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長安。


    地轉錦江,天迴玉壘,長安自古繁華。


    可喧鬧的長安城,在那一天,卻是肅殺一片。


    沒有市井八義的美食長街,就像是一碗沒有加碼子的素麵,吃起來索然無味。


    更何況,這碗麵不但沒有鹵,甚至還沒有加鹽。


    長安城裏像市井八義一樣大大小小的暗樁總共有十二處,他們負責盯梢一切這長安迎來送往的人,可是每一處的暗哨在那天下午趕迴金刀門前,都沒有察覺到任何的來者不善。


    他們覺得,今日和昨日,並沒有什麽區別。


    就像今年與去年,也沒有太大的區別,安逸的日子過得久了,當危險突然降臨的時候,任誰都會茫然不知所措。


    也許,並不是他們放鬆警惕而放進來了這個人,隻是因為即便他們想盯,也根本盯不住這個人。


    易娘是個殺手,道上的人都門兒清,她的名聲,從來不比死神要小,卻又比死神受雇主歡迎得多。


    死神沒有價碼,也難覓行蹤,是最難找到的一個殺手。


    而易娘,一個人頭五萬兩銀子,明碼標價,童叟無欺。


    隻要你在江都城外七十裏亭的第二根柱子旁的土裏埋進去一個包裹,裏麵放好足夠的銀票和要殺的人的名字,不必非要見到她,七日之內事情也一定已經辦成。


    不必擔心包裹到不了她的手裏,不知情的過路人永遠不會去經過那樣的一個地方,而知情的人也永遠不敢沒事往那邊去。


    五萬兩銀子,絕不是一般人出得起的價錢,一般人要殺的人,當然也用不著非要找她。


    她的生意,從來都值這個價。


    而這一次,她打開包裹的時候,發現裏麵隻有一個名字,卻有價值一百萬兩的銀莊票號。


    名單上的人,當然也一定值得起這個價。


    蘇與值得,陰陽判官值得,顧承風更值得。


    所以,她才出現在了長安城,出現在了金刀門。


    那時候,雖然還沒有二老板和三老板,但隻要有大老板在,不管來的是什麽人都還是可以擋上一擋。


    隻不過,恰逢大老板不在長安,恰逢易娘接到了這筆生意。


    即便沒有大老板,金刀門也不是什麽人想進就能進得去的,這裏的院落四周不隻有九九八十一台諸葛連弩架在屋簷,也不隻身手佼佼的三百護院,最重要的,還有十一條嗅覺靈敏的惡犬。


    但凡有一點風吹草動,即便沒有人察覺,狗也一定會察覺。


    可她就是這樣走了進來,這樣站在了蘇與的麵前,提著劍。


    劍上並沒有血,她不是來殺狗的。


    她的劍,隻殺付過了價錢的人,至於別的人,怎肯免費去殺?


    三尺青鋒,不斬無名之客,一袖洛水,飲盡人間煙火。


    這把洛水劍,是她的劍,卻很少有人知道,它曾是南山客的劍。


    曾憶當年,南山的煮酒論劍,寒山客越青山的一把照肝膽,南山客公子墨的一把洛水斷,不知相知相惜過多少時日,隻可歎,照肝膽已隨著風霜劫的故去而被黃土掩埋,隻剩下南山客獨守空山。


    幸好,他遇到了易娘,保護這個孩子,成了他寥寥人生中唯一的安慰。


    這把洛水劍,自然也是贈與他平生第一個傳人,天賦異稟的傳人。


    易娘學得很快,學得極精,他常常誇讚,不出十年,她一定會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隻是他沒想到的是,還沒到十年,易娘卻不辭而別,做起了這一個人頭五萬兩銀子的買賣。


    劍有雙刃,既能護人,亦能傷人。


    從那時起,他便不再用劍。


    收了瘋子七之後,便隻教他逃命的本事,而再不教殺人的本事。


    再之後,人們提到易娘的時候,都會想到洛水劍,而提到洛水劍的時候,也隻會想到易娘。


    蘇與看著麵前的這個女人,實在是有些不堪入眼。


    她的臉上,有一道十字的刀疤,刀口粗劣,潰不成型,看起來是用很笨的手法劃上去的。


    他奇怪的是,她這樣的人,怎麽會被那種平庸之輩傷成這樣?


    “你的刀呢?”


    易娘低垂著頭,她的眼睛死死盯著蘇與的手,她實在不想看到他看她時那嫌惡的眼神。


    “刀在手上。”蘇與也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他的手上明明提著一把刀,金翅霸王刀。


    三十年前,鬼匠鬼頭張與其師蕭大師親涉極北苦寒之地,帶迴了兩塊北冥玄鐵。


    一塊鑄成了大漠飛鷹的七齒斷魂鉤,一塊鑄成了蘇正的金翅霸王刀。


    這把刀,是傳家的刀,現如今已是蘇與的刀。


    銀光一閃,劍已出鞘。


    洛水劍極利極薄,它刺出的時候,就宛如洛水之神在翩然而舞,仿佛兮若輕雲之蔽月,飄搖兮若流風之迴雪。


    但凡見過它出鞘的人,都覺得它不該叫洛水劍,而是叫落英劍,因為他們在死之前,好像都看到了漫天的紅英飄然而落。


    好美,美如鳳舞九天,扶搖直上。


    好痛,痛如鷹墜深穀,摧枯拉朽。


    痛的感覺,不過是因為他們看到的不是紅英,而是自己身體裏淙淙湧出的血。


    洛水劍與其他的劍不同之處,就在於它的血槽,又深又長的三條血槽,這樣的血槽,可以保證一劍刺入別人心髒的時候,有足夠多的血瞬間奔湧出來。


    她的劍,不為花哨,隻為殺人。


    洛水斷流,血盡人亡。


    可這一次不同,劍刃上已沾染了血漬,血槽卻是幹淨的。


    蘇與向來認為,女人無用,所以金刀門裏從來不用女人。


    可他卻沒有想過有這樣的一天,他的金翅霸王刀還沒有來得及出手,拿著刀的手就已經斷了,被一個女人所斷。


    這是他自覺得離死亡最近的一次,近得好像前麵既沒有人拉他,後麵也沒有人推他,甚至連他自己都不用往前邁半步腿,就已融化進去。


    斷手之痛已經算不得什麽了,比死亡更可怕的是什麽?


    是羞恥,尤其是像他這樣驕傲的人,竟然在經曆著這樣一件丟臉的事情。


    他已在等著,不論是一劍穿喉也好,穿膛也罷,不管怎麽樣,總比現在要好。


    可是他等來的,卻是易娘的收劍。


    “受人之托,我本是來殺你的,卻終是不能忠人之事了。”


    “你不想殺我了?”蘇與聽了先是一怔,他實在是想不通,這事情她明明已做了有十分之九,隻差最後一哆嗦,信手拈來的事情,為什麽偏偏在這個時候突然停了手。


    “不,是我殺不了你。”


    比羞恥更羞恥的是什麽?


    就是她此時看似一本正經的侮辱,蘇與如是想。


    他此時已完全忘了臨死之前的恐怖,而是覺得可笑,“你既能斷我一隻手,便能要我一條命,又如何殺不了我?”


    “因為,我已經把雇我殺你的那些人給殺了,順便,把他們和他們的銀子燒在了一起。”


    蘇與眉間一顫,他此時倒是願意好好地看上一看這個女人了,“我不明白。”


    “很簡單的道理。”易娘說話的時候,平淡得就像是在陳述著自己中午不過就是吃了一碗素麵,“若是你想要別人完全信任你,就一定要先讓他知道你很信任他,我斷了自己所有的後路,隻為送你一份大禮,這就是我的誠意。”


    “我猜這禮,就是我的命?”


    “不錯。”


    “你可知道,臨陣反水是江湖上最大的忌諱。”


    “拿錢辦事,天經地義,這的確是殺手的規矩。可我是個女人,女人向來都是不愛守規矩的。”


    “那你為了什麽?”


    “錢,我隻要錢。”


    “那些人豈非早已付過你錢了?”


    “一個人若是肯花這個價錢買個人頭,那他得到的一定比出去的多,所以,你更值錢。”


    蘇與斜眄著她,似乎想從這淡然中看出些什麽不同,“能夠背叛一次的人,我又怎麽相信不會背叛第二次?”


    “因為我知道,無論別人付給我多少錢,你都能付得出雙倍,不是麽?”


    蘇與笑了笑,也許別的他不敢說,可是銀子,世上絕沒有人能比他出得起的更多。


    如果她真的隻是要錢,那他也確信下輩子這個人都背叛不了他。


    “即便如此,我又為什麽非要你不可?”別人挑他的同時,他當然也有資格去挑一挑別人。


    “因為沒有我,你會死。”


    蘇與聽著這個貌似很有道理卻又毫不講道理的道理,看著地上的斷手和手中的金翅霸王刀,“你既想跟著我,直說便罷,為何非要斷我一隻右手?”


    “你需要我,這一點,我需要讓你知道。”


    “你這個女人,真有意思。”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認,若非這隻被斷了的手,他根本不會去正眼看她一下。


    “更何況……”易娘突然頓了一下,已抬起頭來迎上了他的目光,“你的左手刀,比右手更快,所以右手不重要。”


    他聽到這樣的話,就像看到她的眼神一樣,好像突然被雷劈了一下,笑容逐漸僵住,那小半截從左手袖中將要伸出的利刃又突地縮了迴去。


    她知道他的左手刀,那他的左手就已同樣沒了意義,沒有把握的事情,他從來不去做。


    可他的左手刀,是個不為人知的秘密,她是怎麽知道的?


    他自嘲般的笑了笑,躬身拾起了地上的金刀,“該說的話都讓你說盡了,我還有什麽可說的呢?”


    “和你這樣的人做生意,本就該如此。”


    她想說坦誠相待,可又覺得這個詞用在他們之間實在是有些諷刺。


    可這也的確是另一種方式的坦誠,沒有天長地久的感情,隻有亙古不變的利益,她把一切攤開在明麵上,就是不想再有其他背地裏的東西,這樣的交易,出的利落,收的幹淨。


    “如果我是你,現在一定會出劍殺了我。”


    “為什麽?”


    “剛才你收劍,難道不是覺得殺一個心如死灰的人索然無味麽?”蘇與有些奇怪地看著她,他所認為的人之常情怎麽別人總是不懂,他卻很樂於與人分享自己的嗜好,“在一個人已完全不想死的時候再去殺他,豈非才是人生最大的樂趣?”


    易娘看著他,並不說什麽話。


    她知道,這樣的瘋話,也許以後要常常聽到了。


    既然不愛聽,那就權當自己什麽都聽不見。


    “要是你給我足夠多的銀子,我也很樂意幫你這個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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