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縣令就躺在哪兒呢
重生後,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 作者:糖堆兒和冰淇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常遠麵前一具喪屍轟然倒下,他從來沒見過手弩能穿透腦袋,一擊斃命。
掛在手臂上的手弩因為體積小,自然會犧牲掉衝擊力,最適合在暗處偷襲,抹上藥物,更像是現代製服動物的遠程麻醉針。
可喪屍是沒有痛覺的怪物,毒藥對它們一點用都沒有,而那從他耳邊穿過,還能聽到劃破空氣的震動聲,以風的速度刺破喪屍腦殼,穿透而過。
他們沒注意到的是,那支箭牢牢紮到120m以外的樹木中,隻留下一截羽毛。
後來喪屍更是連連倒下,給護衛們減少不少壓力。
這根本不是普通手弩該有的速度,還有一種手弩的威力是比弓箭大,體積也會更大,因為拉動彈繩要用的力大,要兩隻手拉動一起發射,冷卻時間也更長。
“這邊有間屋子,我們先進去躲避。”
護衛們撞開一家庭院,迅速進入,插上門銷,將趕來的喪屍關在門口。
聽著喪屍撞門的聲音,護衛們鬆了一口氣,人的耐力永遠比不過不知疲倦的喪屍。
別開心的太早,他們抬眼就與屋內的喪屍麵對麵。
喪屍興奮一吼:“外賣送上門,我要給五星好評!”
這就是古代們的天降大餅吧,食物一群送上門,它能不開心嗎。
距離近到,林歆歡根本沒時間裝上箭。
“噗呲,噗嗤,噗呲。”一把匕首從林歆歡麵前閃過,很好,隻是劃破一道痕跡,匕首的主人很快補了一刀,脖子半耷拉著,再補一刀,屍首分離。
祝琳琅喘著粗氣,雙眼通紅:“我,唿唿,我做到了。”
死死盯住倒下的喪屍,仿佛要把這一幕永遠記在心裏。
這是她第一次殺人,他們祝氏世代出文官,偏偏出了他父親這個異類,擅長習武,對詩詞政治一點都不通,便進入軍營。
也許是腦袋愚鈍,才得一身蠻力,阿祖是這樣講的。
阿爹看她對習武感興趣,教了她一些招式。
也正是因為打仗出色,連連爬升,軍權越來越大,怕引起忌憚,做宰相的阿祖向皇帝辭呈,告老還鄉,連同祝清月一起迴鄉,準備親事。
要不是當初早早將她姐姐親事定下來,皇帝根本不願放人,對於祝家主屋的次嫡女祝琳琅,還沒到成婚年齡,多次明示想讓她嫁到皇室來,都被阿祖擋了下來。
不死心,經常接祝琳琅入宮,與適齡皇子交流感情,甚至不要臉,表示自己的後宮為她打開,都不想想自己的年齡比她爹還大。
原本祝家想給祝琳琅尋門婚事,避免卷入爭權奪利場,礙於皇帝給各大世家施加壓力,沒有世家願意跟祝琳琅結親。
此時阿祖迴族裏,也是想打聽打聽合適的世家子弟,隻要能說通大世家,跟祝家聯合,皇帝還不敢說什麽,但祝琳琅也知,婚事沒如皇帝的意思,總會想著找祝氏麻煩。
他們祝氏族人眾多,在朝為官人數不少,可得提防著皇帝的暗箭。
當喪屍在祝琳琅麵前倒下時,野心在滋長,為何不是慶信帝倒下呢。
“小姐你沒事吧。”
“沒事,小姐我的武功可是我阿爹、弟弟親自教的還能差嗎。”
祝琳琅擺擺手,示意自己一點傷都沒有。
護衛們對視一眼:少爺和老爺哪裏敢真訓你。
祝琳琅也發現了,偷摸甩了甩發麻的手掌:看來還得多練習,明明跟阿爹他們對戰不是這樣的啊。
後來他們又處理了幾個跑出來的喪屍,數量不多,剛好讓林歆歡和祝琳琅練手。
祝琳琅看著林歆歡重新拿出的一把唐刀流口水:“看這刀身,這光澤,這刀刃,多鋒利。”
她看不過眼,祝琳琅癡漢的表情,武器?她多的是,又從浩渺秘境的倉庫裏摸出一把,扔了過去:“從你簪子錢裏扣,已經扣完了。”
唐刀可是國家給她特製的,用得都是最先進的材料,又輕薄,又不容易斷,極其鋒利,已經不能用價錢衡量,市麵上根本不允許流通。
祝琳琅聽聞有些憂愁,他們的糧食怎麽辦,拿到刀後,隻想著:這錢花得真值!她寧願挨餓,也要買一把!
剁手小祝已上線。
唐刀輕如鴻毛,非常適合力氣小的女生,兩人開始嘎嘎亂殺,武力值飆升,護衛們突然覺得自己脖子痛。
很快就解決跑出來的喪屍。
“到現在還沒發現活人的蹤跡,縣城兵力不足,難道長河郡郡守沒有派兵支援嗎?”
要是在現代,一城鎮發生事情,附近的軍部力量都會前來支援,半天之內就能控製住現場,就算是古代交通不便,五天了,朝廷、官員應該反應過來。
“清河縣縣令也不知在何處,衙役都死光了嗎?”
當危險來臨時,發布號令的人的重要性就體現出來了。
“歆歡,你看那邊那個就是清河縣的縣令。”
林歆歡看著數具屍體裏的一具,呃......他換了一身衣服,還真沒認出來,跟當初林歆歡活著時期的官服存在巨大差異。
他們進來的這戶人家正好是衙府,縣令當時沒逃過,變成了喪屍。
“看來清河縣百姓生還的可能性渺小。”
縣令如此,作為最底層的百姓怎麽逃呢。
林歆歡還發現一個問題,雖然清河縣麵積不大,但縣城人口不應該那麽少吧,放箭的時候,她抽空觀察四周,喪屍數量還沒一個小村落多,喪屍或者人去哪裏了呢?
“別想了,我們先做飯吧,衙府裏應該有廚房,可以幾個好菜,犒勞自己。”林歆歡運動過後,午飯早就消化光,最近父母不在家,她都隨便吃吃,餓得快。
也是因為父母不在家,她可以在古代位麵多待幾天。
林歆歡找到衙府的廚房,護衛們去每個房間都巡查一番,看是否漏掉喪屍。
正在炒青菜時,祝琳琅皺著一張小臉進來,林歆歡感歎道:“這衣服真是穿對了。”
剛剛發育的身體,第二性征還不明顯,穿著男裝的祝琳琅,活脫脫一俊俏小郎君。
掛在手臂上的手弩因為體積小,自然會犧牲掉衝擊力,最適合在暗處偷襲,抹上藥物,更像是現代製服動物的遠程麻醉針。
可喪屍是沒有痛覺的怪物,毒藥對它們一點用都沒有,而那從他耳邊穿過,還能聽到劃破空氣的震動聲,以風的速度刺破喪屍腦殼,穿透而過。
他們沒注意到的是,那支箭牢牢紮到120m以外的樹木中,隻留下一截羽毛。
後來喪屍更是連連倒下,給護衛們減少不少壓力。
這根本不是普通手弩該有的速度,還有一種手弩的威力是比弓箭大,體積也會更大,因為拉動彈繩要用的力大,要兩隻手拉動一起發射,冷卻時間也更長。
“這邊有間屋子,我們先進去躲避。”
護衛們撞開一家庭院,迅速進入,插上門銷,將趕來的喪屍關在門口。
聽著喪屍撞門的聲音,護衛們鬆了一口氣,人的耐力永遠比不過不知疲倦的喪屍。
別開心的太早,他們抬眼就與屋內的喪屍麵對麵。
喪屍興奮一吼:“外賣送上門,我要給五星好評!”
這就是古代們的天降大餅吧,食物一群送上門,它能不開心嗎。
距離近到,林歆歡根本沒時間裝上箭。
“噗呲,噗嗤,噗呲。”一把匕首從林歆歡麵前閃過,很好,隻是劃破一道痕跡,匕首的主人很快補了一刀,脖子半耷拉著,再補一刀,屍首分離。
祝琳琅喘著粗氣,雙眼通紅:“我,唿唿,我做到了。”
死死盯住倒下的喪屍,仿佛要把這一幕永遠記在心裏。
這是她第一次殺人,他們祝氏世代出文官,偏偏出了他父親這個異類,擅長習武,對詩詞政治一點都不通,便進入軍營。
也許是腦袋愚鈍,才得一身蠻力,阿祖是這樣講的。
阿爹看她對習武感興趣,教了她一些招式。
也正是因為打仗出色,連連爬升,軍權越來越大,怕引起忌憚,做宰相的阿祖向皇帝辭呈,告老還鄉,連同祝清月一起迴鄉,準備親事。
要不是當初早早將她姐姐親事定下來,皇帝根本不願放人,對於祝家主屋的次嫡女祝琳琅,還沒到成婚年齡,多次明示想讓她嫁到皇室來,都被阿祖擋了下來。
不死心,經常接祝琳琅入宮,與適齡皇子交流感情,甚至不要臉,表示自己的後宮為她打開,都不想想自己的年齡比她爹還大。
原本祝家想給祝琳琅尋門婚事,避免卷入爭權奪利場,礙於皇帝給各大世家施加壓力,沒有世家願意跟祝琳琅結親。
此時阿祖迴族裏,也是想打聽打聽合適的世家子弟,隻要能說通大世家,跟祝家聯合,皇帝還不敢說什麽,但祝琳琅也知,婚事沒如皇帝的意思,總會想著找祝氏麻煩。
他們祝氏族人眾多,在朝為官人數不少,可得提防著皇帝的暗箭。
當喪屍在祝琳琅麵前倒下時,野心在滋長,為何不是慶信帝倒下呢。
“小姐你沒事吧。”
“沒事,小姐我的武功可是我阿爹、弟弟親自教的還能差嗎。”
祝琳琅擺擺手,示意自己一點傷都沒有。
護衛們對視一眼:少爺和老爺哪裏敢真訓你。
祝琳琅也發現了,偷摸甩了甩發麻的手掌:看來還得多練習,明明跟阿爹他們對戰不是這樣的啊。
後來他們又處理了幾個跑出來的喪屍,數量不多,剛好讓林歆歡和祝琳琅練手。
祝琳琅看著林歆歡重新拿出的一把唐刀流口水:“看這刀身,這光澤,這刀刃,多鋒利。”
她看不過眼,祝琳琅癡漢的表情,武器?她多的是,又從浩渺秘境的倉庫裏摸出一把,扔了過去:“從你簪子錢裏扣,已經扣完了。”
唐刀可是國家給她特製的,用得都是最先進的材料,又輕薄,又不容易斷,極其鋒利,已經不能用價錢衡量,市麵上根本不允許流通。
祝琳琅聽聞有些憂愁,他們的糧食怎麽辦,拿到刀後,隻想著:這錢花得真值!她寧願挨餓,也要買一把!
剁手小祝已上線。
唐刀輕如鴻毛,非常適合力氣小的女生,兩人開始嘎嘎亂殺,武力值飆升,護衛們突然覺得自己脖子痛。
很快就解決跑出來的喪屍。
“到現在還沒發現活人的蹤跡,縣城兵力不足,難道長河郡郡守沒有派兵支援嗎?”
要是在現代,一城鎮發生事情,附近的軍部力量都會前來支援,半天之內就能控製住現場,就算是古代交通不便,五天了,朝廷、官員應該反應過來。
“清河縣縣令也不知在何處,衙役都死光了嗎?”
當危險來臨時,發布號令的人的重要性就體現出來了。
“歆歡,你看那邊那個就是清河縣的縣令。”
林歆歡看著數具屍體裏的一具,呃......他換了一身衣服,還真沒認出來,跟當初林歆歡活著時期的官服存在巨大差異。
他們進來的這戶人家正好是衙府,縣令當時沒逃過,變成了喪屍。
“看來清河縣百姓生還的可能性渺小。”
縣令如此,作為最底層的百姓怎麽逃呢。
林歆歡還發現一個問題,雖然清河縣麵積不大,但縣城人口不應該那麽少吧,放箭的時候,她抽空觀察四周,喪屍數量還沒一個小村落多,喪屍或者人去哪裏了呢?
“別想了,我們先做飯吧,衙府裏應該有廚房,可以幾個好菜,犒勞自己。”林歆歡運動過後,午飯早就消化光,最近父母不在家,她都隨便吃吃,餓得快。
也是因為父母不在家,她可以在古代位麵多待幾天。
林歆歡找到衙府的廚房,護衛們去每個房間都巡查一番,看是否漏掉喪屍。
正在炒青菜時,祝琳琅皺著一張小臉進來,林歆歡感歎道:“這衣服真是穿對了。”
剛剛發育的身體,第二性征還不明顯,穿著男裝的祝琳琅,活脫脫一俊俏小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