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小郎君可真俊俏1
快穿之萬人迷男主求別撩 作者:華一懶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哎呀,宛宛都打獵迴來了啊!今天看起來收獲頗豐,這孩子可真是了不得哦!”
“是宛宛啊,不愧是我們村裏最能幹的女人,這能力可真不是我們這群人可以比得上的,咱們可真是老嘍!”
“唉~就是宛宛都這麽大年紀了,還沒有個男人陪伴在身邊,平日裏難免會有些孤獨寂寞冷,這錢也都不知道花在哪去哦?”
最後一個女人的話說完,場麵一時間靜了一下,所有人都沒想到說話的人竟然大咧咧的就把心裏話都給表述出來了。
本來還熱熱鬧鬧想說話的女人們此時全都大張著一張嘴巴,不知道該說什麽好。
要說這林宛宛啊,今年也都已經18歲了,在她們這種16歲就娶夫生女的地方,她簡直就是一股清流。
再說,這娶夫啊,林宛宛也不至於沒人看得上她,畢竟她的樣貌已經擺在那了,精致的簡直比大部分男子還好看嘞!
就是這性格太過孤僻,平時偶爾和她們這群老女人說說話,要是見到了男人,就木著一張臉,什麽話也說不出來。
為此,大家還替她找了村裏的大夫來看病,都說這林宛宛可能得了那什麽……什麽害怕男人的病。
這可夭壽啦!要是害怕男人,那哪來的娃娃來繼承自己的衣缽,最後來贍養自己哦!
村裏的女人都為林宛宛的婚事操碎了心。
但是某個讓別人操碎了心的女人,卻一臉淡定的朝著麵前的這群女人說道:“不著急,我還沒遇上我喜歡的呢。”
天啦嚕,要是讓林宛宛遇到自己喜歡的,那她都成了多大年齡的老姑娘了喲!
“這……萬一遇不上你喜歡的怎麽辦?”
有人弱弱的問了一句。
林宛宛絲毫不在意的擺了擺手:“哦,那我就不娶妻了唄!”
眾女被她這種言論嚇了一跳,紛紛勸她。
“哎呦嘞,這好好的大閨女咋滴還想不開了捏?”
“世上好男千千萬,要是宛宛你不喜歡,我那姨妹夫家裏的小兒子長得不錯,宛宛你可以去見見看,說不定就是你喜歡的呢!”
“你這婆娘怎的還拉起郎配來了?我夫君娘家聽說有個小夥子不錯,這才配得上宛宛嘛!”
“陳老太婆你能不能要點臉,明明是我先推薦的好嗎?”
“切!王老太婆你也別說我了,你自家什麽德行還要我來幫你重新和大夥兒再說道說道?”
……
林宛宛看著眼前這熱熱鬧鬧的一幕,清淺的眸子裏劃過濃濃的溫情。
這次她穿越的是個女尊王朝,就像某些電視劇裏演的,以女子為尊,幾乎所有的體力活都是女子來做,而男子隻要在家裏繡繡花,安心做個閨秀就行。
她這次來的這個地方,是一個叫碧水村的小村落。
碧水村,顧名思義,就是有山有水,山清水秀,特別適合養老的地方。
事實上也正是如此。
現在還待在碧水村的人,多半都是上了點年紀的,來這裏養老過生活,享受著小日子的悠哉悠哉。
每天就下地看看自己種的菜和糧食,偶爾也會去捕魚打獵。
這些人的親屬大部分都還在外麵打拚著,努力朝著京城去發展,所以就剩下了這些還能自食其力的中年人。
但林宛宛在這裏屬實是個意外。
她的身份是個孤兒,從小就在這碧水村長大,人沒什麽誌向,就想一輩子混在這碧水村也不錯。
因為在這裏的人就沒有和她年紀相仿的,所以小小年紀的她就成了村裏的團寵,吃百家飯,穿百家衣長大的。
後來,林宛宛長得愈發的精致,看起來就和男孩子差不多,就更讓這群“老人”心生憐惜了。
直到某一天,消失了一整天,正惹得全村人都著急的林宛宛,竟然安然無恙的扛了一頭野豬出來。
要知道那野豬最起碼也有兩百多斤啊,身強力壯的,還有著兩顆看起來就十分滲人的獠牙。
當林宛宛把野豬給扛下來的時候,所有人都被眼前的那一幕給驚呆了。
不算太強壯的女子,肩上的野豬幾乎是要把她整個人都淹沒,偶爾從中漏出的白皙肌膚,使得這場景更加的惑人。
美女與野獸,大抵就是如此。
在那之後,村裏的人也都明白了林宛宛的真實實力,不再拘著她的行動,反而讓她有時候打獵可以去不遠處的集市上麵換取錢財。
偶爾有時候,林宛宛打獵打的多了,又或者太過憊懶,就會把獵物分給大家夥兒,讓所有人都能夠吃上肉。
人人助我,我助人人。
這也是為什麽林宛宛和村裏人關係那麽好的原因之一。
*
此時,宛宛看著又吵起來的兩個女人,眼裏閃過無奈,和旁邊的人打了聲招唿之後,就背著自己的竹婁迴家去了。
她的家是村裏人一起,一磚一瓦砌起來的。看著雖小,但五髒俱全。
小小的家裏收拾的很幹淨,連灰塵都很少見到,院子裏還晾著前一天晚上新洗的衣服,可見這房子主人的勤快。
林宛宛先是把背上的竹婁去下,將其放在小院的井旁邊,起身去廚房拿了把鋒利的菜刀出來,開始處理眼前的獵物來。
今天她沒有耗費多少的心思去打獵,就隻是捕了兩隻野兔,三隻野雞,順便還挖了點上次酒樓老板隨口提到的蔬菜。
除此之外,在路過河邊的時候,她又捕了幾條魚上來。
留下一隻野雞自己吃,剩下的都要在傍晚時分送到鎮上的酒樓那裏去。
因為林宛宛的獵物賣相好,又是她自己處理過的,所以酒樓老板開的價格也就稍微高了一點。
等處理完這些獵物之後,沒有多少停留,她就再次背上自己的竹婁,將獵物小心包裝好,這才抬腳往集市上走去。
集市不是很遠,但也不是很近,以林宛宛這種走多了山路的人來說,日落之前到達那裏,完全不是問題,甚至今天還稍微早了些。
“是宛宛來了啊!”
酒樓的老板和林宛宛一個姓,都姓林,所以林老板對待宛宛的態度也是和善的不行。
在看過了宛宛送來的獵物之後,林老板熱切的拍著她的手,將這次的銀錢遞到了她的手上。
“這……”林宛宛看著手上的銀錢,漂亮的秀眉微微一皺。
“錢給多了。”
“是宛宛啊,不愧是我們村裏最能幹的女人,這能力可真不是我們這群人可以比得上的,咱們可真是老嘍!”
“唉~就是宛宛都這麽大年紀了,還沒有個男人陪伴在身邊,平日裏難免會有些孤獨寂寞冷,這錢也都不知道花在哪去哦?”
最後一個女人的話說完,場麵一時間靜了一下,所有人都沒想到說話的人竟然大咧咧的就把心裏話都給表述出來了。
本來還熱熱鬧鬧想說話的女人們此時全都大張著一張嘴巴,不知道該說什麽好。
要說這林宛宛啊,今年也都已經18歲了,在她們這種16歲就娶夫生女的地方,她簡直就是一股清流。
再說,這娶夫啊,林宛宛也不至於沒人看得上她,畢竟她的樣貌已經擺在那了,精致的簡直比大部分男子還好看嘞!
就是這性格太過孤僻,平時偶爾和她們這群老女人說說話,要是見到了男人,就木著一張臉,什麽話也說不出來。
為此,大家還替她找了村裏的大夫來看病,都說這林宛宛可能得了那什麽……什麽害怕男人的病。
這可夭壽啦!要是害怕男人,那哪來的娃娃來繼承自己的衣缽,最後來贍養自己哦!
村裏的女人都為林宛宛的婚事操碎了心。
但是某個讓別人操碎了心的女人,卻一臉淡定的朝著麵前的這群女人說道:“不著急,我還沒遇上我喜歡的呢。”
天啦嚕,要是讓林宛宛遇到自己喜歡的,那她都成了多大年齡的老姑娘了喲!
“這……萬一遇不上你喜歡的怎麽辦?”
有人弱弱的問了一句。
林宛宛絲毫不在意的擺了擺手:“哦,那我就不娶妻了唄!”
眾女被她這種言論嚇了一跳,紛紛勸她。
“哎呦嘞,這好好的大閨女咋滴還想不開了捏?”
“世上好男千千萬,要是宛宛你不喜歡,我那姨妹夫家裏的小兒子長得不錯,宛宛你可以去見見看,說不定就是你喜歡的呢!”
“你這婆娘怎的還拉起郎配來了?我夫君娘家聽說有個小夥子不錯,這才配得上宛宛嘛!”
“陳老太婆你能不能要點臉,明明是我先推薦的好嗎?”
“切!王老太婆你也別說我了,你自家什麽德行還要我來幫你重新和大夥兒再說道說道?”
……
林宛宛看著眼前這熱熱鬧鬧的一幕,清淺的眸子裏劃過濃濃的溫情。
這次她穿越的是個女尊王朝,就像某些電視劇裏演的,以女子為尊,幾乎所有的體力活都是女子來做,而男子隻要在家裏繡繡花,安心做個閨秀就行。
她這次來的這個地方,是一個叫碧水村的小村落。
碧水村,顧名思義,就是有山有水,山清水秀,特別適合養老的地方。
事實上也正是如此。
現在還待在碧水村的人,多半都是上了點年紀的,來這裏養老過生活,享受著小日子的悠哉悠哉。
每天就下地看看自己種的菜和糧食,偶爾也會去捕魚打獵。
這些人的親屬大部分都還在外麵打拚著,努力朝著京城去發展,所以就剩下了這些還能自食其力的中年人。
但林宛宛在這裏屬實是個意外。
她的身份是個孤兒,從小就在這碧水村長大,人沒什麽誌向,就想一輩子混在這碧水村也不錯。
因為在這裏的人就沒有和她年紀相仿的,所以小小年紀的她就成了村裏的團寵,吃百家飯,穿百家衣長大的。
後來,林宛宛長得愈發的精致,看起來就和男孩子差不多,就更讓這群“老人”心生憐惜了。
直到某一天,消失了一整天,正惹得全村人都著急的林宛宛,竟然安然無恙的扛了一頭野豬出來。
要知道那野豬最起碼也有兩百多斤啊,身強力壯的,還有著兩顆看起來就十分滲人的獠牙。
當林宛宛把野豬給扛下來的時候,所有人都被眼前的那一幕給驚呆了。
不算太強壯的女子,肩上的野豬幾乎是要把她整個人都淹沒,偶爾從中漏出的白皙肌膚,使得這場景更加的惑人。
美女與野獸,大抵就是如此。
在那之後,村裏的人也都明白了林宛宛的真實實力,不再拘著她的行動,反而讓她有時候打獵可以去不遠處的集市上麵換取錢財。
偶爾有時候,林宛宛打獵打的多了,又或者太過憊懶,就會把獵物分給大家夥兒,讓所有人都能夠吃上肉。
人人助我,我助人人。
這也是為什麽林宛宛和村裏人關係那麽好的原因之一。
*
此時,宛宛看著又吵起來的兩個女人,眼裏閃過無奈,和旁邊的人打了聲招唿之後,就背著自己的竹婁迴家去了。
她的家是村裏人一起,一磚一瓦砌起來的。看著雖小,但五髒俱全。
小小的家裏收拾的很幹淨,連灰塵都很少見到,院子裏還晾著前一天晚上新洗的衣服,可見這房子主人的勤快。
林宛宛先是把背上的竹婁去下,將其放在小院的井旁邊,起身去廚房拿了把鋒利的菜刀出來,開始處理眼前的獵物來。
今天她沒有耗費多少的心思去打獵,就隻是捕了兩隻野兔,三隻野雞,順便還挖了點上次酒樓老板隨口提到的蔬菜。
除此之外,在路過河邊的時候,她又捕了幾條魚上來。
留下一隻野雞自己吃,剩下的都要在傍晚時分送到鎮上的酒樓那裏去。
因為林宛宛的獵物賣相好,又是她自己處理過的,所以酒樓老板開的價格也就稍微高了一點。
等處理完這些獵物之後,沒有多少停留,她就再次背上自己的竹婁,將獵物小心包裝好,這才抬腳往集市上走去。
集市不是很遠,但也不是很近,以林宛宛這種走多了山路的人來說,日落之前到達那裏,完全不是問題,甚至今天還稍微早了些。
“是宛宛來了啊!”
酒樓的老板和林宛宛一個姓,都姓林,所以林老板對待宛宛的態度也是和善的不行。
在看過了宛宛送來的獵物之後,林老板熱切的拍著她的手,將這次的銀錢遞到了她的手上。
“這……”林宛宛看著手上的銀錢,漂亮的秀眉微微一皺。
“錢給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