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第二名:《誅仙》
娛樂:開局與楊蜜1v1,險勝! 作者:走詩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想必各位來賓都已知曉,接下來的兩部作品將是本次盛典的壓軸大戲。”
“而湊巧的是這兩部小說的作者是同一人。”
“接下來先有請我們的特邀嘉賓周同學為我們演唱一首《告別地球》。稍稍的放鬆之後在進入到我們最緊張刺激的最後競拍。”
話音剛落,一個屌屌的、拽拽的少年走上了舞台。
網絡那頭聽到此也是議論紛紛了起來。
議論的倒不是歌曲本身,而是關於第一名與第二名的話題。
“這第一名是《誅仙》我知道,這第二名會是什麽?有知道的麽?現在總榜上第一第二名也不是一個人啊。這什麽情況?暗箱操作了?”
“這總榜單和其餘榜單可不一樣,是一周一結的。或許是數據還來不及更新吧。”
“我看了《誅仙》的作者叫:走詩販。我打進他的主頁,也隻顯示隻有這一本書啊。這到底怎麽迴事?”
“一個作者用多個筆名寫小說這不是常規操作麽?有什麽難以理解的?區別就在於你是換一個筆名撲街一本,人家是換一個筆名就火一本唄!”
“該說不說如果真是一個人包攬了前2,那這個叫:走詩販的也確實是牛啊。我隻看過他的《誅仙》。這第二名如果也是他的作品,我倒是很好奇呢,現在剛剛看完誅仙正好書荒了,看來又有好書可以繼續追了。”
葉尋對此倒是不以為然,不久之前自己確實將兩部小說都改了不同的名字。
網友們不知道是同一個人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
而底下在座的各位影視公司的代表們聽了也是興奮了起來。
對於這本《誅仙》的鼎鼎大名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
第一名是它早已經是所有的共識了。
如果說這第二名也是同一個作者的作品,那麽這質量想來肯定也不會差了。
《誅仙》勢必會被四大影視公司瘋狂競拍。
肯定不是其他中小影視公司能夠與之競爭的。
那麽對於這本第二名的作品,四大影視公司之外的其餘公司倒是可以好好的競拍一番了。
而此時最得意的無異於是樂華了。
樂華娛樂的體量屬於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樂華的杜花自然是沒有能力能夠拿下《誅仙》,所以她早就暗地裏勾搭上了字節影業的張總。
希望能以此分得《誅仙》的一杯羹。
更重要的是,她知道嘉星也有意於此。
而結果顯而易見,自己贏了。
樂華贏了嘉星。
便代表著杜花贏了楊蜜。
其實張總對於楊蜜提出的那三個過分的條件。
正是杜花在張總的床上給他出的謀劃的策。
不錯,是在床上!
杜花是張總的情婦。
還記得第一次上了張總的床之後。
杜花生命裏出現了兩個對於她最重要的東西。
她的手裏有了一個樂華娛樂。
她的肚子裏有了一個那時候還未成形的張旭。
這一切的種子,或許都是從她最開始羨慕楊蜜而開始的。
從最開始的羨慕,
到嫉妒,
到現在明麵上的笑臉相迎,
暗地裏確是恨死了楊蜜。
兩人大學時是最好的閨蜜。
而無論長相、學習、人緣、品格……
一切的一切,楊蜜都比她好。
“為什麽?”
“憑什麽?”
扭曲的價值觀在無數個深夜裏萌芽。
所以一次偶然的機會,
杜花勾搭上了張總。
接下來的一切便也變的水到渠成。
那一年她18歲。
今年她的兒子張旭也18歲。
張旭是張總的私生子。
隻是這一切隻有天知地知,與當事的杜花與張總知道。
甚至於張旭也不知道這其中的故事。
不過,現在的杜花很高興。
她知道以楊蜜的性格,肯定不會答應張總的那三個要求。
那麽嘉星便得不到《誅仙》的絲毫資源。
如果自己再把這第二名的作品一舉拿下。
或者隻要這第二名不要讓嘉星拿下,那麽就行了。
至於其他那些作品,杜花是看不上的。
至於楊蜜能不能看的上,她倒是無所謂。
畢竟在這一次的較量之中,自己已經是全麵碾壓了楊蜜。
這就夠了!
“隻要你過得比我不好,我也就知足了。”
“而如果你過得很慘而我過得很好,那我豈不是睡著了也能笑出聲來。”
“哈哈哈……”
如此想著,杜花不禁果真笑出了豬叫聲來。
“媽!你怎麽了?傻笑什麽呢?”
張旭在一邊發現了不對勁,迴過頭來問道。
杜花笑著搖了搖頭,又抬頭看了看坐在第一排字節影業的張總。
於是摸了摸張旭的頭道:“張總已經答應我等競拍下來《誅仙》以後,就會把男主的角色交給你。所以等會盛典結束之後,你要好好謝謝人家去。”
張旭睜大了眼睛,不可思議道:“真的麽?謝謝媽媽!”
杜花一臉寵溺的撫摸著他的頭,心裏暗暗想道:“還是謝謝你的爸爸吧。”
周同學演唱完《告別地球》。
一陣掌聲過後,主持人繼續上台。
“讓我們閑話少敘,接下來要揭曉的是榜單的第二名:《誅仙》。”
主持人接下來的話瞬間被淹沒在了底下眾人的錯愕與震驚之中。
而網絡的那一頭,更是如此。
“什麽?《誅仙》是第二名?是我耳朵出問題了麽?這起點這麽會整活麽?”
“兄弟,你耳朵沒事。要麽就是我們的耳朵同時都壞掉了!”
“好好好!都這麽玩是吧?我倒是要看看這第一名是誰?這不明擺著欺騙大眾麽?”
“都是內定好的罷了!一切的排名還不是他們自己人說了算。真為誅仙感到不值啊!不管怎麽樣,在我心中誅仙永遠是第一名。”
“有啥不值的,主持人不是都說了麽第一名和第二名是同一個作者。不過我確實覺得有可能這是落點在給作者造勢啊!故意把最火的《誅仙》放在第二名,好帶動第一名的訂閱與推廣唄!這吃香有些難看了吧?”
“大家還是別陰謀論了,還是等等第一名揭曉了再看吧?畢竟這排行榜也是綜合了所有因素而得出的。”
“而湊巧的是這兩部小說的作者是同一人。”
“接下來先有請我們的特邀嘉賓周同學為我們演唱一首《告別地球》。稍稍的放鬆之後在進入到我們最緊張刺激的最後競拍。”
話音剛落,一個屌屌的、拽拽的少年走上了舞台。
網絡那頭聽到此也是議論紛紛了起來。
議論的倒不是歌曲本身,而是關於第一名與第二名的話題。
“這第一名是《誅仙》我知道,這第二名會是什麽?有知道的麽?現在總榜上第一第二名也不是一個人啊。這什麽情況?暗箱操作了?”
“這總榜單和其餘榜單可不一樣,是一周一結的。或許是數據還來不及更新吧。”
“我看了《誅仙》的作者叫:走詩販。我打進他的主頁,也隻顯示隻有這一本書啊。這到底怎麽迴事?”
“一個作者用多個筆名寫小說這不是常規操作麽?有什麽難以理解的?區別就在於你是換一個筆名撲街一本,人家是換一個筆名就火一本唄!”
“該說不說如果真是一個人包攬了前2,那這個叫:走詩販的也確實是牛啊。我隻看過他的《誅仙》。這第二名如果也是他的作品,我倒是很好奇呢,現在剛剛看完誅仙正好書荒了,看來又有好書可以繼續追了。”
葉尋對此倒是不以為然,不久之前自己確實將兩部小說都改了不同的名字。
網友們不知道是同一個人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
而底下在座的各位影視公司的代表們聽了也是興奮了起來。
對於這本《誅仙》的鼎鼎大名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
第一名是它早已經是所有的共識了。
如果說這第二名也是同一個作者的作品,那麽這質量想來肯定也不會差了。
《誅仙》勢必會被四大影視公司瘋狂競拍。
肯定不是其他中小影視公司能夠與之競爭的。
那麽對於這本第二名的作品,四大影視公司之外的其餘公司倒是可以好好的競拍一番了。
而此時最得意的無異於是樂華了。
樂華娛樂的體量屬於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樂華的杜花自然是沒有能力能夠拿下《誅仙》,所以她早就暗地裏勾搭上了字節影業的張總。
希望能以此分得《誅仙》的一杯羹。
更重要的是,她知道嘉星也有意於此。
而結果顯而易見,自己贏了。
樂華贏了嘉星。
便代表著杜花贏了楊蜜。
其實張總對於楊蜜提出的那三個過分的條件。
正是杜花在張總的床上給他出的謀劃的策。
不錯,是在床上!
杜花是張總的情婦。
還記得第一次上了張總的床之後。
杜花生命裏出現了兩個對於她最重要的東西。
她的手裏有了一個樂華娛樂。
她的肚子裏有了一個那時候還未成形的張旭。
這一切的種子,或許都是從她最開始羨慕楊蜜而開始的。
從最開始的羨慕,
到嫉妒,
到現在明麵上的笑臉相迎,
暗地裏確是恨死了楊蜜。
兩人大學時是最好的閨蜜。
而無論長相、學習、人緣、品格……
一切的一切,楊蜜都比她好。
“為什麽?”
“憑什麽?”
扭曲的價值觀在無數個深夜裏萌芽。
所以一次偶然的機會,
杜花勾搭上了張總。
接下來的一切便也變的水到渠成。
那一年她18歲。
今年她的兒子張旭也18歲。
張旭是張總的私生子。
隻是這一切隻有天知地知,與當事的杜花與張總知道。
甚至於張旭也不知道這其中的故事。
不過,現在的杜花很高興。
她知道以楊蜜的性格,肯定不會答應張總的那三個要求。
那麽嘉星便得不到《誅仙》的絲毫資源。
如果自己再把這第二名的作品一舉拿下。
或者隻要這第二名不要讓嘉星拿下,那麽就行了。
至於其他那些作品,杜花是看不上的。
至於楊蜜能不能看的上,她倒是無所謂。
畢竟在這一次的較量之中,自己已經是全麵碾壓了楊蜜。
這就夠了!
“隻要你過得比我不好,我也就知足了。”
“而如果你過得很慘而我過得很好,那我豈不是睡著了也能笑出聲來。”
“哈哈哈……”
如此想著,杜花不禁果真笑出了豬叫聲來。
“媽!你怎麽了?傻笑什麽呢?”
張旭在一邊發現了不對勁,迴過頭來問道。
杜花笑著搖了搖頭,又抬頭看了看坐在第一排字節影業的張總。
於是摸了摸張旭的頭道:“張總已經答應我等競拍下來《誅仙》以後,就會把男主的角色交給你。所以等會盛典結束之後,你要好好謝謝人家去。”
張旭睜大了眼睛,不可思議道:“真的麽?謝謝媽媽!”
杜花一臉寵溺的撫摸著他的頭,心裏暗暗想道:“還是謝謝你的爸爸吧。”
周同學演唱完《告別地球》。
一陣掌聲過後,主持人繼續上台。
“讓我們閑話少敘,接下來要揭曉的是榜單的第二名:《誅仙》。”
主持人接下來的話瞬間被淹沒在了底下眾人的錯愕與震驚之中。
而網絡的那一頭,更是如此。
“什麽?《誅仙》是第二名?是我耳朵出問題了麽?這起點這麽會整活麽?”
“兄弟,你耳朵沒事。要麽就是我們的耳朵同時都壞掉了!”
“好好好!都這麽玩是吧?我倒是要看看這第一名是誰?這不明擺著欺騙大眾麽?”
“都是內定好的罷了!一切的排名還不是他們自己人說了算。真為誅仙感到不值啊!不管怎麽樣,在我心中誅仙永遠是第一名。”
“有啥不值的,主持人不是都說了麽第一名和第二名是同一個作者。不過我確實覺得有可能這是落點在給作者造勢啊!故意把最火的《誅仙》放在第二名,好帶動第一名的訂閱與推廣唄!這吃香有些難看了吧?”
“大家還是別陰謀論了,還是等等第一名揭曉了再看吧?畢竟這排行榜也是綜合了所有因素而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