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帥氣鰥夫vs美豔嬌娘(25)
快穿好孕:嬌嬌靠生子被大佬獨寵 作者:南北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顏看到原主娘家人的時候,差點沒認出來人。那兩張氣勢洶洶的臉,看的她還以為自己不知道什麽時候惹到誰了。
直到聽到那聲怒吼。
“林顏你這死妮子,居然敢背著我們改嫁!誰讓你嫁給那個喪門星的?趕緊給我離了!”
這命令般的語氣,聽得人生理性的不適。
林顏皺起了沒,看著這一大堆的人。
除了原主的父母,還有原主的幾個弟弟,家裏的妹妹估計是留著做家務吧?
趙母不知道這人是誰,但是聽到對方說的話,立馬迴過神來了。
忽略掉那些不好的語氣,她笑容滿麵的走上前,“親家母,親家公,你們來了?快進來坐,我給你們倒開水去。”
“誰也要喝你家的開水?誰是親家母?你們居然敢拐帶我家閨女,你信不信我把你們告到公安局裏去?”林母臉色很不好看,非常的鐵青。
對於這個脫離了掌控的女兒,她現在隻想把掌控權重新握在手裏。家裏的女兒,全都是為兒子服務的,所以她們不能有自己的思想。
“林顏,你現在趕緊跟我迴家,就當這件事情沒有發生過好了。”
趙母笑容僵硬了下來,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麽。她其實是有點理虧的,畢竟人家閨女嫁進來,連彩禮和流程都沒有走。
可是當時那個情況,她也完全沒想到啊。
之後其實也能彌補,隻是林顏從來都沒有提過,她提了一嘴之後,也被對方給忽略掉了。
心裏盤算著哪天有空了,就去親家那裏走一趟,哪成想人家找了過來。
所以就算對方說的話再難聽,因為是林顏的父母,所以她理虧,所以她不敢多說什麽。
但是林顏看不下了,她直接將趙母拉了過來,麵色平靜的看著她說:“媽,你先去忙你自己的事情吧。這件事情我自己來解決,您就別摻和了。”
“這……我……”趙母有點猶豫,這是兩家人的事情,她怎麽可以讓兒媳婦自己一個人承擔?
“好啊你,當老娘死了啊?現在就認別人做媽?你要不要點臉啊?林顏,我才是你媽,你要是還要臉的話,就聽老娘的話,趕緊走!”林母有點炸,聽著自己的閨女喊別人叫媽。
可是她從未想過,自己身為母親,當不當得媽這個名稱?
有人生而未養,有人未生而養,還有人,生了還不如不生。
原主的童年是不幸的,那些灰白的記憶裏,全都是來自母親的抱怨。
林顏厭惡的看了她一眼,隨後又看向了趙母,“媽,您別管,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會處理好的,算我求你了,好嗎?”
趙母有點不忍心讓她獨自一人承擔,但是聽到她說的話,一時間又不知道怎麽辦了。
“那好吧,小林啊,別怕,趙家永遠都是你的後盾。”她幫不了忙,但是她兒子能幫忙。
反正他們是夫妻,兒子幫忙就等於她也幫了忙對吧?
所以她現在要去找趙遠洲,無論如何,也不能讓兒媳婦承擔所有的責任。
趙母轉身離開了,林家人的氣焰更加囂張起來。
林父陰沉著一張臉不說話,就這麽死死的盯著林顏。而林母則是口不擇言的破口大罵,那些詞語加起來都不帶重複的。
幾個弟弟在周圍發作著他們手欠的本能,但是趙家明麵上確實沒有什麽好東西,所以他們也就不感興趣。找了個椅子隨便坐下,就等著看戲了。
林顏麵色冷淡的看著這一家子,明明自家閨女遭遇了離婚這種事情。他們非但不安慰,反而在這裏大吼大叫的。
“你們來做什麽?”
“老娘是來把你帶迴家的,自古以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怎麽可以自己把自己給嫁了?”
也是因為之前嫁過一次,把戶口遷了出來,所以她才能自作主張的去領了結婚證。但凡戶口沒有遷出來,這結婚證還得經曆一場麻煩。
林母看著這個閨女,就像是看著什麽仇人一樣,怒氣衝衝的,也不知道是在生氣什麽。
“我辛辛苦苦把你養大,還沒等到你給我們養老呢,你就這麽迫不及待的脫離我們?這婚事,我跟你爸不答應,所以趕緊去把這婚事離了。”
娶了兩任媳婦,每次都把人給克死了不說,彩禮也沒有要迴來,還賠了一筆錢。這樣的家庭,能有什麽錢?
所以在聽到他們說趙遠洲給林顏買了兩大袋東西的時候,她根本就不相信。不過是村民的以訛傳訛罷了,這種事情以前又不是沒有發生過。
再來這家裏一看,這布局,跟他們家有什麽區別?唯一的區別可能就在於,這個家沒有那麽多的人口,所以住著更加寬敞一些。
而如今她來的目的,就是想給林顏物色一個更有錢的人。林顏這個姿色,就是嫁進城裏都沒問題,要個幾百塊錢彩禮,也根本沒有任何問題。
林顏看到林母那眼裏的算計,心底不禁替原主升起了幾分悲哀。長得好看有什麽用,到最後還是要被父母背刺的。
這樣的家庭,誰願意待下去?
“我已經結婚啊,現如今,我是趙遠洲的媳婦。我跟你們,不是已經早在跟趙家明結婚的時候,就斷了情分嗎?”
當初趙家明求娶的時候,他們要了一百塊錢的彩禮。在當時的情況,已經算是高價了。
而她帶過去的嫁妝,也就是幾身穿舊了的衣服。
如果不是因為她是老大,那她還得去撿別人穿過的衣服。不過小時候穿的衣服,也都是林母的舊衣服改的。
也隻有長大之後,有幾身新衣服而已,但也穿了很多年。
也是因為彩禮的事情,導致前婆婆看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而趙家明娶她的原因,原主也是在之後才想明白的。
並不是說他不舉,而是他真的對女生不感興趣,因為他對男的感興趣。
放以前那叫斷袖,放現在叫同性戀。
可這種違背倫理的戀情,在這樣的地方,誰能容得下?
娶她,也不過是以為原主撞破了他和那個男人的戀情。一是為了防止她出去亂說,二也是為了掩人耳目。
直到聽到那聲怒吼。
“林顏你這死妮子,居然敢背著我們改嫁!誰讓你嫁給那個喪門星的?趕緊給我離了!”
這命令般的語氣,聽得人生理性的不適。
林顏皺起了沒,看著這一大堆的人。
除了原主的父母,還有原主的幾個弟弟,家裏的妹妹估計是留著做家務吧?
趙母不知道這人是誰,但是聽到對方說的話,立馬迴過神來了。
忽略掉那些不好的語氣,她笑容滿麵的走上前,“親家母,親家公,你們來了?快進來坐,我給你們倒開水去。”
“誰也要喝你家的開水?誰是親家母?你們居然敢拐帶我家閨女,你信不信我把你們告到公安局裏去?”林母臉色很不好看,非常的鐵青。
對於這個脫離了掌控的女兒,她現在隻想把掌控權重新握在手裏。家裏的女兒,全都是為兒子服務的,所以她們不能有自己的思想。
“林顏,你現在趕緊跟我迴家,就當這件事情沒有發生過好了。”
趙母笑容僵硬了下來,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麽。她其實是有點理虧的,畢竟人家閨女嫁進來,連彩禮和流程都沒有走。
可是當時那個情況,她也完全沒想到啊。
之後其實也能彌補,隻是林顏從來都沒有提過,她提了一嘴之後,也被對方給忽略掉了。
心裏盤算著哪天有空了,就去親家那裏走一趟,哪成想人家找了過來。
所以就算對方說的話再難聽,因為是林顏的父母,所以她理虧,所以她不敢多說什麽。
但是林顏看不下了,她直接將趙母拉了過來,麵色平靜的看著她說:“媽,你先去忙你自己的事情吧。這件事情我自己來解決,您就別摻和了。”
“這……我……”趙母有點猶豫,這是兩家人的事情,她怎麽可以讓兒媳婦自己一個人承擔?
“好啊你,當老娘死了啊?現在就認別人做媽?你要不要點臉啊?林顏,我才是你媽,你要是還要臉的話,就聽老娘的話,趕緊走!”林母有點炸,聽著自己的閨女喊別人叫媽。
可是她從未想過,自己身為母親,當不當得媽這個名稱?
有人生而未養,有人未生而養,還有人,生了還不如不生。
原主的童年是不幸的,那些灰白的記憶裏,全都是來自母親的抱怨。
林顏厭惡的看了她一眼,隨後又看向了趙母,“媽,您別管,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會處理好的,算我求你了,好嗎?”
趙母有點不忍心讓她獨自一人承擔,但是聽到她說的話,一時間又不知道怎麽辦了。
“那好吧,小林啊,別怕,趙家永遠都是你的後盾。”她幫不了忙,但是她兒子能幫忙。
反正他們是夫妻,兒子幫忙就等於她也幫了忙對吧?
所以她現在要去找趙遠洲,無論如何,也不能讓兒媳婦承擔所有的責任。
趙母轉身離開了,林家人的氣焰更加囂張起來。
林父陰沉著一張臉不說話,就這麽死死的盯著林顏。而林母則是口不擇言的破口大罵,那些詞語加起來都不帶重複的。
幾個弟弟在周圍發作著他們手欠的本能,但是趙家明麵上確實沒有什麽好東西,所以他們也就不感興趣。找了個椅子隨便坐下,就等著看戲了。
林顏麵色冷淡的看著這一家子,明明自家閨女遭遇了離婚這種事情。他們非但不安慰,反而在這裏大吼大叫的。
“你們來做什麽?”
“老娘是來把你帶迴家的,自古以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怎麽可以自己把自己給嫁了?”
也是因為之前嫁過一次,把戶口遷了出來,所以她才能自作主張的去領了結婚證。但凡戶口沒有遷出來,這結婚證還得經曆一場麻煩。
林母看著這個閨女,就像是看著什麽仇人一樣,怒氣衝衝的,也不知道是在生氣什麽。
“我辛辛苦苦把你養大,還沒等到你給我們養老呢,你就這麽迫不及待的脫離我們?這婚事,我跟你爸不答應,所以趕緊去把這婚事離了。”
娶了兩任媳婦,每次都把人給克死了不說,彩禮也沒有要迴來,還賠了一筆錢。這樣的家庭,能有什麽錢?
所以在聽到他們說趙遠洲給林顏買了兩大袋東西的時候,她根本就不相信。不過是村民的以訛傳訛罷了,這種事情以前又不是沒有發生過。
再來這家裏一看,這布局,跟他們家有什麽區別?唯一的區別可能就在於,這個家沒有那麽多的人口,所以住著更加寬敞一些。
而如今她來的目的,就是想給林顏物色一個更有錢的人。林顏這個姿色,就是嫁進城裏都沒問題,要個幾百塊錢彩禮,也根本沒有任何問題。
林顏看到林母那眼裏的算計,心底不禁替原主升起了幾分悲哀。長得好看有什麽用,到最後還是要被父母背刺的。
這樣的家庭,誰願意待下去?
“我已經結婚啊,現如今,我是趙遠洲的媳婦。我跟你們,不是已經早在跟趙家明結婚的時候,就斷了情分嗎?”
當初趙家明求娶的時候,他們要了一百塊錢的彩禮。在當時的情況,已經算是高價了。
而她帶過去的嫁妝,也就是幾身穿舊了的衣服。
如果不是因為她是老大,那她還得去撿別人穿過的衣服。不過小時候穿的衣服,也都是林母的舊衣服改的。
也隻有長大之後,有幾身新衣服而已,但也穿了很多年。
也是因為彩禮的事情,導致前婆婆看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而趙家明娶她的原因,原主也是在之後才想明白的。
並不是說他不舉,而是他真的對女生不感興趣,因為他對男的感興趣。
放以前那叫斷袖,放現在叫同性戀。
可這種違背倫理的戀情,在這樣的地方,誰能容得下?
娶她,也不過是以為原主撞破了他和那個男人的戀情。一是為了防止她出去亂說,二也是為了掩人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