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蕾姊因為受不了江伯伯,外出念大學以後就沒再迴家,一直住在外麵。」算是逃避。「冬茉就沒這麽幸運,一方麵也是因為她患有恐男症,又不適應人群,所以一直住在家裏。」


    可以說家是她的避風港,也是她不得不待的地方,某種意義上又像牢籠,她既然掙脫不了隻好乘乖待著,避免受傷。


    「從外表真的看不出來伯父這麽嚴厲。」耿耀皺眉。


    「江伯伯是軍人出身,當然嚴厲了。」他不懂啦!「偏偏江媽媽又過世得早,江伯伯一個人帶兩個女兒,為了怕她們變壞,對她們加倍嚴厲,兩姊妹吃足苦頭。」


    「怎麽說?」耿耀生長的環境和江家姊妹完全不同,自然無法體會被束縛的痛苦。


    「江伯伯給兩姊妹的規定一大堆,說是江家的家訓。」佟璃璿想到不由得打冷顫,慶幸自己無人可管。「最重要的是,江伯伯不許她們和異性有任何身體上的接觸,怕會敗壞門風。」


    老天!現在都什麽年頭了,居然還有這種老八股的想法,不愧是上個世紀的軍人,代溝有夠深。


    「然後呢?」聽完這一大堆前言,耿耀總算對江冬茉的家庭有初步了解。


    「然後兩姊妹一直遵從江伯伯的教誨,不敢和異性走得太近,直到有一天任戴維那個死白目不小心親了一下冬茉的臉頰,她的人生開始起了變化。」聽起來滿像電影的情節,卻千真萬確。


    「任戴維?」這又是哪號人物?


    「他是我們還在就讀國中時,學校的風雲人物。」佟璃璿解釋。「他是abc,讀國中以前都在美國,直到讀國中才迴來。因為長得很高很帥,又在美國混過,學校的女生一半以上都是他的粉絲,他逢人就親人家的臉頰,完全美式作風。不過不是人人都吃他那一套,至少我就很反感——」


    「他一定沒親過你。」耿耀哪壺不開提哪壺,佟璃璿正興高采烈追憶往事,他就一盆冷水當頭潑下來,相當不夠意思。


    「我也不稀罕。」她嗤之以鼻,自認為沒那麽花癡。


    「他親了小茉以後呢?」耿耀追問。「小茉就得到恐男症了?」


    「不是這樣。」佟璃璿注意到他喊江冬茉的小名,而她不認為有經過江冬茉允許,一定是他自己硬喊的,看來冬茉又遇上一個霸道的男人,可憐。


    「冬茉當時雖然驚慌,但也不至於馬上得病,她會患恐男症,完全是因為江伯伯。」


    「這跟伯父有什麽關係?」隻不過是個禮貌性的吻,還親在臉頰……


    「當然有關係。」佟璃璿搖頭。「江伯伯知道這件事以後很生氣,不分青紅皂白就指責冬茉不檢點,丟光江家的臉,還打了她一頓,罰她好幾天不能出門,她因此好幾天沒去學校上學。」


    這本來隻是一樁意外事件,江鴻偏要把它無限放大,搞得大家雞犬不寧,害自己的女兒成了笑話。


    「從此以後,她就很怕男生,隨著年紀越來越大越害怕,根本完全不跟異性接觸。」佟璃璿說完歎氣,為好友感到心疼。


    「到後來她甚至隻要一和異性接觸,就會緊張到昏倒。」他才認識江冬茉幾天,她就已經昏倒過好幾次,情況非常嚴重。


    「江伯伯也很後悔,怪自己不該太嚴厲,害女兒得了這種怪病。」這該說是單親的悲劇呢,還是江鴻的個性使然?總之,江冬茉怕男人是事實,誰也改變不了。


    「那個abc不必負責嗎?」耿耀超不爽。「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闖了大禍?」


    「還說呢!」佟璃璿抿嘴。「他闖完禍以後,拍拍屁股就迴美國了,還負什麽責任。」


    也是,有些人隻管闖禍,事後收拾沒他的事,盡管自私自利。


    耿耀的臉色迅速下沉,腦中浮現起一道身影,這道身影便是打帶跑的代表人物,隻管放縱,後果恕不負責。


    「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麽江伯伯這麽爽快把女兒交給你?」佟璃璿話鋒一轉,將話題轉到他身上,耿耀一點也不意外。


    「我正想問你。」這是他約她的另一個目的——弄清楚江鴻的意圖。


    「就像我剛剛說的,江伯伯很後悔自己因為一時衝動,害女兒染上怪病,想要趁事情還可以挽救之前彌補一切。」


    「什麽意思?」他眯眼,不是很聽得懂她的解釋。


    「我發現冬茉麵對你的時候好像特別有活力,也沒那麽怕你。」佟璃璿的觀察力相當敏銳,耿耀則是不知不覺。


    「是嗎?」他倒是沒發現,不過不能怪他,說到底他也隻認識江冬茉幾天,不清楚她的個性情有可原。


    「相信我。」佟璃璿肯定的點頭。「園遊會的時候,她不是還拿大鍋勺打你?我可沒看她打過別人。」這就是證據。


    「可是……我第一次吻她的時候,她一樣昏倒。」他不覺得事情有她說得那麽樂觀。


    「天啊,你們已經接吻了?」佟璃璿聞言興奮的大叫,發現大家都在看她,連忙用手遮住嘴巴,不過眼睛還是閃閃發亮。


    「我沒有看錯人,你就是冬茉的真命天子,也不枉費我努力說服江伯伯。」


    佟璃璿的話間接證實,江鴻之所以放心將女兒交給他,是因為她說服江鴻,耿耀和江冬茉之間有一股看不見的吸引力,江鴻才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將江冬茉送到耿耀身邊。


    「也許你會覺得很荒謬,但我真的覺得你們注定要在一起,我就是有這個直覺。」佟璃璿發揮超級媒人的功力,硬要把他和江冬茉送作堆,讓人很受不了。


    「荒謬。」他又皺眉。


    「荒謬你還來找我?」她反問他,把他問得一愣一愣。


    「我相信你也感受到那股魔力,才舍不得讓冬茉離開,想盡辦法將她留下來。」愛情就是這麽奇妙,有時隻發生在一瞬間,便能造就永恆。


    耿耀一開始並沒意識到自己耍手段,經佟璃璿這麽一提,才發現他找了一堆愚蠢的借口,隻為了將江冬茉留在身邊。


    或許,真如她說的,愛情悄悄降臨在他身上。


    love is feeling。


    既然他已經決定跟著感覺走,也沒有什麽好顧慮的,盡管邁開腳步就是。


    「不過我得先警告你,江伯伯雖然迫於無奈讓冬茉留在你身邊,但你最好別動歪念頭,免得後悔。」佟璃璿醜話在前頭,就怕他誤踩地雷,砰一聲爆炸,她可就罪過罪過。


    「你的意思是,一旦我碰了小茉,就得負一輩子責任?」耿耀的理解能力真不錯,舉一反三,用不著佟璃璿操心。


    「大概就是這樣。」聰明。「近年來江伯伯的標準已經放寬許多,以前是連碰都不能碰,現在改為事後負責,算是有很大進步。」


    ……是啊,在這都快可以移民到另一個星球的時代,真的是很「進步」。


    「我會三思。」他眉毛挑得老高,表示他會考慮,佟璃璿一句話也不信。


    像他這種隨心所欲的藝術家,懂得控製欲望?這就跟叫貓不要偷腥差不多——不可能!


    他啊,準備當江家的女婿吧!


    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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