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消失的黃金
從第831次新手教學開始遊戲 作者:枕歌待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兇手就是……你!”
————
為了解決這起案件,栗眠花費了大半天的時間。
目前在這座島上,除去已死亡的1人,剩下的有主人1人、客人116人(包括栗眠)、仆人164人,總人數加起來是281人。
由於潛在的嫌疑人數量過於龐大,栗眠不得不將大部分時間花費在走訪調查上。但即便如此,一個人也很難在半天時間和島上的兩百多人分別交流一遍。
所以首先要做的,就是縮小嫌疑人範圍。
在這一階段,幸而有米斯特裏的全力協助,才能得到仆人們的無條件配合。其中,立誌成為名偵探的布魯斯也提供了獨家協助。
將這件事委托給栗眠後,米斯特裏就指派了城堡中的管家——西格麗特作為栗眠的助手,城堡中所有地方都對偵探大開方便之門。
客人們則已經無心繼續享用早餐,他們從宴會廳這個悲劇之地離開,分別迴到各自房中,或是相熟之人三三兩兩聚在一處。
栗眠因此得以心無旁騖地檢查現場、進行推理。
雖然剛才一群人浩浩蕩蕩地闖進這裏,不過值得慶幸的是,他們大都是遠遠地看著,沒有接近,現場痕跡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留。
根據宴會廳內的環境,以及血液滴落的狀況來看,屍體沒有移動過的痕跡,宴會廳就是第一案發現場。且死者是被一擊斃命,臨死之前沒有掙紮,附近並未找到兇器。
此外,屍體的手髒兮兮的,指甲縫裏藏著泥土。
在栗眠的命令下,西格麗特叫來兩個仆人挪開屍體,撬開屍體身下的地板,挖掘泥土。
果然——
其中一個仆人驚慌道:“有塊黃金不見了!”
買下這座島的米斯特裏介紹過,這裏的土地之下,到處都埋藏著黃金。
格拉斯人為了表示自己對大地的尊敬,會定時將在南大陸開采的金礦熔煉成足有幾千斤重的金塊,然後乘船飄洋過海,將之埋在“聖地”的地下。
米斯特裏也因此才會買下這座遍地黃金的小島。
為了方便專業人士檢驗黃金的純度,米斯特裏特意在事先準備好了一小塊格拉斯人提煉的金子。
——雖說是“小塊”,據目測,那塊黃金也有兩個多立方分米那麽大,以黃金的密度,這“一小塊”足有百斤重。
昨夜,米斯特裏從宴會廳的一塊地磚下挖出了大片黃金。
隨後,他令兩個仆人用托盤抬起提前準備好的、其中的一小塊黃金向賓客展示,經人檢驗過純度之後,又將之埋了迴去。
這件事,在宴會廳全體117位客人、1位主人以及30位仆人的共同見證下發生。
在此前提下,結合死者指縫裏的泥土……那麽死者為何會在淩晨3點來到宴會廳的原因便唿之欲出了。
——貪婪驅使著威爾森·格林在眾人熟睡之際,潛入宴會廳試圖盜取黃金。
栗眠說出這個推測後,仍留在宴會廳充當偵探的銀行行長之子,布魯斯也一拍腦袋:
“啊!我想起來了,在不久之前,這家夥的確去求過我父親,急切地想要貸一大筆款。但他根本沒有可抵押的資產,所以被我父親爽快拒絕了。”
這麽一來,死者盜取黃金的動機便有了。
“可是殺死格林先生的兇手究竟會是誰呢?”蒂亞提出了疑問。
“關於這個……”
考慮到即便對於威爾森·格林這樣一個成年男子,要搬運百餘斤的黃金也會比較吃力,所以更有可能的是——
“也許格林至少有一個同伴。”栗眠猜測道。
“為什麽?”布魯斯提出了質疑,“看死者的體型,應該是屬於經常鍛煉身體那一種人。對於那些不事生產的老爺夫人、少爺小姐們,或許要一百斤的確吃力,但對於格林……恐怕扛起兩百斤估計也不困難。”
蒂亞也試著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而且還有另外一種可能性——或許有某個和格林先生抱有同樣想法的人,他們剛好在淩晨的宴會廳相遇。”
“然後……在猝不及防之下,格林先生被後來者用鈍器砸死了。”
蒂亞一邊說著,一邊用拳頭輕輕砸了一下自己的後腦勺示意。
栗眠指著死者周圍,對二人道:“請看,這裏並沒有打鬥過的痕跡——也許這還不夠說明殺死格林的是他熟悉的人,但另一個因素是,這裏沒有蠟燭。”
“蠟燭?”蒂亞反問。
“是的,格林既然在夜晚出行,又是他初來乍到的艾蘭德城堡。為了不摔跤引起動靜,那麽對於格林來說,最好的選擇就是攜帶蠟燭。”栗眠解釋道。
“可是燭光也有可能吸引人,比如在夜間巡邏的仆人。”布魯斯道。
“如果遇到仆人,格林隻要謊稱‘自己是半夜出來找廁所的,結果不小心迷路’就可以了。反正艾蘭德城堡這麽大,客人迷路也是很正常的。哪怕是偷完金塊後,走路姿態因為金子過於沉重而變得異常,仆人也不可能去搜客人的身。”栗眠迴道。
丟失金塊的體積大於兩立方分米,但小於三立方分米。這樣的大小,格林勉強可以將其藏匿在衣服裏。
“如果這樣——”栗眠彎著腰,雙手摸著自己的腹部,假裝有一塊東西藏在那裏,“以格林的體型,哪怕身上藏著金塊遇到別人,也可以推說自己腹痛。但與此同時,他最好有個同伴幫他拿蠟燭。”
布魯斯又問:“為什麽不是殺死格林的兇手,帶走了格林的蠟燭?”
“那麽,兇手為什麽要這麽做呢?”栗眠直起身,反問他。
兇手殺死人後,在負重100斤的前提下,為何還要多費心思去處理一根小小的蠟燭?
更有可能的情況是,現場隻有那麽一根蠟燭。兇手為了照明,隻能帶走它。
“你們知道死者在這裏有什麽熟人嗎?”栗眠問道。
在海灘上第一次見到威爾森·格林時,他似乎是獨自一人。
西格麗特搖搖頭:“格林先生是獨自來赴宴的。”
栗眠努力迴憶著死者在昨晚宴會上的表現,那時候他還活著,一個勁兒地試圖往米斯特裏的身邊湊,倒是沒見有和別的人親密交談過。
“那個,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見。”蒂亞遲疑道,“剛才發現格林先生死了的時候,客人中似乎有誰說他……
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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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這起案件,栗眠花費了大半天的時間。
目前在這座島上,除去已死亡的1人,剩下的有主人1人、客人116人(包括栗眠)、仆人164人,總人數加起來是281人。
由於潛在的嫌疑人數量過於龐大,栗眠不得不將大部分時間花費在走訪調查上。但即便如此,一個人也很難在半天時間和島上的兩百多人分別交流一遍。
所以首先要做的,就是縮小嫌疑人範圍。
在這一階段,幸而有米斯特裏的全力協助,才能得到仆人們的無條件配合。其中,立誌成為名偵探的布魯斯也提供了獨家協助。
將這件事委托給栗眠後,米斯特裏就指派了城堡中的管家——西格麗特作為栗眠的助手,城堡中所有地方都對偵探大開方便之門。
客人們則已經無心繼續享用早餐,他們從宴會廳這個悲劇之地離開,分別迴到各自房中,或是相熟之人三三兩兩聚在一處。
栗眠因此得以心無旁騖地檢查現場、進行推理。
雖然剛才一群人浩浩蕩蕩地闖進這裏,不過值得慶幸的是,他們大都是遠遠地看著,沒有接近,現場痕跡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留。
根據宴會廳內的環境,以及血液滴落的狀況來看,屍體沒有移動過的痕跡,宴會廳就是第一案發現場。且死者是被一擊斃命,臨死之前沒有掙紮,附近並未找到兇器。
此外,屍體的手髒兮兮的,指甲縫裏藏著泥土。
在栗眠的命令下,西格麗特叫來兩個仆人挪開屍體,撬開屍體身下的地板,挖掘泥土。
果然——
其中一個仆人驚慌道:“有塊黃金不見了!”
買下這座島的米斯特裏介紹過,這裏的土地之下,到處都埋藏著黃金。
格拉斯人為了表示自己對大地的尊敬,會定時將在南大陸開采的金礦熔煉成足有幾千斤重的金塊,然後乘船飄洋過海,將之埋在“聖地”的地下。
米斯特裏也因此才會買下這座遍地黃金的小島。
為了方便專業人士檢驗黃金的純度,米斯特裏特意在事先準備好了一小塊格拉斯人提煉的金子。
——雖說是“小塊”,據目測,那塊黃金也有兩個多立方分米那麽大,以黃金的密度,這“一小塊”足有百斤重。
昨夜,米斯特裏從宴會廳的一塊地磚下挖出了大片黃金。
隨後,他令兩個仆人用托盤抬起提前準備好的、其中的一小塊黃金向賓客展示,經人檢驗過純度之後,又將之埋了迴去。
這件事,在宴會廳全體117位客人、1位主人以及30位仆人的共同見證下發生。
在此前提下,結合死者指縫裏的泥土……那麽死者為何會在淩晨3點來到宴會廳的原因便唿之欲出了。
——貪婪驅使著威爾森·格林在眾人熟睡之際,潛入宴會廳試圖盜取黃金。
栗眠說出這個推測後,仍留在宴會廳充當偵探的銀行行長之子,布魯斯也一拍腦袋:
“啊!我想起來了,在不久之前,這家夥的確去求過我父親,急切地想要貸一大筆款。但他根本沒有可抵押的資產,所以被我父親爽快拒絕了。”
這麽一來,死者盜取黃金的動機便有了。
“可是殺死格林先生的兇手究竟會是誰呢?”蒂亞提出了疑問。
“關於這個……”
考慮到即便對於威爾森·格林這樣一個成年男子,要搬運百餘斤的黃金也會比較吃力,所以更有可能的是——
“也許格林至少有一個同伴。”栗眠猜測道。
“為什麽?”布魯斯提出了質疑,“看死者的體型,應該是屬於經常鍛煉身體那一種人。對於那些不事生產的老爺夫人、少爺小姐們,或許要一百斤的確吃力,但對於格林……恐怕扛起兩百斤估計也不困難。”
蒂亞也試著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而且還有另外一種可能性——或許有某個和格林先生抱有同樣想法的人,他們剛好在淩晨的宴會廳相遇。”
“然後……在猝不及防之下,格林先生被後來者用鈍器砸死了。”
蒂亞一邊說著,一邊用拳頭輕輕砸了一下自己的後腦勺示意。
栗眠指著死者周圍,對二人道:“請看,這裏並沒有打鬥過的痕跡——也許這還不夠說明殺死格林的是他熟悉的人,但另一個因素是,這裏沒有蠟燭。”
“蠟燭?”蒂亞反問。
“是的,格林既然在夜晚出行,又是他初來乍到的艾蘭德城堡。為了不摔跤引起動靜,那麽對於格林來說,最好的選擇就是攜帶蠟燭。”栗眠解釋道。
“可是燭光也有可能吸引人,比如在夜間巡邏的仆人。”布魯斯道。
“如果遇到仆人,格林隻要謊稱‘自己是半夜出來找廁所的,結果不小心迷路’就可以了。反正艾蘭德城堡這麽大,客人迷路也是很正常的。哪怕是偷完金塊後,走路姿態因為金子過於沉重而變得異常,仆人也不可能去搜客人的身。”栗眠迴道。
丟失金塊的體積大於兩立方分米,但小於三立方分米。這樣的大小,格林勉強可以將其藏匿在衣服裏。
“如果這樣——”栗眠彎著腰,雙手摸著自己的腹部,假裝有一塊東西藏在那裏,“以格林的體型,哪怕身上藏著金塊遇到別人,也可以推說自己腹痛。但與此同時,他最好有個同伴幫他拿蠟燭。”
布魯斯又問:“為什麽不是殺死格林的兇手,帶走了格林的蠟燭?”
“那麽,兇手為什麽要這麽做呢?”栗眠直起身,反問他。
兇手殺死人後,在負重100斤的前提下,為何還要多費心思去處理一根小小的蠟燭?
更有可能的情況是,現場隻有那麽一根蠟燭。兇手為了照明,隻能帶走它。
“你們知道死者在這裏有什麽熟人嗎?”栗眠問道。
在海灘上第一次見到威爾森·格林時,他似乎是獨自一人。
西格麗特搖搖頭:“格林先生是獨自來赴宴的。”
栗眠努力迴憶著死者在昨晚宴會上的表現,那時候他還活著,一個勁兒地試圖往米斯特裏的身邊湊,倒是沒見有和別的人親密交談過。
“那個,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見。”蒂亞遲疑道,“剛才發現格林先生死了的時候,客人中似乎有誰說他……
死不足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