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家長子蕭牧理,家裏人稱他為“蕭大”,是個很“悶”的男人。


    這個形容詞是蕭家排行老麽蕭牧軍送給長兄的,他信誓旦旦地聲稱自己從小到大,交際圈遍布三教九流,甚至跨越國際各種族,就沒看過一個比他這個大哥更內斂、更無趣的家夥。


    凡是一句話能解決的事,蕭大絕不會多說第二句話;一個字能給的答案,他不會給第二個字。他的嘴就好像天生的蚌殼,總是閉得緊緊的,非要人死撬活撬才勉強吐出幾句言語。


    可這樣的他,高中時居然是辯論社的主將,大學時攻讀法律係,畢業後便考到律師執照,如今是一間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合夥人兼閃亮的活招牌。


    說起蕭牧理,那在法務界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他專接刑事案件,尤其經常站在被告那方,跟提告的檢察官戰得昏天暗地,而毫無意外,每迴必凱旋而歸。


    他的勝訴率,高達百分之百,是絕絕對對的傳奇!


    奇怪了,一個私底下沉默寡言得幾乎像根木頭的人,怎麽上了法庭就變了樣?辭鋒犀利、條理分明,字字句句都猶如揮刀見骨,劈得人頭破血流,隻能無助地舉手投降。


    這個疑問,別說他的同事、敵手個個稱奇,就連他自家兄弟也都百思不得其解。


    蕭大,是個謎啊!


    隻有蕭家家主之位的蕭老爹,一點都不覺得奇怪。


    “這有什麽?老大就是在法庭上話講太多了,所以下了法庭才懶得多講啊!”


    這是蕭老爹的理論。


    蕭老麽卻持相反的看法,他認為這個大哥顯然是因為平常嘴巴缺乏運動,上了法庭才會如猛虎出籠,努力鍛鏈嘴部肌肉。


    至於蕭家老二則深深覺得老爹跟小弟這番沒有定論的爭辯很浪費時間,總之管它因果關係如何,蕭家老大法庭上、法庭下判若兩人那是肯定的。


    辯論結束,over。


    蕭家人達成共識,蕭大是怪胎,一個悶透了,冷靜到近乎冷酷,冷酷到近乎無情的怪胎。


    話說這樣一個人,也能談戀愛嗎?


    蕭家人無法想象,而事實也證明,蕭大從小到大,從未對任何雌性生物動過情,小蘿莉也好,美熟女也罷,就連一條母貓母狗,他都不曾生過憐惜之意。


    蕭老爹年少時可是風流人物,三個兒子不同媽。蕭老麽承襲父親的風流基因,在情場也是浪蕩不羈;蕭二雖是潔身自好,起碼在美國也交過論及婚嫁的女友;唯有蕭大,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


    蕭家人佩服。


    蕭氏一門英烈,恐怕隻有蕭大能成就一輩子獨身的傳說,一個人能活得比和尚還和尚,比供在佛壇的菩薩更清心,那還不算是個傳說嗎?


    真是佩服、佩服!


    可這般真誠的敬意,在兩年前,破碎了。


    蕭大,居然——戀愛了!


    他、他、他他他……愛上了一個女人!


    天哪,地啊,這怎麽可能?!究竟是何等奇女子能馴服這樣一個冷酷無情的男人?她究竟有何魅力?


    蕭家人十分好奇。


    於澄美,當蕭牧理初次見到她的時候,她在跳舞。


    在山間湖畔的草地上,裸著纖足,穿著一件豔紅連身絲裙,淩空跳躍,輕盈旋轉,裙擺飛揚,身姿如火,燃燒湖光山色。


    那天,他剛打贏了一場官司,一個被控謀殺自己妻子的男人,經由他的辯護,得到了無罪釋放。


    那個男人有沒有罪他不確定,他能確定的是指控男人行兇的證據不足,而他身為辯護律師,自然要為自己的當事人爭取最高利益。


    那男人很高興,給了他一筆豐厚的酬勞,足以讓整間事務所停工一年不賺錢都不用愁。


    而他在業界的名聲,也因此更上一層樓,成了人人競相爭捧的首席大律師。


    那是他成為律師以來,最得意的一天,但,也是最失意的一天。


    因為他內心深處其實覺得他的當事人有罪,那家夥的確殺死了自己的妻子,為了侵占妻子留下的钜額遺產。


    隻是證據不足而已。


    證據不足,法律上便不能判定那人有罪,這是業界所有律師、檢察官、法官都能接受的遊戲規則,他自己更是嚴格遵守。


    這場遊戲最終是誰得利,誰真真正正犯了規,誰應該接受懲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玩這遊戲的人技巧高不高明,能否全身而退。


    良心不能使一個人認罪,也不能幫助一個人判罪。


    良心,很多時候,隻是高高掛起的兩個字而已,人們會仰頭看,會讚歎,會指點,會羨慕,但,不會確確實實地懷抱在手裏。


    這就是良心。


    那天,失意且滿懷譏誚的他,獨自開車來到山裏,蕭瑟的秋意染進他眼裏成了一腔寂涼,直到他看見了她。


    澄美,如火的澄美,如夢的澄美。


    他知道,她也看見他了,但她不在乎,依然恣意旋舞著,旋舞著,加快了節奏,逐漸狂野,衣袂飄飄,他差點以為她要禦風而去。


    她在這山裏點了一把火,漫山遍野於是流動著一股炙熱的暖意,暖到他眼裏,燒到他心裏。


    不知過了多久,她終於停下來了,直接仰躺在青翠綿軟的草地上,笑著,喘息著。


    她笑的聲音,有些微沙啞,卻又清越悠揚,蕭牧理從未聽過如此矛盾的聲音,又低又亮,又性感又天真。


    她笑夠了,調勻了唿吸,忽然坐起身來,曲起一雙筆直亭勻的玉腿,雙手擱在膝頭,捧著臉蛋,笑意盈盈地瞅著他。


    他這才發現,她不僅舞姿美,人長得更美。


    眉目如畫已不足以描繪她的五官,她的美比畫更藝術,更張揚率性,玫瑰色的唇噙著淘氣的笑意,秋水明瞳閃爍著異樣的光采。


    “你是誰?”她問得直率。


    他沒有迴答,筆直地站在她麵前,高大的身軀如鬆挺拔,屹立不搖。


    “偷看人家跳舞,連聲招唿都不打嗎?”她又問。


    他仍是無語,唯有湛深的墨眸隱隱掠過一道光。


    “你這人很沒禮貌。”她下結論。


    他不言不笑,麵無表情地看著她裙擺下露出的兩條如嫩藕般的小腿,以及玲瓏如弓的玉足。


    她的腿也很美,那柔嫩纖巧的腳踩在地上,他真擔心會不會讓碎石子給劃傷了。


    她注意到他在看她的腳。“你應該不會是隻色狼吧?”


    嬌甜的嗓音拉迴他的心神,他一凜,霎時感到些許狼狽,表麵卻不動聲色。


    “還不說話?你是啞巴嗎?”她似笑非笑地問。


    他眨眨眼。


    “你真的是?”她麵色一變,不再帶著俏皮的笑意,端肅神情,盈盈起身。


    “對不起,我不知道。”


    她認真地道歉,而他見她滿臉懊惱,好似自己犯了多不可原諒的錯誤,不覺胸口一擰,衝口而出。“我會說話!”


    她一愣,怔怔地看著他。


    “隻是不想說而已。”他多餘地加了句解釋。


    她望著他,漸漸地,那美麗的眉眼顯出一抹嗔意,櫻唇不悅地抿了抿。


    他開了口,反倒是她不想說話了,沒好氣地橫他一眼,找到自己丟在一旁的紅色高跟鞋,穿上。


    她連穿鞋的姿態都很優雅,動作流暢自然,毫無一絲做作。


    穿好鞋,拾起寬大的複古軟皮包包,她轉身就走,分明是不想再和他打交道,他沉默地目送她娉婷如蓮的背影。


    本以為這會是他人生記憶裏一場春夢了無痕的邂逅,哪知當他開車下山時,又在路旁偶遇她。


    她正在等公車,看樣子已經等了一陣子了,神情有些無奈地看著蒼茫的天色。


    下雨了,豆大的雨滴傾盆而下,很快便打濕了她薄薄的衣衫,他從後視鏡裏看見她從包包裏取出一條披肩,仍是擋不住侵襲而來的冷意。


    他想了想,換檔將車子往後退,在她麵前停定。


    車門打開,他探出頭喊道。“上車吧!”


    她認出是他,臉上掠過某種複雜的表情,像是驚喜,又有些難以置信,她眨眨眼,猶豫著,他看出她在考慮搭陌生男人的便車是否是件聰明的事。


    他沒打擾她,也不出言說服她,隻是靜靜地等著,等她作出決定,她微微挑眉,似是訝異他如此氣定神閑又有耐心,櫻唇一彎,嫣然微笑。


    “謝謝你。”她向他道謝,輕快地上了車,落落大方的態度就像他們方才不曾發生過任何不愉快。


    他看著她濕淋淋的秀發,一滴一滴的水順著發尾墜落。


    她連忙用雙手捧住發尾,有些尷尬。“弄髒你的車,對不起。”


    他沒說話,從後車廂取出一條厚厚的大毛巾遞給她,接著打開車內暖氣,暖烘烘的氣流讓她不禁打了個噴嚏。


    他一怔。“感冒了嗎?”


    秀眉又是一挑,似乎沒想到他會這樣問。“不是,隻是一下冷、一下熱,鼻子有些敏感而已。”頓了頓。“你看起來不像壞人。”


    他當然不是壞人。蕭牧理蹙眉。


    她見他表情不愉,輕聲一笑。“在一天之內遇到同一個人三次,你說這算不算是一種緣分?”


    “三次?”他愕然。不是兩次嗎?


    “剛剛在遊客中心,我看見你扶起一個跌倒的老人,還親自把他送迴他家人身邊。”她解釋。


    蕭牧理聞言,怔忡片刻,他的確做了那樣的事,沒想到她竟在一旁瞧見了。


    所以這算是他們第三次偶遇,確實……挺有緣的。


    她凝睇他,仿佛看出他思緒,明眸閃閃,流光璀璨。“我姓於,於澄美,你呢?”


    “蕭牧理。”


    “蕭牧理。”她喃喃念著他的名字,大毛巾包住她一頭烏黑的秀發,隻露出一張精致小巧的臉蛋,隱隱透著抹嫣色。


    他看著那抹嫣色,生平第一次感覺到一種難言的渴望,喉嚨發幹發澀。


    “蕭牧理。”她又喚他了,又低又亮的嗓音,藏著股奇異的嬌媚柔軟,牽動他心弦。


    “你有女朋友嗎?”


    交往十三個月又十三天後,他們結婚了。


    十三是個不吉利的數字,於澄美後來發現這個巧合後,曾叨念著早知道遲一天或早一天結婚都好,為何偏偏選在那天呢?


    但蕭牧理不在乎,什麽時候結婚都好,總之她是他的人了。


    於澄美,是他的妻、他的女人,結婚一年來,他們過得很幸福。


    澄美在一間舞蹈教室擔任社交舞教師,她盡量把課程都安排在白天,而他也盡量不加班,兩人晚上就算不能一起吃晚餐,也會一起喝杯睡前酒,坐在陽台看星星、看月亮,談詩詞歌賦與人生理想。


    周末,他們必定安排約會,兜風、野餐、登山健行,或者到市區看一場電影,吃一頓浪漫晚餐。


    每天晚上,他都要摟著她睡覺,曾經習慣了獨自睡雙人床的他,如今不抱著她就會睡不著。


    她有時會嫌棄。“哎呀,好熱!”於是推開他。


    他會默默地讓她推開,過了一會兒,再用大手纏上她玉手,手指一下一下地搔著她柔軟的掌心,搔得她癢癢的,忍不住笑出來。


    她知道,他是藉此向她撒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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