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審訊室中的嫌疑人仿佛心有靈犀一般,不約而同地達成了共識:堅決否認自己曾經犯下罪行!


    張明“我沒有做過,我不認,我不就是和小寡婦喝了個酒嗎?這麽就成了搶劫。”打死不承認。


    張遷“我,我不就一直在廠裏嗎?我哪裏也沒有去,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滿臉懇切。


    萬向陽納納的說“我就一個燒火的,你給我十個膽子我都不敢幹這樣的事呀!警察同誌你們可要明察呀!”


    劉三兒“不是我,你們來人那個架勢,我怕被打,才跑的,我沒有幹,什麽?搶劫?就我這個吊樣還搶劫,你們是不是在講笑話。”


    袁遠“我,就我這小胳膊小腿的還去搶錢,是你們瘋了還是我瘋了”;


    最後---又說那證據呢?


    他們異口同聲地宣稱,既無人證可以證明他們有罪,也無任何物證能夠將他們定罪。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又怎會輕易認罪呢?


    畢竟,如果一旦承認自己就是那個搶劫有把人打傷的事。


    等待著他們的必將是法律嚴厲的製裁——極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直接被拉出去槍斃。


    誰願意就這樣不明不白地送掉性命啊?


    而且他們心裏都清楚得很,辛辛苦苦弄到手的錢財還沒來得及揮霍享受一番呢,怎能甘心就交出去?


    要說這其中最為春風得意的,非張遷莫屬了,也就是張二。


    這個看似忠厚老實、人畜無害的家夥,實際上卻是個不折不扣的賭棍。


    還沒有來得及去爽一把,他怎麽能。怎麽可以,就這麽灰溜溜的把還沒有捂熱的錢交出去。


    在外人眼中,他總是表現出一副木訥憨直的模樣,但隻有了解他底細的人才知道,在那張老實巴交的麵孔之下,隱藏著一顆極度瘋狂的賭徒的心。


    在那陣緊張而激烈的審訊過程中,氣氛凝重得仿佛能擠出水來。


    眾人抽絲剝繭,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最終才漸漸地理清了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最後錢放在他們麵前才消停下來,承認了。


    周隊長說“他們招了,可以移交了,全都要死”


    其他人“不作死就不會死。”


    ——————


    其實,這一切都是芪山這個家夥挑起的事端。


    芪山本就是他們村子裏出了名的小混混,整日遊手好閑、不務正業。


    後來有一天,這家夥不知怎麽就從窮鄉僻壤的大山裏跑到了繁華熱鬧的城市---京市。


    在這裏,芪山機緣巧合之下結識了張明。


    當得知張明乃是警察局的工作人員之後,芪山便開始動起了歪腦筋。


    他從張明的口中探聽到了有關“破四舊”的消息,並盤算著要在其中狠狠地撈上一筆。


    再後來,經張明的介紹芪山又相繼認識了張遷、萬向陽、劉三兒和袁遠等人。


    正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這六個家夥湊到一塊兒簡直就是沆瀣一氣、臭氣相投!


    整天無所事事地在街上招貓逗狗,惹是生非。


    然而,命運的齒輪總是在不經意間轉動。


    在經曆了那場轟轟烈烈的打地主運動之後,他們意外地發現並偷偷藏匿起了大量的金銀財寶。


    麵對這筆突如其來的財富,幾個人最初都有些不知所措,但很快他們便達成了共識——要用這些錢財給自己謀一份正經的工作。


    小混混搖身一變成了成功人士。


    於是乎,接下來的日子裏,他們可謂是使出了渾身解數,四處奔波尋找合適的就業機會。


    盡管過程充滿了艱辛與挫折,但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一番堅持不懈的努力,他們每個人總算都如願以償地找到了屬於自己的那份工作。


    芪山通過精心的自我包裝以及不懈的努力,終於成功地進入了京市第一紡織廠。


    說來也是機緣巧合,那個時候正好有一名女員工因懷孕迴家待產,於是芪山便順理成章地頂替了她的職位,成了財務室裏的一個員工,並成為了王寧寧的徒弟。


    芪山這個人不僅聰明伶俐、能說會道,而且做起事來也是井井有條。


    自從拜入王寧寧門下之後,他每天都會變著法兒地討好師父。


    要麽給王寧寧泡一杯熱氣騰騰的香茶,要麽及時地遞上一杯清涼解渴的白開水,可謂是殷勤備至。


    而王寧寧呢,對於這位年輕好學又乖巧懂事的年輕人自然也是十分喜愛。


    見芪山如此虛心求教,她索性將自己多年積累的經驗無保留地逐步傳授給了他。


    就這樣,時間一晃而過,轉眼間芪山已經在這家紡織廠工作了整整半年。


    這期間,芪山通過細心觀察發現了一個規律:每逢發工資的日子,王寧寧總是一個人去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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