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恆從來沒有此刻這般渴望力量。
無花也是,龐斑也好,他知道,這些人從來沒有看的起他,無花把他看做墊腳石,龐斑把他當做肉豬,但就沒有一個人,把他看做旗鼓相當的對手。
哪怕他身肩諸天萬界最大的權柄,最榮耀的身份,但在這些人麵前,他隻是一個任人宰割的弱雞。
無花擒他,從真氣,從肉身,從身法,全麵碾壓他。
而龐斑,他甚至連反抗的念頭都生不起,因為他很清楚,他隻要一動手,十死無生,哦不,他很重要,龐斑舍不得殺他,因為他的價值還沒有榨幹淨。
林恆真的非常非常討厭這種感覺,這種無能為力的感覺,生死寄希望於別人的心情好壞,而他之所以能和他們說話,隻是因為他有利用價值。
無花因為孔雀翎甘願給他牽馬,龐斑為了天人體魄甘願將他的基業拱手相讓。
這不是因為尊重他,僅僅是因為他,是他們可以利用的一種物品,僅此而已。
“龐斑,你現在不殺我,你一定會後悔的。”林恆抬起頭來,目光已經變得無比的冷靜。
他知道,他現在的氣急敗壞,隻不過為他人徒增笑料罷了。
說來可笑,他剛剛還在山下大殺四方,對那些人生殺予奪,但現在,角色互換,他成了被動的角色。
“我等著你。”龐斑漫不經心的說道。
“主神,從來不是榮耀而是枷鎖,先生。”
賈維斯的聲音再次響起,依舊冷靜的可怕。
“所謂的魔種,隻要先生把握好度,在不成就無缺天人的前提下成為天下第一,繼承主神權限,自然會被化解。”
“那又如何,靠這種委曲求全躲過一劫的方式,來讓我活下去?”林恆冷笑,心湖在震顫。
“這次我忍了,躲過去,下一次呢,賭運氣嗎?地球七十億人我躲過去了,龐斑的魔種我也躲過去了,我什麽時候才能堂堂正正的粉碎這些人,拍在我臉上的羞辱?”
龐斑近乎毫不隱瞞的將他的目的全盤托出,為什麽,因為他篤信林恆逃不出他的掌控,他有自信哪怕林恆知道他的每一步計劃,也翻不了盤。
無花,龐斑,他們都一樣的自信,甚至自信到自負,哪怕林恆的未來成就一眼就可以看見,但他們還是自信。
林恆突然有些好笑,他處心積慮的來取孔雀翎,但哪怕真的取到了孔雀翎,他真的能讓孔雀翎綻放嗎?
他真的能讓人沉浸在他的自信之下,甘然死去嗎?
他和龐斑無花這種人,究竟差的有多遠。
“和尚。”林恆的聲音都在顫抖:“把孔雀翎借我用一下。”
“唔。”無花愣了一下,望向龐斑,然後對著林恆說道:“施主,麵對尊主這種在世天人,孔雀翎沒有用處的。”
“我說給我!”林恆抬起頭顱,眼中猩紅一片,他快步上前,抓住無花的衣領,眼中甚至隱隱約約有重重人影閃過。
“給我,求你。”少頃,林恆低下頭顱,嗚咽道:“給我。”
“嗬,看來是我高看他了。”龐斑不屑地說道:“給他,我今天就要教會他一個道理,依仗於外物,永遠無法成為一個真正的強者。”
“阿彌陀佛。”無花默默點頭,在龐斑麵前,他沒有拒絕的權力。
林恆隻覺手中一涼,金色圓筒模樣的孔雀翎已經落入了林恆的手中。
林恆茫然地抬起頭,將孔雀翎對向龐斑。
“出手吧,也讓我看看所謂的天下第一暗器,到底有什麽魔力。”
龐斑雙手負後,目光望向林恆,少見的有了些許認真。
但是他的認真,卻不是因為林恆而發,隻是單純的對孔雀翎的尊重。
哪怕是聽著孔雀翎的傳說長大,但龐斑也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接不下孔雀翎。
魔師龐斑,這是他縱橫天下七十年,打出來的自信,若幹年後,就算是孔雀翎埋葬於曆史的塵埃之中,他的傳說,都不會失色。
我於此界,全無敵!
但讓龐斑有些意外的是,林恆將孔雀翎麵對著他,卻遲遲沒有發動它。
是因為太害怕了,害怕自己的死去?龐斑皺了皺眉,也是,身兼兩大神功,天生神力,這種人,條件太好,反而沒了搏命的衝動。
就好像山下的曹國洋一樣,哪怕嘴再甜,龐斑也從來沒有看過他一眼,因為他知道,那種人,這輩子都成不了氣候。
沒想到,本以為遇到了一個有趣的人,卻也是個看不透生死,克服不了恐懼的俗人。
龐斑有些意興闌珊,緩步走向林恆,準備種下魔種,耽誤的時間夠長的了,他也該走了。
“哈哈哈哈!”林恆突然對著走過來的龐斑發出了一陣大笑,笑到眼淚都流了出來。
“假的,都是假的。”林恆不住地笑著,手中的孔雀翎拋出一個優美的曲線,落到了無花的手中。
“無花,你知道嗎?”林恆望向無花,擦去自己眼角的那一絲淚花,不知是笑,還是再哭,嗚咽道:“孔雀翎沒有發動機關。”
在林恆手中斂去神光,仿佛隻剩下空殼的孔雀翎,一落到無花手中,居然再次綻放出了神光。
“這是。。”無花望向林恆,遲疑地說道。
“自信,他媽的自信。”望著神光四射的孔雀翎,林恆哈哈大笑,笑中不知道有多少心酸
“你以為我為什麽這麽容易的帶你來找孔雀翎,因為孔雀翎的動力是自信啊!”
林恆閉上雙眼,雙手捂住臉龐,不住地嗚咽。
“我以為,我很自信,但結果呢,我才是那個失敗者。”
“我以為你輸給了無相,我以為你輸了,我以為你的自信都是假的,我以為你一直在掩藏,但其實,我的自信才是假的,我一直在騙自己。”
“你才是那個孔雀翎天命的主人,哪怕你失敗了,你心中依然自信,你自信易筋經不遜色於我的葵花寶典,所以你不問我怎麽修練異種真氣,因為你他媽的太自信了,你自信哪怕我得天獨厚,哪怕我同階無敵,你一樣能贏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咳,咳”林恆笑的咳嗽不止,他望向一塵不染的無花,笑道:“和尚,其實我一直都在羨慕你,你有你的理想,你願意為了振興少林,為了你師父的遺願,做任何事情,我告訴你,你一定會成功的,因為你又他媽聰明,又他媽自信,又他媽不怕輸,不怕死。”
“而我呢,我以為我玩了你,你拿到孔雀翎也不過是在為我做嫁衣,我以為我是天命之子。”
“這個世界上沒有這麽孬的天命之子。”林恆似乎吼累了,他躺在地上,輕聲呢喃。
“謝謝你,無花,謝謝你,龐斑,如果不是你們,我永遠都不會醒,永遠不會直麵自己這個失敗者,我隻會想著鹹魚下去,我隻會想著躲起來。”
“但我保證,這是最後一次了,你們倆都不殺我,你們倆會後悔的。”
“尤其是你,龐斑。”林恆閉上雙眼,他似乎看到了什麽,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容。
“有仇報仇,有怨報怨,以前我可能會忘,以後我不會了。”
“拿我做鼎爐,好啊,到時候看看誰成全了誰?”
“我等著。”龐斑似乎也有些動容,他緩步走到林恆身前,認真的說道:“如果有可能,我會盡量隻吞了你的體魄,給你留下神魂。”
“你這是在施舍我?”林恆睜開雙眼,咧嘴一笑,眼中盡是傲然:“如果是我贏了,我保證,把你吞的。。一幹二淨!”
“嗬,好”龐斑也是一笑,伸出一隻手,在他的掌心,有一顆漆黑的種子,散發著滾滾的魔氣。
“嘿,來吧!”林恆撇了撇嘴,主動握住了這顆魔種,將其吞入,輕聲說道:“我保證,這是我最後一次,委曲求全。”
魔種入口就消散於無形,哪怕林恆內視,也找不到它的分毫影子。
“別找了,魔種直入神魂,寄生於識海之中,隨著你的成長而成長,到了一定程度,說不定會誕生出我的一部分神智。”
似乎剝離魔種給龐斑帶來了太大的消耗,龐斑有些麵色發白,眼神都有些飄忽。
“說起來,浪翻雲該感謝你,本來我與他一戰,注定是他死,我飛升,現在我一部分本源在你的體內,如果浪翻雲能夠在攔江一戰中悟出點什麽,說不定還真能和我一起飛升。”
龐斑拍了拍手,轉身準備下山。
“便宜你小子了,魔種之中有我一部分真氣,你煉化之後,應該可以直入先天了。”
“那可真是謝過魔師大人了。”林恆望向龐斑遠去的背影,很奇怪,明明他躺在地上,但他的目光卻好似在俯視龐斑。
“還有,把那把劍給我留下。”
“吟”太阿劍直接插在林恆的麵前。
“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林恆撐劍而立,笑著說道:“給我好好活著,別死在別人手上,等下次遇見你,我會殺了你的。”
“我等著。”
無花也是,龐斑也好,他知道,這些人從來沒有看的起他,無花把他看做墊腳石,龐斑把他當做肉豬,但就沒有一個人,把他看做旗鼓相當的對手。
哪怕他身肩諸天萬界最大的權柄,最榮耀的身份,但在這些人麵前,他隻是一個任人宰割的弱雞。
無花擒他,從真氣,從肉身,從身法,全麵碾壓他。
而龐斑,他甚至連反抗的念頭都生不起,因為他很清楚,他隻要一動手,十死無生,哦不,他很重要,龐斑舍不得殺他,因為他的價值還沒有榨幹淨。
林恆真的非常非常討厭這種感覺,這種無能為力的感覺,生死寄希望於別人的心情好壞,而他之所以能和他們說話,隻是因為他有利用價值。
無花因為孔雀翎甘願給他牽馬,龐斑為了天人體魄甘願將他的基業拱手相讓。
這不是因為尊重他,僅僅是因為他,是他們可以利用的一種物品,僅此而已。
“龐斑,你現在不殺我,你一定會後悔的。”林恆抬起頭來,目光已經變得無比的冷靜。
他知道,他現在的氣急敗壞,隻不過為他人徒增笑料罷了。
說來可笑,他剛剛還在山下大殺四方,對那些人生殺予奪,但現在,角色互換,他成了被動的角色。
“我等著你。”龐斑漫不經心的說道。
“主神,從來不是榮耀而是枷鎖,先生。”
賈維斯的聲音再次響起,依舊冷靜的可怕。
“所謂的魔種,隻要先生把握好度,在不成就無缺天人的前提下成為天下第一,繼承主神權限,自然會被化解。”
“那又如何,靠這種委曲求全躲過一劫的方式,來讓我活下去?”林恆冷笑,心湖在震顫。
“這次我忍了,躲過去,下一次呢,賭運氣嗎?地球七十億人我躲過去了,龐斑的魔種我也躲過去了,我什麽時候才能堂堂正正的粉碎這些人,拍在我臉上的羞辱?”
龐斑近乎毫不隱瞞的將他的目的全盤托出,為什麽,因為他篤信林恆逃不出他的掌控,他有自信哪怕林恆知道他的每一步計劃,也翻不了盤。
無花,龐斑,他們都一樣的自信,甚至自信到自負,哪怕林恆的未來成就一眼就可以看見,但他們還是自信。
林恆突然有些好笑,他處心積慮的來取孔雀翎,但哪怕真的取到了孔雀翎,他真的能讓孔雀翎綻放嗎?
他真的能讓人沉浸在他的自信之下,甘然死去嗎?
他和龐斑無花這種人,究竟差的有多遠。
“和尚。”林恆的聲音都在顫抖:“把孔雀翎借我用一下。”
“唔。”無花愣了一下,望向龐斑,然後對著林恆說道:“施主,麵對尊主這種在世天人,孔雀翎沒有用處的。”
“我說給我!”林恆抬起頭顱,眼中猩紅一片,他快步上前,抓住無花的衣領,眼中甚至隱隱約約有重重人影閃過。
“給我,求你。”少頃,林恆低下頭顱,嗚咽道:“給我。”
“嗬,看來是我高看他了。”龐斑不屑地說道:“給他,我今天就要教會他一個道理,依仗於外物,永遠無法成為一個真正的強者。”
“阿彌陀佛。”無花默默點頭,在龐斑麵前,他沒有拒絕的權力。
林恆隻覺手中一涼,金色圓筒模樣的孔雀翎已經落入了林恆的手中。
林恆茫然地抬起頭,將孔雀翎對向龐斑。
“出手吧,也讓我看看所謂的天下第一暗器,到底有什麽魔力。”
龐斑雙手負後,目光望向林恆,少見的有了些許認真。
但是他的認真,卻不是因為林恆而發,隻是單純的對孔雀翎的尊重。
哪怕是聽著孔雀翎的傳說長大,但龐斑也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接不下孔雀翎。
魔師龐斑,這是他縱橫天下七十年,打出來的自信,若幹年後,就算是孔雀翎埋葬於曆史的塵埃之中,他的傳說,都不會失色。
我於此界,全無敵!
但讓龐斑有些意外的是,林恆將孔雀翎麵對著他,卻遲遲沒有發動它。
是因為太害怕了,害怕自己的死去?龐斑皺了皺眉,也是,身兼兩大神功,天生神力,這種人,條件太好,反而沒了搏命的衝動。
就好像山下的曹國洋一樣,哪怕嘴再甜,龐斑也從來沒有看過他一眼,因為他知道,那種人,這輩子都成不了氣候。
沒想到,本以為遇到了一個有趣的人,卻也是個看不透生死,克服不了恐懼的俗人。
龐斑有些意興闌珊,緩步走向林恆,準備種下魔種,耽誤的時間夠長的了,他也該走了。
“哈哈哈哈!”林恆突然對著走過來的龐斑發出了一陣大笑,笑到眼淚都流了出來。
“假的,都是假的。”林恆不住地笑著,手中的孔雀翎拋出一個優美的曲線,落到了無花的手中。
“無花,你知道嗎?”林恆望向無花,擦去自己眼角的那一絲淚花,不知是笑,還是再哭,嗚咽道:“孔雀翎沒有發動機關。”
在林恆手中斂去神光,仿佛隻剩下空殼的孔雀翎,一落到無花手中,居然再次綻放出了神光。
“這是。。”無花望向林恆,遲疑地說道。
“自信,他媽的自信。”望著神光四射的孔雀翎,林恆哈哈大笑,笑中不知道有多少心酸
“你以為我為什麽這麽容易的帶你來找孔雀翎,因為孔雀翎的動力是自信啊!”
林恆閉上雙眼,雙手捂住臉龐,不住地嗚咽。
“我以為,我很自信,但結果呢,我才是那個失敗者。”
“我以為你輸給了無相,我以為你輸了,我以為你的自信都是假的,我以為你一直在掩藏,但其實,我的自信才是假的,我一直在騙自己。”
“你才是那個孔雀翎天命的主人,哪怕你失敗了,你心中依然自信,你自信易筋經不遜色於我的葵花寶典,所以你不問我怎麽修練異種真氣,因為你他媽的太自信了,你自信哪怕我得天獨厚,哪怕我同階無敵,你一樣能贏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咳,咳”林恆笑的咳嗽不止,他望向一塵不染的無花,笑道:“和尚,其實我一直都在羨慕你,你有你的理想,你願意為了振興少林,為了你師父的遺願,做任何事情,我告訴你,你一定會成功的,因為你又他媽聰明,又他媽自信,又他媽不怕輸,不怕死。”
“而我呢,我以為我玩了你,你拿到孔雀翎也不過是在為我做嫁衣,我以為我是天命之子。”
“這個世界上沒有這麽孬的天命之子。”林恆似乎吼累了,他躺在地上,輕聲呢喃。
“謝謝你,無花,謝謝你,龐斑,如果不是你們,我永遠都不會醒,永遠不會直麵自己這個失敗者,我隻會想著鹹魚下去,我隻會想著躲起來。”
“但我保證,這是最後一次了,你們倆都不殺我,你們倆會後悔的。”
“尤其是你,龐斑。”林恆閉上雙眼,他似乎看到了什麽,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容。
“有仇報仇,有怨報怨,以前我可能會忘,以後我不會了。”
“拿我做鼎爐,好啊,到時候看看誰成全了誰?”
“我等著。”龐斑似乎也有些動容,他緩步走到林恆身前,認真的說道:“如果有可能,我會盡量隻吞了你的體魄,給你留下神魂。”
“你這是在施舍我?”林恆睜開雙眼,咧嘴一笑,眼中盡是傲然:“如果是我贏了,我保證,把你吞的。。一幹二淨!”
“嗬,好”龐斑也是一笑,伸出一隻手,在他的掌心,有一顆漆黑的種子,散發著滾滾的魔氣。
“嘿,來吧!”林恆撇了撇嘴,主動握住了這顆魔種,將其吞入,輕聲說道:“我保證,這是我最後一次,委曲求全。”
魔種入口就消散於無形,哪怕林恆內視,也找不到它的分毫影子。
“別找了,魔種直入神魂,寄生於識海之中,隨著你的成長而成長,到了一定程度,說不定會誕生出我的一部分神智。”
似乎剝離魔種給龐斑帶來了太大的消耗,龐斑有些麵色發白,眼神都有些飄忽。
“說起來,浪翻雲該感謝你,本來我與他一戰,注定是他死,我飛升,現在我一部分本源在你的體內,如果浪翻雲能夠在攔江一戰中悟出點什麽,說不定還真能和我一起飛升。”
龐斑拍了拍手,轉身準備下山。
“便宜你小子了,魔種之中有我一部分真氣,你煉化之後,應該可以直入先天了。”
“那可真是謝過魔師大人了。”林恆望向龐斑遠去的背影,很奇怪,明明他躺在地上,但他的目光卻好似在俯視龐斑。
“還有,把那把劍給我留下。”
“吟”太阿劍直接插在林恆的麵前。
“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林恆撐劍而立,笑著說道:“給我好好活著,別死在別人手上,等下次遇見你,我會殺了你的。”
“我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