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來很奇怪嗎?”劉強詫異:“今天你們出任務,身為警隊一員,他到千通廣場說的通呀。”
“首先,李子明在警隊身份是槍庫管理員,他的職責是確保槍支安全,和日常維護。出任務和他沒任何關係!其次,我們作業今晨行動是秘密任務,除了參與隊員外,沒人知道我們要去哪兒,要做什麽。最後,我們槍庫非特殊時期,一般都是實行輪班值。24小時一班,但李子明前天說家裏有事兒,向隊裏申請了調班。”
“2天時間,48小時,時間上講他確實有充分時間做改槍號動作。加上連續當班,叫他不比擔心中途交班暴露相關。不過這當間還存在很多細節問題說不通。”先是肯定,但緊接羅毅又是連搖腦袋。
這時,默不作聲劉強慕的想了什麽,他當即抬起手指:“華隊,問你下,你說的那個李子明是不是方臉,1米75個頭,地中海,身材略顯發福,啊,對了,年紀估摸40-50歲之間?”
眉尖上挑,聞言的華峰詫異反問:“你怎麽知道的?”
“嘿,啥也別說了,幾位啊,走吧,咱得再去重新看一遍監控!!”
雖然不清楚劉強葫蘆裏賣的什麽藥,但華峰,杜雲龍還是下了車,隨劉強去到了停車場值班房。
由於之前已經瀏覽過監控,劉強很熟了快進到所需位置。
“呐,華隊,這個人是不是李子明!?”
畫麵定格處,正是之前進入停車場的中年人。
“是他!”想也沒想,華峰便是肯定。
“他做了什麽?”杜雲龍跟進。
劉強按下按鈕:“你們自己看吧。”
從頭至尾看罷,當瞅見老嫗出現畫麵時,杜雲龍眸中閃爍一抹複雜。
“他案發前來過一次,案發後十分鍾又來過一次,完了半個小時樣子隨胡寶春一起跟車走了。這說明他倆聯手作案可能性很大啊!”
“你們注意到沒有,他第一過來手裏拿了瓶礦泉水,離開手裏什麽都沒有。”似是沒有聽到劉強分析,杜雲龍俯肘說道。
“有嗎?”帶著不確定,劉強後退畫麵,果然對比之下確如杜雲龍所說,李子明來時帶著憑礦泉水,離開時礦泉水卻是不見了:“可這又能說明啥?大熱天的,給送瓶水沒啥毛病啊。哦~我明白了,杜隊的意思是,這個細節說明他倆關係不淺?”
“沒道理啊~沒道理~”喃喃自語,杜雲龍盯著監控畫麵若有所思。
劉強不得其解反問道:“啥玩意沒道理?”
俯肘沉吟數秒,杜雲龍揚起臉:“如果換做你們處心積慮給槍動了手腳,你們會出現在案發現場嗎?”
“什麽意思?”
“李子明,胡寶春聯手作案,李子明負責改槍,胡寶春實施槍擊。他倆隻要胡寶春在現場作案就好,李子明根本沒必要特地過來。要知道他的身份出現在這個場合很容易叫人懷疑。對方既然能想到利用改變槍號嫁禍他人,沒可能這樣淺顯道理想不到!”
“那杜隊你的意思是……”
“滴滴滴~”手機鈴音不合時宜打斷了羅毅話語。
杜雲龍按下接聽鍵言簡意賅:“說吧,寅子,結果怎麽樣?”
“隊長,經過技術科對兩把槍實際彈道核實,胡寶春手裏射出子彈,彈道結果是華峰的。華峰那把打出則是胡寶春,所以已經可以定論,兩把槍槍號被修改互換了!另外,刑警隊那邊已經電話過來要人了。槍上,子彈上都有且隻有胡寶春指紋,他們這是準備抓人結案。”
“知道了!”
結束通話,杜雲龍將通話內容與在場三人重複。
“不對!不對不對!”聽罷杜雲龍複述,華峰連連搖頭。
“啥不對啊?”劉強詫異。
“槍和子彈都太幹淨了。這槍上,子彈有胡寶春指紋不奇怪,可隻有他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華隊。”羅毅實施借口:“警局的槍放在槍庫,拿去收歸都要經過李子明之手,而這兩天又正好都是他當班,槍上理應有他的指紋!”
杜雲龍沒有就此發表意見,而是衝羅毅征詢:“這個畫麵隻是停車場一角的,另外那麵監控呢?”
由於車身阻擋,視野限製,單靠一麵監控沒法徹底了解李子明幾次到越野車究竟做了什麽,與車內李子明發生怎樣互動。
對此,羅毅搖搖頭:“另外一側監控兩天前就出問題了,商場方麵一直沒有修複。”
微蹙起眉,華峰接茬道:“這麽巧嗎?”
“兩天都沒修複,這商場幹什麽吃的?”劉強嗔道。
“我們必須搞清楚李子明過來和胡寶春做了什麽!!”
“可是杜隊,監控沒工作,胡寶春那邊也問不出什麽實質東西,想要搞清恐怕……”華峰也明白,隻有搞清楚車子那邊李,胡二人做的事兒,才能有足夠證據判定此案。
否則單從目前線索胡寶春就得成為最終兇犯。
可事實真的如此嗎?
杜雲龍不這麽認為:“胡寶春幹這行這麽多年了,沒道理不清楚槍案發生後,警方首要就是做彈道分析。先不說他有沒有機會修改槍號,關鍵一點,他用的是警槍,警槍任務後都是要上繳槍庫的。所以單靠修改槍號隻能瞞得了一時。等交槍完,技術科再用真槍做實際彈道測試,真假李逵一目了然。”
“也就是說,對方做了改槍這件事兒,還得有機會在事後將兩隻槍換迴原來槍號,這樣即便技術科拿實槍測試也不會查出任何問題!”羅毅反應過來補充道。
“那就對啦,這更說明李子明和胡寶春是聯合作案。一個改槍,換槍,一個實際射殺。咱現在要做的就是給胡寶春一並逮捕!”劉強永遠是最著急下定論那個。
“嗯,既然這樣,李子明不是更應該待在警隊?以好等待警員還槍後再做手腳?為何還要來現場暴露自己?”杜雲龍緊接反問。
“過來現場他也能操作啊,華隊他們槍不都被要求上繳了嗎?”
“那是突發事件,先不說李子明事前能否預料。就算他真有本事預料……實際他並未和收繳槍械人員接觸啊!別忘了,李子明在案發後半小時就與胡寶春離開了。而上麵要求收繳槍械則是在案發後將近3個小時!”
“首先,李子明在警隊身份是槍庫管理員,他的職責是確保槍支安全,和日常維護。出任務和他沒任何關係!其次,我們作業今晨行動是秘密任務,除了參與隊員外,沒人知道我們要去哪兒,要做什麽。最後,我們槍庫非特殊時期,一般都是實行輪班值。24小時一班,但李子明前天說家裏有事兒,向隊裏申請了調班。”
“2天時間,48小時,時間上講他確實有充分時間做改槍號動作。加上連續當班,叫他不比擔心中途交班暴露相關。不過這當間還存在很多細節問題說不通。”先是肯定,但緊接羅毅又是連搖腦袋。
這時,默不作聲劉強慕的想了什麽,他當即抬起手指:“華隊,問你下,你說的那個李子明是不是方臉,1米75個頭,地中海,身材略顯發福,啊,對了,年紀估摸40-50歲之間?”
眉尖上挑,聞言的華峰詫異反問:“你怎麽知道的?”
“嘿,啥也別說了,幾位啊,走吧,咱得再去重新看一遍監控!!”
雖然不清楚劉強葫蘆裏賣的什麽藥,但華峰,杜雲龍還是下了車,隨劉強去到了停車場值班房。
由於之前已經瀏覽過監控,劉強很熟了快進到所需位置。
“呐,華隊,這個人是不是李子明!?”
畫麵定格處,正是之前進入停車場的中年人。
“是他!”想也沒想,華峰便是肯定。
“他做了什麽?”杜雲龍跟進。
劉強按下按鈕:“你們自己看吧。”
從頭至尾看罷,當瞅見老嫗出現畫麵時,杜雲龍眸中閃爍一抹複雜。
“他案發前來過一次,案發後十分鍾又來過一次,完了半個小時樣子隨胡寶春一起跟車走了。這說明他倆聯手作案可能性很大啊!”
“你們注意到沒有,他第一過來手裏拿了瓶礦泉水,離開手裏什麽都沒有。”似是沒有聽到劉強分析,杜雲龍俯肘說道。
“有嗎?”帶著不確定,劉強後退畫麵,果然對比之下確如杜雲龍所說,李子明來時帶著憑礦泉水,離開時礦泉水卻是不見了:“可這又能說明啥?大熱天的,給送瓶水沒啥毛病啊。哦~我明白了,杜隊的意思是,這個細節說明他倆關係不淺?”
“沒道理啊~沒道理~”喃喃自語,杜雲龍盯著監控畫麵若有所思。
劉強不得其解反問道:“啥玩意沒道理?”
俯肘沉吟數秒,杜雲龍揚起臉:“如果換做你們處心積慮給槍動了手腳,你們會出現在案發現場嗎?”
“什麽意思?”
“李子明,胡寶春聯手作案,李子明負責改槍,胡寶春實施槍擊。他倆隻要胡寶春在現場作案就好,李子明根本沒必要特地過來。要知道他的身份出現在這個場合很容易叫人懷疑。對方既然能想到利用改變槍號嫁禍他人,沒可能這樣淺顯道理想不到!”
“那杜隊你的意思是……”
“滴滴滴~”手機鈴音不合時宜打斷了羅毅話語。
杜雲龍按下接聽鍵言簡意賅:“說吧,寅子,結果怎麽樣?”
“隊長,經過技術科對兩把槍實際彈道核實,胡寶春手裏射出子彈,彈道結果是華峰的。華峰那把打出則是胡寶春,所以已經可以定論,兩把槍槍號被修改互換了!另外,刑警隊那邊已經電話過來要人了。槍上,子彈上都有且隻有胡寶春指紋,他們這是準備抓人結案。”
“知道了!”
結束通話,杜雲龍將通話內容與在場三人重複。
“不對!不對不對!”聽罷杜雲龍複述,華峰連連搖頭。
“啥不對啊?”劉強詫異。
“槍和子彈都太幹淨了。這槍上,子彈有胡寶春指紋不奇怪,可隻有他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華隊。”羅毅實施借口:“警局的槍放在槍庫,拿去收歸都要經過李子明之手,而這兩天又正好都是他當班,槍上理應有他的指紋!”
杜雲龍沒有就此發表意見,而是衝羅毅征詢:“這個畫麵隻是停車場一角的,另外那麵監控呢?”
由於車身阻擋,視野限製,單靠一麵監控沒法徹底了解李子明幾次到越野車究竟做了什麽,與車內李子明發生怎樣互動。
對此,羅毅搖搖頭:“另外一側監控兩天前就出問題了,商場方麵一直沒有修複。”
微蹙起眉,華峰接茬道:“這麽巧嗎?”
“兩天都沒修複,這商場幹什麽吃的?”劉強嗔道。
“我們必須搞清楚李子明過來和胡寶春做了什麽!!”
“可是杜隊,監控沒工作,胡寶春那邊也問不出什麽實質東西,想要搞清恐怕……”華峰也明白,隻有搞清楚車子那邊李,胡二人做的事兒,才能有足夠證據判定此案。
否則單從目前線索胡寶春就得成為最終兇犯。
可事實真的如此嗎?
杜雲龍不這麽認為:“胡寶春幹這行這麽多年了,沒道理不清楚槍案發生後,警方首要就是做彈道分析。先不說他有沒有機會修改槍號,關鍵一點,他用的是警槍,警槍任務後都是要上繳槍庫的。所以單靠修改槍號隻能瞞得了一時。等交槍完,技術科再用真槍做實際彈道測試,真假李逵一目了然。”
“也就是說,對方做了改槍這件事兒,還得有機會在事後將兩隻槍換迴原來槍號,這樣即便技術科拿實槍測試也不會查出任何問題!”羅毅反應過來補充道。
“那就對啦,這更說明李子明和胡寶春是聯合作案。一個改槍,換槍,一個實際射殺。咱現在要做的就是給胡寶春一並逮捕!”劉強永遠是最著急下定論那個。
“嗯,既然這樣,李子明不是更應該待在警隊?以好等待警員還槍後再做手腳?為何還要來現場暴露自己?”杜雲龍緊接反問。
“過來現場他也能操作啊,華隊他們槍不都被要求上繳了嗎?”
“那是突發事件,先不說李子明事前能否預料。就算他真有本事預料……實際他並未和收繳槍械人員接觸啊!別忘了,李子明在案發後半小時就與胡寶春離開了。而上麵要求收繳槍械則是在案發後將近3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