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悅:“想不到,一位傑出的畫家,不明不白的死於這樣一位罪犯手中。”


    吳亦飛:“對於壞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啊!”


    “11月23日的時候,我想著兩天後就算我的三十大壽,想給自己過一個亮亮堂堂的生日,但我手上沒錢,想著從哪裏弄錢的時候就看到董悅從馬路對麵走過來。


    她戴著金項鏈,金手鐲,金戒指,還挎著bp機,就是個富婆啊。


    而且我還知道悅她爹是有名的畫家,隨便一幅畫都能賣上萬元,就決定‘弄’董家。”


    陳久強足足想了一晚上,覺得自己一個人幹不行,於是在11月24日中午去南湖送變電公司家屬院找到自己才認識兩個月的“小弟”洪發水時年27歲,和他商量“一起幹”。


    一開始洪發水不敢,但在哥們義氣和陳久強拍著胸脯表示“我動手,你隻要拿東西就行”的承諾並許以3000元的利誘後答應“一起幹”。


    隨後兩人準備了兩把殺豬刀和兩副白手套作為作案工具。


    11月24日,兩人以請董悅幫忙鑒定一幅畫的借口上門進行“踩點”,並確定董家的確很有錢,同時發現董家有一個伸出一截的窗戶沒裝防盜窗,且為了通風常年不關,可以作為進入的通道。


    11月25日淩晨3時,陳久強和洪發水上了五樓,從天窗爬上樓頂,然後洪發水用一條床單將陳久強吊到董家的那扇沒有安裝防盜窗的窗戶前順利進入董家。


    沒想到入室後就正好撞見被驚醒的莫書宏,莫書宏從床上剛起身,陳久強抽出殺豬刀對莫書宏一陣亂刺,將莫書宏殺害,期間莫書宏曾進行了短時間的抵抗和喊叫。


    莫書宏的驚叫驚醒了睡夢中的董昆明,他起身奔到莫書宏的房間查看,但剛打開客廳的燈就遭到了陳久強的一頓亂刺,毫無準備的董昆明慘死在莫書宏的邊上。


    此時董悅已經被莫書宏的慘叫聲驚醒,看到客廳內的慘狀後慘叫一聲試圖往房外逃,但是自家的防盜門當時是反鎖的,情急之下根本打不開,陳久強聞風而至,對著董悅一頓亂刺將她刺死。


    最後,陳久強將殺豬刀架在蔡文靜的脖子上,威脅她交出錢財和古玩字畫,蔡文靜無奈說出了放財物的地方。


    然後陳久強將她的嘴塞上毛巾,將她逼入畫室,再叫洪發水下來,依照蔡文靜說的地方搜出大量現金、古玩和字畫後,陳久強將蔡文靜殺害。


    隨後又從董昆明的屍體上找到了開門的鑰匙,又在莫書宏和董悅身上補了十幾刀後和洪發水開門逃離現場。


    由於他們發現搶來的現金已經足夠多餘元,於是就將搶來的首飾、金幣和手表連同行兇時用的殺豬刀全部扔在了範家村的汙水溝裏,將從董家搶出來的七十多卷字畫,其中不乏名人的真跡和血衣一起在衡器廠旁邊的墳地中放了一把火燒毀,然後分了錢後各迴各家。


    聽完敘述後,曹兵忍著怒火問:“你作案的主要動機是什麽?”


    “沒啥動機,弄錢過生日,咱也喝喝茅台,吃吃烤鴨漢堡。”


    ……


    專案組隨即前往洪發水的家抓捕洪發水,但洪母表示洪發水和他妻子去寧夏了洪妻的老家在寧夏的中寧縣。


    專案組隨即火速撲往中寧縣,在中寧縣公安局的協助下於2月26日11時將洪發水擒獲,經審訊,他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1995年3月31日上午,西安中級人民法院對陳久強、洪發水殺人案進行開庭公判。法官問陳久強“要要不要求律師辯護”,而他迴答“辯不辯都得死,不辯”。


    洪發水的父母為兒子請來西安著名律師許小平出庭為洪發水做了二十多分鍾的辯護,認為基於洪發水沒有動手殺人且認罪態度較好的事實,要求法庭認定洪發水的“從犯”身份,懇請量刑上與陳久強要有所區別,給其一條活路,促其重新做人。


    但法庭認為被告人陳久強犯罪事實清楚,犯罪手段極其殘忍,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洪發水不僅積極預謀殺人搶劫,且準備作案兇器,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對死者蔡文靜進行持刀威逼,事實說明洪發水雖未殺人,但其的確是陳久強殺人劫財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幫兇,其罪行嚴重,法不能恕,故辯護律師意見不予采納。


    因此,陳久強和洪發水皆被判處死刑。陳久強表示服從判決,但洪發水對一審結果不服,提出上訴,但是上訴在4月10日被駁迴,維持一審原判。


    10天後的4月10日,陳久強和洪發水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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