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出警察的身份,站在一個客觀的位置,郝春菊這一夥人如果將屍體處理的足夠好的話,根本就不會被人發現,近乎一場完美犯罪。因為嚴田陽在法律上已經是個黑戶,查不到此人,就算過了幾年,屍體被發現,也會死無對證,根本就不會有人聯想起他是三年前就死掉的嚴田陽。
這次警方在發現屍體的第二天就破了案件,在社會上受到了廣泛讚譽,刑警隊也受到了大力表彰。破天荒的給全體成員放了一天的假,孫建國提議出去聚個餐,其他人剛好也沒什麽事,於是就答應了。
酒足飯飽後,不知怎麽又談到翠屏山的碎屍案,孫建國聽完歎了口氣說:“其實說真的,有些人犯罪起點並不全是惡意,我當年在上山下鄉的時候,生產大隊就發生過一起命案,起因就是幾十根花布條。”
我喝的有點多,勾搭著他肩膀下意識的問道:“花布條?什麽情況?激情殺人?”
孫建國頭次未把我甩開,反而點了根煙,長歎了口氣,說:“那時候大家的日子過的特別匱乏,處在各種東西都要憑票買的日子,有一戶人家很普通,老婆生了一個女兒,雖然那個時候重男輕女的思想很重,但是這個丈夫沒有,這個男人非常喜歡他的小女兒。然後這個父親下鄉被分配到很遠的地方工作,我和他被分配在一個地方,因為路途遙遠,反正他是不能經常迴家,我那會孤家寡人,倒是無所謂。”
“這是一個很正常的男人。就是不好也不壞,姑且可以稱之為好人老實人這種的男人。就是大街上大多數人的樣子。爸爸很疼愛的小女兒,小女孩嘛爸爸就很希望女兒穿上漂亮的衣服,可是這在那個年代是不可能的,物品極度匱乏,很多人溫飽尚難以解決,怎麽可能會有漂亮的新衣服。”
“那就退而求其次,所以爸爸就各種留心各種搜集,一直在搜集各種小布條或者小布片片,尤其是那種帶花色的,然後一個大男人,把這些小布頭認認真真洗的幹幹淨淨,仔仔細細加在書籍中將布條壓的平平展展,當然這種做新褲子是不可能的啦,爸爸就是想把這些給孩子縫到以前的褲子的褲腿上,這樣褲腿就變長了,第二年就可以接著穿了,尤其偏愛帶花的布料是為了讓女兒穿的漂亮那麽一點點。”
“這個父親攢啊攢,到快過年的時候,已經不少了,可能是愛女心切,他總是把這些布條拿出來,用手抹平一遍,再放好。但是這個父親殺了人,並不是因為他常年不在家有人欺負他女兒,老婆也沒有情夫什麽之類的亂七八糟的原因。”
“原因很簡單,有一次他收拾那些布條的時候被人看見了,布條被偷光了,這位父親知道是誰偷的,他同事就是小偷,這個父親當然很氣憤的要求歸還,未果。小偷的辯詞大概就是是:我拿到了就是我的,你怎麽證明是你的你叫一聲這布條條也不會答應,我也在攢布條隻是你沒看見而已之類的。”
“眼看年關將至,這位父親要迴家過年,這些布條是他對親愛的小女兒積攢了一年的贈予,我們可以想象到作為一個父親每次收集到各種布條,一點一點揉搓洗淨,曬幹弄平把這些布條夾到書裏壓的平平展展的時候,懷的是怎樣的心情。最後一次要求小偷歸還時,理所應當的爭吵時,那個同事可能是不耐煩了承認布條是自己偷的,但是說說布條丟了,找不到了,反正你還想弄迴來是不可能的。”
“當晚這位父親捅死了那個小偷。被人抓住,供認不諱,毫無悔意。後來被人問為什麽殺人的時候這位父親突然淚流滿麵的重複:‘他偷走了我女兒的小布條。我的女兒過年沒有新褲子了。’”
話音落下,本來還有些嘈雜的房間裏鴉雀無聲,很多女同事都哽咽起了嗓子。我也覺得胸口堵的慌,特別是最後一句,聽的我差點沒背過氣。
偷布條的人知道是錯的,當然不承認。但是為什麽做,反正犯罪成本又不高。換做正常情況來看,被偷的人也不會因為這點事而怎麽偷東西的人。不僅如此,他還能惡心到你,同時還能得到自己想要的(說不定還帶著逃脫處罰的得意)。
就像被捅的人一樣,估計認為這個爸爸隻能忍氣吞聲,所以才這麽肆無忌憚,卻不知有的事情是別人所不能容忍的。
記得以前我也碰過這樣的人,如果你找他理論,他還會說不就這點小東西嘛,看你那個小氣。世上總有這樣的人,他永遠不知道一些在他看來無所謂的小物件,在當事人那裏有著何種意義,從而導致很多友情破裂,甚至過後對人說起,還說那人小氣。
很少抽煙的張斌此時也點了根,眯著眼睛說道:“做法有點偏激了,不過如果我是那女孩的爸爸,肯定也會弄那小賊一頓,不過不會殺死,打個殘廢算了,畢竟花褲子和爸爸比起來,小女孩更缺的是爸爸。辦了這麽多案子,我有時候覺得小偷的罪和殺人罪一樣,接過好幾次報警,說是在公交車上救命錢被小偷偷了,但鬆海這麽大,很難從幾百萬人中找到小偷的蹤跡,最後沒了救命錢的病人隻能出院迴家等死,這和殺人有什麽區別?”
孫建國掐滅煙頭,瞪了他眼:“那就提高辦案能力,爭取將這些人全都繩之以法,他娘的光在這裏說有啥用?”
見張斌低下頭不說話,他軟下口氣又說道:“其實,惡人是永遠抓不完的,就和太極裏麵的陽魚和陰魚一樣,最好的結果就是維持一個微妙的平衡,如果能做到那樣,也算是我們盡到了警察應有的義務和責任,說真的,我真不指望除惡務盡,中國這麽大的林子,好鳥壞鳥都有,沒人能保證都抓完。”
這次警方在發現屍體的第二天就破了案件,在社會上受到了廣泛讚譽,刑警隊也受到了大力表彰。破天荒的給全體成員放了一天的假,孫建國提議出去聚個餐,其他人剛好也沒什麽事,於是就答應了。
酒足飯飽後,不知怎麽又談到翠屏山的碎屍案,孫建國聽完歎了口氣說:“其實說真的,有些人犯罪起點並不全是惡意,我當年在上山下鄉的時候,生產大隊就發生過一起命案,起因就是幾十根花布條。”
我喝的有點多,勾搭著他肩膀下意識的問道:“花布條?什麽情況?激情殺人?”
孫建國頭次未把我甩開,反而點了根煙,長歎了口氣,說:“那時候大家的日子過的特別匱乏,處在各種東西都要憑票買的日子,有一戶人家很普通,老婆生了一個女兒,雖然那個時候重男輕女的思想很重,但是這個丈夫沒有,這個男人非常喜歡他的小女兒。然後這個父親下鄉被分配到很遠的地方工作,我和他被分配在一個地方,因為路途遙遠,反正他是不能經常迴家,我那會孤家寡人,倒是無所謂。”
“這是一個很正常的男人。就是不好也不壞,姑且可以稱之為好人老實人這種的男人。就是大街上大多數人的樣子。爸爸很疼愛的小女兒,小女孩嘛爸爸就很希望女兒穿上漂亮的衣服,可是這在那個年代是不可能的,物品極度匱乏,很多人溫飽尚難以解決,怎麽可能會有漂亮的新衣服。”
“那就退而求其次,所以爸爸就各種留心各種搜集,一直在搜集各種小布條或者小布片片,尤其是那種帶花色的,然後一個大男人,把這些小布頭認認真真洗的幹幹淨淨,仔仔細細加在書籍中將布條壓的平平展展,當然這種做新褲子是不可能的啦,爸爸就是想把這些給孩子縫到以前的褲子的褲腿上,這樣褲腿就變長了,第二年就可以接著穿了,尤其偏愛帶花的布料是為了讓女兒穿的漂亮那麽一點點。”
“這個父親攢啊攢,到快過年的時候,已經不少了,可能是愛女心切,他總是把這些布條拿出來,用手抹平一遍,再放好。但是這個父親殺了人,並不是因為他常年不在家有人欺負他女兒,老婆也沒有情夫什麽之類的亂七八糟的原因。”
“原因很簡單,有一次他收拾那些布條的時候被人看見了,布條被偷光了,這位父親知道是誰偷的,他同事就是小偷,這個父親當然很氣憤的要求歸還,未果。小偷的辯詞大概就是是:我拿到了就是我的,你怎麽證明是你的你叫一聲這布條條也不會答應,我也在攢布條隻是你沒看見而已之類的。”
“眼看年關將至,這位父親要迴家過年,這些布條是他對親愛的小女兒積攢了一年的贈予,我們可以想象到作為一個父親每次收集到各種布條,一點一點揉搓洗淨,曬幹弄平把這些布條夾到書裏壓的平平展展的時候,懷的是怎樣的心情。最後一次要求小偷歸還時,理所應當的爭吵時,那個同事可能是不耐煩了承認布條是自己偷的,但是說說布條丟了,找不到了,反正你還想弄迴來是不可能的。”
“當晚這位父親捅死了那個小偷。被人抓住,供認不諱,毫無悔意。後來被人問為什麽殺人的時候這位父親突然淚流滿麵的重複:‘他偷走了我女兒的小布條。我的女兒過年沒有新褲子了。’”
話音落下,本來還有些嘈雜的房間裏鴉雀無聲,很多女同事都哽咽起了嗓子。我也覺得胸口堵的慌,特別是最後一句,聽的我差點沒背過氣。
偷布條的人知道是錯的,當然不承認。但是為什麽做,反正犯罪成本又不高。換做正常情況來看,被偷的人也不會因為這點事而怎麽偷東西的人。不僅如此,他還能惡心到你,同時還能得到自己想要的(說不定還帶著逃脫處罰的得意)。
就像被捅的人一樣,估計認為這個爸爸隻能忍氣吞聲,所以才這麽肆無忌憚,卻不知有的事情是別人所不能容忍的。
記得以前我也碰過這樣的人,如果你找他理論,他還會說不就這點小東西嘛,看你那個小氣。世上總有這樣的人,他永遠不知道一些在他看來無所謂的小物件,在當事人那裏有著何種意義,從而導致很多友情破裂,甚至過後對人說起,還說那人小氣。
很少抽煙的張斌此時也點了根,眯著眼睛說道:“做法有點偏激了,不過如果我是那女孩的爸爸,肯定也會弄那小賊一頓,不過不會殺死,打個殘廢算了,畢竟花褲子和爸爸比起來,小女孩更缺的是爸爸。辦了這麽多案子,我有時候覺得小偷的罪和殺人罪一樣,接過好幾次報警,說是在公交車上救命錢被小偷偷了,但鬆海這麽大,很難從幾百萬人中找到小偷的蹤跡,最後沒了救命錢的病人隻能出院迴家等死,這和殺人有什麽區別?”
孫建國掐滅煙頭,瞪了他眼:“那就提高辦案能力,爭取將這些人全都繩之以法,他娘的光在這裏說有啥用?”
見張斌低下頭不說話,他軟下口氣又說道:“其實,惡人是永遠抓不完的,就和太極裏麵的陽魚和陰魚一樣,最好的結果就是維持一個微妙的平衡,如果能做到那樣,也算是我們盡到了警察應有的義務和責任,說真的,我真不指望除惡務盡,中國這麽大的林子,好鳥壞鳥都有,沒人能保證都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