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隻比你小兩歲。”


    林浩宇一臉的哀怨,真當他願意提前長大,履行身為大人的職責——隻要是去吃酒席,不論是婚宴,還是小孩的滿月百日酒,再或者是長輩們滿十必辦的壽宴,都得送禮錢?


    這不是因為,才滿16歲,還是個孩子的林初夏都隨禮了嘛!


    林初夏就著桌上的水漬,寫了個“44”的數字,然後,在林浩宇那一臉的茫然又帶著幾分不可置信的神情中,慢悠悠地補充道:“沒錯,就是你想的那樣。”


    “……所以,你還要跟我一起隨禮嗎?”


    林浩宇嘴唇動了動,想說些什麽,最終,還是將到了喉嚨的話全部咽下肚,隻是朝林初夏豎了個大拇指。


    牛批!


    林初夏又寫了“164”三個數字,並在林浩宇那越發惶恐的目光裏,攤手:“我也想的,可惜……”


    164?


    林浩宇琢磨了下,毫不猶豫地將164塊錢這個想法掐滅,那麽,就隻剩下16.4和1.64這兩個選擇。而,以林初夏那不顯露在外的“鐵公雞”本性,倘若,她真會隨出這三個數字的禮錢,定然隻會選擇1.64!


    那麽,在164和44這兩個數字裏,林初夏為什麽會毫不猶豫地放棄16.4,而選擇了44?


    並不是“送禮,要送雙數”這個默認的規則,而是因為這兩個數字作對比的話,就算有那天生腦洞比較大的人,也隻會發現16.4背後的貓膩,對於44,卻是會毫不猶豫地忽略過去。


    隻因,這個年代農村隨份子,那還真是非常的隨意——有4元的,也有40元的。


    雖然,別說信息環境閉塞的九十年代偏僻小鄉村裏,就是在幾十年後,倘若沒有人點明,整日裏過著“臉朝黃土背朝天”生活的老農們,也不會想到它們那令人惱火的諧音,但是,能將一切的可能掐滅在還未萌芽狀態,不是更好?


    不過,這一切,卻瞞不過這一年來,被林初夏悉心教導過的林浩宇。


    如果可以的話,此刻,想明白了林初夏這番隱諱用意的林浩宇,就會毫不猶豫地起身,離開林初夏這個不出手則矣,一旦出手,分分鍾捅穿天的家夥!


    “初夏,宇兒,你們怎麽坐在這裏?”


    突如其來的驚唿聲,打斷了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倆的閑聊。


    “曾阿姨。”


    林初夏循聲望去,眼神微閃。


    果然,老話說的對,新娘子是世界上最美麗,也最幸福的女人。


    瞅瞅,此刻,聽了她這個莫名其妙的稱唿,而毫不猶豫地斂了臉上笑容,正皺眉看著自己,想要出聲訓斥自己的林愛軍,再一次崩了往日裏展現出來的沉默內斂人設。


    “唉喲~”


    然而,林初夏會給他這個機會嗎?當然不。


    就如此刻,她就一拍額頭,臉上浮現懊惱和鬱悶的神情,嘴角偏又強撐著扯出一抹淺笑來:“瞧我這記性,以後,我可得叫你一聲四嬸了呢!”


    “四嬸,我還小,不能喝酒,就以果汁代酒,敬你一杯,祝你和四叔百年好合,早生貴子!”


    林愛軍點點頭,緊皺的眉頭舒展開來,顯然很是滿意林初夏這番“家醜不可外揚”的識大體做派。


    是的,他也不是個傻的,哪能在過了一天之後,還沒能意識到林初夏昨天那番連珠帶炮似的話語背後所隱藏起來的真相?尤其,兩老還當著他的麵,就直白地送出兩個大紅包!


    然而,林愛軍的這種“收了錢,就代表過去的事情一筆勾消”的觀念,曾娟並不認可。此刻,她就用一種帶著打量的目光看著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倆,並且,很快,就確定了兩人中真正的主事者——林初夏。


    “果然是文曲星……”


    曾娟笑眯眯地誇讚了幾句,舉起酒杯,和林初夏遙遙一晃,當著眾人的麵,就仰頭,“咕嘟咕嘟”灌下整杯酒,末了,還朝周圍起哄的眾人亮了亮酒杯,成功將酒席的氣氛炒到最高。


    ——沒有一個人想到,即便,林初夏還是個小孩子,但是,就憑林初夏參加酒席隨份子,並且,帶著林浩宇坐到了大人桌上的舉動,不論是林初夏,再或者曾娟,互相敬酒的時候,都應該走到對方身旁,和對方做一個“碰杯”的舉動,而不是這種隔著重重人群!


    ……


    雖然,接下來的時間裏,林初夏依然麵帶微笑,並且,和桌上的大人們也能聊到一塊兒去,但是,林浩宇卻能敏銳地感知到,此刻,林初夏的心情很不爽。


    “姐,你沒事吧?”


    “我能有什麽事?”


    林初夏撇嘴,她是真沒料到,前世的自己竟然這麽瞎!先是有雲芳,再來,就是林浩軒,眼下,又冒出個曾娟!


    果然,前世,她能在原生家庭和“豬隊友”拖後腿的情況下,奮鬥到“有房有車有存款”,並早早就過上悠哉愜意養老生活,除了運氣,更大的就是實力了!


    “在絕對強大的實力麵前,一切陰謀詭計都無濟於事。”林初夏拍拍林浩宇的肩膀,看了看滿桌的殘羹剩飯,又看了看正被自己這句突如其來的話給震得呆愣在座位上,一臉茫然懵圈的林浩宇,笑著問,“吃飽了嗎?”


    林浩宇下意識點頭,還不忘記抬手,摸了摸溜圓的小肚子。


    “走吧!”


    話落,林初夏就起身,率先朝兩老所在的主位而去。


    林浩宇眨眨眼,很是聽話的起身,落在外人眼裏,就是一幅“長大,懂事”,再不複往日裏“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貓嫌狗厭”的模樣。


    身後眾人的議論聲,林浩宇聽過就忘,並沒往心裏去。


    雖然,這些年,他是真正地“生於流言,長於流言”,在很多人看來,早已習慣了流言蜚語,但是,人心是肉長的,又哪會不受傷?就如他那些年的叛逆舉動一般。


    不過,幸而,林初夏及時發現了這一點,並將他從那樣一個無盡的黑暗裏拯救了出來……


    到家後,林浩宇再也忍不住問出滿腹的好奇和疑惑:“姐,你不喜歡四嬸?”


    “我喜不喜歡,這不重要。”林初夏笑得那叫一個意味深長,“重要的是四叔愛她。”還是願意為她“赴湯蹈火,再所不惜”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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