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很快,林初夏就將腦海裏奔騰的思緒拋到一旁去,隻是琢磨起林愛黨在信裏提到的事情來。


    ——毛絨絨的衣服,冬天穿起來確實很暖和。但,灰色那套還可以,紅色那套顏色太鮮,他一個大男人,不適合穿,又不願意送人,更不願意轉讓給鄰居,隻能壓箱底,等以後娶了媳婦兒,給媳婦兒穿……


    “統啊,上一世,這個時候,我幺叔已經結婚了啊!難不成,我記錯了?”


    不僅那套紅色的珊瑚絨家居服,就連那些漂亮的頭花飾品,都是她準備給幺嬸的禮物啊!畢竟,不論這世,抑或是前世,得知她中考的消息後,作為幺叔的林愛黨,都毫不猶豫地寄了1000元錢!


    這筆錢,說多不多,大概是林愛黨夫妻倆一個半月的工資,說少也不少。要知道,眼下,在鄉政府宣傳部做臨時工的林愛國兢兢業業,勤勤懇懇地上班,一個月下來,也不到兩百的工資。


    “宿主,你幺叔沉迷事業,無法自拔,隻想掙錢,不想成家。”


    “等我捋捋……”上課鈴再次響起,林初夏毫不猶豫地再次使出“一心二用”的技能,“前世,我從省衛校畢業,做了兩年的南漂後,才收到幺叔家給我添了個小侄女的消息……”


    “……也就是說,這個時候,我幺叔和四叔一樣,都是光棍?!”


    唯一的區別,就是幺叔林愛黨趕了一波“閃婚閃生”的潮流。


    而,四叔林愛軍嘛?


    上一世,直到她過上悠哉愜意的養老生活,依然是個赫赫有名的“老光棍”。


    “宿主,你也是光棍。”係統捅刀,那叫一個狠,“都是光棍,還是親戚,何必互相傷害呢?”


    林初夏完全不care,要知道,她,可是一個經曆過親戚、鄰居、朋友、領導、同事和下屬催婚,早已練就出“任它東西南北風,我自巍峨不動”能耐的強人呢!


    “統啊,你要明白,有錢的人單身,那不叫光棍,叫‘單身貴族’‘鑽石王老五’。沒錢的人單身,才叫光棍。”


    係統:“……”


    懟迴係統,隻覺得整個人都神清氣爽的林初夏:“統啊,來,幫我想想,我幺叔竟然準備將每個月的工資留出一半,寄給我,說是要供我讀書考大學,我該怎樣婉轉又不傷他心地拒絕他?”


    “再幫我想想,這次,我要寄什麽東西給他?”


    “宿主,你為什麽要拒絕?你不正缺錢嗎?好不容易,天降餡餅了,你還準備將送到懷裏的餡餅推出去?你是不是傻?”


    “我又不窮……”


    話雖如此,林初夏自己也明白,這錢多錢少,能辦成的事情,還真不同,否則,就不會有“窮人越窮,富人越富”的說法了。


    隻是,就如同她重生迴來後,想方設法地賺錢一般,雖然,現在的她,披著一張嫩皮,靈魂卻是修煉多年的老狐狸,哪能心安理得地用家裏的錢?


    連父母給的錢,她都不願意用,就更不用說隔房的幺叔了!


    “那你要退迴去?”


    係統算是看透林初夏了,就是個典型的“說一套,做一套”的家夥,簡稱“兩麵派”。


    “當然不!”


    林初夏翻個白眼,當她傻呢?到手的錢還要往外推!


    “先攢著,等多了些後,就買股。再過幾年,等我幺叔結婚後,我就連本金帶賺的錢,一起送給他!”


    任誰,收到這樣一份新婚賀禮,都會萬分感動吧?


    係統:“……”


    ……


    第二天,下午放學後,林初夏就將手裏的飯盒遞給了張莎:“莎莎,我有點事,你幫忙打份羊肉湯,再加一個肉夾饃,飯錢我迴來給你。”


    張莎下意識地接過飯盒,想問什麽,最終,還是在林初夏的眼神示意下,默默地將到了喉嚨的話咽下肚。


    然而,等她發現林初夏竟然找上錢玫,和錢玫肩並肩地朝大操場方向走去時,就忍不住撅起嘴,心裏酸酸的,很不是滋味。


    “那是……”於麗玲眼神微閃,上前幾步,借助身高的優勢,循著張莎的目光往前望去,接著,臉上就浮現一抹驚訝來,“初夏和錢玫?”


    說到這兒時,於麗玲特意頓了頓,佯裝漫不經心地瞥了眼張莎,並未錯過張莎眼底的忐忑不安,心裏暗爽不已,嘴裏卻慢吞吞地補充道:“她們什麽時候那麽好了?”


    “初夏肯定有事才找她的。”


    雖然心裏不好受,但,當著於麗玲的麵,張莎卻並不想露怯,更不會願意認慫,以免被於麗玲看了笑話。即使,於麗玲和她們是舍友,也不例外。少年人的感情,就是這樣的純粹,她,就是覺得於麗玲有些假,不喜歡於麗玲。


    ……


    從教室到大操場,步行要十來分鍾。


    然而,今天,不論林初夏,抑或是錢玫,都很有幾分“心急如焚”,或者,應該說是“早解決,早脫身”的想法。因此,一路上,兩人都沒有吭聲,隻低頭趕路,等到了大操場時,才隻花了六分鍾。


    “上了一下午的課,大家都餓了,我也就不跟你兜圈子……”


    錢玫扯扯嘴角:真當她不知道,林初夏是個典型的“吃貨”?連帶著,張莎都受了影響,課間總喜歡往嘴裏塞些東西。


    巧克力、大白兔、甜薄脆、幹脆麵、棒棒糖……


    以往,不需要她開口,張莎就會主動和她分享。而,現在呢?卻是一心惦記著林初夏,隻恨不得將全部身家拱手送上!


    是的,她堅信,這些東西,都是張莎從家裏帶來,再不然,也是張莎去小賣部買的,從頭到尾,林初夏都沒有出過一分錢!


    簡單地來說,林初夏占了屬於她的位置,奪走了屬於她的東西!


    林初夏眉頭一皺,雖然,那抹恨意一閃而逝,但,和錢玫近在咫尺的她,又怎會看錯?


    “你為什麽對我有這麽大的敵意?”


    突如其來的問話,如晴空霹靂一般,當頭砸向錢玫,隻將錢玫砸了個頭暈目眩,一臉恍惚,半晌都沒有反應過來。


    即使是扯著“兄弟”的大旗,混跡於男生堆裏,又憑借“包打聽”的美名,同樣在女生中玩得開,自詡見多識廣的錢玫,也從沒見過林初夏這樣“直球式”的人!


    是的,別以為,十來歲的年輕人,就是耿直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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