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忙,我先出去。」一股悶氣沒來由地充斥在她的胸口,害她險些岔氣。


    「你今天不陪我畫畫嗎?」他抬頭看她,遭到一記白眼。


    「我還要工作,沒時間。」她沒好氣的迴道,給他排頭吃。


    「你還有什麽工作要做?」她的工作就是陪他,隨時在他身邊……


    「包水餃給你吃!」她迴頭瞪他。「這不就是你帶我來你家的目的?」


    「唔,是這樣沒有錯……」


    「這就對啦!」江冬茉氣衝衝的轉身,長馬尾在空中甩了一圈,看起來就像憒怒的馬匹,隨時準備踢人一腳。


    砰!


    她甩門的力道,也和馬的腳勁差不多,一樣生猛有力。


    耿耀嘴巴噘成o字型,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麽事,惹來這種待遇。


    他以為她是隻溫馴的小貓,卻忘了貓是有爪子的,她顯然也有。


    耿耀滿腦子問號,搞不懂江冬茉為什麽生氣,江冬茉自己也很納悶,他不畫人物跟她有什麽關係,她這麽氣唿唿的做什麽?完全沒有道理。


    話雖如此,然而江冬茉心裏明白,她之所以生氣,是因為她想成為他的模特兒。她想要自己在他心中是特別的,想要獨一無二,但他卻當麵潑她冷水,說什麽無形勝有形,聽多了真的會吐血。


    唉,算了。


    江冬茉告訴自己不要貪心,他願意把她留在身邊,已經是獨一無二。


    過去,她對時事一向不關心,也鮮少上網搜尋新聞,對於流行文化更是一無所知,負責任的說,她雖然生得一張現代年輕人的臉孔,骨子裏卻是上個時代的小老太婆,完全跟不上流行。


    她是到了這裏以後,無聊上網搜尋有關耿耀的新聞,才知道他是多了不起的一個人。他生長在藝術世家,祖父是油畫界大師級的人物,父親專精於現代工藝,在國際間享有盛名,長年旅居國外,近年來活躍於歐洲的社交界,偶爾會傳出他和哪位社交名媛或是明星的緋聞,總能吸人眼球。


    至於耿耀,成績就更輝煌了。他很早就嶄露頭角,青少年時期便獲獎無數,但是讓他真正聲名大噪的卻是十七歲時得到的大獎。當時國內所有叫得出名字的畫家,幾乎都送出作品參加競逐,沒料到揭曉的結果,竟是由一個年僅十七歲的少年獲得最大獎,震驚當時的畫壇。


    從此以後,他便平步青雲,每一幅畫都獲得國內外大獎的肯定,成了當代最重要的畫家之一。


    也有另一種說法,耿耀之所以如此引人側目,除了他過人的才華、傲人的家世以外,他出色的外表也是加速他成功的原因之一,再加上他新時代的作風,總給外界屌屌的感覺,很符合現代人的胃口。


    最重要的是他從不讓任何女人靠他太近,有人因此猜測他是同誌,但隻要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隻喜歡女人,對男人興趣缺缺,隻是他非常挑剔,要感覺對又要合他的胃口,實在是非常難找,所以甚少傳出緋聞。


    這麽難以靠近又挑剔的男人,居然將她留在身邊,還對她非常好,她該滿足了。


    江冬茉再次告誡自己,不要去奢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太多的欲望隻會讓自己痛苦。


    藝術方麵她是個白癡,但若論包水餃,她還真找不到幾個對手,既然耿耀留她在身邊是為了二十四小時都能吃到新鮮美味的水餃,那麽她就滿足他吧!這也是她唯一能幫他做的。


    江冬茉很快收拾好心情,去廚房包水餃。她從麵團開始揉起,接著將麵團擀成薄厚適中的麵皮。擀完皮後,她接著把肉切碎,然後剁高麗菜,將高麗菜的水瀝幹,之後再和碎肉攪和在一起加以調味,調完味後再用手用力反複攪拌直到入味,非常費勁。


    「唿!」弄完餡之後,她長長吐了一口氣,用袖子擦掉額頭的汗。


    別看隻是一粒小小的水餃,所花的功夫絕不比一塊高級烤牛排少,而且更費體力。


    完成餡料和水餃皮以後,接下來就簡單了,她隻需要使出她的拿手絕活——五秒鍾包一粒水餃即可。


    她包得夠快,也包得夠多。


    江冬茉一次包足了三百粒水餃,分包放入冷凍庫,別以為三百粒很多,耿耀沒幾天就吃完了。


    他對水餃的喜愛,非常人可以理解,連她這個水餃店老板的女兒都要甘拜下風。


    搖搖頭,關上冷凍庫。江冬茉特別留下四十粒水餃,當做她和耿耀的午餐。


    打從她來耿公館以後,如果沒有特別吩咐就由她打理耿耀的三餐。而老實說,她唯一做得好的隻有水餃,剩下的菜都馬馬虎虎。


    幸虧耿耀不計較她手藝差,她煮什麽他就吃什麽,好養得很。有時她甚至懷疑一天三餐隻喂他吃水餃,他也不會抱怨。


    牆上的鍾顯示快接近午餐時間,江冬茉索性燒水下水餃,一次把工作做完。


    十分鍾後,水餃端上餐桌。


    好了,可以叫王子殿下來吃飯了。


    她才想去找耿耀,一轉身就碰到一堵人牆。


    「小心!」


    「嚇死我了!」


    江冬茉碰上的人牆正是耿耀,正好省去她叫人的麻煩。


    「你走路總是喜歡心不在焉,當心跌倒。」他惡人先告狀,明明是他有錯在先,還賴到她身上。


    「如果你不是那麽喜歡過萬聖節的話,我也不會被你嚇著。」她利落的迴嘴,膽量和口才都進步不少。


    士別三日,刮目相看。


    耿耀不得不佩服她進步神速,一個月前她還動不動就昏倒,才不過短短一個月,她已經可以申請加入辯論社,該說他調教得當呢?抑或這是她原有的潛力?值得研究。


    「好吧,是我的錯。」他投降。「我們可以吃飯了吧!我已經聞到水餃的香味,嗯……香嘖噴。」


    「你隻有在肚子餓時才會認錯。」現實。「你先坐下來,我去拿筷子——」


    「拿一雙就好。」他交代她。


    「蛤?」隻拿一雙怎麽吃?


    「聽我的話,隻拿一雙筷子,不準多拿。」他才剛道過歉,馬上又暴露本性,應證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的千古名言。


    江冬茉雖然搞不懂他的用意,還是按照他的話隻拿來一雙筷子交給耿耀。


    「娘子辛苦了,讓相公喂你。」耿曜接過筷子,順勢伸手將她往下拉,用自己的大腿代替椅子,讓她坐得更舒服一些。


    「你幹嘛?」她睜大眼睛,看著他用筷子挾起一粒水餃送到她嘴邊。


    「喂你啊,嘴巴打開。」他完全把她當小孩子看待,江冬茉簡直哭笑不得。


    「你別鬧了。」她偏頭躲避,他死追不放。


    「別害羞,快張嘴,啊——」


    「你不要鬧。」


    「啊——」


    「我才不要。」


    「聽話,啊——」


    「不要玩了!」


    「咳咳!」


    小兩口正濃情密意,半路不期然殺出一個程咬金破壞他們的雅興,耿耀不消說必定狠瞪,江冬茉則是滿臉通紅,恨不得地上立刻開了個洞讓她鑽進去。


    「抱歉,我好像來得不是時候。」無視於耿耀殺人似的目光,李思本依舊嘻皮笑臉,勇氣十足。


    「你們聊,我不打擾了,再見。」江冬茉連忙溜下耿耀的大腿,以最快的速度打完招唿離開飯廳,發誓這輩子再也不跟李思本打照麵,簡直丟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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