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丙說道這裏,情緒有些低落,並不像他嘴裏說的高興,又猛吸了口煙,說:“但是一想到程森因為這事把命搭了進去,我心裏挺不是滋味,一個挺好的老實人,就這樣沒了。”
劉燁芳點了點頭,又問道:“誰可以證明你捐了一百萬給公司?”
同事丙迴道:“現在的公司管理層基本上都知道,因為這事,他們還沒少笑話我。”
“行,我們稍後去取證下,若是屬實就沒你什麽事了。”說道這裏,劉燁芳話鋒一轉,突兀的問了句:“前天晚上你在什麽地方。”
同事丙稍微愣了下,隨後奇怪的說:“我在家裏啊,內人前一陣子出差去了,我待在家裏帶小孩。”
“這樣啊,那我們就先走了,你忙去吧。”劉燁芳簡單的客套下,帶著我離開修理車間。
尋到辦公大樓,我們拉住個禿頂的中年男人問了關於公司前一年的捐資情況,他說的情況和同事丙說的基本相符。在一年前,同事丙確實捐了一百萬,並拿到了公司七十以上的股份,不過沒倆天,董事長就攜款跑路,後來接盤的人,直接申明之前的股權分配無效,並從新分配,這次同事丙隻分到了極少的一部分。
當走出公司大門後,我忍不住問道:“學姐,同事丙應該可以排除嫌疑了吧?看他還是個工作挺負責任的老員工,對公交公司也懷有深厚的感情,這樣的人應該幹不出謀殺的事吧?”
劉燁芳想了下說:“還不能完全排除,雖說他借款是買公司的股份,但在前任董事攜款逃跑後,他並沒有能力償還這個債務的能力,依然有可能實施殺人計劃,所以到目前為止,他還是嫌疑人。”
因為公交公司暫且沒什麽可調查的線索,於是我們隻好迴到隊裏,隊裏此時沒什麽人,張斌去了交警對隊檢查公交車,孫建國也帶著人去了外邊調查賬本上的欠款人員,隊裏隻有馬致遠在,不過打聽了下,他一早就去了停屍房那邊。
剛坐下沒十分鍾,馬致遠忽然敲門進來,看見我和劉燁芳,立馬走上來說道:“剛好你們迴來了,我發現了個新情況。”
我疑惑的問道:“啥情況?聽說你又去檢查屍體了?”
“是啊,要不是你們昨晚說起三個人都是演戲的可能,我都沒往這方麵想。”馬致遠說著拿出一張紙說道:“我今天早上對三具屍體都進行了檢查,發現他們雖然都是溺死,但有個特征卻不盡相同。”
“啥意思?溺死還有什麽區別嗎?”我越聽越迷糊,既然都是溺死,還有什麽不同的情況?
“當然是有區別,溺死也得看在什麽液體中溺死,比如果說清澈的家用水,富含海鹽的海水,還有混有泥沙的河水,長有綠藻的湖水,肮髒不堪的下水道水,還有很多種情況。”
我還是覺得不明所以,這些都是溺死,有什麽區別,於是問道:“然後呢?不都是溺死嗎?”
劉燁芳突然插了句:“是不是溺死後,在死者身上可以發現不同的特點?”
“對嘍,總算有個懂事的,在不同液體中溺死的被害人,他們的唿吸道內的殘留物也不一樣,就算死後放在同一種液體當中,唿吸道裏麵的殘留物也不會發生改變。”
“在司機程森的唿吸道中,我發現了少量的藻類以及泥沙殘留,而乘客楊子強和查太康的唿吸道中卻沒有發現類似的殘留物。我猜想,公交車在出事衝入水庫的過程中,龐大的體積一定會攪動水庫底部的泥沙,所以可以解釋程森的唿吸道中有藻類以及泥沙的殘留。”
“但楊子強和查太康的唿吸道中卻沒有,這說明他們倆人根本不是在密南水庫中溺死的,而是在其他液體中就已經溺死,最後再拋屍到密南水庫裏。”
我聽到這裏才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原來在不同的液體中溺死,屍體所呈現的特征也不一樣。不過馬致遠得出的結論是楊子強和查達康倆人不是在水庫中溺死,那麽有可能上車的倆人就不是本人,隻是穿著相同的衣服而已。但昨晚楊子強的四名手下來辨認監控錄像的時候,卻異口同聲的確定那倆人就是楊子強和查太康,這又是怎麽迴事?
如果上車的不是本人,在之後屍體又是怎麽運到密南水庫的?這又是個沒法避免的問題。
想到這裏,我不確定的說:“昨晚四人在說謊?”
劉燁芳仔細想了會才說:“不知道,不過除非楊子強和查太康是他們四人殺得,否則沒必要和我們撒謊,而且還有種可能,就是非常熟悉他們的人,才能用肢體動作迷惑另外四人的眼鏡。我更傾向於第二種,因為在殺人案中,有一條潛在的線索,就是兇手最多三個,一般是一個人獨立作案,很少有倆人作案,三個那就更少了。”
“殺人案中的兇手,抓到的話最低無期,基本上都是死刑,誰也不願把自己的命交在別人手裏,就算再信任的人也是如此,更何況是一群眼裏隻有利益的朋友手裏,所以他們幾人作案的可能極低。”
我們三人商量了下,決定再分別提審四人,就算他們犯案的可能性極低,也不能因此放過,在提審第一人的時候,劉燁芳問了他一些詳細的問題,比如迴家走的哪條路,到家用的哪隻手開的鑰匙,幹了什麽,喝了幾杯水,上過幾次廁所,反複問了相同的問題幾十遍後遍後,答案還是如出一轍,此時別說是被審問的人覺得煩了,就連我都覺得無聊。
劉燁芳這才說:“換下一個人。”
此時被提審的人如獲大赦,趕緊跑了出去,出門前看劉燁芳的眼神都變了,第二個人進來的情況也是一樣,在被問了幾十遍後,聽到換人的消息忙在民警的看護下快步走出審訊室。
我雖然有些不能理解,不過學姐這麽做,肯定有她的理由,於是繼續讓第三人進來。
劉燁芳點了點頭,又問道:“誰可以證明你捐了一百萬給公司?”
同事丙迴道:“現在的公司管理層基本上都知道,因為這事,他們還沒少笑話我。”
“行,我們稍後去取證下,若是屬實就沒你什麽事了。”說道這裏,劉燁芳話鋒一轉,突兀的問了句:“前天晚上你在什麽地方。”
同事丙稍微愣了下,隨後奇怪的說:“我在家裏啊,內人前一陣子出差去了,我待在家裏帶小孩。”
“這樣啊,那我們就先走了,你忙去吧。”劉燁芳簡單的客套下,帶著我離開修理車間。
尋到辦公大樓,我們拉住個禿頂的中年男人問了關於公司前一年的捐資情況,他說的情況和同事丙說的基本相符。在一年前,同事丙確實捐了一百萬,並拿到了公司七十以上的股份,不過沒倆天,董事長就攜款跑路,後來接盤的人,直接申明之前的股權分配無效,並從新分配,這次同事丙隻分到了極少的一部分。
當走出公司大門後,我忍不住問道:“學姐,同事丙應該可以排除嫌疑了吧?看他還是個工作挺負責任的老員工,對公交公司也懷有深厚的感情,這樣的人應該幹不出謀殺的事吧?”
劉燁芳想了下說:“還不能完全排除,雖說他借款是買公司的股份,但在前任董事攜款逃跑後,他並沒有能力償還這個債務的能力,依然有可能實施殺人計劃,所以到目前為止,他還是嫌疑人。”
因為公交公司暫且沒什麽可調查的線索,於是我們隻好迴到隊裏,隊裏此時沒什麽人,張斌去了交警對隊檢查公交車,孫建國也帶著人去了外邊調查賬本上的欠款人員,隊裏隻有馬致遠在,不過打聽了下,他一早就去了停屍房那邊。
剛坐下沒十分鍾,馬致遠忽然敲門進來,看見我和劉燁芳,立馬走上來說道:“剛好你們迴來了,我發現了個新情況。”
我疑惑的問道:“啥情況?聽說你又去檢查屍體了?”
“是啊,要不是你們昨晚說起三個人都是演戲的可能,我都沒往這方麵想。”馬致遠說著拿出一張紙說道:“我今天早上對三具屍體都進行了檢查,發現他們雖然都是溺死,但有個特征卻不盡相同。”
“啥意思?溺死還有什麽區別嗎?”我越聽越迷糊,既然都是溺死,還有什麽不同的情況?
“當然是有區別,溺死也得看在什麽液體中溺死,比如果說清澈的家用水,富含海鹽的海水,還有混有泥沙的河水,長有綠藻的湖水,肮髒不堪的下水道水,還有很多種情況。”
我還是覺得不明所以,這些都是溺死,有什麽區別,於是問道:“然後呢?不都是溺死嗎?”
劉燁芳突然插了句:“是不是溺死後,在死者身上可以發現不同的特點?”
“對嘍,總算有個懂事的,在不同液體中溺死的被害人,他們的唿吸道內的殘留物也不一樣,就算死後放在同一種液體當中,唿吸道裏麵的殘留物也不會發生改變。”
“在司機程森的唿吸道中,我發現了少量的藻類以及泥沙殘留,而乘客楊子強和查太康的唿吸道中卻沒有發現類似的殘留物。我猜想,公交車在出事衝入水庫的過程中,龐大的體積一定會攪動水庫底部的泥沙,所以可以解釋程森的唿吸道中有藻類以及泥沙的殘留。”
“但楊子強和查太康的唿吸道中卻沒有,這說明他們倆人根本不是在密南水庫中溺死的,而是在其他液體中就已經溺死,最後再拋屍到密南水庫裏。”
我聽到這裏才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原來在不同的液體中溺死,屍體所呈現的特征也不一樣。不過馬致遠得出的結論是楊子強和查達康倆人不是在水庫中溺死,那麽有可能上車的倆人就不是本人,隻是穿著相同的衣服而已。但昨晚楊子強的四名手下來辨認監控錄像的時候,卻異口同聲的確定那倆人就是楊子強和查太康,這又是怎麽迴事?
如果上車的不是本人,在之後屍體又是怎麽運到密南水庫的?這又是個沒法避免的問題。
想到這裏,我不確定的說:“昨晚四人在說謊?”
劉燁芳仔細想了會才說:“不知道,不過除非楊子強和查太康是他們四人殺得,否則沒必要和我們撒謊,而且還有種可能,就是非常熟悉他們的人,才能用肢體動作迷惑另外四人的眼鏡。我更傾向於第二種,因為在殺人案中,有一條潛在的線索,就是兇手最多三個,一般是一個人獨立作案,很少有倆人作案,三個那就更少了。”
“殺人案中的兇手,抓到的話最低無期,基本上都是死刑,誰也不願把自己的命交在別人手裏,就算再信任的人也是如此,更何況是一群眼裏隻有利益的朋友手裏,所以他們幾人作案的可能極低。”
我們三人商量了下,決定再分別提審四人,就算他們犯案的可能性極低,也不能因此放過,在提審第一人的時候,劉燁芳問了他一些詳細的問題,比如迴家走的哪條路,到家用的哪隻手開的鑰匙,幹了什麽,喝了幾杯水,上過幾次廁所,反複問了相同的問題幾十遍後遍後,答案還是如出一轍,此時別說是被審問的人覺得煩了,就連我都覺得無聊。
劉燁芳這才說:“換下一個人。”
此時被提審的人如獲大赦,趕緊跑了出去,出門前看劉燁芳的眼神都變了,第二個人進來的情況也是一樣,在被問了幾十遍後,聽到換人的消息忙在民警的看護下快步走出審訊室。
我雖然有些不能理解,不過學姐這麽做,肯定有她的理由,於是繼續讓第三人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