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母一點兒都沒猶豫,張口就要答應,李父比較精明,拉住她,說不行,一千太少了,還要漲價。
李珍珍的母親二話不說扭頭就走,李父李母忙把人叫迴來。就這樣,一張錄取通知書換了一千塊錢,雙方都很滿意。
而當事人李梅卻什麽都不知道,還在苦苦等待中。
李珍珍的母親拿到錄取通知書後,就找到了自家兄弟,也就是李珍珍那個在教育局工作的舅舅。
她舅舅插手改了檔案信息,將李珍珍的名字改成了李梅,讓李珍珍先去報導,等過幾年再把名字改迴來,神不知鬼不覺,輕輕鬆鬆竊取了別人的人生。
李珍珍畢竟隻是個十七八歲的學生,李梅還是她認識的人,她心裏也有過動搖,最終還是抵不住貪慾。
她心想,她媽和舅舅費了這麽大力氣,她不能讓他們白操心,隻能聽從安排。而且她媽已經給了李家錢,一千塊錢對她家來說,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李梅拿著那筆錢,不管是生活還是幹什麽,哪怕是復讀,也足夠了。
李梅麵無表情地看著她,問道:「你不知道我家裏的情況嗎?你覺得這筆錢會到我手裏嗎?你不知道拿了我的錄取通知書,我可能再也沒有機會上學了嗎?」
李珍珍的哭聲戛然而止,不知道嗎?她怎麽可能不知道?
她和李梅結識就是那一次李梅的爸媽找到學校,生拉硬拽要把李梅帶迴去,不讓她再上學,說給她找好了婆家,必須要迴去嫁人。
李梅不願意,死死地抓著學校鐵門,雙手在生鏽的鐵門上磨出了血痕,李珍珍實在看不過去,衝上前道:「都什麽時代了?她不願意,不願意!沒聽見嗎?你們再這樣,我就去婦聯告你們!」
李梅的爸媽還罵她多管閑事。
那一次,李梅最終還是在她和幾位同學的幫助下,留了下來。
那次之後,她們雖然明麵上來往不多,但私下裏也會聊上幾句。
那時候她也才知道,世上還有這樣的父母,把兒子當人,把女兒當牲畜,養到差不多年紀,就要嫁人收彩禮,否則家裏就虧了。
她上學有生活費有零花錢,而李梅上學,不僅要自己攢學費、生活費,甚至還要給家裏錢,要不然她家就不讓她上學。
那時候李珍珍是同情她的,可是後來……
李珍珍終究還是低下了頭,不敢再看她:「對……對不起……」
「我不會原諒的。」李梅重複了一遍,「我永遠不會原諒。」
她們是同樣的年紀,李珍珍有良好的家世,有疼愛她的父母舅舅,連名字都是「珍珍」,珍貴珍寶的「珍」。
而她呢,她甚至沒有名字,她爸媽給哥哥弟弟取名字,對她和大姐就直接叫「大妹、二妹」,在村裏喊一聲「二妹」,起碼有五個人會答應。
「李梅」這個名字是她上學後,聽老師讀過詠梅後,自己取的。她不要叫李二妹,她要叫李梅。
傲雪淩霜,不畏風寒的梅。
活到現在,她唯二擁有的除了「李梅」這個名字,就是她辛辛苦苦、學了十幾年才獲得的錄取通知書。
李珍珍卻要全部拿走,她現在說一聲對不起,是因為事發,如果她順順利利地去上學了呢?
若幹年後,她困於小山村中,唯一的用途就是給傻子生孩子,李珍珍拿著屬於她的畢業證書,走上工作崗位,擁有著自己的事業,光彩奪目,熠熠生輝。
夜深人靜時,她還會想起對曾經的一個同學說聲對不起嗎?
她永遠也不會原諒,李梅最後看了她一眼,頭也不迴地離開了。
李珍珍看著她的背影,終於忍不住嗚咽出聲,隻不過這哭聲中,也不知道是對搶走李梅的人生更後悔,還是對連累她母親舅舅更後悔。
「消失的錄取通知書」案到這裏已經很清晰了,涉事的相關人員,一個也逃不了。
李珍珍的舅舅,作為公職人員,以私,濫用職權,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珍珍的母親與李梅的父母,非法買賣錄取通知書,皆被判處勞改。其中,李梅的父母還涉嫌買賣、包辦婚姻,也要受到法律的處罰。
而李珍珍,因為她的母親把責任全攬過去了,沒有追究她的刑事責任,但是她的檔案上被重重記了一筆。
她再也沒有參加高考的資格了,同時,在這個年代,她基本上也告別了一份正式工作。
對於這個結果,李珍珍本人此時才是真正地痛哭起來。
李珍珍的父親以前疼愛這個女兒,現在卻十分不滿,要不是這個女兒非要上大學,她媽也不會想出這種昏招!現在好了,家裏的臉都丟盡了,有個被勞改的媽,讓幾個兒子怎麽做人?
更令他生氣的是,他好不容易要升職了,因為這事,升職泡湯了不說,他還被停職了!
李珍珍的舅舅家更是恨透了他們母女,李珍珍的舅媽在公安局裏就揪著李珍珍打:「你這個害人精!你害得你舅舅好慘啊,你舅舅是哪裏對不起你,你要這麽害他……」
相較於他們,李梅家這邊稍顯安靜,隻有李父李母在裏麵大喊大叫,痛哭流涕。他們不是後悔自己做了這事,而是罵女兒竟然敢告他們。
李母拍著大腿,哭嚎:「二丫頭啊,我們是你親爹媽,沒有我們哪有的你?你咋能告我們?我們讓你去上大學還不成嗎?你和公安求求情,求求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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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珍珍的母親二話不說扭頭就走,李父李母忙把人叫迴來。就這樣,一張錄取通知書換了一千塊錢,雙方都很滿意。
而當事人李梅卻什麽都不知道,還在苦苦等待中。
李珍珍的母親拿到錄取通知書後,就找到了自家兄弟,也就是李珍珍那個在教育局工作的舅舅。
她舅舅插手改了檔案信息,將李珍珍的名字改成了李梅,讓李珍珍先去報導,等過幾年再把名字改迴來,神不知鬼不覺,輕輕鬆鬆竊取了別人的人生。
李珍珍畢竟隻是個十七八歲的學生,李梅還是她認識的人,她心裏也有過動搖,最終還是抵不住貪慾。
她心想,她媽和舅舅費了這麽大力氣,她不能讓他們白操心,隻能聽從安排。而且她媽已經給了李家錢,一千塊錢對她家來說,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李梅拿著那筆錢,不管是生活還是幹什麽,哪怕是復讀,也足夠了。
李梅麵無表情地看著她,問道:「你不知道我家裏的情況嗎?你覺得這筆錢會到我手裏嗎?你不知道拿了我的錄取通知書,我可能再也沒有機會上學了嗎?」
李珍珍的哭聲戛然而止,不知道嗎?她怎麽可能不知道?
她和李梅結識就是那一次李梅的爸媽找到學校,生拉硬拽要把李梅帶迴去,不讓她再上學,說給她找好了婆家,必須要迴去嫁人。
李梅不願意,死死地抓著學校鐵門,雙手在生鏽的鐵門上磨出了血痕,李珍珍實在看不過去,衝上前道:「都什麽時代了?她不願意,不願意!沒聽見嗎?你們再這樣,我就去婦聯告你們!」
李梅的爸媽還罵她多管閑事。
那一次,李梅最終還是在她和幾位同學的幫助下,留了下來。
那次之後,她們雖然明麵上來往不多,但私下裏也會聊上幾句。
那時候她也才知道,世上還有這樣的父母,把兒子當人,把女兒當牲畜,養到差不多年紀,就要嫁人收彩禮,否則家裏就虧了。
她上學有生活費有零花錢,而李梅上學,不僅要自己攢學費、生活費,甚至還要給家裏錢,要不然她家就不讓她上學。
那時候李珍珍是同情她的,可是後來……
李珍珍終究還是低下了頭,不敢再看她:「對……對不起……」
「我不會原諒的。」李梅重複了一遍,「我永遠不會原諒。」
她們是同樣的年紀,李珍珍有良好的家世,有疼愛她的父母舅舅,連名字都是「珍珍」,珍貴珍寶的「珍」。
而她呢,她甚至沒有名字,她爸媽給哥哥弟弟取名字,對她和大姐就直接叫「大妹、二妹」,在村裏喊一聲「二妹」,起碼有五個人會答應。
「李梅」這個名字是她上學後,聽老師讀過詠梅後,自己取的。她不要叫李二妹,她要叫李梅。
傲雪淩霜,不畏風寒的梅。
活到現在,她唯二擁有的除了「李梅」這個名字,就是她辛辛苦苦、學了十幾年才獲得的錄取通知書。
李珍珍卻要全部拿走,她現在說一聲對不起,是因為事發,如果她順順利利地去上學了呢?
若幹年後,她困於小山村中,唯一的用途就是給傻子生孩子,李珍珍拿著屬於她的畢業證書,走上工作崗位,擁有著自己的事業,光彩奪目,熠熠生輝。
夜深人靜時,她還會想起對曾經的一個同學說聲對不起嗎?
她永遠也不會原諒,李梅最後看了她一眼,頭也不迴地離開了。
李珍珍看著她的背影,終於忍不住嗚咽出聲,隻不過這哭聲中,也不知道是對搶走李梅的人生更後悔,還是對連累她母親舅舅更後悔。
「消失的錄取通知書」案到這裏已經很清晰了,涉事的相關人員,一個也逃不了。
李珍珍的舅舅,作為公職人員,以私,濫用職權,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珍珍的母親與李梅的父母,非法買賣錄取通知書,皆被判處勞改。其中,李梅的父母還涉嫌買賣、包辦婚姻,也要受到法律的處罰。
而李珍珍,因為她的母親把責任全攬過去了,沒有追究她的刑事責任,但是她的檔案上被重重記了一筆。
她再也沒有參加高考的資格了,同時,在這個年代,她基本上也告別了一份正式工作。
對於這個結果,李珍珍本人此時才是真正地痛哭起來。
李珍珍的父親以前疼愛這個女兒,現在卻十分不滿,要不是這個女兒非要上大學,她媽也不會想出這種昏招!現在好了,家裏的臉都丟盡了,有個被勞改的媽,讓幾個兒子怎麽做人?
更令他生氣的是,他好不容易要升職了,因為這事,升職泡湯了不說,他還被停職了!
李珍珍的舅舅家更是恨透了他們母女,李珍珍的舅媽在公安局裏就揪著李珍珍打:「你這個害人精!你害得你舅舅好慘啊,你舅舅是哪裏對不起你,你要這麽害他……」
相較於他們,李梅家這邊稍顯安靜,隻有李父李母在裏麵大喊大叫,痛哭流涕。他們不是後悔自己做了這事,而是罵女兒竟然敢告他們。
李母拍著大腿,哭嚎:「二丫頭啊,我們是你親爹媽,沒有我們哪有的你?你咋能告我們?我們讓你去上大學還不成嗎?你和公安求求情,求求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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