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二爺的遺產,總會留給自家兒孫吧?”


    雖然,林二爺的兩個兒子,都是從林爺爺這兒過繼的。也就是林愛國的二弟和小弟;雖然,林二爺自參加工作起,每年都會迴老家過年,退休後,更是毫不猶豫地選擇迴老家養老,又因為“鐵公雞”的性格,和妻兒的關係不那麽親近,但是,到底是一個戶口本上的真父子,哪能不將遺產留給自家人,反留給隔房的侄兒?


    “統啊,你都說了,我二爺迴來養老了。你覺得,在他去的時候,我二叔和幺叔他們能及時趕迴來?”


    套用最簡單的一句話: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


    啥?


    遺囑?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誰敢肯定,三房一家人就不會見錢眼開,將遺囑改了?


    也許,在不明真相的外人眼裏,林二爺就算有錢,節省了一輩子,到頭來,也不過十來二十萬,對於擁有了長房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倆加起來近千萬遺產的三房來說不值一提,實在沒必要因為這幾十萬元的錢得罪林二叔和林小叔兩家人。


    畢竟,都是一家子的親戚,打斷骨頭還連著親,誰敢肯定,哪天,三房一家人,就不會求到林二叔和林幺叔身上去?


    然而,人心複雜,又易變。


    因此,誰敢肯定,貪了長房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倆近一千萬“遺產”的三房一家人,在胃口已經被撐大的情況下,不會本著“蚊子腿再小也是肉”的想法,將林二爺的遺產也霸占了?


    甚至,說不準,還會扯著“照顧林二爺”的大旗,反過來和遠在昆市的林二叔、林幺叔一家搶房子和財產。


    “那就打官司!”


    “統啊,打官司不是那麽簡單的……”


    並不是單純地因為,這世上,最擅長鑽文字漏洞的是律師,而是因為打官司耗錢又耗時間。窮人跟富人打官司,如果沒什麽貴人幫助,最終,都隻能選擇庭下和解這一途。


    當然,這是在不涉及到犯罪的情況下。而,財產糾紛,算違法犯罪嗎?並不算的。


    更何況,林二叔和林幺叔隻是林二爺的養子,那麽,除非見到林二爺本人,否則,誰敢肯定林二爺留下來的那份遺囑的真和假?


    係統忍不住抱住了並不胖的自己:“你們星球的人類世界……真複雜。”


    “統啊,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林初夏並不覺得,千萬年後的星際時代,就會變得與現在不同。同一顆星球下,都能出現各種資源和錢財之類的爭執,這樣的情況,會因為星球的增多而得到緩解嗎?


    並不會。


    甚至,還會因為從古延續到今的“金字塔”理論,而出現更為殘酷的階級分化情況。


    係統:“……”


    一人一統之間這番交談,看似緩慢,實則,並沒有耽擱到林初夏在林浩宇的拍馬話語裏,露出滿足和欣慰的笑容,同時,從背包裏取出另外一件黑色繡金紋的羽絨服來。


    “哇塞,姐,這也是你做的?上麵繡的啥?讓我瞅瞅,天啦,這是龍吧?就是皇帝穿的五爪金龍袍吧……”


    “不,它們是四爪蟠龍,所以,你是皇子,我是公主,媽就是太後。”


    林初夏拍拍林浩宇的肩膀,輕飄飄一句話,就戳破了林浩宇的美夢。


    ……


    母子三人穿著同款繡花連帽羽絨服,一路走來,吸引了無數人的目光。


    這期間,鄧秀珍數次停下腳步,和跟她打招唿的人笑著介紹姐弟倆,並在對方那驚詫、讚歎和豔羨的目光裏,嘴裏說著“也就這樣,進步的空間還很大,還需要繼續努力,別再繼續誇他們,免得他們飄飄然”之類謙虛低調的話,然而,眼角眉梢間卻流露出濃濃的得瑟和炫耀。


    對此,不論林初夏,抑或是林浩宇都一臉的謙遜,仿佛旁人嘴裏被吹上天的那個人,並非他們本人似的。然而,倘若,他們的眼睛不要眯成一條線,那麽,這樣的表現還比較有說服力。


    當然,林浩宇是真得瑟。


    而,林初夏嘛?卻是裝出來的。


    畢竟,十來歲的小姑娘,如果像三四十歲,久混江湖的老油條一樣,輕易就能控製住自己的情緒,那不叫人人稱讚豔羨仰望的天才,而是令人喊打喊殺,除之後而快的妖孽!


    ……


    從市裏到省城,有兩種交通方式可供選擇。


    一種是坐長途大巴,從市汽車站到省城汽車站,全程高速,中途不靠站,不停車,從發車到站約摸四十多分鍾,票價25元。


    一種是坐火車,需要先坐公交車到火車站,提前到站開始檢票上車。


    雖然,從市火車站到省火車站,也隻有一站,但是,在沒有動車,且火車也沒有多次提速的九十年代,就這麽一段路程,快車也需要一個半小時,票價13元。慢車則要兩個半小時,票價10元。


    林初夏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火車,並非因為火車票便宜,而且,她和林浩宇還能利用學生證買到半票這個原因,而是因為記事起,林浩宇就沒坐過火車。


    那麽,在不趕時間,也沒什麽事情要做,可以算是全程遊玩的情況下,火車和汽車這兩種方式,選擇哪一項?


    鄧秀珍和林浩宇兩人,在林初夏的“嚐鮮,拓展眼界”這般帶上了幾分蠱惑的話語裏,齊刷刷選中了火車。


    雖說,其實,鄧秀珍從新省嫁過來的時候,也是坐過火車的,但是,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先不說,從新省到省城火車站三天天夜的車程,有多熬人,單說隔天才發一次車,每趟硬座都要90元錢的火車票,以及,往前倒推幾年,從鄉上到市裏沒有直達大巴的情況下,想要去省城,就得先坐車到鎮上,轉車到市裏,再轉到省城這一路折騰,稍微不注意就會“人財兩失”的情況,就注定了鄧秀珍在“背井離鄉”的情況下,自出嫁起就再也沒迴過娘家的事實。


    因此,可以這樣說,距離鄧秀珍最後一次坐火車,已經有十來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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