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泰律師,你是說,我丈夫跟我繼父兩個人,合夥殺了我母親?不可能,我繼父是特別好的人,你可能不知道……”


    “我知道,你已經說很多次了。”


    “可你不相信,而你是律師,需要完全相信你的委托人才行,你的委托人是我。”


    “你隻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而我真正的委托人,是你的繼父,但他現在不允許我繼續為他代理。”


    “怎麽會這樣?你第一次去的時候,他不是沒有激烈反抗。”


    “的確沒有,但我這迴去看守所,他已經不見我了,並且取消我的代理權限,由於他的罪行最高可判到死刑,所以司法局即將指派一名律師,去給他進行辯護。”


    “那要是他還不想見呢?畢竟被指派的律師又不可能像是您一樣,如此的負責任。肯定越輕鬆越好。”


    “隻要是律師,都是非常負責任的,因為我們曾經宣誓過,會忠於自己的內心,當事人的利益優先等。”


    “可這兩項本來就是矛盾的,韓泰律師,就以現在的情況來說,如果是終於當事人的利益,那我繼父是需要你辯護的,可忠於自己的內心來看,有誰不想整天躺在床上睡大覺呢?”


    韓泰微微歎氣,不再講話,而女士則咄咄逼人起來。


    “反正你今天若是不給我一個明確的答複,我是不會走得,難道想要全所律師,都清楚你是一個會轟走當事人的律師?我就要個答案,那麽費勁兒嗎?”


    “我早就已經給過您。”


    “我不滿意,我就要整個德凡市最好的律師,來幫我繼父打官司,我看你就是。”


    “那您也有些矛盾,比如此刻,一方麵說我往外趕您,似乎在講我對待客戶不負責任,但另一方麵又讓我幫您打官司。”


    “我說不過你,韓泰律師,那我今天就在你這兒睡了,聽說你最近每天都在律所熬通宵,我就陪著你好了。”


    “您說繼父是被丈夫指使,並沒有任何的證據。而且您繼父是成年人,怎麽會凡事都聽您丈夫的?這本就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所以我到時候就算在法庭上麵講出來,沒有證據的話,法官也是不會相信。”


    “那應該怎麽辦?就算我繼父真的有罪,他也應該是從犯。等等,我突然想到一點,你不是說我繼父的案子,如果她自己承認的話,就沒辦法了?而我給你的那些有關丈夫的信息,都沒用嗎?”


    “是這樣的。”


    “韓泰律師,可小朋友呢?他們殺人為何不犯法?”


    “隻要不是正當防衛或者意外事件等,任何人殺人都犯法,隻是小朋友們的心智不夠健全,但也要到管教所去接受教導。”


    “等等,韓泰律師,那如果大人的心智不健全呢?”


    “精神病分兩種,一種是歇性精神病,另一種相當於你剛才所說的那種,完全控製不了自己的意識跟行為,可你的繼父不屬於。”


    “他,有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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