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哭什麽,看你那矯情樣,當初不是你要留下的嗎,現在娘有錢了,你後悔了,怪不得娘生氣,我都生氣呢,既然選擇留在陳家,你就做陳家的好孫子,還迴來幹嘛,娘又不是隻有你一個兒子,她早就對你寒了心了。”


    臘梅並不吃他這招。


    哭就哭唄,關她屁事。


    她隻知道自己中午想吃對麵街尾賣的排骨小餛飩。


    也不知道現在人多不多。


    不會賣完了吧,她得抓緊去。


    說完就想轉身走人,誰知被金壽一把拉住。


    “姐,我求求你了,我給你跪下,你就幫幫我吧,我真的知道錯了,我在陳家一頓飽飯都吃不上,我們是親姐弟啊,一個爹娘生的,你看看我都瘦成什麽樣了。”


    金壽還真跪在地上了。


    他撩開自己的衣袖,兩條瘦成皮包骨的胳膊暴露在臘梅眼前。


    才幾個月而已。


    竟然瘦成這樣了。


    難道陳家真的要餓死他不成?臘梅平日裏雖沒心沒肺,可好歹是自己的親弟弟。


    她還是動容了。


    “你先起來吧,我也幫不了你什麽,娘的脾性變了太多,如果她不原諒你,我說什麽都沒用,我建議你,離開陳家,哪怕打個散工也能養活你自己,這是50文,我自己攢的私房錢,去買碗麵吃吧,暖暖身子,雙橋上有家賣布鞋的大娘,鞋子便宜又耐穿,你去買一雙,別再穿草鞋了,小心把腳凍壞了,真是造孽,這麽冷的天氣就穿著薄薄兩層,哎,這樣,你在這裏等著,我去鋪子裏給你取件衣服。”


    臘梅連最愛的排骨小餛飩都沒吃了,她跑迴鋪子裏,因為離後院近,所以沒從鋪子前麵走,她在雜物房裏翻出來一件壓箱底的厚衣裳,是三哥以前穿舊的,現在娘不讓大哥三哥穿粗布衣服了。


    說是會丟了店鋪的臉麵。


    這些衣服就再沒拿出來過,放著也是浪費。


    五弟和三哥的身形又差不多。


    不如給他穿。


    不光如此,臘梅又翻出來兩條厚褲子。


    總算齊全了,她把外衣和褲子塞進麻袋裏,扛在肩上從後門走了。


    關上後院門的時候,桂花剛從前鋪忙完,她來到後院時,正好瞥到臘梅的背影,桂花有些納悶,臘梅怎麽餛飩沒買又跑迴來了。


    隻以為她是忘記帶錢迴來討錢的。


    “呐,這巷子裏沒什麽人來,你快穿上褲子和外衣,省的凍著,你以前那些衣服呢?雖然沒有多厚,但是也不至於穿單衣吧。”


    “被奶拿去拆掉棉花塞進天貴的被子裏了,你也知道,陳家有多寶貝他,跟伺候祖宗似的,我這種沒爹撐腰沒娘疼愛的孩子,自然靠邊站。”


    金壽自嘲的笑笑。


    其實他是故意穿成這樣的,陳家雖然待他不好,吃不飽,又幹得多,可衣服總不至於克扣他。


    為的就是讓臘梅心軟。


    “你看看你,偷雞不成蝕把米,當初跟我們一道走多好,偏要自作聰明,陳家那群人你還不清楚?這麽多年被欺負的還少嗎,現在跑來跟我哭訴了,哎,還以為你多聰明呢,實則你是我們五人中最蠢笨的,衣服自己穿好吧,我走了,我還要去買餛飩吃,記得買鞋啊,別凍著,你要真想迴來就多去求求娘,求我是沒用的。”


    臘梅對他倒是沒多大氣。


    迴不迴來她都無所謂。


    娘怎麽說,她就怎麽做。


    畢竟當初在陳家,五弟跟她關係也就一般。


    隻有大哥和三哥會幫她,給她撐腰。


    讓她少挨些打罵,還會幫她和二姐偷偷挖野菜和豬草。


    “姐,那我迴去了,今天我來找你這事,你別告訴娘好嗎,我知道她現在很討厭我,不想聽到我名字,我會慢慢哄好她的,今天的事你誰也別說。”


    金壽用懇求的眼神看著臘梅。


    搞得臘梅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


    她和五弟不過幾月未見,怎麽五弟變成這副模樣了。


    有種說不上來的感覺。


    “我誰也沒說,剛剛迴鋪子時也是走的後院,你放心吧,我走了,再跟你扯兩句,我的小餛飩都要收攤了。”


    臘梅小跑起來。


    還好趕在最後一刻,留住了餛飩攤的攤主。


    她下了三碗餛飩,大哥一碗,二姐一碗,她一碗。


    至於三哥三嫂,不歸她管,酒樓不愁吃喝。


    金壽看著臘梅的身影逐漸遠去。


    他臉上的笑容也變得怪異起來。


    “什麽破爛東西,真拿我當乞丐了?都是一個娘胎出來的,憑什麽你們吃香的喝辣的,我卻要被你施舍,被你們可憐!真當我看不見你和大哥身上的綢緞衣服嗎?嗬嗬,都不是什麽好東西,你們有的,我也要,我還得全要!”


    金壽自言自語的說著。


    如果巷子這時突然進來個人。


    怕是會嚇死。


    他眼神猙獰,雙手用力的搓揉棉衣。


    直到衣服破了一個大口子,棉絮到處亂飛,這才算完。


    這些衣服,金祿連著麻袋一起扔了,他寧可穿著單衣,也不要穿別人的破衣服。


    至於麵條,他到底是沒吃,隻是買了兩個肉包子,站在街邊狼吞虎咽的吃完才走。


    金壽擦了擦嘴,收拾好心情,重新換上一副老實麵孔出了巷子。


    可路過自家鋪子時,他無意看到了右邊酒樓的招牌。


    上麵寫著顏氏酒樓四個大字。


    顏氏?


    酒樓?


    難道這酒樓也是娘開的?


    金壽本不識字,可他聰明,不管什麽東西,隻要看過一眼就能記在心裏。


    在他小的時候,娘總是拿著樹枝在泥巴上寫寫畫畫。


    顏字正是娘告訴他的,也是他認識的第一個字。


    他在村裏有個小夥伴,從小一起長大,可夥伴家做買賣發了家,11歲時就舉家搬到臨縣了。


    沒搬家時,他家裏有好幾本書。


    金壽每次去找他玩都會偷偷翻看。


    還會指著字問他怎麽讀,直到把小夥伴問煩。


    可問來問去,也無非認識幾十個字而已,其他的全部連蒙帶猜。


    正當他神情恍惚時,二樓響起了一道熟絡的聲音。


    “錢華,把樓上的桌子收拾下。”


    “好嘞,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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