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悄悄地露出自己的姿態,為數不多的星星正玩著捉迷藏。


    福碧像是換了一幅畫卷,與白天的寧靜相比,夜晚多了些狂熱的氣息。五彩斑斕的燈光遍布高樓,無數人行走在這燈紅酒綠的世界裏,給這座城市帶來了全新的生機與活力。


    林雲覺走在市中心的道路上,這幾年似乎並沒有向外擴張,行道發光樹還是那麽高,發出五顏六色的照明光,但大部分店鋪都已經換了一遍,在這競爭激烈的市場上,已經有太多的沒有實力的商店被淘汰。


    而夜晚的福碧總是帶給人驚喜,比如:


    “給我站住!臭小子,敢偷老子東西!站住!”


    蛋糕店裏,一道影子飛也似的溜出,朝遠方跑去。蛋糕店的店主隨之大步衝到店口,看著那遠去的身影,發現自己追不上,憤怒的在原地破口大罵。


    周圍看熱鬧的人指指點點,有的甚至拿起手機拍攝。


    林雲覺的好奇心被勾了起來。在這發達的城市裏竟然有人會這麽光明正大的去偷東西,就像是一位天天拖課的老師突然有一天提早下課一樣,充滿著不可思議的味道,總覺的有陰謀……可能吧。


    等等,把別人想成什麽樣了,老師像是那麽愛拖課的人嗎?


    林雲覺苦笑的點點頭。並沒有也前去追趕,雖然好奇,但也不至於為陌生人奔波勞累,這種事情交給警察就行了,而且城市這麽大,那人在哪都不知道,碰到的幾率太小了。


    ……


    丹霞公園,是位於市中心的一個公園名稱。這是一片紅花的海洋,原生態的樹木雕刻成一座座小橋,懸浮在小溪上,許許多多的情侶熱衷於這裏散步,原本浪漫的氣氛更有些愛情的味道。


    林雲覺坐在公園的椅子上,看著一對又一對的情侶從自己麵前經過,內心毫無波瀾,甚至想出手敲打下坐在隔壁椅子的頭。


    那人正狼吞虎咽地吃著手上的蛋糕。


    雖然林雲覺不想承認,但緣分就是這麽奇妙,自己隻是隨便走走,都能碰到搶劫犯。林雲覺想著要不要去做偵探,沒準在案發現場隨便一眼就能看到證據。


    那人幾下子就將手中的蛋糕吃光,還意猶未盡地舔了舔手指頭,似乎沒吃飽。


    “那個,蛋糕好吃嗎?”林雲覺嚐試的交流下。


    那人這才反應過來隔壁有人,如同兔子一樣,迅速轉過頭,警惕地看著林雲覺。


    “你是誰?”


    帶點稚氣的聲音。


    林雲覺這才有機會認真的觀察。是位男孩子,看樣子沒成年,全身上下像是抹了一層灰,十分落魄。衣服雖然有點缺口,但還是可以看得出原先應該是一件比較潮流的品種。而他扁扁的肚子告訴著別人,他已經好久沒吃東西。


    見男孩已經做好了逃跑的準備,林雲覺連忙解釋道:


    “路過,路過,隻是碰巧看到某個人跑的特別快而已,我不會告訴別人的。”


    男孩臉一紅,尷尬地說著:


    “我,我不是故意的,實在是太餓了。”


    “正常正常,不過你為什麽不跟阿貓阿狗一起在垃圾桶裏找食物?反而跑到街上搶吃的?”


    “啊?”


    “我的意思是說反正都隻為了填飽肚子,選個風險小的方案不是會更好嗎?”


    “……”男孩不知道該怎麽反駁,一時手足無措。


    林雲覺笑了笑,也不繼續追究,道:“你叫什麽名字?”


    男孩不想說話,甚至想離開這裏。


    林雲覺拿起手機,喊道:“喂,是警察嗎?”


    “董元。”


    “這就對嘛,那董元小朋友今年幾歲了?”


    “十二。”


    “十二呀,你怎麽一個人在這裏?你家人呢?”


    董元眼神飄向遠方,沉默著。


    林雲覺見董元不講話,故伎重演:“喂,是警察嗎?”


    董元忍無可忍,不在理會這位陌生人,直接起身要離開。


    “同學,同學,我錯了,別走呀,警察是誰我不認識。”林雲覺慌忙放下手機阻止董元離開。


    董元半信半疑的看著林雲覺,見他的手機已經收起,這才慢吞吞的坐下。


    這人有病吧?董元心中的唯一念頭。


    林雲覺苦惱地看著董元。麵對這種不愛說話的人,挺難從他的嘴中翹出點消息,又不能用過激的手段。


    抬頭看看天,林雲覺思考著利弊。目前來說,雖然對這個小朋友的了解幾乎為零,但隻要年齡還小,就有非常大的成長空間,而且最重要的是現在,無聊。


    林雲覺緩緩起身,誇張地拍掉身上的灰塵,準備離開。


    “算了,不管你了,我還是去吃點東西吧。唉,好久沒吃福碧的肉片,都忘記是什麽味道,迴去多買點給寵物吃吧。”


    董元像一頭餓狼一樣盯著林雲覺,吞了口唾沫。


    “你要來嗎?”林雲覺微笑地邀請董元。


    董元下意識的點頭,又立馬停下來,警惕的看著林雲覺:


    “為什麽?”


    “突然有心情想請小朋友,來不來看你咯。”說完,林雲覺頭也不迴的離開。


    董元猶豫地看著林雲覺的背影,再看看自己身上,除了口袋裏的東西,自己身上沒有任何有價值的東西,更何況他不可能知道自己口袋裏有東西。


    饑餓驅使著董元,董元一咬牙,快步追上林雲覺,大不了被賣了,反正又不是第一次逃跑,跟家裏沒區別。


    ……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選擇在晚上活動,夜晚的街道總會聚集形形色色的年輕人,而小吃街就更誇張,白天明明感覺不到餓,一看晚上,嘖嘖。


    林雲覺慢悠悠的走在小吃街,四處尋找能坐的空位。


    董元一邊跟在林雲覺身後三步遠的距離,一邊強忍著跑出去的衝動。


    怎麽全是吃的?這是在故意誘惑我嗎?如果那個不請客的話……咦,他叫什麽來著?


    董元這才想起來自己連他的名字都沒問。


    他也沒說。


    董元悲觀的嘲諷自己。一不留神,前方的林雲覺消失不見。


    緊張的向四處張望,終於在座位區看到正朝他招手的林雲覺。


    原來找到位置了,董元懸浮的心平靜下來,趕忙跑過去。


    一座殘留的雙人桌。


    “想吃什麽,隨便點,我請客。”林雲覺微笑的將菜單遞給董元。


    董元拿著菜單低頭掃描,心裏默默思考著。


    價格不算太貴,但對目前的自己來說已經是天價,不過對他來說應該不算什麽吧……


    董元抬頭看了看林雲覺,林雲覺朝他微笑點頭,等待他點菜。


    應該沒問題,那就吃到撐吧,反正是他請客。


    手指從上到下,從左到右,董元的眼中不存在價格。迅速點完,心滿意足的交給林雲覺。


    林雲覺接過菜單,驚歎道:


    “喲,還真不客氣,不過沒事,你記得付錢就行了。”


    “啊?”


    “啊什麽啊,我請客,你付錢呀。”


    “*@¥&*#!”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猖魂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星暗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星暗並收藏猖魂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