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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心跟冬梅又逛了幾條街,都沒有找到一個看起來適合的地方。


    兩人走的有點累了,看見附近有一個擺攤的茶攤,就走過去坐坐。


    這個茶攤的主人看起來有六十幾歲了,雖然白發有點多,但精氣神都很好。穿著樸素,但幹淨整齊。


    “兩位客官,請慢用。”老人給兩人一人倒上一杯茶。


    墨心喝了一大口,雖然是很普通的茶葉,可是衝泡出來的茶卻甘甜可口。


    一旁的冬梅喝了,也覺得這茶很好。


    “老人家您這茶可真的好,不知道是用什麽水衝泡的?”


    老人得意的說道:“這水可不是一般的水,是這附近山上的山泉水衝泡的。”


    “難怪這麽好喝,不知道是哪個山頭的山泉?”


    老人聽到墨心這樣一問,心裏就有了想法,:這個人想用山泉來泡茶喝,還是想用來做其它的生意?畢竟同行如同敵,他也不希望被人爭了生意。


    墨心看出老人的顧慮,她笑著說道:“老人家,您看這附近的山隻有這幾個,隻要挨個挨個的找,這泉水就一定可以找到。當然,這樣做會費時費力。如果您告訴我地方,我願意付給您十兩銀子作為報答,您覺得如何?”


    老人聽了有點心動,畢竟一杯茶才五文錢,十兩銀子他得賣兩千杯茶才能夠收到這麽多錢。


    哪有送上門的錢不要的道理,“那您先把錢給我,我再告訴您。”


    雖然這位公子看起來麵善,可是他老人家在這裏擺攤多年,見的人多了,有些人雖然長的麵善但也有可能是狡詐之人,所以,還是穩當點比較好。


    墨心笑了笑,讓冬梅從荷包裏麵拿出十兩遞給老人。


    老人拿著手裏的銀子,頓時眼睛都在閃光。


    “這泉水是聽風山上麵的。”


    “聽風山?”


    “公子,這山我知道。傳聞有一女子住在山下,喜歡放風箏,有一日她在山上采藥時候,失足喪命。


    她家丈夫是個癡情的人,每日都到山上放風箏,風箏上麵寫著他想女子的話,每日放完風箏他就會扯斷風箏的線,讓風箏飛去尋找女子。


    日複一日年複一年,有人說男子傻,男子卻說在起風的時候,他能夠聽到女子放風箏的笑聲。後來,慢慢的這山也就被人喚作聽風山。“


    “這姑娘說的對,到現在很多年輕人都喜歡去那山上放風箏,乞求姻緣。”


    “每個女子都希望自己的如意郎君是一個癡情的人,而事實上能夠在妻子去世後,不再娶的少之又少。”墨心感慨道。


    在古代本來就是三妻四妾的,談什麽癡情?即使有,那也是屈指可數的。


    在現代雖然是一夫一妻製,可是能夠白頭到老的也很難得了。


    愛情本來就是奢侈品,有的話自然是好的,沒有的話也要好好過日子。對於愛情,她這個異世人還真的不敢抱有希望。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還是好好經營好生意,為以後的路多做打算的為好。不然身為一個廢材公主,以後的婚姻也沒有她選擇的權利,她才不要當那個任人擺布的木偶。


    “老伴老伴就是老了做伴,像一般村裏的男子妻子去世了,都娶了。就算是年紀大的,老伴走了,也找別人了。那聽風山就是一個傳說,傳說不說的動情一點,怎麽傳下去。我看就是編出來騙人的,還是專門騙那些涉世未深的小姑狼。”老人笑著說道。


    “老人家這話有理。“墨心稱讚道,畢竟活了幾十年活通透了,看慣人情冷暖了,也就看透了。


    “我看公子也是一位明白人,冒昧問一句,不知道公子想要那泉水作何用處?“老人好奇的問道。


    “我取那個泉水大有用處,等夏天來了,您也就會知道作何用處了。“


    老人聽了,也不多問,告訴了墨心泉水的具體位置。


    墨心就帶著冬梅往聽風山的方向走去。


    “冬梅,你怎麽對這聽風山這般熟悉?“墨心笑意盈盈的看著冬梅,心想:這個丫頭未必也去放過風箏,求過姻緣。


    冬梅似乎看出了墨心的心思,臉上有些微紅的說道:“我之前在這附近住過一段時日。“


    “難怪這般熟悉。“


    “這裏一起有五座山峰,除了聽風山還有地寶山、鮮花山、兩座無名山。地寶山是因為山上藥材很多,采藥的人說遍地都是寶,所以取名地寶山。鮮花山則是野花很多,漫山遍野的開著,取名的。聽風山跟那兩座無名山是靠的最近的。”


    “好丫頭,你簡直就是一個好的導航儀了。”


    “公主,導航儀是什麽?”冬梅好奇的問道,自從公主落水醒來後,總是說一些她們聽不懂的詞。


    “導航儀就是認識路熟悉地方可以把人很快帶到目的地。”


    “這樣啊,公主我知道一條小路上山很近,隻是有點陡,你等會要是不好走就拉著我走。”


    “好。”


    走了一會到了冬梅說的那條小路,隻是這路上長滿了綠油油的野草,有一米多高,風一吹都彎著腰點頭問好。


    不是冬梅記得地方,看上去就是一大片的野草,哪裏能夠發現有這麽一條小路。


    “這怎麽好走?”冬梅眉頭皺著,要是帶著一把長刀就好了,把這條路上的野草砍掉。


    “去旁邊撿兩根粗點的棍子,把野草撥一撥就好,草倒是沒什麽,就怕裏麵躲著蛇。”


    “諾。”冬梅在一旁找了兩根粗的的棍子,她在前麵帶路,墨心跟著在後麵走。


    走了一半,墨心發現了草上麵待著一隻小紅色的小蜻蜓,一下子把它的翅膀抓著,笑道:“小家夥,要不你跟我到山上去?“


    冬梅轉過頭看著墨心手裏的小蜻蜓,“挺可愛的。“


    “還是把它放了,讓它迴家。“墨心放開了手裏的小蜻蜓,小蜻蜓趕緊逃跑。


    墨心看著小蜻蜓飛走的方向,笑的很甜,還記得小時候她很喜歡蜻蜓,每次都會把抓到的小蜻蜓養上幾天,就把它們放走。


    養它們是因為喜歡,放它們也是因為喜歡。因為蜻蜓有蜻蜓的生活,它們應該自由自在的飛,而不是被她養在瓶子裏麵觀賞。


    有一種愛叫做放手,隻是懂的的人很多,但是放手卻太難做到。


    因為愛,所以在乎,舍不得放手。很多時候,人跟人之間,因為感情,過著相愛相殺的生活。


    明明不喜歡這樣的生活,卻在不知不覺中形成了這種局麵。


    或許相愛相殺,隻能兩敗俱傷,可是,誰也不願放手。也不知道如何改變這樣的局麵,隻能用這樣的局麵證明在愛著。


    這樣的人說起來,活的真的很累。可是生活本來就是不簡單,誰又能夠輕鬆的過好日子?


    不過在假裝罷了,假裝自己很堅強,假裝受傷了無所謂,假裝其實我並沒有這麽在乎。


    太多的假裝,到了後來,似乎分不清楚是假是真。


    墨心的心情有些複雜,她並沒有完全的放下司徒信,卻在忙碌中讓自己對他慢慢的淡忘。


    有些傷是不會好,有些人隻能淡忘,但需要的時間太多,或許是一輩子,或許一輩子都忘不了。


    墨心看著前麵野草叢生的小路,雖然看起來很遠,可是一步步走,總能夠走上去。人生也是如此,在平靜的生活中找出樂趣來。


    等到兩人走到山上的時候,已經是滿身汗,口也有些渴了。


    “公主,還往前走一段路,就到山泉的地方了。”


    “快走,我都快渴死了。“


    “要不您在這裏坐著休息一下,我去前麵看看,給您帶點水過來。”冬梅自責自己大意,帶著公主爬山也沒有帶壺水。


    “沒事,一起走吧。”墨心拿出手帕擦了擦額頭上的汗。


    這夏天還沒有到,有風走起來也是熱。要是像現代有隨身攜帶的自動小風扇就好。


    要是有杯甜甜的冷飲,就更加好了。她也好久沒有吃過冰淇淋了,等材料備好了,她就動手多做些,讓冬梅、秋雲、小花她們都嚐嚐。


    一路上清風徐來,鳥語花香,蝴蝶蜜蜂蜻蜓都是好夥伴,時不時的在她們身邊經過。


    “公主,你看這蝴蝶多漂亮?”冬梅指著一隻粉色的蝴蝶。


    那隻蝴蝶似乎聽到了冬梅的讚美聲,圍著她轉圈圈。


    墨心笑道:“我看你可比蝴蝶漂亮多了,你看連蝴蝶都喜歡上你了。”


    “公主,你又取笑我。”


    “沒有,我是實話實說。”


    墨心心想:冬梅長得漂亮人又善良,以後都不知道便宜那個臭小子。等她大一點就讓她出宮,自己當老板做點小生意。好過跟著她在皇宮過看人臉色的日子。


    “不跟你說了。”冬梅假裝生氣的樣子也很可愛。


    兩人嬉笑著走,時間似乎過的快很多,很快就到了山泉所在地。


    兩邊是陡峭的山壁,山壁上麵長滿了小植物,葉子是三角形的,看起來有點奇怪。中間流淌著泉水。


    看著這兩米多寬的山泉,墨心的眼睛都亮了,連忙用手盛了點喝起來。


    “好甜。”說著又喝了幾大口。有了這好的泉水,冷飲和甜品味道一定會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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