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楚卿去了那個記者給的名片上的地址,是處在一個豪華寫字樓裏一個較為寬敞的二層寫字間。
一個身穿職業裝的女子起身,聲音明快,微笑著伸出了手,“你就是‘周自衡’的緋聞妻子?我是鳴星娛樂的總監,薇薇安。你的視頻我已經看了,無論你是之前準備的,還是現場發揮的,能在短短一個小時中想出這麽有邏輯而且有新意的方向已經非常不錯了。歡迎來到鳴星娛樂!”
“謝謝。”楚卿也揚了揚唇角,“在這方麵我還是新人,還需要各位的幫助提攜。”
“我對新人一向不手軟。”薇薇安從桌子上拿出一個文件,放到了楚卿的懷裏,“這是你第一個要采訪的對象——慕昂。”
“慕昂?”楚卿一開始以為自己聽錯了,又重新問了一遍。
“沒錯,就是慕昂,音樂鬼才慕昂。我知道這個很有難度,但是你也要知道,慕昂從來沒有接受媒體的采訪,也沒有任何照片流出,如果我們雜誌能挖出他的新聞或是拍攝到他的照片,無論對你還是對我們鳴星都是百利無一害,會徹底在業界打出名聲!”
看著薇薇安的神色,仿佛讓人已經看到了未來的美好藍圖。
對於這種雞湯,楚卿不陌生,她當老板的時候也經常為員工描繪一幅美好未來,告訴他們將有機會為國際楊量身製作禮服,領導人也將穿著他們製作的衣服走出過麽,所有的華人都將會穿他們製作的衣服為榮。
然而,身為老板的她,卻在公司發展最關鍵的時候進入到了這個快穿係統。
所以有時候,命運已經給出了最好的安排。
或許,慕昂就是她這個世界無論如何也繞不過去的人,命運安排她一定要見到他。
楚卿半舉起手中的文件袋,“搞定慕昂,ok!”
慕昂,楚卿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著薇薇安給她的文件。
楚卿把慕昂的每一首歌都聽了個遍,才發現這慕昂不愧是音樂怪才,每一首歌都帶著強烈不同的風格。
就像這首《花葬》,看歌名字的時候以為會是一首帶著黛玉般女子閨怨的悲傷調調,可是沒想到寫的竟然是一代帝王登上皇位後發現坐擁江山卻無人懂他時的悲涼心情,所謂花葬,指的也不是真的鮮花,而是鮮血落地時濺的血花。
“朕的江山錦繡繁華,你的鮮血落地成花,曾說好金戈鐵馬帶你迴家,卻說話不能算話,喝一杯花雕忘掉對你牽掛,夢你送我一束血花。”
楚卿本以為慕昂擅長的就是這種古風調調,但是後麵一首校園民謠風的歌徹底打了她的臉,帶著青梅竹馬的少年少女情懷,旋律朗朗上口,寫的是一個少年對一個少女從厭惡到喜歡的故事。
還有一首也是楚卿聽了之後格外喜歡的,旋律明快卻透著詭異,有點像是暗黑童話。講的是一個王子為了討好情人砍掉了妻子的四肢獻給了情人當做馬車,砍斷了妻子的軀幹為妻子造了一個精美的床鋪,摘下妻子的眼睛給情人照亮昏暗的宮殿……
最後那個結尾很耐人尋味,“我的身體留在了宮裏每一角落,一生的記憶走馬閃過,我夢到一白馬少年邀我岸上坐坐,聊聊遇上的人錯沒錯。”
楚卿聽著旋律,看著歌詞,不知道是意外還是巧合,這三首歌的故事都和楚卿經曆的三個世界的情節很像。
看著屏幕上的歌詞,似乎能看到一雙墨黑色的明亮眼眸。
難道……慕昂就是她要找的朝冽?
楚卿翻遍了所有的資料,慕昂果然如傳言一樣神秘。
她到底要怎麽找到他?
楚卿想到了那天超市對麵音像店出現的背影,很像朝冽那個人會不會就是慕昂?
想到這裏,楚卿就和薇薇安說要去找找慕昂。
看著楚卿堅定的神色,薇薇安點點頭,“車費,餐費什麽的不要省,隻要能采訪到慕昂就行!”
楚卿飛快打車到了那天的音像店,問老板是不是經常有一個很帥氣的男人來這裏買唱片,長著一雙很黑很亮的眼睛。
老板聞言後還真的一拍大腿,“的確有那麽個人,每次都在店裏很聽很多帶子,尤其喜歡聽一些老帶子,每次還都會買很多唱片。那個男孩長得真俊,許多小姑娘都因為他成為了這裏的常客。說曹操曹操到,不就是那個人嗎!”
楚卿迴頭,就看到了那個熟悉的身影。
穿著上身一件修身的白襯衫,熨燙得很平整,領口沒有天氣炎熱而敞開一顆扣子,修長的手指推開門,長腿跨進門檻,一雙冷淡的黑色眸子掃了一眼店裏,然後將手插在了褲子的口袋裏,寬肩窄腰,顯得禁欲而清冷。
那是一張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臉,比霸氣的何蕭多了幾分仙氣,比高冷的林之潭多了幾分硬朗棱角,比疏離的朝冽多了幾分清冷。
楚卿徑直走近男人,周圍很多從男子進來時候就虎視眈眈的妹紙看到有人走近了男神,又擔憂的也有嘲諷的。
“那個小哥哥一看就是很高冷的樣子,從來沒有搭理過妹子們的任何搭訕。這個女生估計也很懸啊。”
“天啊,竟然有人靠近歐巴,這個女人從來不照鏡子的?”
楚卿沒有理會身邊的閑言碎語,擋在了男子的路前,用僅僅隻有倆人能聽到的聲音道:“慕昂。”
男子臉上的神色並沒有變化,錯身想要繞過楚卿離開。
楚卿拉住慕昂,她絕對不會認錯,這一定是這個世界的朝冽,“你可以否認你不是慕昂,但是請給我一分鍾時間,我想問你一個問題,《白馬》那首歌的結局是不是其實王子的妻子根本不愛王子,愛的是那個邀請她坐坐的白馬少年?”
慕昂沒說話,但是站住了腳步。
“你的名字起的叫《白馬》,但是說的並不是白馬王子,騎士也是可以騎著白馬的,不是嗎?”
慕昂迴過頭,一雙幽深的黑眸似乎能看到她的靈魂,“你為什麽確定,她愛的不是王子?”
“因為她愛的是那個騎士,一個女人如果真的愛一個男人,不會在臨死前迴憶起的是其他人。而且你的歌詞裏明顯暗示過,就是那句聊聊遇上的人錯沒錯。”
慕昂看著眼前的女子,仿佛在哪裏見過一樣,腦海中不僅浮現出各種奇怪的畫麵,可是一幀也捕捉不到,慕昂收迴視線,薄唇輕啟:“你找我有什麽事?”
楚卿看自己成功了,就指著對麵的茶館,“要是慕先生有空,我可以請你喝杯茶,我們邊喝便聊,你覺得怎麽樣?”
“我不懂茶。”
“巧了,我也不懂。”
聞言,慕昂眉峰出現輕微上挑,他原以為楚卿會說她懂的。
“你不懂茶,還要去茶樓?”
“難道喝咖啡的人都懂咖啡嗎?”
慕昂黑眸中閃過一絲玩味,有點意思。
“好,不過我下午要去機場,隻有半個小時時間。”
“足夠了。”
兩人走到茶館,裏麵像他們這樣附庸風雅的人倒是不少,老板似乎也懂客人的心理,茶館裝修得很清雅,室內裝修了半壁假山,從上而下流淌的水經過岩石叮叮作響,仿佛置身田園。
每一個桌子都是一個半獨立隔間,鏤空花紋的屏風因為多年浸染茶氣,已經帶有輕微的茶香。
兩人找了一個靠裏麵的位置,周圍兩桌正好沒人,比起靠窗的位置清靜許多。
“你怎麽知道我就是慕昂?”
“慕先生的確沒有任何照片公布,我今天來這裏找你也是因緣巧合,不過慕先生看來是忘記前不久的事情了?難道慕先生不覺得我眼熟?”
見到楚卿的第一眼,慕昂的確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但是最終還是搖了搖頭。
“首先我想說,我本人絕對對慕先生沒有除了工作外的其他想法,並且,這件事情我也是被人設計的。”楚卿頓了頓,舉起茶托喝了一口茶,“慕先生在三天之前是不是陷入了一個糾紛中。”
慕昂想起,三天前他的確被人設計和一個陌生女子躺在一張床上。
他記得那天客房服務送餐,他喝了那瓶紅酒後,就開始覺得不對,等醒來的時候才發現,自己被人設計了。
他沒有和那個女人發生關係,至於那個女人的臉,他根本沒看。
不過那個女人的丈夫貌似是一個明星,倆人估計也是隱婚,沒有把事情鬧大。
“看來慕先生想起來了,我就是那場設計中的另一個人。不過慕先生不用擔心,我並沒有惡意。我與我前夫離婚後找了一份工作,老板給我的第一個任務就是采訪你。”
“你在威脅我?”
“我還沒有愚蠢到威脅我準備采訪的人,而且你手裏也有我的把柄,就是我是周自衡的前妻,相信這個會更加有爆點。”
“既然這樣,為什麽我要接受你的采訪?”
楚卿咧唇一笑,杏眸中染上自信的神色,拿起茶壺給慕昂的杯子裏緩緩倒入熱茶。
“因為我覺得我比你更清楚你歌裏的故事。”
一個身穿職業裝的女子起身,聲音明快,微笑著伸出了手,“你就是‘周自衡’的緋聞妻子?我是鳴星娛樂的總監,薇薇安。你的視頻我已經看了,無論你是之前準備的,還是現場發揮的,能在短短一個小時中想出這麽有邏輯而且有新意的方向已經非常不錯了。歡迎來到鳴星娛樂!”
“謝謝。”楚卿也揚了揚唇角,“在這方麵我還是新人,還需要各位的幫助提攜。”
“我對新人一向不手軟。”薇薇安從桌子上拿出一個文件,放到了楚卿的懷裏,“這是你第一個要采訪的對象——慕昂。”
“慕昂?”楚卿一開始以為自己聽錯了,又重新問了一遍。
“沒錯,就是慕昂,音樂鬼才慕昂。我知道這個很有難度,但是你也要知道,慕昂從來沒有接受媒體的采訪,也沒有任何照片流出,如果我們雜誌能挖出他的新聞或是拍攝到他的照片,無論對你還是對我們鳴星都是百利無一害,會徹底在業界打出名聲!”
看著薇薇安的神色,仿佛讓人已經看到了未來的美好藍圖。
對於這種雞湯,楚卿不陌生,她當老板的時候也經常為員工描繪一幅美好未來,告訴他們將有機會為國際楊量身製作禮服,領導人也將穿著他們製作的衣服走出過麽,所有的華人都將會穿他們製作的衣服為榮。
然而,身為老板的她,卻在公司發展最關鍵的時候進入到了這個快穿係統。
所以有時候,命運已經給出了最好的安排。
或許,慕昂就是她這個世界無論如何也繞不過去的人,命運安排她一定要見到他。
楚卿半舉起手中的文件袋,“搞定慕昂,ok!”
慕昂,楚卿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著薇薇安給她的文件。
楚卿把慕昂的每一首歌都聽了個遍,才發現這慕昂不愧是音樂怪才,每一首歌都帶著強烈不同的風格。
就像這首《花葬》,看歌名字的時候以為會是一首帶著黛玉般女子閨怨的悲傷調調,可是沒想到寫的竟然是一代帝王登上皇位後發現坐擁江山卻無人懂他時的悲涼心情,所謂花葬,指的也不是真的鮮花,而是鮮血落地時濺的血花。
“朕的江山錦繡繁華,你的鮮血落地成花,曾說好金戈鐵馬帶你迴家,卻說話不能算話,喝一杯花雕忘掉對你牽掛,夢你送我一束血花。”
楚卿本以為慕昂擅長的就是這種古風調調,但是後麵一首校園民謠風的歌徹底打了她的臉,帶著青梅竹馬的少年少女情懷,旋律朗朗上口,寫的是一個少年對一個少女從厭惡到喜歡的故事。
還有一首也是楚卿聽了之後格外喜歡的,旋律明快卻透著詭異,有點像是暗黑童話。講的是一個王子為了討好情人砍掉了妻子的四肢獻給了情人當做馬車,砍斷了妻子的軀幹為妻子造了一個精美的床鋪,摘下妻子的眼睛給情人照亮昏暗的宮殿……
最後那個結尾很耐人尋味,“我的身體留在了宮裏每一角落,一生的記憶走馬閃過,我夢到一白馬少年邀我岸上坐坐,聊聊遇上的人錯沒錯。”
楚卿聽著旋律,看著歌詞,不知道是意外還是巧合,這三首歌的故事都和楚卿經曆的三個世界的情節很像。
看著屏幕上的歌詞,似乎能看到一雙墨黑色的明亮眼眸。
難道……慕昂就是她要找的朝冽?
楚卿翻遍了所有的資料,慕昂果然如傳言一樣神秘。
她到底要怎麽找到他?
楚卿想到了那天超市對麵音像店出現的背影,很像朝冽那個人會不會就是慕昂?
想到這裏,楚卿就和薇薇安說要去找找慕昂。
看著楚卿堅定的神色,薇薇安點點頭,“車費,餐費什麽的不要省,隻要能采訪到慕昂就行!”
楚卿飛快打車到了那天的音像店,問老板是不是經常有一個很帥氣的男人來這裏買唱片,長著一雙很黑很亮的眼睛。
老板聞言後還真的一拍大腿,“的確有那麽個人,每次都在店裏很聽很多帶子,尤其喜歡聽一些老帶子,每次還都會買很多唱片。那個男孩長得真俊,許多小姑娘都因為他成為了這裏的常客。說曹操曹操到,不就是那個人嗎!”
楚卿迴頭,就看到了那個熟悉的身影。
穿著上身一件修身的白襯衫,熨燙得很平整,領口沒有天氣炎熱而敞開一顆扣子,修長的手指推開門,長腿跨進門檻,一雙冷淡的黑色眸子掃了一眼店裏,然後將手插在了褲子的口袋裏,寬肩窄腰,顯得禁欲而清冷。
那是一張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臉,比霸氣的何蕭多了幾分仙氣,比高冷的林之潭多了幾分硬朗棱角,比疏離的朝冽多了幾分清冷。
楚卿徑直走近男人,周圍很多從男子進來時候就虎視眈眈的妹紙看到有人走近了男神,又擔憂的也有嘲諷的。
“那個小哥哥一看就是很高冷的樣子,從來沒有搭理過妹子們的任何搭訕。這個女生估計也很懸啊。”
“天啊,竟然有人靠近歐巴,這個女人從來不照鏡子的?”
楚卿沒有理會身邊的閑言碎語,擋在了男子的路前,用僅僅隻有倆人能聽到的聲音道:“慕昂。”
男子臉上的神色並沒有變化,錯身想要繞過楚卿離開。
楚卿拉住慕昂,她絕對不會認錯,這一定是這個世界的朝冽,“你可以否認你不是慕昂,但是請給我一分鍾時間,我想問你一個問題,《白馬》那首歌的結局是不是其實王子的妻子根本不愛王子,愛的是那個邀請她坐坐的白馬少年?”
慕昂沒說話,但是站住了腳步。
“你的名字起的叫《白馬》,但是說的並不是白馬王子,騎士也是可以騎著白馬的,不是嗎?”
慕昂迴過頭,一雙幽深的黑眸似乎能看到她的靈魂,“你為什麽確定,她愛的不是王子?”
“因為她愛的是那個騎士,一個女人如果真的愛一個男人,不會在臨死前迴憶起的是其他人。而且你的歌詞裏明顯暗示過,就是那句聊聊遇上的人錯沒錯。”
慕昂看著眼前的女子,仿佛在哪裏見過一樣,腦海中不僅浮現出各種奇怪的畫麵,可是一幀也捕捉不到,慕昂收迴視線,薄唇輕啟:“你找我有什麽事?”
楚卿看自己成功了,就指著對麵的茶館,“要是慕先生有空,我可以請你喝杯茶,我們邊喝便聊,你覺得怎麽樣?”
“我不懂茶。”
“巧了,我也不懂。”
聞言,慕昂眉峰出現輕微上挑,他原以為楚卿會說她懂的。
“你不懂茶,還要去茶樓?”
“難道喝咖啡的人都懂咖啡嗎?”
慕昂黑眸中閃過一絲玩味,有點意思。
“好,不過我下午要去機場,隻有半個小時時間。”
“足夠了。”
兩人走到茶館,裏麵像他們這樣附庸風雅的人倒是不少,老板似乎也懂客人的心理,茶館裝修得很清雅,室內裝修了半壁假山,從上而下流淌的水經過岩石叮叮作響,仿佛置身田園。
每一個桌子都是一個半獨立隔間,鏤空花紋的屏風因為多年浸染茶氣,已經帶有輕微的茶香。
兩人找了一個靠裏麵的位置,周圍兩桌正好沒人,比起靠窗的位置清靜許多。
“你怎麽知道我就是慕昂?”
“慕先生的確沒有任何照片公布,我今天來這裏找你也是因緣巧合,不過慕先生看來是忘記前不久的事情了?難道慕先生不覺得我眼熟?”
見到楚卿的第一眼,慕昂的確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但是最終還是搖了搖頭。
“首先我想說,我本人絕對對慕先生沒有除了工作外的其他想法,並且,這件事情我也是被人設計的。”楚卿頓了頓,舉起茶托喝了一口茶,“慕先生在三天之前是不是陷入了一個糾紛中。”
慕昂想起,三天前他的確被人設計和一個陌生女子躺在一張床上。
他記得那天客房服務送餐,他喝了那瓶紅酒後,就開始覺得不對,等醒來的時候才發現,自己被人設計了。
他沒有和那個女人發生關係,至於那個女人的臉,他根本沒看。
不過那個女人的丈夫貌似是一個明星,倆人估計也是隱婚,沒有把事情鬧大。
“看來慕先生想起來了,我就是那場設計中的另一個人。不過慕先生不用擔心,我並沒有惡意。我與我前夫離婚後找了一份工作,老板給我的第一個任務就是采訪你。”
“你在威脅我?”
“我還沒有愚蠢到威脅我準備采訪的人,而且你手裏也有我的把柄,就是我是周自衡的前妻,相信這個會更加有爆點。”
“既然這樣,為什麽我要接受你的采訪?”
楚卿咧唇一笑,杏眸中染上自信的神色,拿起茶壺給慕昂的杯子裏緩緩倒入熱茶。
“因為我覺得我比你更清楚你歌裏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