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江府,去還是不去,秦玉沒有半分的猶豫,幾乎是龔永健的邀請才一出口就在心裏答應了,不過他也不想讓對方知道自己有多急迫。
讓所有人都跌破眼鏡的是,最早知道秦玉要去臨江的人,不是他的妹妹秦鳳,而是兩位從鄉下來的老人,在興隆街賣針頭線腦的老漢孫秉禹,還有李春妮的父親,賣高粱燒的李有財。
靠著賣針頭線腦,家裏拉下的看似幾輩子雖說還沒有還完,到底看到了希望,再努上一把力,不出意外,搞不好到年底的時候孫秉禹就可以徹底無債一身輕了,家裏依舊那麽清貧,能夠重新成為體麵的城裏人似乎也還是遙不可及的夢想,然而心中的一塊大石現在也算落了地。現在每月有一筆可觀的收入,一家人的感覺還沒有那麽明顯,可等到把債還完,小日子也算不錯了,當然,跟從前那種有錢人家的少爺生活還是有很大差距的,可現在,又有什麽不滿意的呢?
李有財是個幹瘦老頭,禿頂,手指如幾根枯柴一般,走路的樣子多少有些古怪。
很多年前,那會兒也是在打仗,隻不過造反的換成了上一代齊王,還是少年的他和幾個同鄉一起,去搶了齊王大軍的軍用倉庫,說是去搶,齊王軍也根本不會攔著,剛剛戰敗,逃命都還來不及呢,齊王才剛剛上表稱臣,從前那些趾高氣揚的齊國大兵一下子由人見人怕的殺人魔王變成喪家犬,殺人的家什扔的到處都是,也沒人管。從已經空蕩蕩的倉庫裏,李有財搬走了一整箱的軍用皮靴,迴來的路上還撿了一把軍官用的戰刀和一件軍大衣,也不知是哪個軍官跑得如此顧頭不顧腚。秦玉都想象的出來:一個衣衫襤褸農民打扮的少年,披著還插了羽箭的軍大衣,光著腳丫子,挎著軍刀,抱著裝滿皮靴的箱子,在鄉間的土路上狂奔,後麵追趕的官兵一麵高聲嗬斥,一麵放著箭,隻是準頭可能差點兒……然而李有財的得意並沒有維持太長時間,那些已成驚弓之鳥的齊國大兵也不知是忙中出錯,還是有意為之,整整一箱子鞋,居然全是右腳,一隻左腳的也沒有,也許再去一趟,李有財能搶迴一箱左腳的來,隻是已經占領了倉庫的周天子的官軍已經加強了戒備,他也不願再去冒險,於是在此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一家人都隻能穿著一順腳的鞋走路,也難怪他走路的樣子看上去有些古怪,大約就是那時留下的後遺症。
那把軍刀也一直留著,那是一把據說鋼刃很好,鋒利無比的刀,後來被一個親戚家孩子的同學借去,參加了鄉間為爭搶水源的戰鬥,那孩子據說表現的非常英勇,可能還用它殺過人,可對方的大刀長矛也不是吃素的,那孩子到底沒能迴來,再之後就不知道那把刀的下落了。
李有財釀酒技術很好,但用不能入庫的高粱顯然是釀不出什麽好酒來的,不過自從搭上秦玉後他的酒好賣了許多,對此他自然是感激的。他自己沒讀過什麽書,隻能將希望寄托在兒女身上,可惜唯一的兒子也是個不愛讀書的,倒是女兒不隻人長得漂亮,讀書也好,朝廷裏的女官很少,就是女秀才都不多,可有這麽個希望總比沒有好,如今他也略有些錢了,一輩子克勤克儉是改不了的,在給女兒買書方麵倒是很舍得。
……
“我要走了,去臨江。”秦玉說得很慢,也很平靜,就好像說一件與他完全沒有關係的事一樣,“我走了,羊血湯的攤子自然也不會跟我一起去臨江,上頭的人下來檢查,也不會留在咱們雙石橋一輩子都不走,你們有沒有興趣接著幹下去。”
這個問題多少有些突如其來,不管是孫秉禹還是李有財都沒有任何準備。
雖然兩個攤子離得非常近,秦玉每天還要來買酒,李有財也知道秦玉是賺到了錢的,但能賺到多少就不清楚了,和許多人一樣,他更關心的還是自己的高粱燒能不能賣出去,能賣出去多少,至於別的他沒有很在意,即便如此,他也知道這個不起眼的小攤子比自己的高粱燒賺錢得多,關鍵是人家和大令的人關係處得很好,有官麵上的人照應著,做起買賣心裏也踏實許多。
對於秦玉有多能賺多少錢,孫秉禹當然更清楚一些,自己在村上被孩子們起了個“冒富大叔”的綽號,然而比起那個羊血湯攤子來,還是有些小巫見大巫的感覺。有時閑下來他自己也在想,比起總是賣那些針頭線腦的,自己是不是也還可以幹點兒別的,如今的收入似乎很不少,可對於曾經有過富裕生活的他來說,也不能說就完全沒有別的想法。
“準備去臨江呀,年輕人多出去闖闖總是好的,去了準備幹什麽?”一陣沉默後,孫秉禹先開口了。
“還沒有想好,總要先去了才能知道。再說去了臨江,也不是說我想幹什麽就能幹什麽的,還要先看看我能幹些什麽。不過我想,總會比留在雙石橋有更好的機會才對。即便是沒有幹好,至少我也還可以迴來嘛。”秦玉顯得很放鬆,起碼表麵上是這樣的。
對於接手小吃攤,兩位老人都十分感興趣,尤其是李有財,因為這樣一來,即便是小吃攤一文錢不賺,他說不定也還可以多賣出去一些酒。此外李有財的兒子李大山,孫秉禹的兩個兒子孫國強,孫國盛也會與秦玉同行,他們都比秦玉年歲大,卻是去給他打下手的,出去闖一闖總勝過一直窩在家土裏刨食,就算隻是去城裏見見世麵也是好的。至於秦鳳,則是要留在家裏,秦玉留了不少銀子給她,當初有自己這個拖油瓶在,秦鳳也是挺過來了,現在還有方家人的照顧,倒也讓人放心。
臨江府,這又會是一個新的開始,也是一個新的機會——終於要去了……
讓所有人都跌破眼鏡的是,最早知道秦玉要去臨江的人,不是他的妹妹秦鳳,而是兩位從鄉下來的老人,在興隆街賣針頭線腦的老漢孫秉禹,還有李春妮的父親,賣高粱燒的李有財。
靠著賣針頭線腦,家裏拉下的看似幾輩子雖說還沒有還完,到底看到了希望,再努上一把力,不出意外,搞不好到年底的時候孫秉禹就可以徹底無債一身輕了,家裏依舊那麽清貧,能夠重新成為體麵的城裏人似乎也還是遙不可及的夢想,然而心中的一塊大石現在也算落了地。現在每月有一筆可觀的收入,一家人的感覺還沒有那麽明顯,可等到把債還完,小日子也算不錯了,當然,跟從前那種有錢人家的少爺生活還是有很大差距的,可現在,又有什麽不滿意的呢?
李有財是個幹瘦老頭,禿頂,手指如幾根枯柴一般,走路的樣子多少有些古怪。
很多年前,那會兒也是在打仗,隻不過造反的換成了上一代齊王,還是少年的他和幾個同鄉一起,去搶了齊王大軍的軍用倉庫,說是去搶,齊王軍也根本不會攔著,剛剛戰敗,逃命都還來不及呢,齊王才剛剛上表稱臣,從前那些趾高氣揚的齊國大兵一下子由人見人怕的殺人魔王變成喪家犬,殺人的家什扔的到處都是,也沒人管。從已經空蕩蕩的倉庫裏,李有財搬走了一整箱的軍用皮靴,迴來的路上還撿了一把軍官用的戰刀和一件軍大衣,也不知是哪個軍官跑得如此顧頭不顧腚。秦玉都想象的出來:一個衣衫襤褸農民打扮的少年,披著還插了羽箭的軍大衣,光著腳丫子,挎著軍刀,抱著裝滿皮靴的箱子,在鄉間的土路上狂奔,後麵追趕的官兵一麵高聲嗬斥,一麵放著箭,隻是準頭可能差點兒……然而李有財的得意並沒有維持太長時間,那些已成驚弓之鳥的齊國大兵也不知是忙中出錯,還是有意為之,整整一箱子鞋,居然全是右腳,一隻左腳的也沒有,也許再去一趟,李有財能搶迴一箱左腳的來,隻是已經占領了倉庫的周天子的官軍已經加強了戒備,他也不願再去冒險,於是在此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一家人都隻能穿著一順腳的鞋走路,也難怪他走路的樣子看上去有些古怪,大約就是那時留下的後遺症。
那把軍刀也一直留著,那是一把據說鋼刃很好,鋒利無比的刀,後來被一個親戚家孩子的同學借去,參加了鄉間為爭搶水源的戰鬥,那孩子據說表現的非常英勇,可能還用它殺過人,可對方的大刀長矛也不是吃素的,那孩子到底沒能迴來,再之後就不知道那把刀的下落了。
李有財釀酒技術很好,但用不能入庫的高粱顯然是釀不出什麽好酒來的,不過自從搭上秦玉後他的酒好賣了許多,對此他自然是感激的。他自己沒讀過什麽書,隻能將希望寄托在兒女身上,可惜唯一的兒子也是個不愛讀書的,倒是女兒不隻人長得漂亮,讀書也好,朝廷裏的女官很少,就是女秀才都不多,可有這麽個希望總比沒有好,如今他也略有些錢了,一輩子克勤克儉是改不了的,在給女兒買書方麵倒是很舍得。
……
“我要走了,去臨江。”秦玉說得很慢,也很平靜,就好像說一件與他完全沒有關係的事一樣,“我走了,羊血湯的攤子自然也不會跟我一起去臨江,上頭的人下來檢查,也不會留在咱們雙石橋一輩子都不走,你們有沒有興趣接著幹下去。”
這個問題多少有些突如其來,不管是孫秉禹還是李有財都沒有任何準備。
雖然兩個攤子離得非常近,秦玉每天還要來買酒,李有財也知道秦玉是賺到了錢的,但能賺到多少就不清楚了,和許多人一樣,他更關心的還是自己的高粱燒能不能賣出去,能賣出去多少,至於別的他沒有很在意,即便如此,他也知道這個不起眼的小攤子比自己的高粱燒賺錢得多,關鍵是人家和大令的人關係處得很好,有官麵上的人照應著,做起買賣心裏也踏實許多。
對於秦玉有多能賺多少錢,孫秉禹當然更清楚一些,自己在村上被孩子們起了個“冒富大叔”的綽號,然而比起那個羊血湯攤子來,還是有些小巫見大巫的感覺。有時閑下來他自己也在想,比起總是賣那些針頭線腦的,自己是不是也還可以幹點兒別的,如今的收入似乎很不少,可對於曾經有過富裕生活的他來說,也不能說就完全沒有別的想法。
“準備去臨江呀,年輕人多出去闖闖總是好的,去了準備幹什麽?”一陣沉默後,孫秉禹先開口了。
“還沒有想好,總要先去了才能知道。再說去了臨江,也不是說我想幹什麽就能幹什麽的,還要先看看我能幹些什麽。不過我想,總會比留在雙石橋有更好的機會才對。即便是沒有幹好,至少我也還可以迴來嘛。”秦玉顯得很放鬆,起碼表麵上是這樣的。
對於接手小吃攤,兩位老人都十分感興趣,尤其是李有財,因為這樣一來,即便是小吃攤一文錢不賺,他說不定也還可以多賣出去一些酒。此外李有財的兒子李大山,孫秉禹的兩個兒子孫國強,孫國盛也會與秦玉同行,他們都比秦玉年歲大,卻是去給他打下手的,出去闖一闖總勝過一直窩在家土裏刨食,就算隻是去城裏見見世麵也是好的。至於秦鳳,則是要留在家裏,秦玉留了不少銀子給她,當初有自己這個拖油瓶在,秦鳳也是挺過來了,現在還有方家人的照顧,倒也讓人放心。
臨江府,這又會是一個新的開始,也是一個新的機會——終於要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