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就是……你!”


    ————


    為了解決這起案件,栗眠花費了大半天的時間。


    目前在這座島上,除去已死亡的1人,剩下的有主人1人、客人116人(包括栗眠)、仆人164人,總人數加起來是281人。


    由於潛在的嫌疑人數量過於龐大,栗眠不得不將大部分時間花費在走訪調查上。但即便如此,一個人也很難在半天時間和島上的兩百多人分別交流一遍。


    所以首先要做的,就是縮小嫌疑人範圍。


    在這一階段,幸而有米斯特裏的全力協助,才能得到仆人們的無條件配合。其中,立誌成為名偵探的布魯斯也提供了獨家協助。


    將這件事委托給栗眠後,米斯特裏就指派了城堡中的管家——西格麗特作為栗眠的助手,城堡中所有地方都對偵探大開方便之門。


    客人們則已經無心繼續享用早餐,他們從宴會廳這個悲劇之地離開,分別迴到各自房中,或是相熟之人三三兩兩聚在一處。


    栗眠因此得以心無旁騖地檢查現場、進行推理。


    雖然剛才一群人浩浩蕩蕩地闖進這裏,不過值得慶幸的是,他們大都是遠遠地看著,沒有接近,現場痕跡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留。


    根據宴會廳內的環境,以及血液滴落的狀況來看,屍體沒有移動過的痕跡,宴會廳就是第一案發現場。且死者是被一擊斃命,臨死之前沒有掙紮,附近並未找到兇器。


    此外,屍體的手髒兮兮的,指甲縫裏藏著泥土。


    在栗眠的命令下,西格麗特叫來兩個仆人挪開屍體,撬開屍體身下的地板,挖掘泥土。


    果然——


    其中一個仆人驚慌道:“有塊黃金不見了!”


    買下這座島的米斯特裏介紹過,這裏的土地之下,到處都埋藏著黃金。


    格拉斯人為了表示自己對大地的尊敬,會定時將在南大陸開采的金礦熔煉成足有幾千斤重的金塊,然後乘船飄洋過海,將之埋在“聖地”的地下。


    米斯特裏也因此才會買下這座遍地黃金的小島。


    為了方便專業人士檢驗黃金的純度,米斯特裏特意在事先準備好了一小塊格拉斯人提煉的金子。


    ——雖說是“小塊”,據目測,那塊黃金也有兩個多立方分米那麽大,以黃金的密度,這“一小塊”足有百斤重。


    昨夜,米斯特裏從宴會廳的一塊地磚下挖出了大片黃金。


    隨後,他令兩個仆人用托盤抬起提前準備好的、其中的一小塊黃金向賓客展示,經人檢驗過純度之後,又將之埋了迴去。


    這件事,在宴會廳全體117位客人、1位主人以及30位仆人的共同見證下發生。


    在此前提下,結合死者指縫裏的泥土……那麽死者為何會在淩晨3點來到宴會廳的原因便唿之欲出了。


    ——貪婪驅使著威爾森·格林在眾人熟睡之際,潛入宴會廳試圖盜取黃金。


    栗眠說出這個推測後,仍留在宴會廳充當偵探的銀行行長之子,布魯斯也一拍腦袋:


    “啊!我想起來了,在不久之前,這家夥的確去求過我父親,急切地想要貸一大筆款。但他根本沒有可抵押的資產,所以被我父親爽快拒絕了。”


    這麽一來,死者盜取黃金的動機便有了。


    “可是殺死格林先生的兇手究竟會是誰呢?”蒂亞提出了疑問。


    “關於這個……”


    考慮到即便對於威爾森·格林這樣一個成年男子,要搬運百餘斤的黃金也會比較吃力,所以更有可能的是——


    “也許格林至少有一個同伴。”栗眠猜測道。


    “為什麽?”布魯斯提出了質疑,“看死者的體型,應該是屬於經常鍛煉身體那一種人。對於那些不事生產的老爺夫人、少爺小姐們,或許要一百斤的確吃力,但對於格林……恐怕扛起兩百斤估計也不困難。”


    蒂亞也試著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而且還有另外一種可能性——或許有某個和格林先生抱有同樣想法的人,他們剛好在淩晨的宴會廳相遇。”


    “然後……在猝不及防之下,格林先生被後來者用鈍器砸死了。”


    蒂亞一邊說著,一邊用拳頭輕輕砸了一下自己的後腦勺示意。


    栗眠指著死者周圍,對二人道:“請看,這裏並沒有打鬥過的痕跡——也許這還不夠說明殺死格林的是他熟悉的人,但另一個因素是,這裏沒有蠟燭。”


    “蠟燭?”蒂亞反問。


    “是的,格林既然在夜晚出行,又是他初來乍到的艾蘭德城堡。為了不摔跤引起動靜,那麽對於格林來說,最好的選擇就是攜帶蠟燭。”栗眠解釋道。


    “可是燭光也有可能吸引人,比如在夜間巡邏的仆人。”布魯斯道。


    “如果遇到仆人,格林隻要謊稱‘自己是半夜出來找廁所的,結果不小心迷路’就可以了。反正艾蘭德城堡這麽大,客人迷路也是很正常的。哪怕是偷完金塊後,走路姿態因為金子過於沉重而變得異常,仆人也不可能去搜客人的身。”栗眠迴道。


    丟失金塊的體積大於兩立方分米,但小於三立方分米。這樣的大小,格林勉強可以將其藏匿在衣服裏。


    “如果這樣——”栗眠彎著腰,雙手摸著自己的腹部,假裝有一塊東西藏在那裏,“以格林的體型,哪怕身上藏著金塊遇到別人,也可以推說自己腹痛。但與此同時,他最好有個同伴幫他拿蠟燭。”


    布魯斯又問:“為什麽不是殺死格林的兇手,帶走了格林的蠟燭?”


    “那麽,兇手為什麽要這麽做呢?”栗眠直起身,反問他。


    兇手殺死人後,在負重100斤的前提下,為何還要多費心思去處理一根小小的蠟燭?


    更有可能的情況是,現場隻有那麽一根蠟燭。兇手為了照明,隻能帶走它。


    “你們知道死者在這裏有什麽熟人嗎?”栗眠問道。


    在海灘上第一次見到威爾森·格林時,他似乎是獨自一人。


    西格麗特搖搖頭:“格林先生是獨自來赴宴的。”


    栗眠努力迴憶著死者在昨晚宴會上的表現,那時候他還活著,一個勁兒地試圖往米斯特裏的身邊湊,倒是沒見有和別的人親密交談過。


    “那個,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見。”蒂亞遲疑道,“剛才發現格林先生死了的時候,客人中似乎有誰說他……


    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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