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天殺人案發展到現在,有了很大的轉機,誰都沒有想到,小偷的口供一下引出這麽一個天大的秘密,而且還把王局長逼得跑路,還發生了意外被車壓死了。


    第二天開庭,李樂天的辯護律師車熱打鐵,現場更改了辯護陳詞,為李樂天做無罪辯護。


    這個案子說起來也錯綜複雜,但在這麽撲朔迷離之下,辯護律師依然保持著層次感,慢條斯理的把小偷再次傳喚出庭。


    看著證人席的小偷,辯護律師問道:


    “在法庭上,你能發誓你說的一切都是真相嗎?”


    “我能。”


    “你偷了屍檢報告的原文件後,交給誰了?”


    “就昨天跑的哪位,好像是什麽王局長。”


    “你確定是親手交給他了嗎?”


    “不是,他讓幾個警察跟我交涉的,雖然沒露麵,但我在車裏看的清楚,就是他沒錯。”


    公審律師很焦急,打岔問道:“請問你們交易的時間是什麽時候?”


    “我得手後。”小偷迴答。


    “是幾點?”


    “淩晨兩三點鍾。”


    公審律師質問,“夜裏兩三點中天還沒亮,你怎麽能看清車裏的人究竟是誰?”


    小偷笑了笑,“我既然能當小偷,當然能在晚上看清楚,難道你是夜盲看不見?”


    公審律師啞語,但還是反駁說道:“任何正常人在晚上黑夜裏,都無法正常視物吧?更何況看清一個人的相貌,你分明就在說謊。”


    小偷一聳肩說道:“你要是當過小偷估計你也能看清,我們幹小偷的總不能大白天的偷東西吧,摸黑偷東西如果連東西都分辨不出,還當什麽小偷。”


    全場都覺得這話有理,公審律師不大會說話了,辯護律師及時說道:“汙點證人現在已經移交紀檢委接受調查,這個問題先告一段落,讓我們的視線迴到本案上。”


    辯護律師大義凜然的說道:“屍檢報告原件,是從死者身體裏解剖取出來的直接證據,它可以證明真正的兇手是誰,可是,剛剛屍檢過後,就有人指使偷取屍檢報告,這點我有充分理由懷疑,有人故意陷害我的當事人。”


    “你在歪曲事實。”公審律師說道:“屍檢報告下落丟失,但根本無法證明李樂天是無辜的,也許化驗結果出來,就是李樂天的dna也說不定,是李樂天指使偷盜自己的罪證也不是沒可能。”


    公審律師胡攪蠻纏,辯護律師隻好苦笑,“我申請傳喚做dna化驗的常法醫。”


    “批準。”法官同意。


    常法醫走進證人席,辯護律師問道:“請問,你還記得dna的化驗結果嗎?”


    “記得。”


    “能否說說,檢驗出來的結果,是我的當事人李樂天的dna嗎?”


    “反對。”公審律師急忙說道:“僅憑記憶根本不足以為證據。”


    法官也點點頭說道:“沒錯,單憑法醫口供,的確不足以成為證據,你們能拿出實質性的證據嗎?”


    “當然可以。”辯護律師還沒說話,常法醫直接說道:“解剖當天我就發現王局長不對勁,取出來的dna王局長一再要求拿去化驗,當然後來大家沒讓他得手,在結果出來後,我就留個心眼。”


    常法醫拿出手機,亮出一張照片後說道:“當天晚上我就擔心丟失,這是我拍的照。”


    公審律師滿頭是汗的一下站了起來,“反對,沒有經過審核期鑒定的證據,不可以當有利證據使用。”


    法官也很為難,看著新證據提交,思考再三為難的說道:“沒錯,新出現的證據沒有辨認是否有修改的痕跡,的確不能當有力證據呈堂,這樣吧,送交檢察院進行核查,確定沒有異議後再……”


    “不用這麽麻煩。”常法醫說道:“我懂法,自然知道臨時出現的證據拿出來不能當證據使用。”


    “哪你還拿?”公審律師鬆了一口氣,但隨即常法醫笑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嘛,我就知道有人在搗鬼,所以我留了不是一個心眼。”


    常法醫繼續說道:“在我拍照後,我還覺得不放心,就把原檔文件傳給了韓建宏局長,被偷走的隻是複印本,另外原本文件為了不被毀掉,韓建宏局長把屍檢報告夾雜在第一呈堂證物內提交,法院早就審理過了,隻是沒人知道而已。”


    “什麽?”


    這場下炸了,原本公審律師覺得穩贏的官司,可到現在居然連續逆轉,這讓他們怎麽接受的聊。


    無奈的看著辯護律師翻找出證據提交,無力的坐在椅子上,因為他知道,這次公審他肯定失敗了。


    樂天的辯護律師說道:


    “這份屍檢報告,就是第一手原文件,大家請看,從死者體內取出的兇手dna,是屬於另一個男子,並不是我的當事人李樂天的dna,所以,我的當事人的確是被冤枉的。”


    全場都在交頭接耳,良久過後,法官確定了證據,敲了敲法錘後問道:“請問這份證據,還有誰知道?”


    辯護律師說道:“為了確保證據呈堂,隻有於濤,韓局長和常法醫知道。”


    公審律師頹廢的坐在椅子上,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麽問話,法官充當了公審律師的位置,代替問了幾個問題。


    “既然已經找到了兇手的dna,警方調查出兇手是哪位了嗎?有沒有可能是李樂天的同黨?”


    辯護律師說道:“這個問題隻能有請韓建宏出庭解釋。”


    傳喚韓建宏,他站在證人席上,辯護律師問道:


    “請問,dna的主人,警方的調查有眉頭了嗎?有沒有可能是我的當事人李樂天的同黨。”


    “這個案件錯綜複雜,目前警方還在追查真正的兇手,不過是不是李樂天的同黨,我不能確定,不過在我提交的證據中,有一條證據應該能說明一切。”


    辯護律師配合的提交證據,展示給大家後,辯護律師說道:“這是一段視頻資料,中醫藥大學後門車輛的監控錄像,和案犯現場附近的路麵監控錄像,大家請看,隻有一輛商務車出現在兩個地點,經過警方調查,涉案車輛的車主名為馮祥,是一個遊手好閑的富二代,目前警方正在對馮祥進行調查。”


    又見馮祥,樂天皺著眉頭看著證據,這小子還是什麽事都參與,還真是一個合格的馬仔啊!


    韓建宏接話說道:“根據調查,馮祥的dna跟兇手的dna並不吻合,也就是說兇手另有其人,但是根據李樂天的口供,警方已經鎖定了一個嫌疑人。”


    辯護律師又呈堂一份證據,問道:“李樂天,如果你不是兇手,你為什麽會去兇案現場,還被警方在現場抓捕?”


    李樂天說道:“我從老家迴來的時候,剛出車站,有人就給了我一個地址。”


    “是這個人嗎?”辯護律師拿出一份畫像問道。


    “是。”


    辯護律師把畫像呈堂的時候,公審律師急忙說道:“你說這個人給了你一份地址,這份地址在哪,呈堂證物中並沒有看見,誰能證明你說的是實話?”


    辯護律師說道:“當然有證人,李樂天的女友趙文就能證明,並且把這個線索給警方後,在警察前去取證的時候,這個證物被人捷足先登的毀了。”


    公審律師嘲笑道:“你說的都是沒有實際證據的事情,僅憑個人口供是可以作假的。”


    韓建宏說道:“的確沒錯,僅憑個人口供的確可以作假,但是警察的出勤記錄,調查過程沒辦法作假吧?”


    韓建宏接著看向所有人說道:“警察辦案是有流程的,取證前的各項記錄都有證明,包括涉案調查等等搜集證據,可是我們也有意外收獲。”


    韓建宏拿出警察調查報告說道:“我手中的是警察搜集證據的全過程,在調查過程中,趙文的寢室被盜,除了丟失證物之外,趙文還丟失了一條內褲。”


    聽審席的趙文紅著臉地下了頭。


    韓建宏繼續說道:“根據警方的調查,在畢雲濤的私人物品中,我們找到了一條女人的內褲,當警察懷疑畢雲濤捷足先登毀滅證據的時候,王局長帶著一個女人來證明畢雲濤是無辜的,因為有王局長幹涉,調查隻好截止到此。”


    韓建宏隨後看著法官說道:“這件案子撲朔迷離,但有一點可以確認,那就是的確有人冤枉李樂天,栽贓他是殺人兇手。”


    公審律師急忙說道:“李樂天是不是殺人犯現在還沒有結論,我這裏有一份證據表明,李樂天在被警察抓住的時候,臉上帶著女人抓傷的痕跡,這個難道隻是趕巧嗎?”


    辯護律師笑道:“這的確是巧合,我方有位證人可以證明,李樂天臉上的抓痕就是她撓的。”


    公審律師再次愣神,怎麽自己拿出什麽證據,對方都有應對辦法呢?到底是怎麽迴事?


    韓建宏撤退,辯護律師把證人請出來,她是30多歲的婦女,歲數有點大。但風韻猶存。


    辯護律師問道:“請問你認識我的當事人嗎?”


    “認識,普安山度假村見過。”


    “怎麽見麵的?


    “我跟我丈夫弟弟們去度假,晚上跟人發生爭執,我丈夫的胳膊被砍掉了,是李醫生斷臂續接,救了我丈夫。”


    “斷臂續接?”辯護律師有點發蒙,思考了一下問道:“你是說,胳膊斷了,又重新接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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