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可以。


    魯高工就又說,「那後天,我直接去家屬院接你去換藥?」「不用,這麽多學姐呢,她們下班去家裏給我換是一樣的。她們好些都租住在家屬院,上下班方便。」


    也行吧!


    上了車了,彭慧就說:「其實我們離的更近,要麽,我每天給桐桐送飯?」


    魯高工一肚子火氣,直接說了一句:「你的飯,桐桐吃了難消化。」


    彭慧:「………………」我說什麽了?


    桐桐朝後一躺,頭朝車窗的方向一歪,嘴角微微的勾了一下。


    像是原身這樣的孩子,夾在中間,再懂事,別人瞧著都礙眼。家裏的日子稍微不順心,那一準是孩子的錯。既然怎麽都是錯,那就錯唄!


    有時候,是得叫他們知道知道:孩子不挑事的日子,其實都是好日子。一旦要挑事,誰的日子都過不成。


    魯高工一路摩挲著桐桐的手,一路叮囑:「頭皮癢也暫時忍著,千萬不能碰水。晚上大門一定得反鎖,不管誰敲門,哪怕是認識的人,也不要開門。」


    知道呢!都記住了。


    車子進了小區,停在了樓下。然後桐桐跟魯高工揮手告別,看著車子遠離,然後臉上的表情轉瞬便沒有了。


    有一件事,他們都忘了。那就是:孩子的腦袋砸破了,差點要了命,誰去找罪魁禍首了?


    不論是誰家,孩子被人揍了,孩子被誰家的狗咬了,那敢問,家長要不要去討要個說法?


    該的!對吧?


    二樓的陽台上的花盆,是貓撞下來的沒錯,那沒遮沒擋的,擺在那個地方合適嗎?


    桐桐看看地上還殘存的血跡,手裏還有檢查報告和病例,然後她摸出手機,撥打了報警電話。


    這個時候樓下沒人,老人們聚集那得在廣場上。這邊比較陰,兩樓之間高大的梧桐樹把光都遮擋完了。


    她往樹上一靠,三分鍾不到,民警來了。


    三十來歲的兩警察,一男一女,桐桐先迎了過去。


    兩人開了執法儀,而後詢問。


    桐桐把情況說了,然後指了二樓,「您瞧,花盆還擺了那麽些。老人年紀大了,小區裏的人都不願意去掰扯,怕刺激了老人,有個萬一,砸手裏了。可那實在是危險的很。那好幾個花盆還那麽摞著呢,這要都砸下來怎麽辦?」


    男警察就先去看地上的血跡痕跡,這肯定是早起清掃的時候,用土鋪血跡上,最後再一清掃。這兩日沒下雨,痕跡就還在。


    這樓上樓下愣是都裝作看不見,原因有兩個:其一,租戶多,誰都不認識誰,不關注。大不了走的時候繞開這一片就行;其二,就是這姑娘說的,那家老人年紀大了,大家都怕惹麻煩。


    但這確實是極大的隱患,也就是這孩子命大。


    女警就說,「先上去看看,看看老人在不在。」


    賠償的事情可以慢慢協商,但這安全隱患不能留著。


    上了二樓,敲了門,裏麵一直有悉悉索索的聲音,但就是不給開門。


    「你好,我們是派出所的,請開一下門。」


    然後門開了,是個佝僂著背,拄著拐杖的老太太,「有嘛事呀?」


    我們能進去嗎?


    老太太盯了桐桐一眼,而後就說:「那丫頭砸了頭,找我幹什麽?是我砸的嗎?這叫誣告!你爸你媽,你姥姥姥爺,都跟我們在一個單位上的。你姥爺當年還是我家老頭子的下屬呢,這還來欺負孤寡老人呀?要賠是吧,我找單位領導去!叫領導協調。」


    「老太太,你家的花盆砸了人……」


    「證據呢?不能誣賴我呀!誰能證明是我家的花盆?花盆呢?你說花盆是我家的就是我家的了?」說著話,還轉身去打電話,坐在座機邊上,「我要找工會領導。」


    桐桐靠在邊上,找吧!都找來才好呢。


    工會也怕這麽胡攪蠻纏的,打發了個二十七八歲的年輕小夥子來,陪著笑臉,「奶奶,您這砸了人,肯定是不對。聽人家警察同誌,人家說怎麽辦,咱就怎麽辦?」


    好說歹說的,給暫時說通了。先把危險因素排除了,給老太太把花盆全從高處挪下來了。


    女警走的時候跟桐桐說,「這樣的情況,醫藥費能要多少是多少,年過八旬的老者,這很難處理。誰叫咱趕上了呢?」


    都認為,沒有造成太大的後果,這件事可以這樣了了。


    看!事情就是這樣。你就是打官司,人家律師都得勸你,這樣的情況便是贏了,意義都不大。


    桐桐沒言語,看著警車遠去了。目光卻盯上了工會這小夥子。


    小夥子騎著個自行車,朝桐桐笑了笑,蹬上自行車就要走。桐桐一把給抓住了車頭,小夥子愣了一下,「學妹,我也咱學校的,去年才入職的。別難為我呀!」


    桐桐看他:「學長,你該知道,那麽重的東西砸下來,我沒死,是老天給的機緣。換個人,這會子屍體都發臭了。這麽輕描淡寫的就過去了,迴頭再出事,算誰的?你的工作失誤呀。」


    那你說這事怎麽辦?能拿老太太怎麽著?桐桐低聲道:「當年這房是單位的房。」


    不是買斷了嗎?


    「那個時候她就已經是孤寡了,且已經退休了。她當時跟單位領導耍賴,第一,不掏那份錢;第二,堅決還不肯搬。我家跟她上下樓住了幾十年了,什麽不知道?不信你迴去查一查老職工的資料,她現在每月給單位上交八十塊的房屋租賃費,算是租住的單位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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