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幾天之後,林古村的人都在討論路寶之要嫁人的事。
“聽說了嗎?阿強家的寶之結婚日期,訂在了這個正月月底。我們林古村人辦一天的流水席,那錢全都由男方出。”
“不是吧,一般嫁女兒,在女方辦酒不是女方出嗎?怎麽這次強子家不一樣呀?唉呀,不會是那男方家特別有錢吧?”
“有沒有錢不知道,但是聽說,那男的爸媽都是當老師的。都是特級老師,不用正式上課,給老師們上上課的那種,工資肯定很高。還說,等寶之他們結婚去了京都,還要在京都買房,寫寶之的名字。”
“嘖嘖,真的假的呀?京都的房子聽說都要一兩百萬才能買得起呀。那男的家裏怎麽就這麽大方,買房來送給寶之呀?唉,小強家的女兒命就是好,隨便找個都能到個有錢人嫁了,又是房,又是酒席的。”
“那些算什麽,今天早上你們沒看到寶之那脖子上,手上,耳上,全都是金飾品。連著張一梅身上的三套,也都是那男方家出錢買的。還有小夢和清河手上的金手鐲也是一起出錢買的,這出手可大方了,沒個小三萬元,買不齊呀。”
“說得對,不過呀,這跟有錢沒錢沒什麽關係。若是有錢的,他不重視你,就是家裏有再多的錢也跟你沒關係。這男的肯定是特別鍾意寶之的,連他爸媽也是一樣的喜歡的吧。”
“嗯嗯,都是這個理,若是不重視也不會這樣安排了。不過,阿強家也安排了不少好東西,男方來了十萬彩禮,阿強家這邊聽說給寶之在縣城留了三塊地皮,和五萬元的嫁妝。”
“不會吧,強子家,怎麽又是拿地皮出來做嫁妝呀。他這幾年是不是就喜歡拿這些給女兒做嫁妝了?清河那幾個荒河床可能也是用來當嫁妝了。”
林古村很多人都知道,路強就喜歡弄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買地皮,在縣城買了很多,別人都不要爛地方。
嗯,所有人都還記得,玉雲鄉的萬路超市收那些破爛銅錢,小人書,什麽木床,木桌子,衣櫃,可是收了不少,到現在還在林古村好家不用的的老房子裏堆放著呢。
路雲之和張非剛也都從哈爾濱迴來了,特別是張非剛看到路寶之,他們要結婚,他也有提意向路雲之求婚,但是被路雲之拒絕了。
路雲之是覺得他們還沒有自己的房子,必需要在新路電腦學校旁邊拿塊空地,建房子,等房子建好了,他們再結婚。
再說了,雙方父母都還沒見麵,哪能這麽快?
而且他們兩個未來的歸屬問題,還沒商量好呢,路雲之又怎麽可能這麽快把自己嫁掉?
其實,路雲之還是有些擔心,家裏的情況。
這幾年,家裏往外投資的錢越來越多,欠銀行的錢也是越來越多。她看到給大姐的嫁妝都沒到十萬。她在梭洋市學習那幾年,對錢的執念又加深了幾分。她雖然不說去想著超市的事了,但是電腦學校這邊,爸媽的意思,她還有點怵。
當然,路雲之不會再讓小時候的事發生,她想用自己的實力來證明,她有資格得到自己的那一份的。
張非剛嘛,當然也需要站在自己這邊。
也給張非剛時間,讓他自己去說服他的爸媽,讓他們以後都定居在玉雲鄉或者林古村;她才不想去麵對婆媳關係。
像媽媽和奶奶那些破事,路雲之看太多了;當然還有媽媽與謝五妹她們妯娌之間,路雲之都覺得,自己沒有精力去應付。
在大城市呆得時間長了,路雲之的心態早就變了。
“二姐,你一個人迴來的呀?二姐夫怎麽不一起迴來吃晚飯?”小夢現在對嶽俊傑也好,對張非剛也罷都早早的改口了。因為改口有改口費,還不小。
小夢自己都覺得,大姐和二姐找的姐夫,都很大方,都很有錢。
他們都在小夢的意識裏變成了:人傻錢多的形象。
這其中就不少是路逸晨給小夢打電話時,兩人一起討論過的要錢點子。小夢把自己大姐和二姐以前的一些相片給找了出來,然後給兩位姐夫,換取錢財;即能光明正在的要錢,又能賣個好。
簡直就一舉多得。
被小夢堵著,路雲之覺得小夢越來越可愛了,伸手就是捏她的全是肉乎首的胖臉:“小夢,你最近可不乖了。把我和大姐的相片賣了不少錢吧?啊,年齡越大,膽子也越來越大了。”
九三年出生的路夢之,今年再過個生日就十周歲了。
“那是當然,小四可是說了,賺錢要從小賺起。以後我出國遊玩,可是要花不少錢的。二姐,到時你一定要資助我一些,我聽說你的工資又漲了呢。”
小夢這個鬼精靈,什麽時候都想著找幾個姐姐賺錢的事。
“行呀,隻要你的英語能過關,爸媽同意你出國,錢,二姐肯定給你。”路雲之拍了拍小夢的頭,拉著她進了門。
晚上,一家人坐在桌子上,路強與她們開家庭會議。
“美之訂婚的時候,我就把她的嫁妝給拿了出來。這是她的彩禮單子,你們兩姐妹了看看,除了清河,你們四姐妹,我誰也不偏。”
路強把家裏的所有財產都清點了一遍,沙場的收入,在縣城買的幾塊地皮;還有玉雲鄉的超市,包子店,幼兒園以及新路電腦培訓學校。
讓路寶之做了一個大概估算出來的總賬,這裏麵所有的東西,大概是四百萬。由除路清河以外的四姐妹,一人一百萬。
地皮四姐妹,每人兩塊,隨便她們買賣或者留著都行。
幼兒園,超市,新路電腦培訓學校,那邊的錢地是張一梅拿買的,建起來的錢,是路清河找銀行借的。現金不可能有四百萬,便把家裏的幾十萬的現金分了張幾銀行卡,固定資產,也都做了股份製。
“爸,我們把這些都分了,小四,就隻有那些荒河床,和幾座破山了?我不同意,小四是我們家的兒子,我們怎麽能拿走全部?”(未完待續。)
“聽說了嗎?阿強家的寶之結婚日期,訂在了這個正月月底。我們林古村人辦一天的流水席,那錢全都由男方出。”
“不是吧,一般嫁女兒,在女方辦酒不是女方出嗎?怎麽這次強子家不一樣呀?唉呀,不會是那男方家特別有錢吧?”
“有沒有錢不知道,但是聽說,那男的爸媽都是當老師的。都是特級老師,不用正式上課,給老師們上上課的那種,工資肯定很高。還說,等寶之他們結婚去了京都,還要在京都買房,寫寶之的名字。”
“嘖嘖,真的假的呀?京都的房子聽說都要一兩百萬才能買得起呀。那男的家裏怎麽就這麽大方,買房來送給寶之呀?唉,小強家的女兒命就是好,隨便找個都能到個有錢人嫁了,又是房,又是酒席的。”
“那些算什麽,今天早上你們沒看到寶之那脖子上,手上,耳上,全都是金飾品。連著張一梅身上的三套,也都是那男方家出錢買的。還有小夢和清河手上的金手鐲也是一起出錢買的,這出手可大方了,沒個小三萬元,買不齊呀。”
“說得對,不過呀,這跟有錢沒錢沒什麽關係。若是有錢的,他不重視你,就是家裏有再多的錢也跟你沒關係。這男的肯定是特別鍾意寶之的,連他爸媽也是一樣的喜歡的吧。”
“嗯嗯,都是這個理,若是不重視也不會這樣安排了。不過,阿強家也安排了不少好東西,男方來了十萬彩禮,阿強家這邊聽說給寶之在縣城留了三塊地皮,和五萬元的嫁妝。”
“不會吧,強子家,怎麽又是拿地皮出來做嫁妝呀。他這幾年是不是就喜歡拿這些給女兒做嫁妝了?清河那幾個荒河床可能也是用來當嫁妝了。”
林古村很多人都知道,路強就喜歡弄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買地皮,在縣城買了很多,別人都不要爛地方。
嗯,所有人都還記得,玉雲鄉的萬路超市收那些破爛銅錢,小人書,什麽木床,木桌子,衣櫃,可是收了不少,到現在還在林古村好家不用的的老房子裏堆放著呢。
路雲之和張非剛也都從哈爾濱迴來了,特別是張非剛看到路寶之,他們要結婚,他也有提意向路雲之求婚,但是被路雲之拒絕了。
路雲之是覺得他們還沒有自己的房子,必需要在新路電腦學校旁邊拿塊空地,建房子,等房子建好了,他們再結婚。
再說了,雙方父母都還沒見麵,哪能這麽快?
而且他們兩個未來的歸屬問題,還沒商量好呢,路雲之又怎麽可能這麽快把自己嫁掉?
其實,路雲之還是有些擔心,家裏的情況。
這幾年,家裏往外投資的錢越來越多,欠銀行的錢也是越來越多。她看到給大姐的嫁妝都沒到十萬。她在梭洋市學習那幾年,對錢的執念又加深了幾分。她雖然不說去想著超市的事了,但是電腦學校這邊,爸媽的意思,她還有點怵。
當然,路雲之不會再讓小時候的事發生,她想用自己的實力來證明,她有資格得到自己的那一份的。
張非剛嘛,當然也需要站在自己這邊。
也給張非剛時間,讓他自己去說服他的爸媽,讓他們以後都定居在玉雲鄉或者林古村;她才不想去麵對婆媳關係。
像媽媽和奶奶那些破事,路雲之看太多了;當然還有媽媽與謝五妹她們妯娌之間,路雲之都覺得,自己沒有精力去應付。
在大城市呆得時間長了,路雲之的心態早就變了。
“二姐,你一個人迴來的呀?二姐夫怎麽不一起迴來吃晚飯?”小夢現在對嶽俊傑也好,對張非剛也罷都早早的改口了。因為改口有改口費,還不小。
小夢自己都覺得,大姐和二姐找的姐夫,都很大方,都很有錢。
他們都在小夢的意識裏變成了:人傻錢多的形象。
這其中就不少是路逸晨給小夢打電話時,兩人一起討論過的要錢點子。小夢把自己大姐和二姐以前的一些相片給找了出來,然後給兩位姐夫,換取錢財;即能光明正在的要錢,又能賣個好。
簡直就一舉多得。
被小夢堵著,路雲之覺得小夢越來越可愛了,伸手就是捏她的全是肉乎首的胖臉:“小夢,你最近可不乖了。把我和大姐的相片賣了不少錢吧?啊,年齡越大,膽子也越來越大了。”
九三年出生的路夢之,今年再過個生日就十周歲了。
“那是當然,小四可是說了,賺錢要從小賺起。以後我出國遊玩,可是要花不少錢的。二姐,到時你一定要資助我一些,我聽說你的工資又漲了呢。”
小夢這個鬼精靈,什麽時候都想著找幾個姐姐賺錢的事。
“行呀,隻要你的英語能過關,爸媽同意你出國,錢,二姐肯定給你。”路雲之拍了拍小夢的頭,拉著她進了門。
晚上,一家人坐在桌子上,路強與她們開家庭會議。
“美之訂婚的時候,我就把她的嫁妝給拿了出來。這是她的彩禮單子,你們兩姐妹了看看,除了清河,你們四姐妹,我誰也不偏。”
路強把家裏的所有財產都清點了一遍,沙場的收入,在縣城買的幾塊地皮;還有玉雲鄉的超市,包子店,幼兒園以及新路電腦培訓學校。
讓路寶之做了一個大概估算出來的總賬,這裏麵所有的東西,大概是四百萬。由除路清河以外的四姐妹,一人一百萬。
地皮四姐妹,每人兩塊,隨便她們買賣或者留著都行。
幼兒園,超市,新路電腦培訓學校,那邊的錢地是張一梅拿買的,建起來的錢,是路清河找銀行借的。現金不可能有四百萬,便把家裏的幾十萬的現金分了張幾銀行卡,固定資產,也都做了股份製。
“爸,我們把這些都分了,小四,就隻有那些荒河床,和幾座破山了?我不同意,小四是我們家的兒子,我們怎麽能拿走全部?”(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