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也是去武器店掂刀,但是發現我哥居然也在那裏!我立刻就感覺到不對了,如果他真的染上升武器的惡習,那不就完了嗎?馬上我就給他打電話,問他是不是升武器了,升的是什麽?雖然他的實際年齡比我大幾歲,但說實話,我認為他並不如我一樣有定力,所以我一定要阻止他幹一些傻事。


    電話之中,我哥顯的很無所謂,對我說:“我就是嚐試著升一把魔杖,沒想到第一次就升碎了,看來這個的確是不靠譜,你告訴小山一聲,那個道八龍紋劍也別升了,真要是碎了就完了!”


    聽到他這樣一說,我懸著的心總算是放了下來,心想還好他第一次是升碎了,要是真讓他第一次升成了,那這家夥肯定要發力。我估計就得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龍紋裁決都得像墊刀一樣往裏扔,幾天他就得把房子賣了,直接睡到大馬路上去。


    千萬別以為我是在說笑話,願意賭的人什麽事都是能做出來的。尤其還是我讓我哥來玩遊戲的,他要真是那樣,那就是我把他給害了。那我姑還不得殺了我?所以說,對於他的所做所為我是一定要管的。


    有的朋友可能會說,你自己都升武器,你還去管別人?的確,我是願意升武器,每個人對於自己的把控度是不一樣的。就像是我,我從來沒說主動花元寶買裁決來升武器,我所用的材料都是爆出來的,不是打怪就是打人,反正就算是碎了,我也不會太過心疼。因為如果我沒爆出這件裝備,不也就沒有嗎?


    最主要的是,我還是有一定的經驗,畢竟我玩71區的時候升出過接近40把的攻37裁決,還有數把攻30的井中月,一把攻42的屠龍,一把攻33的怒斬。當然,在那個時候材料也是便宜。比如一把裁決當時用傳奇幣就能買下來,根本就涉及不到人民幣。


    而且就算是我把裁決升到了攻37,最多也就是能賣500人民幣。我記得當時還沒有5173交易網站,而且傳奇之中也沒有元寶使者。我之所以能把裝備賣出去,完全是因為我在區裏麵的影響力,別人肯把錢主動打到我的銀行帳號上。這才讓我在當時把升武器的技能修煉了出來。


    可以說這是多方麵的配合,首先就是材料不用花錢,而且升成之後我還能直接賣成人民幣!有這樣好的一個“產業鏈”,那我還不直接崛起?當然,我當時裁決升碎的時候也是很多的,但對於我來說根本不算什麽,因為不涉及人民幣,我也就不等於是賠錢。


    不過這一次的升龍紋真是讓我賠上了一筆,就是因為我的一時疏忽,導致了不但武器升級失敗了,而且還損失掉了一個大件。要不怎麽說“人有失手,馬有失蹄”呢?我都沒有想到我居然能犯了這麽大的一個錯誤,很長時間我都沒有這樣糊塗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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