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5日清晨,湖江省霧鬆市板栗鎮68歲的錢大喜天不亮就早早地起了床。
他趁今天地裏沒活,要到市裏去看望生病住院的小孫子。
錢大喜趕到市人民醫院,天剛蒙蒙亮,還沒到上班時間。
這時,他覺得肚子有點餓,就來到市中醫院門北側宋記小吃鋪要了一碗稀飯,兩根油條。
飯後,他匆匆來到孫子的病房,見小孫子睡的正甜,不忍心叫醒,就坐在孫子床頭等醒來。
誰知剛坐下不久,就覺得肚子隱隱作疼,開始還以為受涼了,忍一會就好,誰知疼痛越來越重,不知不覺間,汗流滿麵,唿吸困難,臉色也越來越青。
坐在旁邊的兒子見狀忙上前問:“爹,您怎麽了?”
可這時宋老漢連話也說不出來。
兒子趕忙叫醫生,經診斷,宋老漢係食物中毒所致。
由於搶救及時,宋老漢脫離了危險。可大清早來看孫子連話也沒來的及說就躺倒了,宋老漢心裏著實生氣。
他叫兒子扶著去找小吃鋪老板算賬,可到了飯鋪門前,這裏已圍滿了人,都是和他一樣早上在這吃飯中毒的人和其家屬。
7時50分,案情報告到了運河派出所。
所長彭士華、治安副所長李長安聽了受害人陳述,掂出此案的分量。
一麵撥通電話,向市領導匯報,一麵帶領民警火速趕赴現場。
案發現場位於霧鬆市人民路東側110號。
該路東西兩側為市人民醫院和中醫院,過往人員比較複雜,是吃早點人員比較集中的地方。
彭所長等人趕到現場後,首先查封了小吃鋪,同時疏導群眾,保護現場。
7時53分,接到報案的市公安局副局長胡偉、吳亦飛帶領技偵人員也趕到現場。
至上午10時,已調查發現中毒人員38人,其中重度中毒8人。
市局領導和運河派出所的民警一邊組織搶救中毒人員,一邊開展案件的調查摸底工作。
中毒案頃刻間傳遍了邳州城區,現場招引來許多憤憤不平的中毒者家屬和圍觀群眾,紛紛要求公安機關緝拿兇手,嚴懲罪犯。
同時,案情也很快驚動了地方各級領導。
霧鬆市幾位領導分別作出指示:要求公安機關盡快查清毒源,偵破此案。
徐州市市長王希龍在獲悉這一案情後也作出批示:
“對此類案件,要作為重點打擊對象,快偵、快破,保證社會穩定。”
各級領導的指示,給市公安局和運河派出所偵破此案以極大的鼓舞,同時也感到肩上擔子的重量。
為盡快破案,市公安局局長胡居桂親自主持召開了破案調度動員會。
首先成立“8·16”案件偵破指揮部,由他親自任總指揮,並抽派一批破案精兵強將為成員。一張無形的大網向罪犯撒去。
經專家和衛生防疫部門鑒定,這次食物中毒的主要成份是稀飯中有大量的亞硝酸鈉。
亞硝酸鈉是一種腐蝕性有害二級毒品,食用不當,它可以破壞人的血液組織,致人窒息死亡。
那麽,稀飯中怎麽會有亞硝酸鈉呢?
毫無疑問,是有人故意放入而為。
那麽誰會在楊家的稀飯中放毒呢?他的目的是什麽?
專案組通過反複研究,分析案情,決定要想早日破案,必先查清毒源。
為此,專案組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兵分四路:一路繼續勘查現場,走訪群眾,獲取有價值的信息。
一路走訪醫療衛生部門,摸清亞硝酸鈉的銷售、保管、使用情況,為案件提供有用線索;一路安撫病員,搜尋情報;一路圍繞楊某展開輻射,排查嫌疑。
當晚十時,各路人馬匯集到指揮中心。
案情反饋如下:
中毒人員已基本排除生命危險,毒源是楊某出售的稀飯中被人投入的亞硝酸鈉,已超過人體承受能力的300倍。
據推算,稀飯中至少被人投放80餘克亞硝酸鈉,同時,銷售亞硝酸鈉的商人提供了近日內購買亞硝酸鈉的20餘人的名單。
楊某煮稀飯的鍋棚在中醫治療室東院牆外,棚邊的過道醫院職工上下班的必由通道。
楊某是16日淩晨5時10分磨好糊漿,燒好稀飯的時間為淩晨5時55分,出售時間是6時左右,發現中毒是7時15分,故而推斷,下毒時間應為淩晨5時10分至7時15分之間。
通過調查排除了楊某因個人對現實不滿而投毒的可能性,案件性質是他人故意投毒。
案件調查的重點放在與楊某熟悉且有矛盾的人員上。經排查,案件很快有了進展,在楊某鄰邊開飯店的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進一步核查,案情逐漸明朗清晰。
楊、張兩家同開飯店,因相鄰很近,所以經常因爭顧客而吵架。
案發前一周,張與楊又因爭顧客而發生爭吵,張某之子張義曾揚言要報複楊家。
案發後,公安幹警在現場調查時,張義神情慌張。
據知情者反映,張義曾於8月14日購買亞硝酸鈉100克,說是煮熟食用,其實他開的早點,很少自己煮熟食,購買的亞硝酸鈉用向可疑。
通過綜合分析,張義有重大作案嫌疑。專案總指揮市公安局局長胡居桂當即下令:捉捕張義,查清嫌疑。
可是當公安幹警趕去抓捕張義時,張已逃跑,去向不明,專案組雖然四處撒兵,多方明查暗訪,設點布控,但罪犯始終不見蹤影,偵破陷入僵局。
不久,徐州市公安局把“8·16”案件作為必破必捕雙掛案件。
胡居桂局長親自掛案,命令有重大案件偵破經驗,在抓逃犯破大案中屢建奇功的運河派出所,於1996年7月20日前必須抓獲罪犯。
運河派出所所長彭士華接到任務後,這位從事公安工作20多年、有勇有謀、辦事幹練、善打硬仗的警官變壓力為動力,立即召開案件分析會,研究破案方案。
副所長李長安,這位年方三十、思維敏捷、辦事認真、能征善戰的年輕警官主動向所長請纓擔當破案重任,並立下軍令狀,7月20日前不破此案,甘願受罰。
所長彭士華給李長安配備了2名精幹民警,並撥出專門經費,同時配備了辦案車輛。
一切準備就緒,他們三人躍馬出征了。
他趁今天地裏沒活,要到市裏去看望生病住院的小孫子。
錢大喜趕到市人民醫院,天剛蒙蒙亮,還沒到上班時間。
這時,他覺得肚子有點餓,就來到市中醫院門北側宋記小吃鋪要了一碗稀飯,兩根油條。
飯後,他匆匆來到孫子的病房,見小孫子睡的正甜,不忍心叫醒,就坐在孫子床頭等醒來。
誰知剛坐下不久,就覺得肚子隱隱作疼,開始還以為受涼了,忍一會就好,誰知疼痛越來越重,不知不覺間,汗流滿麵,唿吸困難,臉色也越來越青。
坐在旁邊的兒子見狀忙上前問:“爹,您怎麽了?”
可這時宋老漢連話也說不出來。
兒子趕忙叫醫生,經診斷,宋老漢係食物中毒所致。
由於搶救及時,宋老漢脫離了危險。可大清早來看孫子連話也沒來的及說就躺倒了,宋老漢心裏著實生氣。
他叫兒子扶著去找小吃鋪老板算賬,可到了飯鋪門前,這裏已圍滿了人,都是和他一樣早上在這吃飯中毒的人和其家屬。
7時50分,案情報告到了運河派出所。
所長彭士華、治安副所長李長安聽了受害人陳述,掂出此案的分量。
一麵撥通電話,向市領導匯報,一麵帶領民警火速趕赴現場。
案發現場位於霧鬆市人民路東側110號。
該路東西兩側為市人民醫院和中醫院,過往人員比較複雜,是吃早點人員比較集中的地方。
彭所長等人趕到現場後,首先查封了小吃鋪,同時疏導群眾,保護現場。
7時53分,接到報案的市公安局副局長胡偉、吳亦飛帶領技偵人員也趕到現場。
至上午10時,已調查發現中毒人員38人,其中重度中毒8人。
市局領導和運河派出所的民警一邊組織搶救中毒人員,一邊開展案件的調查摸底工作。
中毒案頃刻間傳遍了邳州城區,現場招引來許多憤憤不平的中毒者家屬和圍觀群眾,紛紛要求公安機關緝拿兇手,嚴懲罪犯。
同時,案情也很快驚動了地方各級領導。
霧鬆市幾位領導分別作出指示:要求公安機關盡快查清毒源,偵破此案。
徐州市市長王希龍在獲悉這一案情後也作出批示:
“對此類案件,要作為重點打擊對象,快偵、快破,保證社會穩定。”
各級領導的指示,給市公安局和運河派出所偵破此案以極大的鼓舞,同時也感到肩上擔子的重量。
為盡快破案,市公安局局長胡居桂親自主持召開了破案調度動員會。
首先成立“8·16”案件偵破指揮部,由他親自任總指揮,並抽派一批破案精兵強將為成員。一張無形的大網向罪犯撒去。
經專家和衛生防疫部門鑒定,這次食物中毒的主要成份是稀飯中有大量的亞硝酸鈉。
亞硝酸鈉是一種腐蝕性有害二級毒品,食用不當,它可以破壞人的血液組織,致人窒息死亡。
那麽,稀飯中怎麽會有亞硝酸鈉呢?
毫無疑問,是有人故意放入而為。
那麽誰會在楊家的稀飯中放毒呢?他的目的是什麽?
專案組通過反複研究,分析案情,決定要想早日破案,必先查清毒源。
為此,專案組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兵分四路:一路繼續勘查現場,走訪群眾,獲取有價值的信息。
一路走訪醫療衛生部門,摸清亞硝酸鈉的銷售、保管、使用情況,為案件提供有用線索;一路安撫病員,搜尋情報;一路圍繞楊某展開輻射,排查嫌疑。
當晚十時,各路人馬匯集到指揮中心。
案情反饋如下:
中毒人員已基本排除生命危險,毒源是楊某出售的稀飯中被人投入的亞硝酸鈉,已超過人體承受能力的300倍。
據推算,稀飯中至少被人投放80餘克亞硝酸鈉,同時,銷售亞硝酸鈉的商人提供了近日內購買亞硝酸鈉的20餘人的名單。
楊某煮稀飯的鍋棚在中醫治療室東院牆外,棚邊的過道醫院職工上下班的必由通道。
楊某是16日淩晨5時10分磨好糊漿,燒好稀飯的時間為淩晨5時55分,出售時間是6時左右,發現中毒是7時15分,故而推斷,下毒時間應為淩晨5時10分至7時15分之間。
通過調查排除了楊某因個人對現實不滿而投毒的可能性,案件性質是他人故意投毒。
案件調查的重點放在與楊某熟悉且有矛盾的人員上。經排查,案件很快有了進展,在楊某鄰邊開飯店的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進一步核查,案情逐漸明朗清晰。
楊、張兩家同開飯店,因相鄰很近,所以經常因爭顧客而吵架。
案發前一周,張與楊又因爭顧客而發生爭吵,張某之子張義曾揚言要報複楊家。
案發後,公安幹警在現場調查時,張義神情慌張。
據知情者反映,張義曾於8月14日購買亞硝酸鈉100克,說是煮熟食用,其實他開的早點,很少自己煮熟食,購買的亞硝酸鈉用向可疑。
通過綜合分析,張義有重大作案嫌疑。專案總指揮市公安局局長胡居桂當即下令:捉捕張義,查清嫌疑。
可是當公安幹警趕去抓捕張義時,張已逃跑,去向不明,專案組雖然四處撒兵,多方明查暗訪,設點布控,但罪犯始終不見蹤影,偵破陷入僵局。
不久,徐州市公安局把“8·16”案件作為必破必捕雙掛案件。
胡居桂局長親自掛案,命令有重大案件偵破經驗,在抓逃犯破大案中屢建奇功的運河派出所,於1996年7月20日前必須抓獲罪犯。
運河派出所所長彭士華接到任務後,這位從事公安工作20多年、有勇有謀、辦事幹練、善打硬仗的警官變壓力為動力,立即召開案件分析會,研究破案方案。
副所長李長安,這位年方三十、思維敏捷、辦事認真、能征善戰的年輕警官主動向所長請纓擔當破案重任,並立下軍令狀,7月20日前不破此案,甘願受罰。
所長彭士華給李長安配備了2名精幹民警,並撥出專門經費,同時配備了辦案車輛。
一切準備就緒,他們三人躍馬出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