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啟元看著手機,心裏有一股衝動。


    趕緊簽下這個喬羽。


    他這幾天通過網絡,已經了解了喬羽的三首歌。《像我這樣的人》《起風了》和自己最熟悉的《中華民謠》。


    而且網絡有大數據算法,他越搜喬羽的事,大數據就越給他推喬羽相關的介紹、歌曲、評價等。


    張啟元之所以猶豫到現在是因為自己畢竟是一個營銷策劃經理,並不是一個經濟部經理。


    簽約藝人的事,和他沒什麽關係。其實就算把喬羽挖過來,對張啟元也沒有任何好處。


    自己也從來沒有過類似的操作。甚至連怎麽簽約藝人都不知道。更何況喬羽現在還在一家娛樂公司。


    雖然不入流。但他連基本的流程都不知道。


    張啟元也和自己公司下的幾個經濟部經理也不算熟悉。


    每次都是公司年會上才見見麵,喝個酒什麽的。


    但人總是喜歡當伯樂。用千裏馬來驗證自己的眼光。


    他甚至覺得怎麽自己星創娛樂的這些經濟部的人都發現不了這麽明顯的未來之星?


    尤其那個經濟一部經理錢子坤。總號稱自己是娛樂圈伯樂。


    這伯樂平時不上網聽歌嗎?


    猶豫再三,張啟元還是決定給錢子坤打個電話。


    “錢總啊,我張啟元。”


    “張總好,難得張總想起我啊,有事您說。”


    “最近那個喬羽你有沒有關注?”


    喬羽?錢子坤反應了一下,有點熟腦子裏有點印象,一時想不起來。


    “喬羽?”


    “對,就是我們最近晚會上唱《中華民謠》的那個。大夏日報點名表揚那個。”


    “奧。”錢子坤倒不是最近看了那台晚會,而是突然想起來前一陣關注的那個《起風了》的演唱者叫喬羽。“是不是唱《起風了》的那個。”


    “對對對,就是那孩子。我看那小夥子有點實力,一時興起,想著問問咱們星創的伯樂。哈哈。你迴頭看看,他現在在一個不知名的什麽娛樂公司。該不該簽、能不能簽你看看吧。反正我是一點不懂。”


    “好的好的,迴頭我看看。感謝張總啊。”


    “沒事沒事,和你說了我也踏實了。”


    放下電話,錢子坤開始著手搜集資料。


    上次覺得這人有點潛力,但後來給忙忘了。


    他搜集了資料。發現他唱了三首歌,《像我這樣的人》《起風了》和《中華民謠》。


    而且在他的直播視頻中還發現一個事,他被娛樂公司拒絕過。


    這就有點看不懂了。


    錢子坤一直猶豫要不要簽,是因為要和喬羽是簽藝人合同。畢竟一個隻有一兩首原創的小網紅,簽藝人合同還是風險挺大的。


    但一個剛畢業去娛樂公司的人,肯定應聘的是練習生啊。這個水平簽練習生是綽綽有餘啊。


    這是誰這麽不長眼,送上門的鴨子用鍋給打走了?


    不會是星創的人吧。


    他想了想,能直接招聘的就是三個經濟部經理。應該都不能放走這種人才。


    關鍵哪個公司應該都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啊。


    算了不想了。


    繼續找資料。張總說他現在有一個娛樂公司。但錢子坤一直沒找到。


    他問了幾個圈內人,得到的迴複都是不知道。


    正在一籌莫展之際。他看到一條不起眼的新聞。


    鬥因平台因《中華民謠》現場版權問題與羽飛娛樂發生衝突。兩天後達成和解。雙方共同擁有晚會現場版版權。


    羽飛娛樂?沒聽說過,還真是不入流。


    查了下公司法人,劉莉莉?沒聽過。


    公司成立半個多月,差不多就是鬥因晚會前成立的。


    當然挖藝人這種事錢子坤也不能說很有把握,畢竟人家有合同在身。除非藝人本身有很強烈的跳槽欲望。可能性才比較大。


    不過錢子坤倒是毫不懷疑自己星創娛樂的影響力。


    隻能迴頭想辦法聯係到這個喬羽看了合同再說了。


    這時候錢子坤從沒想過羽飛娛樂的這個羽字可能有什麽含義。


    這幾天裏還發生了一個小插曲。


    本來羽飛娛樂把《中華民謠》單曲上傳了音樂平台,在喬羽的堅持下,這首歌沒有收費。


    喬羽的理由是先積累群眾基礎最重要。讓更多人聽到這首歌最重要。


    他講《像我這樣的人》和《起風了》兩首歌的版權也都轉到了羽飛娛樂旗下,但是也都沒有收費。


    但是鬥因晚會的每一個節目現場版權都是鬥因的。


    每首歌都是收費的,而《中華民謠》受益最高。有幾十萬的版權收入。


    而這些收入,居然與羽飛公司無關。


    其他歌曲的版權要麽本來就是鬥因網紅,歸鬥因所有沒人說什麽。


    要麽就是星創娛樂的歌曲,沒有原創,都是老歌,晚會版權收益鬥因和星創對半分。


    但《中華民謠》作為唯一一個兩家合作公司以外的作品就出了一點小問題。


    當初羽飛娛樂隻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情去提交了作品錄音,隻是加了羽飛娛樂的名字。


    但沒有明確收益這個東西。


    演出開始前兩天,鬥因公司和劉莉莉簽訂了合同,但雙方都沒有考慮到這個收益。畢竟整個晚會都是翻唱作品,可以預見的收益不會太高。


    結果就導致這首歌讓鬥因賺得盆滿缽滿,羽飛娛樂一點關係沒有。


    於是陳菲菲便決定再協商下這個事。


    沒想到薑維平知道這個事後,直接簽字,補充了一個合同。《中華民謠》版權收益的為羽飛娛樂和鬥因同時擁有。


    將已經獲得收益的一半轉給了羽飛娛樂。並承諾以後的收益也按50%分配。


    薑維平很聰明,圈子裏的人脈很重要。不要隨便得罪一個人,尤其一個潛力巨大的人。


    而且這次自己憑借這首歌已經獲得了超多的迴報。可謂名利雙收了。


    何不順水推舟做個人情,形成共贏的局麵?


    於是羽飛公司順利收獲了自己第一筆收入,四十多萬。


    陳菲菲在羽飛董事會的微信群裏組織起來。


    陳菲菲:同誌們,為了慶祝咱們公司成立以來第一筆進賬。今天南極星666包廂六點開席。


    劉莉莉:馬上出發。


    喬羽:準了,能不能帶個人,拉近一下領導和員工的距離?


    搞定了兩位合夥人,喬羽趕緊給林家俊打電話。


    “大林子,哪兒呢?”


    “在家呢啊,請我吃飯啊?”


    “來麵試了,南極星,666包廂,麵試加陪酒。”


    “都誰啊?”


    “我們三個股東。六點開局。”


    “好的,那不著急。我離著近。”


    “你非常著急,你趕緊來接我。”


    “你不是吧,你不是董事長嗎,公司不配輛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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