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悅:“太可怕了,好端端的人又被殺了,犯罪分子為什麽要留下紙條呢?”


    吳亦飛:“犯罪分子是故意擾亂警察的視線嗎?還是忘記了?”


    林可悅:“到犯罪分子作案,他不怕留下證據,讓警察抓住嗎?”


    那麽,留下這張紙條有什麽用意呢?難道還有犯下殺人罪後留下條子並寫下自己名字的人嗎?


    至少,筆跡也是犯忌的。


    文檢員說,紙條上的字在書寫時運筆自如不像在偽裝。


    討論案情時,不少偵查員認為,留言紙條很有可能是犯罪分子作案前對被害人實施的一種騙術,或者是他在與被害人周旋時寫的:由於作案後心慌意亂,急於逃離現場,把紙條遺落在現場。


    不過有人反駁說,犯罪分子在殺人後還能把被害人從門邊拖到床上,從容不迫地妄圖奸屍,


    說明他膽大妄為,不像作案後急於逃離的人。如果說遺落了那張紙條,也是匆忙中疏忽所致。


    引起偵破人員們最大興趣的一個問題是:犯罪分子真的叫“蔡朗”嗎?


    偵破人員們幾乎是眾口如一地予以否定,說除非他是傻子。瘋子。還從沒聽說過有把自己的名字寫在殺人現場上的罪犯呢,!


    “武鬆不是把自己的名字留在鴛鴦樓的牆上了嗎?”不知是誰冒出了一句。


    在座的人為這善意的抬杠“哄”地笑了,不過誰也沒有反駁。


    事情明擺著:今天的犯罪分子怎能和當年的武鬆相比,何況那是小說。


    李佳騎著自行車,從砂山街向淩空小區駛去。春節過後,天氣更冷了,迴家的路很滑,她避開冰雪路麵,騎得很謹慎。


    李佳年逾四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


    她在一家公司做統計員,丈夫在某廠工作,女兒正讀初中,一家3口人,夫妻恩愛,女兒懂事,小日子倒也其樂融融。


    李佳絕沒有想到,在她身後,正有一雙兇狠的眼睛一直在耐心地盯著她。


    她的家在六樓,因為上樓走得急,進屋後有些氣喘。


    外麵有人敲門。是誰呢?


    李佳打開裏麵那道門,透過外道門上的“貓眼兒”向外看,隻見一個二十多歲的男青年微笑著站在門前,她問:“你是誰呀?”


    “我是電業局的,看看電表。”電表裝在屋裏,吉林市的電業管理部門實行居民提前購電的辦法,老百姓稱之為“買電”,電業局為了防止居民滯購,派人不定時地到居民家中抽查督促。


    李佳沒有多想別的,開了外道門,讓那個青年進來,然後轉身到右邊臥室取買電的卡片。


    那個青年已經跟進來了,李佳把卡片遞給他說:“你看,咱家買的電還沒用完呢,沒超。”


    “電業局的人”接過卡片看了看,“嗯”了一聲,看樣子很滿意。他把卡片還給李佳,李佳接過來,往臥室裏送……突然,一條藍色繩子從後麵套住了她的脖子,然後越勒越緊,當她意識到進屋的是個壞人時,已經喊不出聲了。


    那個家夥力氣大得驚人,隨著繩子越勒越緊,她的生命之火在漸漸熄滅……


    千不該萬不該,就在這個時候,這家的男孩——14歲的孫強背著書包推門而入。


    “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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