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心裏不是不清楚,公公婆婆之所以不願意把兒子還給她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林宇的大哥隻生了女兒沒有兒子。她的公公婆婆是打著帶著她的兒子跟大兒子住,讓她的兒子跟大伯從小在一起培養感情。等以後繼承了父業之後,會因為打小跟大伯親近,對大伯孝順的主意呢;


    二則,他們老兩口住在大兒子家,小兒子和小媳婦就必須時不時又是錢又是物,一點也不敢怠慢的送過來。


    就象是省城這,說是他們大兒子家的房子。其實錢還不都是他們的小兒子和小兒媳婦全款“借”給他們大兒子的?不然憑著他們大兒子的本事,哪有可能可以在寸金寸土的省城買上兩百多平方的大房子?


    但是清楚歸清楚,麵對公公婆婆的堅持,原身不止是跟公公婆婆,還跟林宇都好幾次的大吵大鬧過......


    可惜麵對在父母麵前全無主見,不理解她,竟然還覺得她無理取鬧。覺得她那樣鬧騰是不尊重自己的父母,看不起他們是鄉下人。


    一點是非黑白都不問,就隻知道一味偏袒他父母的林宇。從一開始就無條件信任著林宇,並不掌著公司,甚至就連家裏的財政大權都沒握在手裏的原身,對他們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原身不是沒試過強硬的把兒子抱迴來,可惜她辦不到。


    鬧了幾次,原身跟自己兒子的關係不僅沒有改善,還導致了她兒子變得對她憎恨起來。不願意見她不說,好不容易原身能見到兒子了,往往麵對的卻是兒子仇視的目光。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等到原身終於對林宇,對兒子都覺得失望透頂,將滿腔的愛轉移傾注在小女兒身上的時候,林宇竟然出軌了。


    出軌還不算,林宇還轉移財產。偌大一個之前原身在的時候,一年至少能賺幾十萬的公司竟然在短短的一年半裏負債破產了--


    最後原身等於是帶著不滿一歲的小女兒淨身出戶的。


    林宇吝嗇到就連小女兒的撫養費都不願意付,表示要用屬於原身的那一半“債務”抵消了。


    於是在離婚之後落得個一無所有,無路可去的原身隻能帶著女兒迴了娘家。


    幸好父母和哥哥不嫌棄她們母女。雖然嫂子私底下是嫌棄的,但是家裏她哥哥能拿捏的住她嫂子。所以她嫂子哪怕是嫌棄她,卻也隻敢背後偷偷的挖苦諷刺她。


    當著原身父母和哥哥的麵,她卻是萬萬不敢造次的。


    就比如之前,她哪怕心裏不甘願到了極致,可是該給送飯的時候依然要送。


    哪怕迴了娘家,並沒有被父母和哥哥嫌棄,但是原身自己依然想不開。她想不通自己怎麽就過成了這樣?十多年的婚姻,辛苦一場,最後竟然落得個一無所有的結局?


    所以自從離婚迴來娘家之後,原身就把女兒徹底的丟給了父母,自己把自己一個人悶在屋子裏,足不出戶,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就前前後後自殺了三次。


    前麵兩次自殺她都被家人給及時的發現了,這一次卻是終於成功,換成季北北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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