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麽要這樣做。”祝合質問麵前這個賢良淑德的妻子。
謝璞冷笑著看著他:“這一切都是你自找的。”
祝合醒來的時候,望著頭頂藍藍的天空,有一瞬間人是愣住的,他起身看了看熟悉又陌生的四周草木,低頭看自己身上充滿現代化的衣衫,有一種恍然隔世的感覺,老天居然又讓他重生了。
為什麽要說又呢,這個還要從祝合上輩子說起。
祝合是現代一個鬱鬱不得誌的大好青年,念書的時候往死裏麵念,工作的時候往死裏麵工作,最後在短短一天的時間裏被老板炒了,交往了三年的女朋友嫌他太窮,打電話和他分手了。
於是祝合一個人抱著一堆辦公用品,走在秋風蕭瑟的路上,迎著冰涼的秋風,抬頭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剛想在這寂靜無人的深夜裏麵發表一下“獲獎感言”時,一輛飛速而來的機動車直直的衝向他,再然後他就穿越了。
穿越以後的祝合,他的人生就好像是開掛了一樣,像整天都散著王八之氣的男主一樣,成為了女人收割機,先是娶了一個賢良淑德的妻子,然後納了一個又一個的美妾,那人生還真的不是一般人能羨慕得來的。
不過當祝合達到人生巔峰的時候,他那位賢良淑德的妻子卻給了他狠狠地一巴掌,將他從他自己營造的美好人生裏麵給打醒了。
再然後祝合壽終正寢了,再然後祝合又重生了。
重生到了他穿越的那一天。
祝合坐在原地,迴想起自己上輩子穿越後做過的那些事,真的很想一巴掌拍死自己,他怎麽就那麽的混賬呢。
他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蹬了蹬腳,活動一下身上的筋骨後,決定先把身上的衣服給換了,免得迴頭又被人當成流氓給嫌棄。
上輩子祝合剛剛穿越,當時還不知道自己已經穿越了,隻當那位撞他的那機動車仁兄擔心自己扯上人命官司,將他拋屍荒野,在沒有見到人群之前,祝合一直是這樣認為的,等見到那些穿著古裝的古人時,祝合才明白自己是穿越的。
祝合身無分文,想要弄到一身衣服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唯一一個可以弄到一身衣服的辦法就是扒死人身上的衣服。
有件事情需要說明一下,祝合的運氣也不知道該說好還是不好,穿到的是戰亂時期,時間大概是宋朝那段時間,這個時間上算大宋應該是滅亡了,隻是不知為什麽竟然還延續了一百多年。
這個時候,漢人隻剩下半壁江山,百姓流離失所,天災打仗到處都是,路上隨時隨地都能見到死人。
百姓生活窮苦,有的時候路上死人的衣服都被人扒走,最後還真的是落了一個暴屍荒野的下場。
而祝合的目標就是那群暴屍荒野的百姓。
祝合腳上還穿著皮鞋,他在古代已經生活已經四十多年,現代人的裝束對於他這個在古代生活了四十幾年的“古人”來說有點比較陌生,還不大適應。
他一腳一個腳印,踩在深一塊淺一塊的草地上,足足走了半個時辰還沒有走出這片密林。他腳上的皮鞋隻不過是個劣質產品,穿著走這麽長時間的路,即便是穿著襪子,祝合的腳上也被磨出了水泡。
望著四周綠油油的樹林,祝合朝天歎了口氣,脫下腳上的皮鞋提在了手裏麵繼續往前走。
走了半日,總算是走出那片密林,祝合站在滿是黃土的官道上,隻覺得身心舒暢,前提是忽視那一陣被風吹起的黃土灰塵,嗆得他直咳嗽。
等灰塵下去,祝合吐了口氣,抹了把臉,真的是一刻都受不了現在的情況了。
他往平城方向走過去,沿途中他遇見多具無名死屍,外貌特征幾乎一樣,都是麵黃肌瘦,瘦弱削骨,渾身上下沒有二兩肉,同樣的,他們身上的衣服都被人給扒走了。
前世初來乍到的祝合看見第一具屍體的時候是震驚的,以為發生了兇案,趕緊往前走,記著地理位置打算報案,等他看到第二具,第三具,第n具屍體的時候,他的內心是麻木的,當他在官道上看見的第一個人的時候他的內心是激動地,等聽到第一個人說話的口音時,他的內心是奔潰的。
等他好不容易發現別人的衣著打扮和他都不一樣時,他已經不知道該抱著一個什麽樣的感覺了。
他麵無表情的從屍體旁邊走過去,走了一具又一具,愣是沒有看見一個穿著衣服的,等快走到平城城門口的時候,路上已經沒有屍體了,因為全部官府的人給處置了。這一條道走下來,祝合是沒有找到一件古人的衣服可以給他換,所以他還是穿著原來的那一身已經被樹枝,灰塵還有他身上的汗水禍害的不成樣子的襯衫。
祝合站在城門口,無視身邊人詫異的目光,仰頭看著城門上用古篆寫的平城那兩個古樸大方的兩個字,隻覺得眼睛裏麵有種酸澀的感覺。
他仰頭看了一會兒天空,抬腳就要穿過城門進去,在城門口的時候被看
門的士兵攔住。
至於原因,一個短頭發的人,穿著奇裝異服,怎麽看怎麽奇怪,不攔著他攔著誰。
祝合被攔住的時候還愣了一下,心想誰敢攔他的路,再然後想起來他現在迴到了最初的起點,在別人的眼中他就是一個螻蟻,想怎麽整他就怎麽整他。
祝合順從的停下腳步,看著守門士兵,等著他問話。
守門士兵問他:“你是什麽人?”
在這個時代生活了那麽長時間,哪裏的方言祝合沒有學過,他本來語言能力就很強,學什麽像什麽,早就在前世的時候就把各地的方言給摸了個透底,更何況此處還是他前世的發源地。
“我本是江東人士,逃難自此,路上遇見劫匪,此時身無分文。”
祝合現在的樣子實在是說不上好,趕緊的臉上全是灰塵,隻剩下眼珠子,還有說話時露出的那一口大白牙是白的,其他地方全都是髒的。
而且他本來幹幹淨淨的白襯衫這會兒已經染得看不清原來的顏色,他又在密林裏麵穿梭了那麽長時間,走過來的路上他自己琢磨著可能找不到合適的衣服換上,幹脆將身上衣服弄壞,反正最後都是在耍流氓,他幹脆把流氓耍到底,也好比被人當成一個大熊貓圍觀來的好看。
祝合樣子實在是太慘,又走了半日的路,腳上的鞋質量本來就不好,祝合嫌磨腳半路上就把鞋給脫扔了,隻留下一雙黑色的襪子還穿在腳上,走了這半天的路,腳上的襪子已經被磨壞了,腳尖露出兩個大拇指,腿上的西裝褲可以無視,它的情況也沒有好到哪裏去。
天下大亂,百姓流離失所,到處都能看見難民逃荒,平城也不例外,從祝合身邊走過去的百姓臉上表情都很麻木,活的都很邋遢。
祝合說話斯文,有著讀書人的儒雅,完完全全的一副古人形態,這和他前世幾十年的打拚有著脫不開的關係,前世他剛剛穿越到這裏的時候,不管是說話還是做事,都脫不開現代人的習性。
說好聽點的是豪放不羈,說難聽點的就是不懂規矩,準確的說是個地痞流氓習性。
對此,祝合忍不住想要感慨,當初他的嶽丈大人將自己的親生閨女嫁給他的時候到底是下了多大的決心啊。
守衛攔著祝合主要還是看他衣著邋遢的緣故,見他說話這麽彬彬有禮,有著讀書人的儒雅也就不為難祝合讓他進去。
“行了,你進去吧。”守衛讓開身讓祝合過去。
祝合笑著對守衛道謝,剛走沒有兩三米遠,剛剛放他通行的守衛將他叫住:“喂,你很久沒吃飯了吧,今天謝員外施粥,你進城後第一個路口左拐走個兩百米就差不多到了。”
再次從旁人口中聽見謝員外這三個字的時候,祝合的心中感慨萬千,時隔這麽多年,他終於又可以見到他的嶽丈大人了。
祝合雙手作揖,對守衛感激說道:“多謝壯士。”
守衛擺擺手,示意祝合可以走了。
祝合按照記憶裏麵的路線走過去,遠遠地看見不少難民排著隊伍等著施粥,整條街上擺了三個粥棚,祝合走了這麽長時間的路,早就已經餓得沒什麽力氣了,像前世那樣,祝合自然而然的走到了其中一個隊伍後麵站著。
有些已經被祝合忘記了很多年的場景,當再一次發生的時候,祝合的思路格外的清晰,祝合當年站的也是這個位置,前麵站著一個中年乞丐,祝合本著多問一點可以多知道一點的心思,問了乞丐很多的問題。
不受控製地,祝合自己還沒有迴神的時候,他的手就已經拍在了他前麵那個乞丐的肩膀上:“喂。”
前麵的中年乞丐迴頭,髒兮兮的臉上就隻有他那一雙眼睛是白的,乞丐很油滑,他將祝合上下打量了兩遍以後,確認祝合混的比他還慘以後,支起了一口大黃牙,笑的隻剩下他臉上的褶子:“小兄弟,你這是遭了什麽難,連身正經衣服都沒有。”
祝合低頭打量了一通自己身上的衣服,如果可以的話,他也不想把自己混的這麽慘,可是誰讓他倒黴呢。不,隻要能讓他娶到他的前世的媳婦,他情願混的這麽慘。
兩個人想要搭上話,總是要有共同的話題才行,祝合已經油的不能再油了,前麵隊伍排的那麽長,光在這邊排隊等著實在是沒什麽意思,他手裏麵又沒有手機可以玩,和人聊天簡直就是消磨時間的最好選擇。
謝璞冷笑著看著他:“這一切都是你自找的。”
祝合醒來的時候,望著頭頂藍藍的天空,有一瞬間人是愣住的,他起身看了看熟悉又陌生的四周草木,低頭看自己身上充滿現代化的衣衫,有一種恍然隔世的感覺,老天居然又讓他重生了。
為什麽要說又呢,這個還要從祝合上輩子說起。
祝合是現代一個鬱鬱不得誌的大好青年,念書的時候往死裏麵念,工作的時候往死裏麵工作,最後在短短一天的時間裏被老板炒了,交往了三年的女朋友嫌他太窮,打電話和他分手了。
於是祝合一個人抱著一堆辦公用品,走在秋風蕭瑟的路上,迎著冰涼的秋風,抬頭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剛想在這寂靜無人的深夜裏麵發表一下“獲獎感言”時,一輛飛速而來的機動車直直的衝向他,再然後他就穿越了。
穿越以後的祝合,他的人生就好像是開掛了一樣,像整天都散著王八之氣的男主一樣,成為了女人收割機,先是娶了一個賢良淑德的妻子,然後納了一個又一個的美妾,那人生還真的不是一般人能羨慕得來的。
不過當祝合達到人生巔峰的時候,他那位賢良淑德的妻子卻給了他狠狠地一巴掌,將他從他自己營造的美好人生裏麵給打醒了。
再然後祝合壽終正寢了,再然後祝合又重生了。
重生到了他穿越的那一天。
祝合坐在原地,迴想起自己上輩子穿越後做過的那些事,真的很想一巴掌拍死自己,他怎麽就那麽的混賬呢。
他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蹬了蹬腳,活動一下身上的筋骨後,決定先把身上的衣服給換了,免得迴頭又被人當成流氓給嫌棄。
上輩子祝合剛剛穿越,當時還不知道自己已經穿越了,隻當那位撞他的那機動車仁兄擔心自己扯上人命官司,將他拋屍荒野,在沒有見到人群之前,祝合一直是這樣認為的,等見到那些穿著古裝的古人時,祝合才明白自己是穿越的。
祝合身無分文,想要弄到一身衣服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唯一一個可以弄到一身衣服的辦法就是扒死人身上的衣服。
有件事情需要說明一下,祝合的運氣也不知道該說好還是不好,穿到的是戰亂時期,時間大概是宋朝那段時間,這個時間上算大宋應該是滅亡了,隻是不知為什麽竟然還延續了一百多年。
這個時候,漢人隻剩下半壁江山,百姓流離失所,天災打仗到處都是,路上隨時隨地都能見到死人。
百姓生活窮苦,有的時候路上死人的衣服都被人扒走,最後還真的是落了一個暴屍荒野的下場。
而祝合的目標就是那群暴屍荒野的百姓。
祝合腳上還穿著皮鞋,他在古代已經生活已經四十多年,現代人的裝束對於他這個在古代生活了四十幾年的“古人”來說有點比較陌生,還不大適應。
他一腳一個腳印,踩在深一塊淺一塊的草地上,足足走了半個時辰還沒有走出這片密林。他腳上的皮鞋隻不過是個劣質產品,穿著走這麽長時間的路,即便是穿著襪子,祝合的腳上也被磨出了水泡。
望著四周綠油油的樹林,祝合朝天歎了口氣,脫下腳上的皮鞋提在了手裏麵繼續往前走。
走了半日,總算是走出那片密林,祝合站在滿是黃土的官道上,隻覺得身心舒暢,前提是忽視那一陣被風吹起的黃土灰塵,嗆得他直咳嗽。
等灰塵下去,祝合吐了口氣,抹了把臉,真的是一刻都受不了現在的情況了。
他往平城方向走過去,沿途中他遇見多具無名死屍,外貌特征幾乎一樣,都是麵黃肌瘦,瘦弱削骨,渾身上下沒有二兩肉,同樣的,他們身上的衣服都被人給扒走了。
前世初來乍到的祝合看見第一具屍體的時候是震驚的,以為發生了兇案,趕緊往前走,記著地理位置打算報案,等他看到第二具,第三具,第n具屍體的時候,他的內心是麻木的,當他在官道上看見的第一個人的時候他的內心是激動地,等聽到第一個人說話的口音時,他的內心是奔潰的。
等他好不容易發現別人的衣著打扮和他都不一樣時,他已經不知道該抱著一個什麽樣的感覺了。
他麵無表情的從屍體旁邊走過去,走了一具又一具,愣是沒有看見一個穿著衣服的,等快走到平城城門口的時候,路上已經沒有屍體了,因為全部官府的人給處置了。這一條道走下來,祝合是沒有找到一件古人的衣服可以給他換,所以他還是穿著原來的那一身已經被樹枝,灰塵還有他身上的汗水禍害的不成樣子的襯衫。
祝合站在城門口,無視身邊人詫異的目光,仰頭看著城門上用古篆寫的平城那兩個古樸大方的兩個字,隻覺得眼睛裏麵有種酸澀的感覺。
他仰頭看了一會兒天空,抬腳就要穿過城門進去,在城門口的時候被看
門的士兵攔住。
至於原因,一個短頭發的人,穿著奇裝異服,怎麽看怎麽奇怪,不攔著他攔著誰。
祝合被攔住的時候還愣了一下,心想誰敢攔他的路,再然後想起來他現在迴到了最初的起點,在別人的眼中他就是一個螻蟻,想怎麽整他就怎麽整他。
祝合順從的停下腳步,看著守門士兵,等著他問話。
守門士兵問他:“你是什麽人?”
在這個時代生活了那麽長時間,哪裏的方言祝合沒有學過,他本來語言能力就很強,學什麽像什麽,早就在前世的時候就把各地的方言給摸了個透底,更何況此處還是他前世的發源地。
“我本是江東人士,逃難自此,路上遇見劫匪,此時身無分文。”
祝合現在的樣子實在是說不上好,趕緊的臉上全是灰塵,隻剩下眼珠子,還有說話時露出的那一口大白牙是白的,其他地方全都是髒的。
而且他本來幹幹淨淨的白襯衫這會兒已經染得看不清原來的顏色,他又在密林裏麵穿梭了那麽長時間,走過來的路上他自己琢磨著可能找不到合適的衣服換上,幹脆將身上衣服弄壞,反正最後都是在耍流氓,他幹脆把流氓耍到底,也好比被人當成一個大熊貓圍觀來的好看。
祝合樣子實在是太慘,又走了半日的路,腳上的鞋質量本來就不好,祝合嫌磨腳半路上就把鞋給脫扔了,隻留下一雙黑色的襪子還穿在腳上,走了這半天的路,腳上的襪子已經被磨壞了,腳尖露出兩個大拇指,腿上的西裝褲可以無視,它的情況也沒有好到哪裏去。
天下大亂,百姓流離失所,到處都能看見難民逃荒,平城也不例外,從祝合身邊走過去的百姓臉上表情都很麻木,活的都很邋遢。
祝合說話斯文,有著讀書人的儒雅,完完全全的一副古人形態,這和他前世幾十年的打拚有著脫不開的關係,前世他剛剛穿越到這裏的時候,不管是說話還是做事,都脫不開現代人的習性。
說好聽點的是豪放不羈,說難聽點的就是不懂規矩,準確的說是個地痞流氓習性。
對此,祝合忍不住想要感慨,當初他的嶽丈大人將自己的親生閨女嫁給他的時候到底是下了多大的決心啊。
守衛攔著祝合主要還是看他衣著邋遢的緣故,見他說話這麽彬彬有禮,有著讀書人的儒雅也就不為難祝合讓他進去。
“行了,你進去吧。”守衛讓開身讓祝合過去。
祝合笑著對守衛道謝,剛走沒有兩三米遠,剛剛放他通行的守衛將他叫住:“喂,你很久沒吃飯了吧,今天謝員外施粥,你進城後第一個路口左拐走個兩百米就差不多到了。”
再次從旁人口中聽見謝員外這三個字的時候,祝合的心中感慨萬千,時隔這麽多年,他終於又可以見到他的嶽丈大人了。
祝合雙手作揖,對守衛感激說道:“多謝壯士。”
守衛擺擺手,示意祝合可以走了。
祝合按照記憶裏麵的路線走過去,遠遠地看見不少難民排著隊伍等著施粥,整條街上擺了三個粥棚,祝合走了這麽長時間的路,早就已經餓得沒什麽力氣了,像前世那樣,祝合自然而然的走到了其中一個隊伍後麵站著。
有些已經被祝合忘記了很多年的場景,當再一次發生的時候,祝合的思路格外的清晰,祝合當年站的也是這個位置,前麵站著一個中年乞丐,祝合本著多問一點可以多知道一點的心思,問了乞丐很多的問題。
不受控製地,祝合自己還沒有迴神的時候,他的手就已經拍在了他前麵那個乞丐的肩膀上:“喂。”
前麵的中年乞丐迴頭,髒兮兮的臉上就隻有他那一雙眼睛是白的,乞丐很油滑,他將祝合上下打量了兩遍以後,確認祝合混的比他還慘以後,支起了一口大黃牙,笑的隻剩下他臉上的褶子:“小兄弟,你這是遭了什麽難,連身正經衣服都沒有。”
祝合低頭打量了一通自己身上的衣服,如果可以的話,他也不想把自己混的這麽慘,可是誰讓他倒黴呢。不,隻要能讓他娶到他的前世的媳婦,他情願混的這麽慘。
兩個人想要搭上話,總是要有共同的話題才行,祝合已經油的不能再油了,前麵隊伍排的那麽長,光在這邊排隊等著實在是沒什麽意思,他手裏麵又沒有手機可以玩,和人聊天簡直就是消磨時間的最好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