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我們不打算和解
謝老板,你家小保姆又不安分了 作者:言星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幸福家政總店那邊,事態已經發展得很熱鬧了。
這種桃色新聞,正是人們最津津樂道的八卦,根本不需要有什麽證據,隻要有人說,就有人愛聽,更是能夠自動延伸出無限版本。
現在就已經有人在議論上了。
“可不說呢,這幸福家政的老板娘長得那副模樣,一看就不是能安分待在家裏的,勾引別人家男人,這也忒不要臉了。”
“不會吧,那老板娘的丈夫經常開車來接她的,長得可俊的年輕人呢,她哪還會看上別人啊!”
“這可說不準,有的人啊,就是覺得野花比家花香!”
那幾個混混見傳播謠言奏效,更是洋洋得意了,拿出一張照片高高地舉起來:“這就是證據,看見沒有?”
“嘖嘖,真是這家老板娘啊!”
“不是,她這什麽眼光啊,怎麽找了這麽個男人,又矮又胖,還禿頭啊!”
胡冬玲放下電話,趕緊喊了一個人過來,讓她趕緊去報警,說有人鬧事。
一邊又替沈艾秋擔心,她雖然相信沈艾秋不是那樣的人,但她是怎麽被人拍下那張照片的?萬一謝今朝不相信她怎麽辦?
急得團團轉,實在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
很快,派出去的員工就帶著派出所的民警同誌迴來了。
民警遇上這樣的事,首先就是調解,讓那些人停止鬧事。
那些小混混們本來就是派出所的常客了,根本就不當迴事,頂多就是抓他們迴去關幾天而已,那兩個女人可是答應他們,隻要把這個事情鬧大了,就給他們一大筆錢。
拿到錢夠他們逍遙好一陣子了。
不過就在他們準備拆橫幅的時候,忽然來了幾個人,拿著照相機,對著橫幅還有圍觀的人群“哢哢”就是一頓拍,又去拍了被他們砸壞的門店現場。
然後其中一個戴眼鏡的男人才走過去,對民警說:“您好,我是沈艾秋女士的律師,這件事我們這邊並不打算和解,並且打算告他們損壞他人財物罪、尋釁滋事罪,以及誹謗罪。”
律師呀,多新鮮!在場的許多圍觀群眾除了在電視上,還沒見過活的律師呢!
頓時來了興趣,這當老板的就是不一樣啊,遇上事兒自己不用出麵,還能讓律師來。
不過也是,遇上這種事,不管有理沒理,女人都總是會被人評頭品足的那一方,就算再無辜,隻要沾上了,流言蜚語就少不了。
不出現在別人的麵前,是明智的做法。
小混混們一開始還有些渾不在意:“律師怎麽了?律師還能吃人不成?”
對方笑了笑,伸手推了推眼鏡:“律師確實沒什麽大不了的,不過就是能讓你們這種人吃幾年牢飯,再賠個幾萬塊錢罷了。”
“開什麽玩笑,你憑什麽讓我們坐牢賠錢,我們就是說了幾句話,怎麽,自己做得,別人還說不得了?”
“你們私闖民宅,損壞他人財物,造謠誹謗,敗壞他人名聲,給別人帶的經濟損失都是需要賠償的,幾萬塊算是少了,還有尋釁滋事,破壞公共秩序,要坐幾年,全看法官的量刑了。”
小混混們聽他說得頭頭是道,心裏有些慌,隻是依然嘴硬:“你,你胡說八道!”
律師冷笑一聲:“我要是你們,就趕緊把背後指使的人說出來,或許看在你們交待得足夠老實的情況下,可以給你們判得輕一點,不然,這所有的責任就隻能由你們自己承擔了。”
小混混們哪有什麽忠誠可言,他們就是拿錢辦事的,何況那倆女人還沒給他們多少錢呢,隻給了一成的定金,說好了事成之後再給錢的。
按照她們的意思,還想讓他們多來鬧幾天呢,可看現在這情況,這事兒也是鬧不下去了,她們的錢拿不拿得到還不好說。
這眼前的虧可不能替她們吃了啊!
小混混們立刻竹筒倒豆子般,什麽都說了出來。
其實就是今天早上有兩個女的,經由別人介紹找上他們,讓他們到幸福家政這邊鬧事,講這家老板娘的壞話,鬧得越大越好。
事成之後給他們五百塊錢。
怕她們事後不認賬,他們還要了對方的聯係方式,其中一個女的顯然就是沒有什麽心眼的,或者說她覺得自己理直氣壯,根本就不認為自己再做什麽違法的事,直接就把工作單位和名字都告訴了他們。
小混混們自然也和盤托出,就是輕工集團總經辦宣傳科一個叫做梁鳳華的女人。
小混混們還強調說,他們可不是造謠,這老板娘勾搭的就是那個梁鳳華的男人,有照片為證。
於是律師又向警方表示,他們還要指控那位梁鳳華女士,偷拍照片,侵犯了他當事人的肖像權。
同時還警告在場的圍觀群眾,如果以後再聽到有關此事的流言,也會追究他們傳謠的責任,在場的所有人他們都已經拍照存證了,有一個算一個,全都跑不了。
這番說辭還是挺嚇人的,普通老百姓哪裏見過這陣仗啊,連熱鬧都不敢再看了,該散的一下子全都散了。
今後免不了有人會私底下悄悄議論,但絕對形成不了大規模茶餘飯後的流言蜚語。
至於幸福家政的口碑,使用過她們服務的人心裏自然清楚,倒也不會輕易被動搖。
偶爾有那麽一兩個真的起了疑心不肯再用她們的,也算不上什麽優質客戶,丟掉了也不可惜。
小混混們被派出所的人抓走了,律師也離開了,事態平息了下來,店鋪裏一切都恢複了平靜。
胡冬玲還以為沈艾秋或者謝今朝會親自過來處理這些事,沒想到她們根本就沒有出麵,事情就解決了。
但沈艾秋還沒迴來上班,甚至連交待一聲都沒有,這也是以前沒有過的,以至於讓她更擔心起來,該不會兩人為這事吵架了吧?
她讓店裏其他人把被砸壞的店麵收拾了一下,好在店麵裏也沒有什麽太值錢的東西,隻是壞了一扇玻璃門,需要重新安裝一下,這些她全都記下來了。
剛剛律師交待她了,所有的損失,哪怕是一張白紙,一盒曲別針,都記下來,到時候可以要求加倍賠償的。
弄完這些,胡冬玲又開始猶豫起來,要不要打電話給沈艾秋好呢?
要是他倆現在正在吵架,她打電話過去,會不會是火上澆油?
這種桃色新聞,正是人們最津津樂道的八卦,根本不需要有什麽證據,隻要有人說,就有人愛聽,更是能夠自動延伸出無限版本。
現在就已經有人在議論上了。
“可不說呢,這幸福家政的老板娘長得那副模樣,一看就不是能安分待在家裏的,勾引別人家男人,這也忒不要臉了。”
“不會吧,那老板娘的丈夫經常開車來接她的,長得可俊的年輕人呢,她哪還會看上別人啊!”
“這可說不準,有的人啊,就是覺得野花比家花香!”
那幾個混混見傳播謠言奏效,更是洋洋得意了,拿出一張照片高高地舉起來:“這就是證據,看見沒有?”
“嘖嘖,真是這家老板娘啊!”
“不是,她這什麽眼光啊,怎麽找了這麽個男人,又矮又胖,還禿頭啊!”
胡冬玲放下電話,趕緊喊了一個人過來,讓她趕緊去報警,說有人鬧事。
一邊又替沈艾秋擔心,她雖然相信沈艾秋不是那樣的人,但她是怎麽被人拍下那張照片的?萬一謝今朝不相信她怎麽辦?
急得團團轉,實在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
很快,派出去的員工就帶著派出所的民警同誌迴來了。
民警遇上這樣的事,首先就是調解,讓那些人停止鬧事。
那些小混混們本來就是派出所的常客了,根本就不當迴事,頂多就是抓他們迴去關幾天而已,那兩個女人可是答應他們,隻要把這個事情鬧大了,就給他們一大筆錢。
拿到錢夠他們逍遙好一陣子了。
不過就在他們準備拆橫幅的時候,忽然來了幾個人,拿著照相機,對著橫幅還有圍觀的人群“哢哢”就是一頓拍,又去拍了被他們砸壞的門店現場。
然後其中一個戴眼鏡的男人才走過去,對民警說:“您好,我是沈艾秋女士的律師,這件事我們這邊並不打算和解,並且打算告他們損壞他人財物罪、尋釁滋事罪,以及誹謗罪。”
律師呀,多新鮮!在場的許多圍觀群眾除了在電視上,還沒見過活的律師呢!
頓時來了興趣,這當老板的就是不一樣啊,遇上事兒自己不用出麵,還能讓律師來。
不過也是,遇上這種事,不管有理沒理,女人都總是會被人評頭品足的那一方,就算再無辜,隻要沾上了,流言蜚語就少不了。
不出現在別人的麵前,是明智的做法。
小混混們一開始還有些渾不在意:“律師怎麽了?律師還能吃人不成?”
對方笑了笑,伸手推了推眼鏡:“律師確實沒什麽大不了的,不過就是能讓你們這種人吃幾年牢飯,再賠個幾萬塊錢罷了。”
“開什麽玩笑,你憑什麽讓我們坐牢賠錢,我們就是說了幾句話,怎麽,自己做得,別人還說不得了?”
“你們私闖民宅,損壞他人財物,造謠誹謗,敗壞他人名聲,給別人帶的經濟損失都是需要賠償的,幾萬塊算是少了,還有尋釁滋事,破壞公共秩序,要坐幾年,全看法官的量刑了。”
小混混們聽他說得頭頭是道,心裏有些慌,隻是依然嘴硬:“你,你胡說八道!”
律師冷笑一聲:“我要是你們,就趕緊把背後指使的人說出來,或許看在你們交待得足夠老實的情況下,可以給你們判得輕一點,不然,這所有的責任就隻能由你們自己承擔了。”
小混混們哪有什麽忠誠可言,他們就是拿錢辦事的,何況那倆女人還沒給他們多少錢呢,隻給了一成的定金,說好了事成之後再給錢的。
按照她們的意思,還想讓他們多來鬧幾天呢,可看現在這情況,這事兒也是鬧不下去了,她們的錢拿不拿得到還不好說。
這眼前的虧可不能替她們吃了啊!
小混混們立刻竹筒倒豆子般,什麽都說了出來。
其實就是今天早上有兩個女的,經由別人介紹找上他們,讓他們到幸福家政這邊鬧事,講這家老板娘的壞話,鬧得越大越好。
事成之後給他們五百塊錢。
怕她們事後不認賬,他們還要了對方的聯係方式,其中一個女的顯然就是沒有什麽心眼的,或者說她覺得自己理直氣壯,根本就不認為自己再做什麽違法的事,直接就把工作單位和名字都告訴了他們。
小混混們自然也和盤托出,就是輕工集團總經辦宣傳科一個叫做梁鳳華的女人。
小混混們還強調說,他們可不是造謠,這老板娘勾搭的就是那個梁鳳華的男人,有照片為證。
於是律師又向警方表示,他們還要指控那位梁鳳華女士,偷拍照片,侵犯了他當事人的肖像權。
同時還警告在場的圍觀群眾,如果以後再聽到有關此事的流言,也會追究他們傳謠的責任,在場的所有人他們都已經拍照存證了,有一個算一個,全都跑不了。
這番說辭還是挺嚇人的,普通老百姓哪裏見過這陣仗啊,連熱鬧都不敢再看了,該散的一下子全都散了。
今後免不了有人會私底下悄悄議論,但絕對形成不了大規模茶餘飯後的流言蜚語。
至於幸福家政的口碑,使用過她們服務的人心裏自然清楚,倒也不會輕易被動搖。
偶爾有那麽一兩個真的起了疑心不肯再用她們的,也算不上什麽優質客戶,丟掉了也不可惜。
小混混們被派出所的人抓走了,律師也離開了,事態平息了下來,店鋪裏一切都恢複了平靜。
胡冬玲還以為沈艾秋或者謝今朝會親自過來處理這些事,沒想到她們根本就沒有出麵,事情就解決了。
但沈艾秋還沒迴來上班,甚至連交待一聲都沒有,這也是以前沒有過的,以至於讓她更擔心起來,該不會兩人為這事吵架了吧?
她讓店裏其他人把被砸壞的店麵收拾了一下,好在店麵裏也沒有什麽太值錢的東西,隻是壞了一扇玻璃門,需要重新安裝一下,這些她全都記下來了。
剛剛律師交待她了,所有的損失,哪怕是一張白紙,一盒曲別針,都記下來,到時候可以要求加倍賠償的。
弄完這些,胡冬玲又開始猶豫起來,要不要打電話給沈艾秋好呢?
要是他倆現在正在吵架,她打電話過去,會不會是火上澆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