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圍觀的人群中有人說道:“警察同誌,最近我在市裏看到多張尋人啟事,都是找小孩的,我覺得可能都是他們幹的,你們可要好好審問啊,把那些家庭把小孩找迴來。”


    我和張斌一聽還有這事,立馬答應道:“那是一定,這是我們警察的職責,到時候我們一定全力以赴把人找迴來。”


    在等待增援的時候,一個年輕女子撥開人群急匆匆的走到張斌身旁:“警察同誌,這是我小孩,我能不能看下情況?剛剛我身體不舒服,去那邊公共廁所了。”


    張斌反問了句:“這是你小孩?你怎麽證明?”


    我仔細看了下來人,從麵貌上,小女孩和她確實很相似,基本上已經可以確定了,不過這時候肯定不能輕易就將小孩交給她,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年輕女子想了幾秒忙說道:“孩子的右小臂上有倆顆挨著的痣,一顆大一顆小。”


    張斌騰出一隻手捋了捋小女孩右臂上的衣服,我抬眼看去,果然在其右臂的內側長有倆顆痣,這女子是小孩的母親無疑了。


    張斌見到這一幕才放下小女孩的衣袖,將其交給了女子,安慰著說道:“問題不大,過一會藥效過去,小孩就恢複正常了,不用太擔心。”


    年輕女子喊了倆聲小孩的名字見沒反應,不過在聽到張斌的解釋後,忙彎腰感謝道:“實在太感謝你們了,要是孩子真丟了我真不知道要怎麽活下去,實在太感謝了,要不你們去我家吃頓飯吧?”


    聽到這句話我都有些哭笑不得,不過也倒也說明人夠樸實的,張斌笑了笑迴道:“那倒不用了,不過你待會恐怕要和我去公安局一趟。”


    年輕女子有些傻了眼,愣愣的問道:“幹啥事啊?警察同誌,我可沒幹什麽違法的事情啊。”


    張斌又解釋道:“不是違法的事情,是讓你去做個筆錄,當個證人,不然不能指證這三人是人販子。”


    “哦哦,那行,不過孩子……”


    年輕女子遲疑的看了眼孩子,還是有些不放心,我隻好接著安慰道:“姐姐你就放心吧,孩子真沒事,你若是不放心,待會我們帶你一起去醫院檢查下,不過到了醫院恐怕孩子已經恢複過來了。”


    又是十多分鍾過去,市局增援的警車到了,先從車上下來的人是李軍,先看了眼倒地的三人,又望向我倆人問道:“怎麽迴事?是這三個人拐賣小孩嗎?”


    張斌將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李軍直接讓人將地上的三人帶上手銬押上車,我又和他說了下小女孩的情況,李軍走到年輕女子的身旁認真看了倆眼,安慰道;“沒事,小孩子沒直接接觸到迷魂藥,藥劑量不大,用不著太擔心,個把小時就會好。”


    年輕女子得知李軍的身份後這才放下心來,跟著我們坐上警車去警局做筆錄。


    年輕女子的筆錄很簡單,隻要證明她是小女孩的身份和事發時的情況就行了。重頭戲主要在三名人販子身上,當我說起市裏多名失蹤的小孩可能和這三人有關聯後,李軍讓人突擊審問,準備擴大戰果。


    果不其然,經過隔離審訊,三人很快交代了犯罪的事實,鬆海市近倆個月四起孩童走失案件都是他們幹的,而孩子早已經被他們賣了,所得的贓款也被三人揮霍一空,最近沒錢了,隻好又出來尋思找再幹一票。


    剩下的事情就是按照他們給的線索,尋找已經被賣掉的四個小孩,按照他們所說,他們是直接賣給沒有小孩的家庭,而且留有聯係方式和家庭地址,所以這個過程也複雜不到哪裏去,


    本以為案子到這裏就結束了,沒想到在審問中年婦女時卻出現了意外情況,在結束審問時,我和審訊員剛準備離開時,中年婦女忽然問道:“警察同誌,我要是說出個重大案子,我能不能減刑寬大處理?”


    我頓時迴頭好奇的看向她:“得看是什麽案子了,若是真的是重大案情,相信法院會寬大處理你的罪行。”


    “那好,你們要說話算話啊,我說的是一個和人體器官販賣有關的案件,他們不僅販賣人體器官,還賣血。”


    我一聽到“人體器官”、“販賣”、“賣血”這幾個字眼,不由得感覺頭皮發麻,這已經不能算是一般的重大案件,而是性質特別惡劣的案子。


    想到這裏我拉下審訊員坐迴到椅子上,看向中年婦女嚴肅的說:“你要對你說的話負責,若是有欺騙的行為,可能還得加刑。”


    中年婦女灰心喪氣的歎道:“我都已經這樣了,哪敢欺騙你們啊,我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真話,絕沒有一句假話。”


    我尋思了下,她現在已經這樣了,沒有再欺騙的道理,於是便說道:“那行,你把你知道的都說出來,我會如實上報的。”


    “其實我之前不是人販子,而是一名工人,那是十年前吧,那時候嫌當工人錢來的不夠快,也不夠花,於是準備幹點別的,有一天走在街上看見一個小廣告說可以賣血賺錢,而且上麵說明賣血不傷身體,就和獻血一樣,我一聽賣血就和獻血一樣,還給我錢,於是就按照上麵的聯係方式找到了對方,第一次賣了40的血,對方給了我五十塊。”


    “那會的五十塊比現在的五十塊值錢多了,所以我嚐到甜頭後,就隔三差五的去他那賣血。後來混熟了,他說介紹一個人過來賣血就會給我一百塊,想到拉人頭給的錢比賣血的錢還多,於是我逢人就去介紹賣血,當時很多人都去了。那人也確實按人頭給我錢,我因此賺了不少錢。”


    “後來有次我介紹去他那賣血的人找到我說,他的身上被割了一刀,去醫院檢查說是少了一個腎,於是我就和他一起去對方那,沒想到對方早就已經沒了蹤影。我本以為就一個人,沒想到後來陸陸續續有幾十人找到我說少了一個腎,還有人說少了半塊肝。”


    “我見那地方實在待不下去了,於是隻好跑到了外地,流浪了幾年,也見到了不少市麵,有次我再次看見那個人,就是那個我賣血給他的那個人。這次我沒直接找上去,而是在後麵跟著。”


    “最後我發現那人並不是自己一個人,而是好幾個,具體幾個我不知道,這些人將用食物引誘流浪漢,等進了他們的屋子再出來的時候,我就看見流浪漢都捂著腹部,可能都是被割掉了一個腎。我曾經問過一個流浪漢,他閉著嘴巴什麽都不肯說,不過給我看了五張一百塊,賣血賣不了這些錢,他們肯定是把流浪漢的腎給割了。”


    “看到這樣的結果,我沒敢去找他,怕他們把我的腎也割掉了,之後我又離開了那地方,來到鬆海,打了倆年工,覺得錢還是不夠自己用,剛好那倆個工友找我商量拐賣小孩的事情,我想了很久才答應下來。”


    “本來我都忘了那個人,沒想到上個星期我又看見他了,他還在幹著買賣腎髒的行當,誘騙流浪漢到他那,然後割掉他們的腎。”


    聽到這這裏,我再也忍不住問道:“他們現在在哪?”


    “不知道,我上次看見他的時候,他是住在城東的棚戶區的一間民房裏,那條路好像叫大白莊路,房子的對麵有個五金店。”


    我讓審訊員繼續審問,自己急忙跑到辦公室向李軍報告了這一情況,李軍顯然也被這起案件震驚到了,猛地站起來問道:“當真?”


    我將筆錄交給他,並說道:“那女人是這麽說的,事實我們去看下就知道了,隊長,我認為還是盡快出警,要是晚點跑掉了恐怕想再抓就難了。”


    李軍將筆錄丟在桌子上,邊整理警服邊說:“吹緊急集合號,另外讓城東轄區派出所封鎖交通要道,不要讓人跑了。”


    集合了三十人後,我們乘車趕往城東區,在車上李軍說道:“看來要對城東區要進行大整治了,那裏都快要成為犯罪分子的溫床,再這樣下去想治理就難了。”


    想到最近幾起案件似乎或多或少都和城東區扯上關係,深以為然的點頭說道:“確實,不過城東區是老城區、棚戶區,裏麵住的除了很多是鬆海是老居民,還有很多是打工者,治理起來的難度不是一般的大。”


    “不能因為難就不管不顧,不然鬼知道城東區會發展成什麽樣子,再等個幾年,怕是警察都他們形成不了威懾,雖然每年年底市局是要在全市進行掃黑打惡,但有些鼻子靈敏的總能跑出去躲風頭,每當行動結束後,有些黑惡勢力就會死灰複燃,再次在市裏興風作浪。這次行動結束後,我要上上級報告下,是否要開展集中整治。”


    李軍揉了揉太陽穴,身為鬆海市刑偵隊隊長,恐怕沒幾人比他還了解鬆海市的治安,但有時候明知道病在哪,卻很難根治,來鬆海市快一年了,我是深知道其中的苦處。就像小偷這樣的,你能抓一個,抓倆個,抓一窩,但是你能抓絕嗎?根本是抓不盡的,說到底還是威懾力不夠重,若是威懾力足夠大,讓小偷感到膽寒,他們還會繼續作案嗎?根本不會,所以說,根本還在於社會上對於小偷的製裁還不夠重。


    記得看過一篇民國時期的法律,抓到小偷,會在臉上刻字,說明自己是小偷,這樣小偷不管去哪都要接受旁人摒棄的眼神,如此長久下去,社會的治安就會從根本上變好。不過這倒並不是胡搜國家的法律不好,法律本身的目的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而不是把人逼上絕路,所以說這是個很矛盾的地方。想到這裏,我不由在心裏失笑了出來,自己不過一個小刑警,管那麽多幹嘛,做好自己的本職的工作,盡全力的將每個犯罪分子抓獲,換社會一個公道就是對人民最好的交代。


    二十分鍾後,我們抵達城東區小白莊路,路口已經被轄區的警察封鎖住,我們下車後開始沿著街道搜索,很快找打了中年婦女口中的五金店,轉頭看過對麵的屋子,是一間普通的民房,李軍命一隊人守住外麵,剩餘人踹開門衝進了屋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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