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下次買車要買空間大的休旅車,到時載你跟楊媽媽一家,我們兩親家一起出門旅遊。」


    朗母甚是欣慰也是歡喜的笑笑。「能不能結親家那要看你本事了,別讓我們失望啊!」


    另一邊,楊母也對著副駕駛座上的女兒說道,「記得,上班以後士陽就是你的上司,對他可要尊敬點,別還把自己當作妹妹,要知道分寸!」


    「知道啦!我哪裏對他不尊敬了?」她媽鐵定不知道昨晚自己的女兒是怎麽被人欺負的吧!尊敬?去對他說去!


    「還頂嘴!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你五歲那年負氣離家,還是士陽去哄你迴來的。」


    楊筱媚瞪大明眸。媽媽幹嘛偏提起這件事!


    「媽!你到現在還相信一個五歲小孩會鬧離家出走?!我是還要不要吃、要不要喝?我有這麽笨嗎?」要是真的離家出走,誰養她?


    楊母也略有疑惑。「可是那天是士陽看到你背「浪跡天涯小包包」出門去的啊。」


    那是因為朗士陽騙她說媽媽工作到晚上,要她繼續留在他家玩,她不願意,就背著「浪跡天涯小包包」去找媽媽,而他以為她迴家了,陰錯陽差之下,她楊筱媚就上演了一出五歲妹妹逃家記,鬧得整條巷子的鄰居人仰馬翻,最後是朗士陽在小學旁的公園撿到迷路的她。


    真是丟臉死了!


    當她背著「浪跡天涯小包包」迴來以後,就從此對朗士陽這個人起了三分疑心,再加上其他小事,變成五分不信任,直到後來,就像現在的十分討厭——不過這一切她都隻敢藏於內心,對他半點違背都沒有。


    因為……對啦!除了他,誰能在最快的時間找到她,又耐心地哄她迴家?


    從小日夜相伴,她對他還是有著依賴。


    「算了!別說了。」類似的事情發生過太多次,真要計較,三天也講不完!「倒是媽媽自己在家要當心點,門窗要鎖,每天打電話給我……」她再三叮嚀。


    楊母倍感窩心之餘,仍不免想吐槽。「你是想省手機費才叫我打給你的吼?壞女兒!」


    「媽!」厚,她媽能不能不要這麽耍寶!


    朗、楊兩家比鄰而居已超過二十載,看兩家長輩對這塊風水寶地的讚揚,沒意外的話,他們應該會當一輩子的鄰居。


    所以,楊筱媚從小就有一個認知,就是絕對不能想不開與朗士陽鬧翻。朋友當不成還無所謂,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鄰居,日子會有多難過啊!


    據說朗父曾是一家中小企業的老板,家道中落以後,將剩餘的財產與房產留給妻子與唯一的兒子,自己則從此消失在他們母子的世界。


    楊筱媚的家庭背景就簡單許多。楊父是個朝九晚五的公務員,人不多話,木訥老實;楊母是職業婦女,在家時最愛煮些料理讓鄰居品嚐,而其中最有口福的,當然是朗士陽了。


    正因兩家相鄰而居,小時楊筱媚就被托給朗家代為照看,她和朗士陽的感情自然也不同於一般。


    兩個年輕人好不容易上了路,朗士陽一手搭在楊筱媚的頭頂,像在安撫小孩一般。「委屈你這麽早起床,睡一下,到了再叫你。」


    六點就被老媽挖起來去買早餐孝敬未來上司,楊筱媚真的沒睡飽,哪像朗士陽,莫名其妙的精神抖擻。


    「我們為什麽要這麽早出發?我的報到日明明還有三個禮拜。」


    「傻瓜,因為我要上班。」


    楊筱媚囧死了。他要上班關她什麽事啊!


    「早點去熟識環境對你有益無害。台北可不比鄉下,你以後要放精明一點。」


    她如果能夠學會精明一點,會在六年後又被他擺一道嗎?


    不過經他一說,倒是讓她想起他去紐約讀書後第一次迴來過年的情景。


    他帶了住在紐約時,寄宿家庭的小女兒來過節。


    翠絲跟她一般年紀,容貌嬌媚、活力充沛,就算半句中文都聽不懂,照樣逗得朗母與鄰居們歡欣不已。


    翠絲自然也對她十分熱情,總是「girl、girl」地喊她。


    hey girl!you are so beautiful.


    這是翠絲住在台灣七天中最常對她說的話,接下來就是一連串又快又艱深的詞匯,炸得她腦袋空白,努力想聽懂,卻怎麽也跟不上,她隻好全程傻笑。


    每當翠絲來找她時,朗士陽也會跟在她後麵,這兩人在她眼裏,就好像一對離不開對方的小情侶。


    她是無所謂,管他要交幾個洋妞當女朋友,隻要他別來欺負她,以前的曖昧,她都可以當作沒發生過。


    隻是當他們在她麵前進行英文激戰,他們說的話她沒半句聽得懂,朗士陽爭得麵紅耳赤,翠絲則是含羞帶怯……這時候,她仿佛是隱形人,是與他們不同世界的人,這種隔閡,讓她覺得被孤立。


    後來,朗士陽拉著翠絲的手離開,翠絲迴頭用擔心的眼神看她,再對朗士陽說了幾句。


    她永遠記得朗士陽的迴答,也第一次討厭自己竟然聽得懂英文,尤其是這句。


    never mind,she couldn''t


    understand what wesaid.


    沒關係,她聽不懂我們在說什麽。


    楊筱媚看向外邊的街景,嘴角抿著,很勉強的開口,「我情願做個十足十的笨蛋,也不要當個自以為聰明的傻瓜。」


    朗士陽偏頭。「什麽意思?」


    「沒事。」


    她這輩子沒感受過如此強烈的自卑感,很自憐、很自怨,是很重很重的失落,連大學延畢一年都沒那時難過。


    這到底是為什麽?


    楊筱媚在車行在平穩的高速公路上時就睡著了,中途在休息區被叫起來吃午餐。


    「狼哥哥,這裏很多人,不要牽手啦,我又不是不會自己走。」


    她無奈的被朗士陽牽進餐廳,擦身而過的路人都用一種疑惑的眼神看著他們,尤其是他們牽著的手。


    也難怪啦,他身材好、樣貌優、一雙眼炯炯有神渾身是勁,還是剛喝過洋墨水迴來的菁英分子,未來社經地位將節節高升,而她,穿著邋遢,散發素顏,分明就是個從鄉下來的女孩,怎麽堪配讓他牽著手?


    「你剛睡醒,頭昏眼花的,我怕你走錯路,跑進廁所說要吃飯,那我就丟人了


    帶著她就感覺丟人?那他可以不要帶啊!幹嘛這麽委屈。


    「誰會去廁所說要吃飯!不怕吃到大便嗎?」真讓人無言以對。


    朗士陽停下腳步,然後轉頭。「你想吃大便啊?」


    楊筱媚懵了。


    「羊小妹,好好把握你還能對我耍嘴皮的時光,到時候你要叫我一聲朗部長,如果我要你去吃大便,你就真的要去吃給我看。」


    「……」


    這是下馬威。


    他正活生生、血淋淋的威嚇她!


    喃的!她不幹了!之前說要乖乖的那些話,她全部都收迴來!


    【第三章】


    「筱媚,這台電梯上去才是我們住的b棟,你要記得,以後別跑錯電梯。」朗士陽細心囑咐著。


    楊筱媚大包小包的提了滿手,一隻腳還踏在推車上,怕它在電梯裏亂移動,所以根本無心聽出朗士陽話中的語病。


    直到年輕警衛協助他們,一起把行李從停車場搬到位於十五樓的住處後,楊筱媚才思考著,這情況似乎有些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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