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吧。”警局裏,吳英和王阿姨一人坐一邊,警官讓她們倆將事情經過講述一下,錄個筆錄,她們兩個人麵前分別有一個警官拿著紙筆在記錄。


    “警察同誌。”吳英和王阿姨同時喊了出來。


    警察苦惱地用手扶著頭,然後指著王阿姨:“你先說。”


    王阿姨聽到警察讓她先說,很嘚瑟地朝吳英挑了挑眉,吳英也沒有理她。


    “警察同誌,是這樣的,她女兒勾引我兒子,我今天過來不過就是想跟她溝通讓她好好教育她女兒,沒想到她這個當母親的不但沒有製止,還跟她女兒同流合汙。”


    “勾引?你兒子多大?”警察好奇地問,難道是樁小三的案件?


    “我兒子18歲了,今年上高二。”


    十八歲,上高二?“那怎麽叫勾引呢!”警察越來越搞不懂這些鄉村婦女,孩子才高二就用勾引這個詞形容。


    “怎麽不叫呢?要是她女兒不勾引我兒子,我兒子那麽乖怎麽可能談戀愛。”王阿姨氣唿唿地說。要不是這個吳森森教壞她兒子,她兒子可是單純的很,怎麽會談戀愛!


    “那是早戀,不能用勾引。這事你們應該和孩子好好溝通,怎麽能公眾動手起來呢?”警察嚴肅地指責。


    “警察同誌,是......”


    “你說。”還沒等王阿姨說話,警察就指著吳英讓她說事情。


    “警察同誌,王女士過來我家找我,我是邀請她進屋聊聊,她執意不肯進屋,那不肯就算了,在外麵也就溝通下也是一樣的。誰知道王女士就開始說些重話侮辱人了,我本是好言好語的,但是她實在太......,我就生氣跟她鬧起來。”


    吳英如實地將事情的經過跟警察交代了。


    “嗯。”警察意思是聽明白了,“你們誰先動的手?”


    “她先推我的。”


    “她先揪我衣服的。”


    “你不推我,我能摔嗎?”


    “你不揪我衣服我能推你嗎?”


    “停停,這樣人也沒事,財產也沒損失,你們兩個互相道歉,這事就算完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警察鑒於沒有造成損失,教育教育就行了。


    “我精神損失了。”王阿姨不樂意了,她才不道歉。


    “我還摔傷了。”吳英也不樂意,這麽囂張的女人。


    “那你們要怎麽辦?”警察很無奈地問道。


    “道歉賠償。”兩個人異口同聲地說。


    “怎麽賠?”警察問。


    王阿姨毫不猶豫:“賠償我精神損失費。”


    吳英也急忙:“賠償摔傷費。”


    警察聽了兩個人的迴答後頭點了點:“要賠償是吧?”


    王阿姨和吳英都點了點頭。


    “這樣算的話,你們得先在監獄蹲一周,畢竟影響了公共秩序,然後再得罰款,這樣子以後再由法院進行審判,這樣子可以嗎?”


    警察一臉嚴肅地說著,說完後還不忘征求她們的意見。


    “要,要坐牢啊?”一聽到要蹲監獄,王阿姨嚇得腿軟,立馬搖搖頭:“不了不了,不要了,現在精神也挺好的,嗬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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