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10號,湖江省公安局的電話響了,林可悅接到一個男子的電話:


    “是湖江省110吧?”


    林可悅:“是的,你是哪裏?…”


    男子:“我是大霧縣板栗村村民,我們村子裏麵一個柴火垛著火了,之後發現一具被燒焦的無頭屍體,因為屍體已經燒焦,所以分辨不出來。”


    林可悅馬上匯報給了龔局長,龔局長立刻組織會議,安排工作:


    “華宇航,你帶著同誌們迅速到案發現場去查看吧!”


    華宇航:“服從命令聽指揮!”


    他轉過身:“吳亦飛,林可悅…


    對了還要帶上警犬,出發吧!”


    他們開車很快來到大霧縣板栗村案發現場,立即前往現場展開調查。


    當華宇航帶著大家趕到現場之後,無一不對眼前一切感到震驚。


    華宇航和其他幹警還沒走到屍體旁,他們就聞到屍體散發著一股難聞的氣味,可見死亡時間不短,且屍體呈仰臥狀,胸腔還被人用刀劃開,從胸部一直劃到肚臍眼以下。


    林可悅看見了不停地幹嘔。


    警犬不停地狂吠。華宇航牽著警犬,沿著一條小路追蹤到幾百米遠的河溝,在河內一下發現了一個男性龍根,真是讓人觸目驚心!


    他們帶著警犬,又在距離溝渠大概30m處的水井裏麵,撈出被害人的頭顱。


    案件在大霧縣板栗村引起了巨大反響,殺人,分屍,拋屍,整個案件的惡劣程度不言而喻。


    華宇航把案情向龔局長進行了匯報,華江省政府,社會都高度重視這件案件。


    華江省派出大量警力與大霧縣公安局聯合偵查。


    希望確定死者身份,但排查許久都沒有人前來認識,也沒失蹤人口的報案,這更增加了破案的難度。


    華宇航,“吳亦飛,我們隻能從屍檢報告入手了。”


    吳亦飛,“明白!”


    吳亦飛把屍骨帶到公安局進行鑒定:頸部有明顯傷痕,還從死者裏麵發現香蕉皮,菜葉子等。


    華宇航:“正常人,誰會去吃香蕉皮呢?”


    吳亦飛:“是的,除非精神有問題。”


    華宇航有了一個大膽的猜測,“死者可能是一名流浪漢或者農村守護神?”


    吳亦飛:“是的,隻有精神有問題,流浪漢才有這種可能。”


    經過一段時間的摸排,案件一直沒有取得新進展,就在大家一籌莫展的時候,兇手再次出手。


    1999年2月14日,大霧縣警方接到村民洪山報案,他曾在自己房子的灶台下發現了一具全裸男屍。


    華宇航開車帶著吳亦飛,林可悅,警犬立即到現場展開調查,因為房子長時間無人居住,屍體被發現時已經高度腐爛,上麵已經開始長出了蛆蟲。


    屍體呈俯臥狀,頸部有一節草繩,左手腕一根呢龍繩。


    華宇航,吳亦飛還在牆上發現大量血跡。


    吳亦飛,“死者被鈍器砸死,看來兇手就是將人殺死的。


    華宇航:“同誌們,我們還是要走群眾路線,依靠當地的人民群眾。”


    華宇航帶著吳亦飛和林可悅與大霧縣公安幹警們在大霧板栗村調查走訪。


    一個當地的村民向華宇航透露,“正在案發前,有一個衣著整齊的男人,帶著死者來過這個地方,他們兩人同行,看上去很是怪異。”


    一位當地的老人講,“我見過一個衣著打扮整齊的男人,他是蕎麥鄉人,叫什麽就不知道了,這孩子經常吃死蛤蟆,死猴。”


    華宇航帶著幹警把將重點放到蕎麥鄉,他們決定將蕎麥鄉的青年一個一個的排查。


    就在華宇航排查期間,3月13日在蘆葦鎮轄區一廢棄的炸藥房內,又發現一具無名男屍。


    華宇航帶著幹警們立即到案發現場,吳亦飛鑒定,死者麵部朝下全身赤裸,屍體已經高度腐敗,顱骨有多處塌陷,判斷是被磚頭重擊致死。


    更讓人氣憤的是牆上還刻著“殺人!別惹我”的字樣,很明顯兇手在挑釁警方,如果不盡快抓住此人,恐怕後麵還會有受害者。


    於是大家開始沒日沒夜的工作,走訪超過上萬人,通過目擊者了解到,在3月13日,一個衣著較為整齊的男青年從蘆葦火車站附近臨賣場離麵。


    13日早上兩人進入飛機炸藥房裏麵,後來隻有男青年坐在庫房門口。


    華宇航對大家說:“通過研究偵查後,我們發現兇手侵害的對象基本都是癡呆人員。”


    吳亦飛:“是的。”


    華宇航:


    “作案手段也大致相同,都是將死者脫光衣服之後進行侵犯,然後將地點選在沒有人居住的房屋裏麵,一般都是先帶著受害者運動一番,才展開行動。


    可見他警惕性很強。”


    華宇航帶著幹警們先後排出重點嫌疑人員十多個。


    但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再加上死者身份不明,全部都是流浪者,他們之間並沒有任何聯係,所以很難確定兇手的身份。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時候。恐怖的噩耗接踵而至,麵對這種情況,警方一時顯得不能為力。


    1999年4月6號警方在大霧縣蕎麥鄉西南水塘內,發現一具裸體男屍。


    被發現時屍體已經高度腐敗,屍體上的蛆蟲幾乎將肉體啃食殆盡,走訪調查著跟前幾次案件相同,也是全身赤裸,被人侵犯後掐暈並推入水中,致其死亡。


    1999年4月11日,在蕎麥鄉一個區附近發現一個隻剩腰部以下的男士,在腰部的斷口處被燒的痕跡,警方找到的另一半經認定兇手是將人攔腰斬斷之後進行焚燒。


    4月13日,警方在鬧店鄉賈寨村南半區內發現一具全身赤裸,高度腐敗的屍體,吳亦飛鑒定,“死者也是一名流浪乞討者。”


    華宇航:“根據我們前麵的調查,兇手幾乎每次作案都會點火,其目的應該不僅僅是毀滅屍體,他的目的應該是焚燒流浪漢的衣物,這樣警方就不會重點關注流浪漢。


    正常人也不會想到一個怪異的殺人犯居然口味重到可以侵犯流浪漢,可見兇手反偵查意識較強。”


    案件遲遲沒有被偵破事情,在社會上也產生了強烈的影響,在輿論的壓力下,華宇航帶著幹警們隻能加大力度破案。


    華宇航將重點放在患有精神病的流浪者身上,加強對他們的管理,在日常乞討中注意發現問題。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兇手閆啃穀終於被華江省警方抓獲。


    一個時尚青年閆啃穀,手裏拿著一節樹枝,邊走邊罵,男青年帶著癡呆人向玉米地方向行走,便衣民警悄悄一路尾隨。


    他們走到一個玉米地裏麵,走著走著,閆啃穀命令癡呆者坐下,接著就將癡呆男青年三角褲頭扒了下來。


    還沒等自己脫完衣服。華宇航鳴槍示警,閆啃穀當即提著褲子就往玉米地裏跑,可他哪裏跑得過華宇航?


    華宇航快步衝上去,閆啃穀沒幾步就被華宇航按倒在地上了,華宇航把他帶到大霧縣公安局,經連夜審訊,閆啃穀對自己的惡行供認不諱。


    更離譜的是他就是曾被列為重點監視對象,還多次被警方帶走調查,因為沒有證據,所以一直沒有定案。


    閆啃穀交代他因為在家中經常看一些相關的影碟,所以對男性身體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第一次跟人發生關係,是跟同村一個單身老光棍,從那之後他就愛上這種感覺。


    但是他與老光棍的事情被村裏人知道後對他指指點點,老光棍死後,閆啃穀就沒有了發泄的對象。


    閆啃穀一開始並沒有打算殺人,他隻是迷戀男性人員的身體,每當他向男性離別後,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他將目標放在流浪者身上,是因為他們聽話,很容易就相信自己,就算殺了他們也不會有人重視。


    經調查,閆啃從1995年作案10起,殺9人,唯一的幸存者就是最後這次。


    如果不是及時被公安局發現,這名癡呆人員早已見了西天。


    閆啃穀作案都是先奸後殺,有的還將其殘忍分屍,實在是在罪大惡極。


    閆啃穀這個怪異的殺人犯也依法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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