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約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孫氏,名鞅,衛國人。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軍事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後代。


    商鞅輔佐秦孝公,積極實行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他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製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製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他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戰;軍事上,他統率秦軍收複了河西之地,被秦孝公賜予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史稱為商鞅。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後,商鞅被公子虔誣為謀反,戰敗死於彤地(今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西南)。屍身被運至鹹陽車裂,全家被殺。


    商鞅出身於衛國公族,有學者以此推測他是衛國國都帝丘之人,但該地對應的現今地名仍存爭議,主要有安陽市內黃縣和濮陽市濮陽縣兩類說法。


    商鞅年輕時喜歡刑名法術之學,受李悝、吳起的影響很大,據說他後來投奔秦國時就攜帶李悝所撰的《法經》,後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任中庶子。公叔痤病重時向魏惠王推薦商鞅,說:“商鞅年輕有才,可以擔任國相治理國家”,又對魏惠王說:“主公如果不用商鞅,一定要殺掉他,不要讓他投奔別國。”魏惠王認為公叔痤已經病入膏肓,語無倫次,於是皆不采納。公叔痤轉而讓商鞅趕緊離開魏國,商鞅明白魏惠王不采納公叔痤用他之言,也不會采納殺他之言,所以並沒有立即離開魏國。


    公元前362年,秦孝公繼位。當時黃河和崤山以東的戰國六雄已經形成,淮河、泗水之間有十多個小國。周王室勢力衰微,諸侯間用武力相互征伐吞並。秦國地處偏僻的雍州,不參加中原各國諸侯的盟會,被諸侯們疏遠,像夷狄一樣對待。秦孝公繼位後以恢複秦穆公時期的霸業為己任,在國內頒布了著名的求賢令,命國人、大臣獻富國強兵之策。


    公叔痤死後,商鞅聽說秦孝公在國內發布求賢令,便投奔秦國,通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見孝公。商鞅第一次用帝道遊說秦孝公,孝公聽後直打瞌睡並通過景監指責商鞅是個狂妄之徒,不可任用。五日後,商鞅再次會見秦孝公,用王道之術遊說,孝公不能接受並再次通過景監責備商鞅。商鞅第三次會見秦孝公時用霸道之術遊說,獲得孝公的肯定但沒有被采用,但商鞅此時已領會孝公心中的意圖。最後商鞅見孝公時暢談富國強兵之策,孝公聽時十分入迷,膝蓋不知不覺向商鞅挪動,二人暢談數日毫無倦意。 景監不得其解,向商鞅詢問緣由。商鞅說秦孝公意在爭霸天下,所以對耗時太長才能取得成效的帝道、王道學說不感興趣。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又害怕國人議論紛紛,所以猶豫不決。秦孝公召開朝會命臣工商議此事。


    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複,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製禮”(語出《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這是以曆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複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


    變法之爭結束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頒布《墾草令》,作為全麵變法的序幕。其主要內容有:刺激農業生產、抑製商業發展、重塑社會價值觀,提高農業的社會認知度、削弱貴族、官吏的特權,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實行統一的稅租製度等改革方略。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其主要內容有:改革戶籍製度實行什伍連坐法、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製度、建立二十等爵製、嚴懲私鬥、獎勵耕織重農抑商、改法為律製定秦律、推行小家庭製等改革方略。


    鹹陽(今陝西省鹹陽市東北)位於關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臨渭河,順渭河而下可直入黃河,終南山與渭河之間可直通函穀關。為便於向函穀關以東發展,秦孝公於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調士卒,按照魯國、衛國的國都規模修築冀闕宮廷,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將國都從櫟陽(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東南)遷至鹹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其主要內容有:開阡陌封疆,廢井田,製轅田,允許土地私有及買賣、推行縣製、初為賦、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禁遊宦之民、執行分戶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等改革方略。


    商鞅初行變法一年,秦民都說法令不便,太子甚至犯法,商鞅說:“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本來要處罰太子,但考慮到太子身份尊貴,就處罰了太子的師傅公子虔和公孫賈。秦民不得不服從新法。十年之後,秦民都適應了新法,出現了“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的局麵。之前說新法不便的民眾中有人又說新法方便,商鞅說:“此皆亂化之民也。”將他們遷徙到邊疆,此後百姓都不敢妄議法令。後來公子虔又觸犯法令,被處以劓刑。


    收複河西失地、恢複秦穆公時期的霸業是秦獻公、秦孝公兩代國君的願望。秦孝公繼位後,更是將收複河西失地作為國家的首要任務之一。公元前354年,趙國進攻魏國的盟國衛國,奪取了漆及富丘兩地(均在今河南省長垣縣),此舉招致了魏國的幹涉:魏國派兵包圍趙國首都邯鄲(今河北省邯鄲市)。秦孝公則趁魏軍主力出擊之機,派軍隊偷襲魏國,進攻魏河西長城重要據點元裏(今陝西省澄城縣南),大敗魏軍,殲滅守軍七千人並占領少梁(今陝西省韓城市西南)。


    公元前353年,趙成侯派使者向齊國求援,齊威王派兵分兩路救援趙國,一路齊軍與宋國景?、衛國公孫倉所率部隊會合,圍攻魏國的襄陵(今河南省睢縣)。同年,魏軍主力攻破趙國首都邯鄲,但在桂陵之戰被另一路由田忌、孫臏所率領的齊國軍隊擊敗。楚宣王也派大將景舍率兵救援趙國,奪取了魏國睢水、濊水之間的土地。


    秦孝公趁魏國國內空虛之機,於公元前352年任命商鞅為大良造,率兵長驅直入,包圍魏國並占領魏國舊都安邑(今山西省夏縣西北)。魏惠王急忙派軍隊在上郡要地固陽(即定陽,今陝西省延安市東)以東修建崤山長城(東南起崤山,西北至黃河)來阻止秦軍的進攻。公元前351年,商鞅又率兵包圍並占領固陽。


    公元前341年,秦國聯合齊、趙兩國攻打魏國。同年九月,秦孝公派商鞅進攻魏河東,魏派公子卬迎戰。兩軍對峙時,商鞅派使者送信給公子卬,說:“我當初與公子相處的很快樂,如今你我成了敵對兩國的將領,不忍心相互攻擊,我可以與公子當麵相見,訂立盟約,痛痛快快地喝幾杯然後各自撤兵,讓秦魏兩國相安無事。”公子卬赴會時被商鞅埋伏的甲士俘虜,商鞅趁機攻擊魏軍,魏軍大敗。魏惠王被迫割讓河西部分土地求和,此時魏惠王說:“寡人真後悔沒有聽公叔痤的話。”商鞅因戰功獲封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駟即位,即秦惠王。商鞅變法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獎勵耕戰,實行軍功爵製”為平民進入上層打通了通道,使秦國欣欣向榮,日益強大。但卻打破了延續幾百年的貴族的世襲製,因此得罪了貴族勢力。商鞅在秦孝公病重期間,獨攬軍政大權,使秦國內部權力鬥爭激化。


    因此,在秦孝公死後,公子虔等貴族勢力便羅織罪名,誣其謀反。秦惠文王下令追捕。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曾騙擒公子卬,拒絕他入境。


    商鞅迴秦後被迫潛迴封邑商於,發動邑兵攻打鄭縣〔今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華縣)〕。秦惠文王派兵征伐,結果商鞅在彤地〔今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原華縣)西南〕失敗戰死。其屍身被帶迴鹹陽,處以車裂後示眾。秦惠文王同時下令誅滅商鞅全家。


    商鞅在變法之爭時提到的“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就成為了秦國政治的指導原則,使秦國領先於山東六國。其次,商鞅執法不避權貴、刑上大夫表明了他堅決貫徹了法家的這一主張。最後,法家還有一個共性就是,商鞅一樣抱著法家“明法”的態度和精神來推行政治改革,讓百姓知曉法律。


    商鞅獨立的思想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首先,商鞅主張全農的經濟政策,為此他頒布了《墾草令》,製定出二十種重農和開墾荒地的辦法。一方麵直接或間接的刺激農業發展,一方麵打壓工商業。其次,商鞅主張重刑厚賞。商鞅認為人的本性是趨利畏罪的,隻要重刑厚賞,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使國家安定。為此商鞅一方麵製定嚴酷的刑法治理人民,一方麵重賞立信。第三,商鞅主張重戰尚武,具有軍國主義思想。最後,商鞅主張國家應統一民眾的心智,製定統一的製度,實現統一的目標。


    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後經過發展逐漸形成一門學派,名為商學派。商學派經過建立、開拓、發展、定型和後勁五個階段,配合秦的曆史,逐漸成為主宰秦國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


    商鞅在起草了新法、尚未頒布之際,害怕百姓不信,就在國都市場南門立一個三丈高的木頭,招募能將其搬到北門的民眾,許諾賞十金。民眾感到奇怪,沒人敢應募,商鞅又將賞金提高到五十金,有一個人應募,商鞅果然給了他五十金,然後才頒布新法,是為徙木立信的典故。


    商鞅輔佐秦孝公十年,貴族都怨恨他,有一個叫趙良的人勸商鞅辭官納地,急流勇退,並提到“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但商鞅不聽。


    《漢書·藝文誌》在法家論著中記載商鞅著有《商君》29篇,兵家權謀論著中著有《公孫鞅》27篇。其中《公孫鞅》已失傳,現存的《商君書》共有24篇,其中第16篇刑約和第21篇禦盜內容已失傳。


    《商君書》又稱《商子》,是由商鞅的言行和思想及法家後學著作匯編而成,是法家學派的代表作品之一。書中主張依法治國、重農抑商、重戰尚武、重刑輕賞,貶斥儒家學說、縱橫家及遊俠。


    此外,《漢書·藝文誌》在農家論著中記載有《神農》二十篇,顏師古引劉向的《七略·別錄》認為此書疑為李悝和商鞅所著。


    曆史評價


    蔡澤:夫商君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賞,有罪必罰,平權衡,正度量,調輕重,決裂阡陌,以靜生民之業而一其俗,勸民耕農利土,一室無二事,力田稸積,習戰陳之事,是以兵動而地廣,兵休而國富,故秦無敵於天下,立威諸侯,成秦國之業。


    李斯: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富,國以富強,百姓樂用,諸侯親附。


    《太史公自序》:鞅去衛適秦,能明其術,強霸孝公,後世遵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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