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日後。


    清晨,第一縷光芒投射過窗簾,撲打在豪華的軟床上。


    軟床上安靜的睡著一位美麗的少女,好似墜落在人間的天使,那麽動人。


    女孩長長的眼睫毛眨了眨,慢慢蘇醒過來,露出了一雙宛若水晶的眼睛,隻是這雙清澈的眼睛被一層迷茫所包圍。


    “妍妍。”


    旁邊的慕容挽歌看見女兒蘇醒,握住她的小手輕輕喚了一聲。


    童夕妍扭過頭來,額前散落的黑發遮住了眼眸。慕容挽歌將發絲捋過,微微一笑說道:“妍妍,肚子餓不餓,媽媽給你做點吃的。”


    “媽媽?”童夕妍似乎有些疑惑,疑聲道。


    慕容挽歌嬌軀一顫,雙手緊緊童夕妍的左手,眼角閃著幾分淚花,柔聲說道:“妍妍,我是你媽媽呀,難道你不認識我了嗎?”


    “媽媽?”童夕妍又說了一聲,皺了皺白皙的額頭,半響微微搖了搖頭。


    真的成功了?


    慕容挽歌伸手撫摸著童夕妍的腦袋,可是她的手臂卻顫抖的很厲害,眼淚不由自主的流了下來。


    這時,房間裏童修文走了進來。


    慕容挽歌對著他悄悄點了點頭,童修文眼神出現一絲浮動,將目光挪移到童夕妍的身上。


    童夕妍看到他,似乎有些害怕,嬌軀下意識的向後縮了縮。


    這副情景,讓童修文的腳步不由一頓,隨後他露出一絲溫柔的笑容,走到床邊柔聲說道:“妍妍,不認識爸爸了?”


    “爸爸?”童夕妍喃喃自語,目光有些迷茫。


    驀然,她發出一聲尖叫,隨即緊緊的抱住頭,神色變得極為痛苦,身軀顫抖的也愈發厲害。


    “妍妍!”


    慕容挽歌一驚,急忙將她摟在懷中,輕輕拍打著她的粉背說道:“沒事的妍妍,沒事的妍妍……”


    在慕容挽歌的安撫下,童夕妍情緒漸漸穩定下來,臉色卻異常蒼白。


    “妍妍,你好好休息,媽媽去給你做點好吃的。”


    慕容挽歌將她平躺在床上,親吻了一下她的額頭,柔聲說道。童夕妍沒有說話,隻是望著天花板,目光有些呆滯。


    對童修文打了個眼色,慕容挽歌與他一起出了房間。


    “怎麽?還沒消息嗎?”慕容挽歌看著略有些頹廢的童修文,淡淡的問道。


    “都找遍了,孤鷹他們好像憑空消失了一般,沒有留下任何的蹤跡。”童修文望著緊閉的房間門,冷聲說道。


    “你現在已經得到了‘神話’,還想著追殺他們?”慕容挽歌說道。


    童修文背負著雙手,沉默了半響說道:“孤鷹不死,我寢食難安!”


    “那麽,安娜她也不急著去找孤鷹嗎?”慕容挽歌不解道。自從安娜完成了試驗後,竟然把這裏當成了家裏,每天呆在這兒,好像根本不願出去似得。


    當然,童修文也不會輕易的讓她出去。


    “或許她明白我們不會讓她出去,所以也就沒了那念想。”童修文雖然說著這種可能性,可是臉上還是帶著懷疑的表情。


    “這個女人我看不透。”慕容挽歌幽幽的說道。


    “不但是她,孤鷹的大多女人都不會讓人輕易的看透,她們都是不簡單的貨色。”童修文毫不客氣的打擊道。


    慕容挽歌深以為然的笑了笑,隨即很擔憂的說道。“也不知道孤鷹的記憶到底恢複了沒有,如果恢複了,為什麽到現在還沒動靜,這不符合他的性格啊。”


    “管他恢複不恢複,明天就是妍妍的婚禮,他必須出現。”童修文冷笑道。


    慕容挽歌則擰緊了眉頭,淡淡的說道:“假如孤鷹恢複了記憶,那麽以他風流的性格,恐怕不會那麽在意妍妍的。”


    “如果孤鷹不來,那麽我們就當做真的為女兒找一個好歸宿吧。”


    童修文說完,轉身離去。


    慕容挽歌望著他的背影,仿佛有一些奇怪的感覺,可是這種感覺卻又說不上來。


    “孤鷹……”


    慕容挽歌輕聲呢喃道,嘴角彎起一抹笑意。


    ——


    ——


    “女人因為有了高跟鞋,而將性感提升到了新的境界。”


    白天的酒吧裏,雖然沒有夜晚瘋狂的奢靡,但是還有是有一些放縱的氣息,漂浮在暗昏的氛圍之中。


    二樓,一個相對安靜的半開放式包廂裏,幾名年輕的女孩圍坐在一起,桌子上放著啤酒花生之類的娛樂閑食。


    而在她們中間,坐著一位身材黑色休閑服的帥氣男子。


    男子隱隱透著一絲鋒芒,線條柔和的臉龐讓他的英俊顯得格外的與之不同。那始終微微挑起的嘴角,帶著幾分英倫貴族的氣息。


    “可是穿高跟鞋,腳會疼唉。”


    一位身材豐滿的女孩嘟起紅豔豔的小嘴說道。


    縱觀這幾位女孩,年齡都不是很大。雖然穿著休閑便服,但是從她們稚嫩的臉龐可以看出,這些女孩子是周邊學校的學生而已。


    也許是知道晚上的酒吧很亂,便想著白天過一把癮。


    可是酒吧就是酒吧,並不會因為時間的錯落,而使他的本質改變。就在她們剛坐下不久後,就有一些小混混找了過來。


    如果不是這個男人以白馬王子的出場方式,趕走了那幾個小混混,估計這幾個小女生會留下一輩子的噩夢。


    與此同時,也有不少女生對這個英雄救美的帥哥產生了好感,乃至情愫。


    聽到這個女生的話,男子微微一笑,很自然的將旁邊一位漂亮女生的**搭在麵前的桌子上。


    這位女生明顯屬於豪放型,雖然臉頰帶著紅潤,但是卻沒有任何的膽怯,反而大膽的調笑道:“帥哥不用這麽心急吧,人家還沒準備好呢。”


    雖然努力表現出一幅不在意的表情,但是下意識捏緊的粉拳,還是出賣了她內心的緊張。


    這番明顯的示愛的語言,讓其他女孩嬉笑了起來。


    男子也不說話,脫下女孩腳上的白晶涼鞋,輕聲說道:“這就要看你如果去選鞋子。很多作為的腳疼,大多是因為向前滑動過度所致。所以你們在選高跟鞋的時候,應該選大一碼或者是半碼的鞋子,在鞋綁的內側應該預留足夠的空間。”


    “這樣真的不會疼嗎?”那名女生又問道。


    “因為高跟鞋的不恰當,會讓你的前足掌向前移動,增加足的壓力刺激,才會導致疼痛。所以,穿一雙適合自己足型的高跟鞋可以幫助緩解疼痛,矯正足痛。不過……”


    男子頓了頓說道:“不過要想真的不疼是不可能的。畢竟穿了高跟鞋,你全身重量大部分都會集中到你的腳掌上。前腳掌受到的壓力過大,走的久了,自然會產生疼痛。”


    聽到男子的話,那些女生都露出失望的表情。


    “嗬嗬,為了美麗,寧願流血。這不是你們女孩一貫的宗旨嗎?”男人笑著說道。


    “切,我們女孩子流的血還少嗎?”一位頭發染成酒紅色的女孩用不屑的口吻說道。


    明顯是一個小太妹。


    這麽大膽的話語,讓同宿舍的這些女孩鬧了個大紅臉,紛紛責惱她。


    男子唇角一勾,沒有任何的尷尬。


    “那還有什麽辦法可以減輕疼痛呢?”一位瓜子臉的清秀女生繼續問道。


    “很多,比如在鞋內加上緩衝墊,或者穿厚跟鞋,穿露趾的高跟鞋也是一種辦法,還有用熱水泡腳熱敷,記得不要太久,十五分鍾足矣。”


    男子侃侃而談。


    “算了,上次我試著穿高跟鞋,結果摔倒了五次,還把腳給扭了,這樣的性感不要也罷。再說,女人最大的性感,在於你將衣服脫到了什麽程度。”


    那名被男子提起腿做示範的豪放女生出言說道,說著將自己的涼鞋穿起來,把腿放了下去。


    “好見解!”男人伸出了大拇指。


    “嗬,她那些見解都是看書上的。”那名染了頭發的女生冷諷道。


    這時一樓酒吧的人漸漸多了起來,好多年輕的男女都進入舞池玩瘋。


    “走帥哥,跳舞去。”染發女生隔著護欄看著下麵跳舞的男女們,有些眼熱,扭頭對男子說道。


    “不去了,你們去吧。”男子笑著揮了揮手。


    見男子不去,染發女生也沒強求,拉著其他的女生朝樓下舞池跑去。一時間,包廂裏隻剩下男子一人。


    “今天勾搭了幾個女孩啊。”


    這時,一個漂亮到妖孽級別的小女孩,突然不知從哪兒冒了出來,冷笑著看著男子。


    “怎麽?有什麽消息嗎?”男子挑眉問道。


    “也沒什麽大的消息,就是老爸你的一個女人明天要結婚了。這是請帖,你看要不要去參加一下?”


    劉依戀說著,拿出一個高檔次的請柬,扔到了桌子上。


    男子眉頭一皺,抬起右手隨意拿起請柬看了看,臉上看不出什麽表情。隨後扔進旁邊的垃圾桶裏。


    “不去了,這是破軍的圈套。”男子說完,便朝著下麵的舞池走去。因為他看見那幾個女孩遇到了麻煩。


    “不在乎她?”劉依戀笑吟吟的說道。


    “美女多的是。為了她而冒險太不值得了。”男人頭也不迴的說道。


    劉依戀望著他遠去的背影,臉上浮現出複雜的意味。


    驀然,她將目光投向一處被捏成木屑的桌子邊緣,唇瓣彎起一抹弧度。


    “口不對心的家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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