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改革之律法
穿越後周:從校長到聖宗 作者:funcklee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剛過了一個熱熱鬧鬧的年,大家還沉浸在過年的氣氛中的時候,郭榮和郭宗宜已經為這個國家開始操心了。
在皇宮裏麵閑逛,看看新皇宮的修建進度,是兩個人最喜歡看的事情,還能順便聊聊朝政,現在,郭宗宜雖然是十七歲,但是已經是郭榮的一個非常得力的幫手了,這讓郭榮輕鬆了很多。
“太子,你究竟計劃什麽時候娶親啊?你看你現在都十七了,哪有誰家的十七歲還不娶親的?”郭榮頗有些幽怨的問。
“哎呀,父皇,我不是和你說過嗎?我啊,現在在修煉陳老道的那個什麽吐納之法,他說破身要到十八歲呢,那至少要到十八歲再說吧。”郭宗宜忽悠著郭榮,要是按照前世的說法,現在還是剛上高中不久呢,要是前世,誰家要是在高中的時候結婚了,那還真是一個大新聞了呢。
這種問話幾乎每隔幾天都要發生一次,郭榮隻有一個目的,那就是早點娶親,早點生下皇子,但是郭宗宜就是一直拖著,不管是陳摶老道說的,還是前世知道的,過早的結婚,會傷害身體的。
轉過一處正在修建的宮殿,兩人找了個石墩子坐下,郭榮說:“太子,我想著要將現在的律法重修一遍,你感覺如何?”
郭宗宜想了一下,說:“父皇,我感覺也應該修一遍,現在我們還用的是唐律,還是後麵經過不停修改的唐律,完全不適合現在的情況了。而且父皇,我感覺,法律這東西,其實他是有時效性的,也就是說現在修的律法,說不定到了十年,二十年以後,就不適合了呢,所以我感覺,我們應該經常對律法進行修訂,這樣律法才能與時俱進。”
郭榮也是同意的點點頭,說:“嗯,是的,哪有什麽可以適用千年的律法,的確需要經常修訂。”
郭榮接著問:“那你對於律法的修訂有什麽想法嗎?”
郭宗宜說:“我是有一些想法,大家都唐律還是無論從總體上來說,還是從細節上來說,都已經很完善了,唯一的就是在執行過程中充滿了各種阻撓,沒有執行下去。”
“但是我覺得這隻是其中一個原因,另外一個原因我感覺唐律還是有一些不足的地方。我的想法是我們應該修訂一個總體的法律作為準繩,然後各行各業都以這個總的法律來修訂各自的法律。”
“比如,土地要有土地的法律,商人要有商人的法律,官員要有官員的法律,衙役要有衙役的法律,胥吏要有胥吏的法律,百姓要有百姓的法律,軍人要有軍人的法律,我們要有解決民事糾紛的法律,要有解決刑事案件的法律,要有解決經濟糾紛的法律等等。”
“而且,每種法律,都要有各自行業的專業人員參與修訂才行,要不然就是外行製定內行的法律,那完全就是胡扯了。”
郭榮也同意的點點頭,說:“嗯,太子說的有道理,這樣,明天的時候,我會當朝和大家說這個事情的,到時候你和大家解釋一下,然後我們就著手修訂新法律。”
郭宗宜說:“好的,父皇。”
第二日早朝,郭榮說:“我們現在使用的唐律已經不太適用了,所以我決議要重新修訂一次律法,具體的情況,由太子給大家說一下,然後我們開始召集人修訂相關的律法。”
郭宗宜站出來說:“是,父皇。”
接著,他轉向大臣們,說:“諸位大臣,我們要製定律法,或者叫法律,那麽我們首先要知道什麽是法律,我認為,所謂的法律,就是國家製定的,必須強製執行的一種規範,也就是法律是規範我們的責任和義務的。然後我們要了解法律的作用是什麽,也就是我們為什麽要製定法律。”
“法律他的主要作用,就是明確的告知所有人,包括百姓,工匠,商人,官員等等,應該幹什麽,不應該幹什麽。”
“第二個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強製執行力,來校正所有人行為中所出現的一些偏離了法律軌道的不法行為,使之迴歸到正常的法律軌道。像法律所對的一些觸犯了法律的違法犯罪分子所進行的強製性的法律改造,使之違法行為得到了強製性的矯正。”
“第三個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明示作用和執法的效力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治力度的大小來實現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們知曉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們的日常行為中,什麽是可以做的,什麽是絕對禁止的,觸犯了法律應受到的法律製裁是什麽,違法後能不能變通,變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總的來說,法律就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秩序,保證國家的正常運轉。”
郭宗宜將法律的一些基本東西說完之後,看到大家都像是懂了法律的意思,就繼續說:“在我設想中的法律,應該是有一個總綱性的法律,他不需要非常詳細,但是要全麵,我想要將其稱之為憲法,然後各個行業再根據憲法,來詳細的編寫自己行業的法律。”
“接下來我要說的是各個行業的法律編寫,首先必須要有各個行業的人參與,比如對於商人的法律,那麽必須有商人參與,而且是大商人和小商小販都要有代表性的參與進來,他們的意見很重要。”
聽到這裏,在座的各位大臣一下子就不同意了,士農工商,製定法律這麽嚴肅的事情,怎麽能有商人參與呢?
“太子殿下,商人怎麽能參與國家大事?”一個官員說。
郭宗宜聽了以後反駁道:“商人的法律,如果不讓商人參與,就在座的諸位製定出來的關於商人的法律,能有多少是能讓正常的商人執行下去的?你們了解商人嗎?你們了解商業運行嗎?你們了解工坊的運轉嗎?你們了解生產產品嗎?”
“這些你們都不了解,那如何製定商業方麵的法律?另外就是關於經濟糾紛的法律,如果沒有商人的參與,那你們製定出來的法律,要麽是非常苛刻,無法執行,這種情況是不給商人活路,另外一種情況就是法律漏洞百出,那些商人鑽了空子,你們知都不知道,所以我說,隻要是關於錢的法律,包括商業的法律,工坊的法律,稅收的法律,經濟糾紛的法律,都必須有商人的參與,他們才是內行人,他們才懂那些運行規則,他們才知道很多大家不知道的內幕。”
郭宗宜的這番話說的大家都無言反駁,的確,他們不懂商業上麵的事情,但是郭榮是深有感觸的,他之前就是行商的,當時的法律是唐朝那些世家為主製定的,所以商業上麵的法律漏洞百出,隨便操作一下,就能合情合理的賺取巨大的利潤。
在皇宮裏麵閑逛,看看新皇宮的修建進度,是兩個人最喜歡看的事情,還能順便聊聊朝政,現在,郭宗宜雖然是十七歲,但是已經是郭榮的一個非常得力的幫手了,這讓郭榮輕鬆了很多。
“太子,你究竟計劃什麽時候娶親啊?你看你現在都十七了,哪有誰家的十七歲還不娶親的?”郭榮頗有些幽怨的問。
“哎呀,父皇,我不是和你說過嗎?我啊,現在在修煉陳老道的那個什麽吐納之法,他說破身要到十八歲呢,那至少要到十八歲再說吧。”郭宗宜忽悠著郭榮,要是按照前世的說法,現在還是剛上高中不久呢,要是前世,誰家要是在高中的時候結婚了,那還真是一個大新聞了呢。
這種問話幾乎每隔幾天都要發生一次,郭榮隻有一個目的,那就是早點娶親,早點生下皇子,但是郭宗宜就是一直拖著,不管是陳摶老道說的,還是前世知道的,過早的結婚,會傷害身體的。
轉過一處正在修建的宮殿,兩人找了個石墩子坐下,郭榮說:“太子,我想著要將現在的律法重修一遍,你感覺如何?”
郭宗宜想了一下,說:“父皇,我感覺也應該修一遍,現在我們還用的是唐律,還是後麵經過不停修改的唐律,完全不適合現在的情況了。而且父皇,我感覺,法律這東西,其實他是有時效性的,也就是說現在修的律法,說不定到了十年,二十年以後,就不適合了呢,所以我感覺,我們應該經常對律法進行修訂,這樣律法才能與時俱進。”
郭榮也是同意的點點頭,說:“嗯,是的,哪有什麽可以適用千年的律法,的確需要經常修訂。”
郭榮接著問:“那你對於律法的修訂有什麽想法嗎?”
郭宗宜說:“我是有一些想法,大家都唐律還是無論從總體上來說,還是從細節上來說,都已經很完善了,唯一的就是在執行過程中充滿了各種阻撓,沒有執行下去。”
“但是我覺得這隻是其中一個原因,另外一個原因我感覺唐律還是有一些不足的地方。我的想法是我們應該修訂一個總體的法律作為準繩,然後各行各業都以這個總的法律來修訂各自的法律。”
“比如,土地要有土地的法律,商人要有商人的法律,官員要有官員的法律,衙役要有衙役的法律,胥吏要有胥吏的法律,百姓要有百姓的法律,軍人要有軍人的法律,我們要有解決民事糾紛的法律,要有解決刑事案件的法律,要有解決經濟糾紛的法律等等。”
“而且,每種法律,都要有各自行業的專業人員參與修訂才行,要不然就是外行製定內行的法律,那完全就是胡扯了。”
郭榮也同意的點點頭,說:“嗯,太子說的有道理,這樣,明天的時候,我會當朝和大家說這個事情的,到時候你和大家解釋一下,然後我們就著手修訂新法律。”
郭宗宜說:“好的,父皇。”
第二日早朝,郭榮說:“我們現在使用的唐律已經不太適用了,所以我決議要重新修訂一次律法,具體的情況,由太子給大家說一下,然後我們開始召集人修訂相關的律法。”
郭宗宜站出來說:“是,父皇。”
接著,他轉向大臣們,說:“諸位大臣,我們要製定律法,或者叫法律,那麽我們首先要知道什麽是法律,我認為,所謂的法律,就是國家製定的,必須強製執行的一種規範,也就是法律是規範我們的責任和義務的。然後我們要了解法律的作用是什麽,也就是我們為什麽要製定法律。”
“法律他的主要作用,就是明確的告知所有人,包括百姓,工匠,商人,官員等等,應該幹什麽,不應該幹什麽。”
“第二個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強製執行力,來校正所有人行為中所出現的一些偏離了法律軌道的不法行為,使之迴歸到正常的法律軌道。像法律所對的一些觸犯了法律的違法犯罪分子所進行的強製性的法律改造,使之違法行為得到了強製性的矯正。”
“第三個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明示作用和執法的效力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治力度的大小來實現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們知曉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們的日常行為中,什麽是可以做的,什麽是絕對禁止的,觸犯了法律應受到的法律製裁是什麽,違法後能不能變通,變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總的來說,法律就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秩序,保證國家的正常運轉。”
郭宗宜將法律的一些基本東西說完之後,看到大家都像是懂了法律的意思,就繼續說:“在我設想中的法律,應該是有一個總綱性的法律,他不需要非常詳細,但是要全麵,我想要將其稱之為憲法,然後各個行業再根據憲法,來詳細的編寫自己行業的法律。”
“接下來我要說的是各個行業的法律編寫,首先必須要有各個行業的人參與,比如對於商人的法律,那麽必須有商人參與,而且是大商人和小商小販都要有代表性的參與進來,他們的意見很重要。”
聽到這裏,在座的各位大臣一下子就不同意了,士農工商,製定法律這麽嚴肅的事情,怎麽能有商人參與呢?
“太子殿下,商人怎麽能參與國家大事?”一個官員說。
郭宗宜聽了以後反駁道:“商人的法律,如果不讓商人參與,就在座的諸位製定出來的關於商人的法律,能有多少是能讓正常的商人執行下去的?你們了解商人嗎?你們了解商業運行嗎?你們了解工坊的運轉嗎?你們了解生產產品嗎?”
“這些你們都不了解,那如何製定商業方麵的法律?另外就是關於經濟糾紛的法律,如果沒有商人的參與,那你們製定出來的法律,要麽是非常苛刻,無法執行,這種情況是不給商人活路,另外一種情況就是法律漏洞百出,那些商人鑽了空子,你們知都不知道,所以我說,隻要是關於錢的法律,包括商業的法律,工坊的法律,稅收的法律,經濟糾紛的法律,都必須有商人的參與,他們才是內行人,他們才懂那些運行規則,他們才知道很多大家不知道的內幕。”
郭宗宜的這番話說的大家都無言反駁,的確,他們不懂商業上麵的事情,但是郭榮是深有感觸的,他之前就是行商的,當時的法律是唐朝那些世家為主製定的,所以商業上麵的法律漏洞百出,隨便操作一下,就能合情合理的賺取巨大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