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他們在今迷包廂裏說著話,沐梨正好接到王母的電話。


    “沐梨老師你好,我是王欣婷的媽媽。”電話一接通,王母就說出了自己的身份。


    “王欣婷家長你好。請問是有什麽事兒嗎?”


    “是這樣的,欣婷她病了,我想給她先請一個月的假。”


    沐梨聽了,想了想說:“可以!不知道王欣婷是什麽病?要不要緊?”


    王母說出之前想好的理由:“哦!不要緊。就是這孩子不小了還毛毛躁躁的從床上摔了下來,扭到了。”


    沐梨聽到隻是扭到了就放下心來說:“沒事就好。以後還是注意一下比較好。畢竟傷了哪裏都不好。”


    “是是是。我會叮囑欣婷以後要小心的,那就先謝謝沐梨老師了。那就這樣,先掛了。沐梨老師再見。”王母說完立刻掛了電話。


    正在喝酒的王文博t聽到電話也不喝了。就看著沐梨說:“王欣婷怎麽了?”畢竟是自己的學生還是要關心一下的,但也僅限於此了。


    “說是下床扭到了腳。”


    “哦!”王文博聽到王欣婷沒什麽事就繼續和他們喝了起來我。


    到是一直和納蘭意說著話的賀秋聽見他們的對話怔住了。王欣婷,這個名字很是熟悉,好像從哪聽過。


    賀秋仔細的想了想,終於靈光一現想起來在哪聽過了。王欣婷不就是昨天在阿靜院子裏聽過的嘛!她好像是一直在糾纏著納蘭容。還有昨天看的那個視頻。


    一個女生居然不要臉到那種地步也是少有的人。在人家門口,口口聲稱是這家未來的女主人!要是不開門,等到她進了門就把你們一個個的全賣了。


    哼!全賣了?你是以為自己身在古代是嘛?動不動的就發賣奴婢(才)的啊?這是在現代,隨意買賣人口是犯法的。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拐賣人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對拐賣人口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拐賣人口情節特別嚴重的罪犯,可以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的最高刑以上處刑,即可以判處無期徒刑直至死刑,但不是一律必須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2.拐賣婦女、兒童的罪犯兼犯有強奸婦女、奸淫幼女、非法拘禁、傷害、強迫婦女賣淫等罪行的,應按刑法有關條款定罪,並按數罪並罰的規定處刑。


    3.對拐賣人口情節嚴重的罪犯,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4.對拐賣人口情節一般的罪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對拐賣人口案件中具有法定的從重、從輕、減輕、加重處罰情節的罪犯,應當或可以依法從重、從輕、減輕、加重判處刑罰。


    “脖子,你說的王欣婷是你們班的那個一直自稱是納蘭容女朋友的王欣婷嗎?”


    這還是從納蘭若那裏聽到的。知道這個王欣婷打從高一一開學,見到納蘭容的第一麵就對他表白,還一直以納蘭容女朋友自居。


    直到納蘭若和葉紫轉學,王欣婷才稍微收斂了一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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