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七點,天才蒙蒙亮,大多人還在溫暖的被窩裏。
陳伯是遊泳愛好者,他今年六十五歲了,十多年來如一日的不分春夏秋冬每日不間斷來到這裏,橫跨清定河。
清定河是江城的母親河,北臨臨時,南接河市,東西山脈夾峙,流域麵積達六千多平方公裏,是一條水資源、水環境都別具特色的獨立入海河流。
岸邊種著一排柳樹,看那柳枝,不知什麽時候,已不再是嚴冬時的枯竭,一棵棵柳樹垂下柔嫩如絲的枝條,在晨風的吹動下,萬萬條的柳枝,密密的,細細的,遠看就像是一片縹飄渺渺的綠煙微微遊動的翠雲。
天色也由黎明的魚肚白色,逐漸成淡藍色,太陽出來了,就見東邊一小塊紅色的弧形,典典上升。
陳伯如往常一樣來到堤壩,脫下身上的衣服,隻剩一條泳褲,一邊熱身一邊四下張望著。
突然發現岸邊的江堤水草中,緩緩漂來一大團東西。他一時沒在意,繼續做著腿部的伸展活動動作。
那一團東西隨著水流慢慢飄了一下。陳伯不經意地掃了一眼,發現那一團東西上還漂浮有著黑黑的頭發的樣子。
陳伯懷疑自己老眼昏花,定了定神,又四周望了望,一時周邊也沒有其他人。等到那團東西漂到麵前時,陳伯大著膽子拿起岸邊的一根棍子捅了捅。待看清,頓時身子哆嗦起來,腿一軟,身子癱倒在地上。
清晨八點半,淩風和邢鐵一眾人來到清定河案發現場時,已有附近的分局警員在現場進行著各項勘查的工作。警戒線外,一群好事的觀眾指指點點地說著話。
邢鐵淩風等人出示證件後擠了進去。
屍體已經從水裏撈了起來。用一塊白布蓋著。
邢鐵蹲下身,掀開了白布,死者已經被水泡得麵目全非,整張臉蒼白腫脹,穿著黃色的吊帶上衣,下身赤裸,私處紅腫潰爛,身上有鞭打過的痕跡,傷處已腐爛,左嘴角、眼角部位有傷痕,,雙眼眼眶呈凹陷狀,兩隻眼球不翼而飛,隻留下兩個血粼粼的空洞。不見隨身物品。
死者除了上身衣物上粘附有血跡之外,無明顯泥土、雜草等異物附著。屍體周圍未見包裝物、包裹物。手和指甲未見水草或泥沙。無溺死屍體征象。
屍體頸部烏青,兩側有圓形指壓痕及新月形的指甲痕跡,皮下出血,屍表散布著不規則屍斑,喉嚨軟骨骨折。
受害者在當時所遭遇的究竟是何種非人待遇……當時又是有多麽的絕望……
由於身上的大量傷痕,初步認定是遭人殺害後被拋屍河中。具體死因還需要再進一步的屍體檢驗之後才能進行鑒定,死亡時間大約在兩天前。該案發現場為移屍現場,案件第一現場不明,拋屍地點不明。
本次案情信息較為雜亂,遇害地方、失蹤時間、遇害時間、兇手殺人動機等等都需要大量的時間梳理。
要查出死者的身份,必須盡快找到真正的拋屍現場,偵查車胎痕跡,以拋屍點為中心進行排查,篩查兇手留下的痕跡再進行確認兇手。
線索有限,受害人的身份一時半刻不能確認,工作也一時無法有效開展。
在過去的拋屍案例中,十有八人為熟人作案。而殺人也常常伴隨著移屍(拋屍),這樣的特點主要是因為兇手與第一案發現場存在著密切的關聯,他\/她需要聽過這樣的行為去隔斷這種關聯,從而達到自我保護動機,尋求心理舒適點。
殺人拋屍案中也有一個兇手處理屍體的規律,拋屍現場距離犯罪現場較遠,那麽兇手一般隻進行拋屍。而兇手如果不僅拋屍,還埋屍的話,一般犯罪現場離拋屍現場會比較近。
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來看,犯罪人在作案後拋屍的時候往往會比較幾張,所以,抱著盡可能拋遠就行,在這個過程中情緒和自身體力的因素也會有一定的影響。
著名的犯罪學專家戴維.坎特說過:犯罪人選擇自己熟悉的、對自己很方便的地方實施犯罪,至少在最初是這樣選擇犯罪地點的。
我們所說的【圓周假設】,就是講這些犯罪地點全部標注在地圖上,嘉定這些犯罪是由一個尚未被發現的單個人幹的,並且找出兩個相互之間距離最遠的犯罪位置,用這兩個位置之間的距離做直徑,可以畫一個包括所有犯罪的圓周,我們的假設是,人們會發現這個犯罪人就居住在這個圓周裏麵,可能就在靠近圓周中心的地方。
通過以往的案例分析中,其中兇手拋屍的心理動機往往會帶來心理的滿足感和安全感,很大程度上兇手拋屍點的選擇的自信程度來源於自我認為,越遠越偏僻就越不易被人發現,不易被警方辨認。
淩風和邢鐵包括唐新元等人,迴到警局後開了個會,製定了以下方案進行查案。
首先第一步,查詢今日失蹤人員,對信息係統的失蹤人員進行查詢、對比,確定有可能的被害人。
第二步,在周邊管區發協查通報進行輔助查找死者身份。
第三步,通過dna、手印等查清死者身份。
第四步,從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排查,尋找第一現場。通常第一現場遺留的痕跡物跡信息量等會更多,有利於案件的偵破。
第五步,通過現場偵查,提取殘留關鍵痕跡物證。
第六步,分析案情性質,確定偵查方向。
分析案件性質是最重要的一環,如果案件性質確定課,那麽往往偵查方向也就明確清晰了。其實說白了,就是對犯罪動機的分析,主要通過作案過程來分析及對兇手進行側寫,兇手的作案手段、被害人的社會關係等等……
第七步,通過案件現場附近人員進行走訪摸查,調查了解後確定案發時間和初步嫌疑人的刻寫。
開完會後,幾人立即進行相關部署。
淩風他們幾個分工合作以現場為中心,以現場附近幾個及清定河上下遊交通道路為線沿線踐行走訪,通過沿路走訪來偵查兇手可能會經過並由此而到達現場的路線。對案件現場附近數據進行提取和分析,通過分析數據獲得線索,調查主要路段的監控錄像、收費站監控錄像等等來進行查找拋屍現場及犯罪嫌疑人。
陳伯是遊泳愛好者,他今年六十五歲了,十多年來如一日的不分春夏秋冬每日不間斷來到這裏,橫跨清定河。
清定河是江城的母親河,北臨臨時,南接河市,東西山脈夾峙,流域麵積達六千多平方公裏,是一條水資源、水環境都別具特色的獨立入海河流。
岸邊種著一排柳樹,看那柳枝,不知什麽時候,已不再是嚴冬時的枯竭,一棵棵柳樹垂下柔嫩如絲的枝條,在晨風的吹動下,萬萬條的柳枝,密密的,細細的,遠看就像是一片縹飄渺渺的綠煙微微遊動的翠雲。
天色也由黎明的魚肚白色,逐漸成淡藍色,太陽出來了,就見東邊一小塊紅色的弧形,典典上升。
陳伯如往常一樣來到堤壩,脫下身上的衣服,隻剩一條泳褲,一邊熱身一邊四下張望著。
突然發現岸邊的江堤水草中,緩緩漂來一大團東西。他一時沒在意,繼續做著腿部的伸展活動動作。
那一團東西隨著水流慢慢飄了一下。陳伯不經意地掃了一眼,發現那一團東西上還漂浮有著黑黑的頭發的樣子。
陳伯懷疑自己老眼昏花,定了定神,又四周望了望,一時周邊也沒有其他人。等到那團東西漂到麵前時,陳伯大著膽子拿起岸邊的一根棍子捅了捅。待看清,頓時身子哆嗦起來,腿一軟,身子癱倒在地上。
清晨八點半,淩風和邢鐵一眾人來到清定河案發現場時,已有附近的分局警員在現場進行著各項勘查的工作。警戒線外,一群好事的觀眾指指點點地說著話。
邢鐵淩風等人出示證件後擠了進去。
屍體已經從水裏撈了起來。用一塊白布蓋著。
邢鐵蹲下身,掀開了白布,死者已經被水泡得麵目全非,整張臉蒼白腫脹,穿著黃色的吊帶上衣,下身赤裸,私處紅腫潰爛,身上有鞭打過的痕跡,傷處已腐爛,左嘴角、眼角部位有傷痕,,雙眼眼眶呈凹陷狀,兩隻眼球不翼而飛,隻留下兩個血粼粼的空洞。不見隨身物品。
死者除了上身衣物上粘附有血跡之外,無明顯泥土、雜草等異物附著。屍體周圍未見包裝物、包裹物。手和指甲未見水草或泥沙。無溺死屍體征象。
屍體頸部烏青,兩側有圓形指壓痕及新月形的指甲痕跡,皮下出血,屍表散布著不規則屍斑,喉嚨軟骨骨折。
受害者在當時所遭遇的究竟是何種非人待遇……當時又是有多麽的絕望……
由於身上的大量傷痕,初步認定是遭人殺害後被拋屍河中。具體死因還需要再進一步的屍體檢驗之後才能進行鑒定,死亡時間大約在兩天前。該案發現場為移屍現場,案件第一現場不明,拋屍地點不明。
本次案情信息較為雜亂,遇害地方、失蹤時間、遇害時間、兇手殺人動機等等都需要大量的時間梳理。
要查出死者的身份,必須盡快找到真正的拋屍現場,偵查車胎痕跡,以拋屍點為中心進行排查,篩查兇手留下的痕跡再進行確認兇手。
線索有限,受害人的身份一時半刻不能確認,工作也一時無法有效開展。
在過去的拋屍案例中,十有八人為熟人作案。而殺人也常常伴隨著移屍(拋屍),這樣的特點主要是因為兇手與第一案發現場存在著密切的關聯,他\/她需要聽過這樣的行為去隔斷這種關聯,從而達到自我保護動機,尋求心理舒適點。
殺人拋屍案中也有一個兇手處理屍體的規律,拋屍現場距離犯罪現場較遠,那麽兇手一般隻進行拋屍。而兇手如果不僅拋屍,還埋屍的話,一般犯罪現場離拋屍現場會比較近。
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來看,犯罪人在作案後拋屍的時候往往會比較幾張,所以,抱著盡可能拋遠就行,在這個過程中情緒和自身體力的因素也會有一定的影響。
著名的犯罪學專家戴維.坎特說過:犯罪人選擇自己熟悉的、對自己很方便的地方實施犯罪,至少在最初是這樣選擇犯罪地點的。
我們所說的【圓周假設】,就是講這些犯罪地點全部標注在地圖上,嘉定這些犯罪是由一個尚未被發現的單個人幹的,並且找出兩個相互之間距離最遠的犯罪位置,用這兩個位置之間的距離做直徑,可以畫一個包括所有犯罪的圓周,我們的假設是,人們會發現這個犯罪人就居住在這個圓周裏麵,可能就在靠近圓周中心的地方。
通過以往的案例分析中,其中兇手拋屍的心理動機往往會帶來心理的滿足感和安全感,很大程度上兇手拋屍點的選擇的自信程度來源於自我認為,越遠越偏僻就越不易被人發現,不易被警方辨認。
淩風和邢鐵包括唐新元等人,迴到警局後開了個會,製定了以下方案進行查案。
首先第一步,查詢今日失蹤人員,對信息係統的失蹤人員進行查詢、對比,確定有可能的被害人。
第二步,在周邊管區發協查通報進行輔助查找死者身份。
第三步,通過dna、手印等查清死者身份。
第四步,從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排查,尋找第一現場。通常第一現場遺留的痕跡物跡信息量等會更多,有利於案件的偵破。
第五步,通過現場偵查,提取殘留關鍵痕跡物證。
第六步,分析案情性質,確定偵查方向。
分析案件性質是最重要的一環,如果案件性質確定課,那麽往往偵查方向也就明確清晰了。其實說白了,就是對犯罪動機的分析,主要通過作案過程來分析及對兇手進行側寫,兇手的作案手段、被害人的社會關係等等……
第七步,通過案件現場附近人員進行走訪摸查,調查了解後確定案發時間和初步嫌疑人的刻寫。
開完會後,幾人立即進行相關部署。
淩風他們幾個分工合作以現場為中心,以現場附近幾個及清定河上下遊交通道路為線沿線踐行走訪,通過沿路走訪來偵查兇手可能會經過並由此而到達現場的路線。對案件現場附近數據進行提取和分析,通過分析數據獲得線索,調查主要路段的監控錄像、收費站監控錄像等等來進行查找拋屍現場及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