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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在昨日之前,五千塊或許樂毅就會爽快答應了,畢竟這對他們高中生來說已經算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


    但是昨天傍晚,樂毅成了“萬元戶”了,從中興酒樓帶出了那麽多錢,還會將區區五千塊給看在眼裏嗎?


    五千塊對他來說,已經是多不算多,少不算少。


    而且,說實在話,他並不想把照片刪去。因為這照片如果刪了,賴達明這幾個人,不知道會不會又要弄出什麽幺蛾子來。


    打心底,他並沒有想敲詐的意思,開出五萬的籌碼,隻是想讓賴達明知難而退。


    如果賴達明以後不來惹他,他也不會繼續留著那些照片。畢竟他並不是那種惡趣味的人。


    可賴達明卻認定了他是想敲詐,此刻咬牙切齒地看著他,那兇惡的眼神當中,幾乎要迸出火花來。


    賈權也跳腳了,指著樂毅就說道:“你別太過分了,如果鬧翻了,誰都占不著好處!”


    “你們也可以不買,反正我也答應你們,隻要你們以後不再來煩我,我也不會把你們的藝術照給泄漏出去。”樂毅說道。


    吳濤卻是一臉驚訝地看著樂毅,心說:“毅哥還真敢開價,就那幾張照片,居然要五萬塊!嘖嘖,再知道就再多拍幾張!”


    賴達明氣唿唿地瞪了樂毅良久,說道:“就沒有商量的餘地了嗎?”


    “沒有,我說過了,隻要你們不再來煩我,你們的隱私不會被泄漏的。”樂毅已經說得很直白了。


    可賴達明卻不相信他,照片在他手上,他就是不放心。


    “好,姓樂的,你可以,你有種,你給我等著。”聽到樂毅堅定的語氣,賴達明知道,樂毅是不會鬆口的。要麽他們就放棄那些照片,要麽他們就拿出五萬塊錢來把照片買迴去。


    可是五萬塊錢,就算賴達明、賈權的家境不錯,也一下子籌不出這個錢來。


    “你給我等著!”賈權也重複了一聲,然後三人氣勢洶洶地走掉了。


    他們倒是想把樂毅壓著暴揍一頓,可奈何,他們三個加起來都打不過樂毅一個,更何況樂毅身邊還有個吳濤。所以,他們隻能走人。


    離開了一百多米,賈權黑著一張臉,問賴達明:“明哥,咋辦?那小雜種居然開價五萬,誰拿得出這個錢?臥槽,我一年的零花錢都沒有五萬。”


    賴達明的臉也黑了,肺都要氣炸了,從高一到高三,向來隻有他賴達明欺負別人的份,何曾他賴達明被別人欺負過?


    可這次,他卻真是被欺負了!而且還反抗不了。


    “媽得,今天放學,弄他!”胖子馬峰咬牙切齒道。他脫臼了兩根手指頭,也記著這個仇呢。


    賴達明當場就反駁了他一句:“弄他?你打得過他?”


    被這話一問,胖子馬峰立即就住嘴了。說實話,他打不過。樂毅別看著瘦瘦的,可爆發起來的力量,太驚人。昨天二人隻不過是對了一拳而已,馬峰的手指頭居然就脫臼了。


    以馬峰的身高和體形,身高一米八,體重也是一百八。整個學校能幹得過他的,根本不超過五個。而且那五個也基本是重量級的人物。


    可昨天,他卻是被一個身材被自己瘦一大半的樂毅給打趴了,而且毫無還手之力。


    “打不過,就別bb。”賴達明罵了一句。


    “那怎麽辦?就這樣算了?”馬峰問道,他是沒什麽主見的,純粹的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人物。


    “媽蛋,怎麽可能就這樣算了?我賴達明是誰?受了這樣的屈辱,你讓我算了?怎麽可能算了?這筆賬,老子一定要找迴來。”賴達明情緒激動地說道。


    賈權問道:“明哥,難道你想讓虎哥幫忙?”


    “沒錯,就讓虎哥動手,讓他好看,打殘打廢了他,看他還怎麽囂張。”賴達明說道。


    賈權吸了一口氣,狐疑道:“可是你不是說虎哥收了他舅舅的錢嗎?虎哥已經答應不動手了,你再去找虎哥讓虎哥動手,他會答應嗎?”


    賴達明聽到這話,也猶疑了起來。


    虎哥的確是收過樂毅舅舅的錢的,而且虎哥跟樂毅舅舅似乎還有點交情。


    要不然,瘋狗小弟被樂毅打得住院,瘋狗早就帶人去砍樂毅了。是虎哥從中調停,才把這件事給安撫了下來。


    “虎哥不動手,咱們找瘋狗哥,瘋狗哥是出了名了的要錢不要命,我們給他一點錢,讓他把樂毅手腳打斷,也讓他住上半年醫院試試。”賴達明兇狠地說道。


    中興社有四大堂主,這四大堂主具體叫什麽名字,一般沒什麽人知道,像賴達明這種社團的邊沿人物,隻知道中興社的四大堂主,一個叫天哥、一個虎哥、一個叫霸哥、一個叫瘋狗哥。


    瘋狗是後起之秀,出了名的狠角色,據說他十六歲那年,一個人一把刀,砍翻了九個敵人。最後被抓進了監獄關到了四十多歲,出來之後被天哥、虎哥、霸哥看重,將之提升為中興社的第四個堂主。


    如今他的麾下,也是有著不下五百名小弟,也算得上是個風雲人物了。


    瘋狗哥成名很早,但威名也是近幾年才打出來的。畢竟他坐了那麽久的牢,以前的威風事跡,隻是傳說。


    近年來,他辦事果斷而狠辣,漸漸重新打出了威風。


    他這個人,有兩貪,一是貪財,二是貪色,江湖聞名。


    隻要有錢,隻要肯出得起錢,有問題找他,肯定包辦。


    隻要有女人,隻要肯給得起大美人,有問題找他,他也可以幫著包辦。


    他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你們身上還有多少錢?”賴達明問道,伸出手來。


    馬峰在口袋裏摸了摸,拿出五百。


    賈權拿出錢包,有點不舍。


    “媽蛋,拿來,一點小錢,還扭扭捏捏。”賴達明一把搶過賈權錢包,把裏麵一千來塊錢全拿了出來,然後把空錢包丟給賈權。


    接著,賴達明自己拿出了兩千塊多快,三人的所有錢湊在一起,也就四千左右。


    “明哥,就這些錢,請得動瘋狗哥嗎?”賈權嚴重懷疑,要知道瘋狗可是中興社的一堂之主,區區幾千塊請得動他?


    賴達明虛眯著眼,臉上露出一種與之年齡不附和的兇狠,說道:“瘋狗是請不動了,但是醫院裏住院的那個黃毛的兄弟們絕對請得動,而且綽綽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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