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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印的起源,較早的法印主要有兩種:一是“上帝指使無極大印”,一是“黃神越章印”,一是天師道之“陽平治都功印”。除了“上帝指使無極大印”是傳說之外,而後麵兩種印卻被廣泛的流傳下來,隻是這兩種大印都是模仿“上帝指使無極大印”仿製出來的,後兩種大印在後來的道家儀式中被經常使用,是否就是道教法印的始祖,大家也是眾說紛紜。
關於法印的起源,諸道書多各有自己的一套解釋,原來是道家身份的證明,後來道家逐漸的沒落了,漸漸地就演變成了官家的信物。如《上清靈寶大法》這樣說道:印者,信也。用者,封物相什,亦執政者所持信也。漢《官儀》雲:王侯曰璽,列侯至中二千石曰章,其餘曰印,此世印也。隆古盛時,人鬼各安其所,陰陽不雜其倫,故道之用,惟見於修道煉本,以致輕舉飛升。中古以降,慢真日益,正道日晦,邪偽交馳,上下返覆,於是出法以求其弊,表章以達其忱,付降印篆以為信誌。故用印之義近同世俗,亦道運因時損益者也。
從此之後法印就被說成了官家之物,源自世俗官印製度。兩者不同在於官印比較重視世俗權力和權威性的突出,而法印則在前者的基礎上增加了神聖性與神秘性,帶有更多的宗教神學色彩。另外,《靈寶淨明新修九老神印伏魔秘法》之“九老帝君神印總論”,使用了一大段文字把道教幾組核心觀念,如“道”、“一”、“精”、“炁”、“神”等與法印聯係在一起,如此不僅賦予法印以神聖性、超越性,還使得法印更具有根本的意義或者更能表現根本的意義。
“九老帝君神印總論”最後說:印者,可易曉也,上士以印為道,道托印以行之,而印者如燧珠之艾炷耳。最終他還是承認了法印是上帝指使之物,隻是他能言明上帝指使本人,怕衝撞了上士的名諱。看得出後人對上帝指使是很敬仰的,認為法印乃是道的體現,用印即是行道,也正是因為如此才可以確保法印在行法過程中真正發揮效用。
法印的形製作為神聖法器之一的法印,作為“行道”重要工具之一,在製造過程中自然有很多講究。製造法印比較重視這樣幾條:一是法印材質的選擇;其次是法印尺寸的確定。在不同的法印製造過程中,可能還有具體講究,但是以上所說的兩點是不可或缺的。《上清玉樞五雷真文》之“論造印”,有言“堅實桃木向東者為上,雷劈棗木為次,常棗木又次之,若得墓中桃木尤為神異”。
桃木辟邪古來如此,是以道教法印製造也很看重桃木,而雷震木“既經雷震,則寓有陽剛之炁,本就可以辟邪,用來製印,其神力更加猛烈”。所以用雷震木尤其是雷震桃木和棗木來製造法印都是上選。《上清童初五元素府玉冊正法》之“元應太皇府印”,其下有言:“元應太皇府印,統製萬殺,消滅害氣,招真命靈,伏魔除怪,管轄萬神,滌蕩鬼邪,劾地界法官,糾邪驅。治刻以雷震木,或赤棗心木為之。”《道藏》、《藏外道書》等道教典籍中,此類論述還有很多,這裏不再贅述。
此外,《靈寶淨明新修九老神印伏魔秘法》之“伏魔神印”中提道,造印“用金銀玉石,或雷震棗木,堅硬之木皆可”。《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卷二五,就載有“靈寶諸品印信,上古以金石為之,或用梨棗木,或用鬆柏木”。說明法印的選材並非一成不變,關鍵還在法師如何把握。上帝指使為什麽用玉石為印,他認為玉者器也、石者重也,古人相信玉能護身,護宅、驅兇辟邪,這是大地朝悠久的玉石文化導致的必然結果,而上帝指使更是把這視為是身份的象征。
後來的皇帝們為了彰顯自己的高貴的身份,於是就弄出了傳國玉璽這樣的東西。傳國玉璽:簡稱“傳國璽”,秦皇為什麽當時會如此的執迷於長生不老,就是因為秦皇聽說了宇宙大神上帝指使的傳說。聽說上帝指使是天下間唯一一個可以逃脫了六道輪迴的人,也是世間唯一一個長生不老的人,更是秦皇唯一信奉的神。上帝指使可以不死,於是他覺得自己也可以這樣,於是他無比的堅信人是可以長死不老的。
秦始皇把上帝指使作為自己的偶像來崇拜,上帝指使有什麽他就想要有什麽,這就是偶像的作用。上帝指使把道印作為自己身份的象征,秦始皇覺得自己也應該有這樣一個象征身份之物。於是秦代丞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用和氏璧鐫刻而成,為大地朝曆代正統皇帝的證憑。其方圓四寸,上紐交五龍,正麵刻有李斯所書“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篆字,以作為“皇權天授、正統合法”之信物。
秦之後,曆代帝王皆以得此璽為符應,奉若奇珍,國之重器也。得之則象征其“受命於天”,失之則表現其“氣數已盡”。凡登大位而無此璽者,則被譏為“白版皇帝”,顯得底氣不足而為世人所輕蔑。曆代欲謀帝王之位者你爭我奪,致使該傳國璽屢易其主,輾轉於神州大地兩千餘年,忽隱忽現,終於銷聲匿跡,至今杳無蹤影,令人歎息。
我們的祖先從原始就以玉石“上天之石”製成崇拜的圖騰和祭天、地、眾神的禮器,而這些禮器長時間受人的膜拜。本就是天地造化的石頭,得到了人類的祝福與祈禱,於是這些法器就有了法力,漸漸地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石頭生出了自己的意識,於是就有了靈力。玉的天生之美,本就讓人喜歡,人們把她做飾物佩帶,一邊是美化了自己,一邊也提升了一個人的氣質。
在佩帶過程,自然而然的發生了一些特殊情況,有人摔跤了,以玉鐲之堅帶人受力,玉鐲摔壞,而腕沒受傷;戰將在戰場上被箭射中,箭正好射中身上的佩玉。佩玉之硬擋住了箭力,玉碎而人安。由於迷信人們就更加崇信玉是神物了。能趨吉避兇;封建帝王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權,大力推行
“神化”,玉正是人和神溝通橋梁,必然加強玉威嚴和崇高感,使玉的神秘感有增無減。在科學文明今天,玉器的護身、辟邪是沒有科學根據的,我們千萬是信不得的。
淨明道的修煉係統,就是淨明法。淨明法這個名相,還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淨明法,指的是淨明道中,性功的部分。廣莫相信遍覽淨明道經典的人一定都知道這句話:然靈寶大法者,道之宗也。黃素法者,命之府也。淨明法者,性之本也。度人法者,入道之門也。而廣義的淨明法,指的是以上四部分的總和。
鑒於法印的神聖性,不論在法印製造前,還是法印造成後都怠慢不得,所以就要選擇合適的日期,進行相應的祭祀儀式。《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卷二五,“靈寶諸品印信,命工依式於陽火日刊成,陰在水日露天一宿,次收之。再用菜品、棗湯、淨茶、明燈、金錢、甲馬各一十二分布列朝天門,至星宿現時,法師具服、焚香、變神、步八卦朝天罡,麵天門默然奏上帝,言所傳法籙之事雲雲”。
《上清玉樞五雷真文》“論造印”,“三元之日,及春分夏至之日,庚申丁卯日,用桃木為上,雷震棗木亦可,令匠人素食焚香精虔開之刊畢乃具香燭素餅酒果,誌心啟告祖師雷神,祭祝外以木匣乘之,頓於法靖中,如遇施用,靈驗無比”。而隻有經過如上步驟製造的印(合乎規範的才能稱為“法印”),才真正脫離世俗,具有了神力、超越性,才可以代神行事,辟邪驅鬼,治病救人。《靈寶淨明新修九老神印伏魔秘法》中,所論造印除了選材需要注意外,還指出法印完成後,尤其是祭印之時應該特別注意的事項:“印成,度師保奏,呈泰玄都省,自授度之夕,於露天置案設印,以香花、淨水祭其神印,達旦即收入,勿令雞犬婦人見之,如是三夜祭訖,方可用行。”
《上清玉樞五雷真文》“論造印”,也說道:“若得墓中桃木尤為神異,更能依法選吉日,命匠氏齋潔身心,誌誠刊刻,仍不令僧尼、小兒、婦女及六畜貓犬見之。”法印不僅要在製造的過程中避免觸犯禁忌,就是在使用過程中也要十分注意,《上清玉樞五雷真文》之“都天大雷火印”,講到“夫治天下山川仙官、鬼神,分野城隍廟社吏兵,皆可差使,能伏兇惡鬼神,行法之士不得此印,鬼神無以役使,神壇廟社龍蜃,並用此印起之,不可與他印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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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印的起源,較早的法印主要有兩種:一是“上帝指使無極大印”,一是“黃神越章印”,一是天師道之“陽平治都功印”。除了“上帝指使無極大印”是傳說之外,而後麵兩種印卻被廣泛的流傳下來,隻是這兩種大印都是模仿“上帝指使無極大印”仿製出來的,後兩種大印在後來的道家儀式中被經常使用,是否就是道教法印的始祖,大家也是眾說紛紜。
關於法印的起源,諸道書多各有自己的一套解釋,原來是道家身份的證明,後來道家逐漸的沒落了,漸漸地就演變成了官家的信物。如《上清靈寶大法》這樣說道:印者,信也。用者,封物相什,亦執政者所持信也。漢《官儀》雲:王侯曰璽,列侯至中二千石曰章,其餘曰印,此世印也。隆古盛時,人鬼各安其所,陰陽不雜其倫,故道之用,惟見於修道煉本,以致輕舉飛升。中古以降,慢真日益,正道日晦,邪偽交馳,上下返覆,於是出法以求其弊,表章以達其忱,付降印篆以為信誌。故用印之義近同世俗,亦道運因時損益者也。
從此之後法印就被說成了官家之物,源自世俗官印製度。兩者不同在於官印比較重視世俗權力和權威性的突出,而法印則在前者的基礎上增加了神聖性與神秘性,帶有更多的宗教神學色彩。另外,《靈寶淨明新修九老神印伏魔秘法》之“九老帝君神印總論”,使用了一大段文字把道教幾組核心觀念,如“道”、“一”、“精”、“炁”、“神”等與法印聯係在一起,如此不僅賦予法印以神聖性、超越性,還使得法印更具有根本的意義或者更能表現根本的意義。
“九老帝君神印總論”最後說:印者,可易曉也,上士以印為道,道托印以行之,而印者如燧珠之艾炷耳。最終他還是承認了法印是上帝指使之物,隻是他能言明上帝指使本人,怕衝撞了上士的名諱。看得出後人對上帝指使是很敬仰的,認為法印乃是道的體現,用印即是行道,也正是因為如此才可以確保法印在行法過程中真正發揮效用。
法印的形製作為神聖法器之一的法印,作為“行道”重要工具之一,在製造過程中自然有很多講究。製造法印比較重視這樣幾條:一是法印材質的選擇;其次是法印尺寸的確定。在不同的法印製造過程中,可能還有具體講究,但是以上所說的兩點是不可或缺的。《上清玉樞五雷真文》之“論造印”,有言“堅實桃木向東者為上,雷劈棗木為次,常棗木又次之,若得墓中桃木尤為神異”。
桃木辟邪古來如此,是以道教法印製造也很看重桃木,而雷震木“既經雷震,則寓有陽剛之炁,本就可以辟邪,用來製印,其神力更加猛烈”。所以用雷震木尤其是雷震桃木和棗木來製造法印都是上選。《上清童初五元素府玉冊正法》之“元應太皇府印”,其下有言:“元應太皇府印,統製萬殺,消滅害氣,招真命靈,伏魔除怪,管轄萬神,滌蕩鬼邪,劾地界法官,糾邪驅。治刻以雷震木,或赤棗心木為之。”《道藏》、《藏外道書》等道教典籍中,此類論述還有很多,這裏不再贅述。
此外,《靈寶淨明新修九老神印伏魔秘法》之“伏魔神印”中提道,造印“用金銀玉石,或雷震棗木,堅硬之木皆可”。《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卷二五,就載有“靈寶諸品印信,上古以金石為之,或用梨棗木,或用鬆柏木”。說明法印的選材並非一成不變,關鍵還在法師如何把握。上帝指使為什麽用玉石為印,他認為玉者器也、石者重也,古人相信玉能護身,護宅、驅兇辟邪,這是大地朝悠久的玉石文化導致的必然結果,而上帝指使更是把這視為是身份的象征。
後來的皇帝們為了彰顯自己的高貴的身份,於是就弄出了傳國玉璽這樣的東西。傳國玉璽:簡稱“傳國璽”,秦皇為什麽當時會如此的執迷於長生不老,就是因為秦皇聽說了宇宙大神上帝指使的傳說。聽說上帝指使是天下間唯一一個可以逃脫了六道輪迴的人,也是世間唯一一個長生不老的人,更是秦皇唯一信奉的神。上帝指使可以不死,於是他覺得自己也可以這樣,於是他無比的堅信人是可以長死不老的。
秦始皇把上帝指使作為自己的偶像來崇拜,上帝指使有什麽他就想要有什麽,這就是偶像的作用。上帝指使把道印作為自己身份的象征,秦始皇覺得自己也應該有這樣一個象征身份之物。於是秦代丞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用和氏璧鐫刻而成,為大地朝曆代正統皇帝的證憑。其方圓四寸,上紐交五龍,正麵刻有李斯所書“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篆字,以作為“皇權天授、正統合法”之信物。
秦之後,曆代帝王皆以得此璽為符應,奉若奇珍,國之重器也。得之則象征其“受命於天”,失之則表現其“氣數已盡”。凡登大位而無此璽者,則被譏為“白版皇帝”,顯得底氣不足而為世人所輕蔑。曆代欲謀帝王之位者你爭我奪,致使該傳國璽屢易其主,輾轉於神州大地兩千餘年,忽隱忽現,終於銷聲匿跡,至今杳無蹤影,令人歎息。
我們的祖先從原始就以玉石“上天之石”製成崇拜的圖騰和祭天、地、眾神的禮器,而這些禮器長時間受人的膜拜。本就是天地造化的石頭,得到了人類的祝福與祈禱,於是這些法器就有了法力,漸漸地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石頭生出了自己的意識,於是就有了靈力。玉的天生之美,本就讓人喜歡,人們把她做飾物佩帶,一邊是美化了自己,一邊也提升了一個人的氣質。
在佩帶過程,自然而然的發生了一些特殊情況,有人摔跤了,以玉鐲之堅帶人受力,玉鐲摔壞,而腕沒受傷;戰將在戰場上被箭射中,箭正好射中身上的佩玉。佩玉之硬擋住了箭力,玉碎而人安。由於迷信人們就更加崇信玉是神物了。能趨吉避兇;封建帝王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權,大力推行
“神化”,玉正是人和神溝通橋梁,必然加強玉威嚴和崇高感,使玉的神秘感有增無減。在科學文明今天,玉器的護身、辟邪是沒有科學根據的,我們千萬是信不得的。
淨明道的修煉係統,就是淨明法。淨明法這個名相,還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淨明法,指的是淨明道中,性功的部分。廣莫相信遍覽淨明道經典的人一定都知道這句話:然靈寶大法者,道之宗也。黃素法者,命之府也。淨明法者,性之本也。度人法者,入道之門也。而廣義的淨明法,指的是以上四部分的總和。
鑒於法印的神聖性,不論在法印製造前,還是法印造成後都怠慢不得,所以就要選擇合適的日期,進行相應的祭祀儀式。《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卷二五,“靈寶諸品印信,命工依式於陽火日刊成,陰在水日露天一宿,次收之。再用菜品、棗湯、淨茶、明燈、金錢、甲馬各一十二分布列朝天門,至星宿現時,法師具服、焚香、變神、步八卦朝天罡,麵天門默然奏上帝,言所傳法籙之事雲雲”。
《上清玉樞五雷真文》“論造印”,“三元之日,及春分夏至之日,庚申丁卯日,用桃木為上,雷震棗木亦可,令匠人素食焚香精虔開之刊畢乃具香燭素餅酒果,誌心啟告祖師雷神,祭祝外以木匣乘之,頓於法靖中,如遇施用,靈驗無比”。而隻有經過如上步驟製造的印(合乎規範的才能稱為“法印”),才真正脫離世俗,具有了神力、超越性,才可以代神行事,辟邪驅鬼,治病救人。《靈寶淨明新修九老神印伏魔秘法》中,所論造印除了選材需要注意外,還指出法印完成後,尤其是祭印之時應該特別注意的事項:“印成,度師保奏,呈泰玄都省,自授度之夕,於露天置案設印,以香花、淨水祭其神印,達旦即收入,勿令雞犬婦人見之,如是三夜祭訖,方可用行。”
《上清玉樞五雷真文》“論造印”,也說道:“若得墓中桃木尤為神異,更能依法選吉日,命匠氏齋潔身心,誌誠刊刻,仍不令僧尼、小兒、婦女及六畜貓犬見之。”法印不僅要在製造的過程中避免觸犯禁忌,就是在使用過程中也要十分注意,《上清玉樞五雷真文》之“都天大雷火印”,講到“夫治天下山川仙官、鬼神,分野城隍廟社吏兵,皆可差使,能伏兇惡鬼神,行法之士不得此印,鬼神無以役使,神壇廟社龍蜃,並用此印起之,不可與他印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