子一頭熱的感覺。
“不行,繼續這樣太被動了!”
“得想辦法讓其他幸存者主動加入據點,而不是我這樣到處去找人。”
林默突然腳步一頓,然後猛的禦劍而起,朝著地下據點飛了過去。
幾分鍾後。
他順利穿過迷蹤陣,快步進入了據點之中。
剛一進入大廳,他就感覺到,一股清新的氣息撲麵而來。
那種感覺,就好像夏天在室外狂奔了幾百米之後,突然一下子進入了空調房。
他全身的毛孔,在這一刻都緩緩的舒張了開來。
林默嘴角不由露出了一絲笑意。
他自然知道,這股清晰的氣息並不是因為空調,而是因為【聚靈陣(中級)】開始見效了。
聚靈陣和迷蹤陣不一樣。
迷蹤陣布置好立即就能用。
但是聚靈陣聚集靈氣是需要一個過程的。
從昨天夜裏到現在,十幾個小時過去之後,聚靈陣已經初見成效了。
這股清新的氣息,其實就是陣法中的‘靈氣’。
此時,陣法中的靈氣濃度還沒到最巔峰的狀態,但已經比正常環境中濃鬱的多了。
林默立即盤膝運功,感受了一下當前陣法中的靈氣濃度。
大概一刻鍾之後,林默緩緩睜開了眼睛。
他剛剛學會《基礎修仙功法前三重》的時候,曾經試著靠運功恢複過真氣。
以他那個時候的實力,真氣耗盡想要運功恢複的話,大概需要一個月的時間。
而現在陣法中的靈氣濃度,應該能把當初那一個月的時間縮短一半。
換句話說,目前陣法中的靈氣濃度,是正常環境中的兩倍
“按照這個速度來推算的話,聚靈陣裏靈氣濃度達到巔峰的時候,應該能達到正常環境中的一百倍左右。”
林默嘴角的笑意越發明顯了。
以當前環境中的靈氣濃度,如果他的真氣全部耗盡,正常運功恢複的話,至少需要十年以上。
也就是三千六百多天。
而在聚靈陣之中,大概隻需要36天左右。
雖然36天依舊是個不短的時間,但是與十年相比,真的已經不算什麽了。
而且林默在聚靈陣中的時候,同樣可以使用靈晶。
這也可以縮短一些時間。
最重要的是,以林默現在的實力,能讓他耗盡真氣的情況其實不多。
所以,聚靈陣用來恢複日常的真氣消耗,已經完全夠用了。
不過此時,林默並沒有立即開始恢複真氣。
一方麵,聚靈陣的靈氣濃度還沒達到巔峰。
另一方麵,他現在還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站起身來,他緩緩走到大廳的一個插座跟前,然後意念一動。
【恭喜宿主,消耗50積分,購買筆記本電腦一台。】
【恭喜宿主,消耗500積分,購買高端彩色打印機一台。】
【恭喜宿主,消耗100積分,購買a4打印紙包。】
【恭喜宿主……】
……
一口氣買完了所需的東西。
林默這才接通電源,打開電腦,開始製作傳單。
沒錯,他想到的新的招攬人手的辦法就是——發傳單!!
現在的喪屍應該還沒進化到會逃跑的程度!
這兩頭喪屍是有人假扮的。
林默瞬間反應過來,白霜劍如電飛掠,頃刻間便將衝上來的喪屍全部放倒,然後身影一閃,朝著那兩頭“喪屍”衝了過去。
因為他殺喪屍的速度太快,此時,那兩個人才剛剛跑到小區大門。
林默身影兩個起落,便攔在了兩人身前。
逃跑的兩人瞬間僵在原地,滿臉畏懼的看著林默,一動都不敢動。
似乎害怕一動,林默的劍就會要了他們的命。
“你們為什麽要跑?”林默看著兩人。
這兩個人一男一女,男的約莫五十來歲,女的二十出頭,兩人的模樣有幾分相似,應該是父女。
“我、我們害怕你會殺了我們!”兩人中的父親周新華說道。
林默微微一怔,隨即反應過來:“之前有其他的幸存者,想要對你們不利??”
兩人齊齊點了點頭。
“那你們為什麽要假扮喪屍?”林默又問道。
“為了找吃的!”女兒周薇薇說道:“有些幸存者的身上,會有食物,而喪屍並不吃這些東西。”
林默眉梢挑了一下。
沒想到兩人會以這樣的方式來找食物。
不過末世之中,為了活下去,出現任何找食物的方式都不奇怪。
他看著兩人,問道:“這個小區裏還有其他幸存者嗎??”
“沒有了!”兩人齊齊搖了搖頭。
林默沒有懷疑兩人的話。
如果這個小區還有其他幸存者,兩人估計也不會用這樣的方式來找食物了。
他看著兩人,猶豫了一下,問道:“我有個據點,你們願意加入嗎?”
“我們可以選擇不加入嗎?”周薇薇小心問道。
“可以,不強求!”林默說道。
“那我們還是不加入了!”周薇薇連忙說道。
“好!”林默點了點頭:“如果你們以後改變了主意,可以到第三支隊去,提林默這個名字,他們會接收你們的。”
對於這兩人的拒絕,他其實並不意外。
雖然他和這兩人接觸不多,但是從兩人的種種反應來來,這兩人和其他幸存者之間,應該發生過很不好的事情。
所以,這兩人現在對其他幸存者非常不信任。
這種情況下,他們會答應才不正常。
於是,在說完這句話之後,他直接便轉身離開了。
他還得去找其他的幸存者。
不過。
拉攏李虎六人和周薇薇父女的這兩次經曆,卻讓他意識到了一件事——據點想要招攬人手,似乎沒那麽容易。
他之前的想法是,末日裏危險重重,隻有加入據點才能更好的生存。
這種情況下,隻要有加入據點的機會,那應該沒人會拒絕。
可現實的情況是,他邀請的這些人,都因為自身原因,有種種的顧慮。
這讓他有種剃頭挑子一頭熱的感覺。
“不行,繼續這樣太被動了!”
“得想辦法讓其他幸存者主動加入據點,而不是我這樣到處去找人。”
林默突然腳步一頓,然後猛的禦劍而起,朝著地下據點飛了過去。
幾分鍾後。
他順利穿過迷蹤陣,快步進入了據點之中。
剛一進入大廳,他就感覺到,一股清新的氣息撲麵而來。
那種感覺,就好像夏天在室外狂奔了幾百米之後,突然一下子進入了空調房。
他全身的毛孔,在這一刻都緩緩的舒張了開來。
林默嘴角不由露出了一絲笑意。
他自然知道,這股清晰的氣息並不是因為空調,而是因為【聚靈陣(中級)】開始見效了。
聚靈陣和迷蹤陣不一樣。
迷蹤陣布置好立即就能用。
但是聚靈陣聚集靈氣是需要一個過程的。
從昨天夜裏到現在,十幾個小時過去之後,聚靈陣已經初見成效了。
這股清新的氣息,其實就是陣法中的‘靈氣’。
此時,陣法中的靈氣濃度還沒到最巔峰的狀態,但已經比正常環境中濃鬱的多了。
林默立即盤膝運功,感受了一下當前陣法中的靈氣濃度。
大概一刻鍾之後,林默緩緩睜開了眼睛。
他剛剛學會《基礎修仙功法前三重》的時候,曾經試著靠運功恢複過真氣。
以他那個時候的實力,真氣耗盡想要運功恢複的話,大概需要一個月的時間。
而現在陣法中的靈氣濃度,應該能把當初那一個月的時間縮短一半。
換句話說,目前陣法中的靈氣濃度,是正常環境中的兩倍
“按照這個速度來推算的話,聚靈陣裏靈氣濃度達到巔峰的時候,應該能達到正常環境中的一百倍左右。”
林默嘴角的笑意越發明顯了。
以當前環境中的靈氣濃度,如果他的真氣全部耗盡,正常運功恢複的話,至少需要十年以上。
也就是三千六百多天。
而在聚靈陣之中,大概隻需要36天左右。
雖然36天依舊是個不短的時間,但是與十年相比,真的已經不算什麽了。
而且林默在聚靈陣中的時候,同樣可以使用靈晶。
這也可以縮短一些時間。
最重要的是,以林默現在的實力,能讓他耗盡真氣的情況其實不多。
所以,聚靈陣用來恢複日常的真氣消耗,已經完全夠用了。
不過此時,林默並沒有立即開始恢複真氣。
一方麵,聚靈陣的靈氣濃度還沒達到巔峰。
另一方麵,他現在還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站起身來,他緩緩走到大廳的一個插座跟前,然後意念一動。
【恭喜宿主,消耗50積分,購買筆記本電腦一台。】
【恭喜宿主,消耗500積分,購買高端彩色打印機一台。】
【恭喜宿主,消耗100積分,購買a4打印紙包。】
【恭喜宿主……】
……
一口氣買完了所需的東西。
林默這才接通電源,打開電腦,開始製作傳單。
沒錯,他想到的新的招攬人手的辦法就是——發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