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超當機立斷不再前進,後退幾步,請示岑長安是否可以邀請支援。


    得到肯定的答案後,林超熟練地點開某個“錦川製霸組”的群聊,發了這樣的文字:需要你們的時候到了,到我處來,把那幫娛記給“請”出去。


    群裏的人先調侃了幾句,後就十分講義氣地表示:超哥,等著!


    秋白不明所以,轉過身來問道:“怎麽不走了?我看小胡姐她們快扛不住了。”


    林超淡定地從兜裏掏出一支煙,咬在嘴裏卻不抽:“別著急,等救兵來。”


    秋白看了看快被踏破的小破門,又看看泰然自若的林超,決定先相信他一迴,便乖乖地背著背包跟林超站在一塊兒等。


    閑來無聊,林超就好奇上了,“你這包怎麽都不離身的?有什麽特別的嗎?”


    秋白搖搖頭,“沒有啊,就是方便。”


    林超心道:跟個奶娃娃似的。但也沒有小瞧他的意思了,“中午抓貓的時候動作很靈敏啊,速度夠快的。”


    秋白並沒有聽出林超的潛台詞,還撓了撓頭,有些不好意思:“我家裏人都很厲害的,我是最笨的那個了。”


    林超也沒有深入探究的意思,閑聊了幾句,等的人也就到了。


    就聽到由遠及近傳來一陣“轟轟”的聲響,接著就看到一輛輛的警用外勤摩托車排的整整齊齊,出現在管理處門口。那些警察脫掉頭盔,隔空跟林超擊了個掌,又做了個“進去”的手勢。


    林超把香煙往兜裏一揣,“走!”


    那架勢,秋白總覺得跟街上的混混沒什麽兩樣……


    “警察辦案啦!閑雜人等,再往裏衝就是妨礙公務,治安管理條例第五章第一條,各位記者朋友們,要不要給你們念念?”外援們可是有備而來,其中一個還把條例給打印出來了,這會兒就拿在手上展示給娛樂記者們看。


    “我們怎麽就違反條例了?怎麽就妨礙公務了?我們是記者,有權向群眾報道一些新聞事實!”


    “事實就是,”林超操起便攜式相機,對著那群記者拍了起來,“就是你們堵在國家公務機構門口,報道所謂的新聞。”


    “各位,你們能拍,我們也能拍,更別想著上網曝光什麽公務人員仗勢欺人啦打人啦,有一個算一個,咱們不會少起訴一個。”


    秋白算是開了眼界了。在他心目中,父親母親大人從事的職業那是挺高大上的,這管理處應該也算一個係統啊,怎麽畫風差這麽多?


    他總覺得林超給人一種“社會你大哥”的感覺,一點都不像公務機構出來的人。


    但事實教人做人,林超那一套就是有用。


    被一張張條例和口頭警告“威脅”,那群記者總算偃旗息鼓,在眾多警察的注目下離開了管理處。


    胡塗軟癱在椅子上,氣若遊絲:“做明星也不容易啊…”不知道那些人是怎麽在記者們的追蹤下過日子的,想想都覺得艱辛。


    小鬼則是埋怨,“那麽大一個錦川市,胡大明星住那裏不好,偏偏住在我們片區,現在搞出這麽多事情來,這個月的獎金都不知道會不會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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