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裏長安,是家酒樓。


    一個酒樓,如果想要長久地存在下去,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


    而這家酒樓的特色,就是貴,不論酒水菜肴,都比其他酒樓要貴上十倍。


    可也正因為它如此之貴,有身份的人才去的更多。


    即便不是長安的人,也早已聽聞過醉裏長安的名聲,這是常識。


    既然是最貴的酒樓,自然是開在最繁華的地方,這也是常識。


    倘若沒有這樣的常識,那也一定不會是有機會吃得起這家酒樓的人。


    所以,堂昭鈺收到請柬後,就直接來到了這條街上,最熱鬧的街,找到了這群人,順便問路。


    他的手中,的確有一張請柬,請他去醉裏長安赴宴的請柬。


    因為他入長安之前,已先封了一張拜帖,人未至,拜帖先至。


    渝州,是個很講禮數的地方,他這樣身份的人,絕不會偷偷摸摸地溜進來,像做賊一樣。


    他姓堂,堂堂正正的堂,在外麵不論做什麽,都不能失了飲風閣的風度。


    隻不過奇怪的是,他的拜帖給的是長安城大名鼎鼎的大老板,而收到的,卻是名不見經傳的三老板的請柬。


    然而不管是誰,老板終究還是老板,同樣是金刀門裏的當家人,就像渝州有風花雪月四個堂主一樣,不分彼此。


    他要做的,也不過是來大大方方赴這位三老板的宴。


    歸來故人居,舊時堂前燕。


    不知身是客,相去二十年。


    對酒且當歌,聊以煎腸肝。


    曲終人盡散,醉裏話長安。


    來到長安的人,不得不醉,所以才有了這醉裏長安。


    發請柬的人還未到,赴約的人已經來了。


    堂昭鈺就坐在角落裏,靜靜地,一個人喝著一杯水。


    在這個地方,他的確比任何人都更應該醉上一場的,就算不為別的,隻為了二十年前,他從這裏走出去,如今人已重歸於此。


    他也不像有些人那樣滴酒不沾,克製折磨著自己,他當然也可以醉,可是他喝的卻是水。


    酒能醉人,茶亦能醉人,難道連水都已能醉人?


    不是水醉人,也不是人自醉,而是他實在醉不起。


    這裏的酒菜,的確比別家的酒樓要貴上太多。


    五兩銀子一碗的稠酒,可以讓他在外麵隨便找家鋪子喝上等身的五大缸女兒紅。


    三十兩一碟的下酒小菜,可以夠他在終日奔波中飽飽的吃上整整半年。


    幸好,水不要錢。


    水不醉人人自醉,原來在心疼銀子的時候,也是可以的。


    畢竟,他隻是來等人,而不是來放血。


    他沒點酒,酒卻來了。


    來的不止有酒,還有下酒的菜。


    色澤金紅,皮酥肉嫩,香爛尾醇,筷到骨脫,一隻整雞被煎得焦黃滋油,冒著騰騰香氣,已被店小二端了上來。


    “這是?”


    “這是咱們醉裏長安的招牌,竹間葫蘆雞。裏麵加了肉湯、料酒、精鹽、醬油、蔥薑八角桂皮,入籠蒸透,再將菜籽油燒八成熱投入蒸好的整雞,等到炸至金黃,再用漏勺撈出,瀝油,您若是蘸著旁邊小碟中的花椒鹽嚐上一口,保準連神仙都不稀得當。”


    堂昭鈺下意識地瞟了一眼櫃台上麵掛著的小牌子,葫蘆雞,一盤得要八十兩銀子,果然是撐場麵的硬菜。


    他自認吃過的名菜倒也不少,可這麽貴的,還真的是頭一次。


    “我沒點這道菜。”


    “這道菜,是那位爺送的。”


    店中小二指了指靠窗的方向,隻見窗子旁不知什麽時候起已多了一個人,不是別人,正是那賣包子的賈三。


    他看著堂昭鈺,堂昭鈺也看著他,他不是來等他的,卻也不怕他找上門。


    沒多會兒,另一盤菜也已端上。


    “這也是店裏的招牌,燒三鮮,是用肉丸、魚肚、燒肉小青菜、花菇一鍋燒成,方才的那盤您瞧不上,不知這一盤可否合爺的胃口?”


    “這也是送的?”


    店小二笑了笑,又指向另一個方向,“這是那位爺送的。”


    樓梯口,站著一個人,那人正是賴老六。


    堂昭鈺還是沒有動,他覺得有些好笑,自己舍不得買來吃的東西,連乞丐都能請得起。


    “來嘍!紫陽蒸盆子,海參烀蹄子,糟肉,溫拌腰絲,金錢釀發菜,奶湯鍋子魚……”


    菜一盤一盤地上著,人也一個一個地出現。


    八盤菜,八個人,八個方向。


    他們圍成了一圈,將堂昭鈺圍在了中間。


    堂昭鈺看了看他們,又看了看桌上的菜,突然笑了。


    他伸手便從竹間葫蘆雞上撕下了一隻雞腿,大口地嚼了起來。


    市井八義有些奇怪的相互看了看,又一齊走到了他的桌前。


    小不點最先跳了過去,他趴在桌子上看著堂昭鈺津津有味地啃著雞腿,竟也開始咽了一口唾沫。


    這裏的菜雖好,他們也是不曾吃過的。


    堂昭鈺順手將盛著雞的盤子推了過去,遞到了小不點的麵前,小不點卻哼的一聲扭頭跑開了。


    “為什麽來長安?”


    說話的是孟婆婆,這裏以她為長,當然也要先由她開這個話。


    “這長安城有這麽多的美食,我又怎能不來?”


    堂昭鈺手上的雞腿已隻剩下個骨頭,他不得不承認,這葫蘆雞的確是他吃過最美味的雞。


    “美食雖好,卻也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的。”


    他吮了吮手指,又撕下來了一隻腿,“還好還好,我一來,就有人請我吃了。”


    “美食雖貴,我們哥兒幾個湊一湊,還是能請一頓的。”


    “那還真是多謝一番好客美意。”


    包子賈看著身旁的泡饃孫嗔笑道,“瞧,他還真吃的下去,他就不怕咱們在這菜裏下毒,讓他有來無迴。”


    “你敢請,我自然是敢吃的。”堂昭鈺說著,又撕下了一對翅子,“此生能嚐到如此美味,當真是葫蘆雞下死,做鬼也風流啊。”


    “這小子,我好像有點喜歡他了,萬一過會兒舍不得殺他了該怎麽辦?”


    包子賈一副很為難的樣子,看起來的確在很認真地思考這個問題。


    泡饃孫已幫他拿定了主意,“這小子吃的這隻雞,可是你賣了三個月的包子才湊出的錢。”


    包子賈立馬皺眉,沉下臉來,“聽你這麽一說,我好像又不喜歡他了。”


    “沒關係,等解決了他這一票,分到的賞錢足夠讓你這輩子都不用再賣包子了。”


    “這樣說來,還是喜歡的好。”


    “那你到底是喜歡還是不喜歡?”


    “不行,還是不能喜歡。”包子賈糾結了半天,恍然大悟般突然想到了一個令自己最滿意的答案。


    “為什麽?”


    “因為我這輩子唯一喜歡的事,就是做包子,賣包子,倘若這個人會讓我連包子都沒得賣了,我非跟他拚命不行!”


    “拚命的事,哪裏還輪得到你?”


    堂昭鈺說著,目光已從雞翅上抬了起來,因為他已看到了第九個人。


    這是一個身著燙金對襟大氅,腰佩琉璃紫金劍鞘的華裳少年。


    少年的臉還很年輕稚嫩,眼神還很桀驁犀利,可那略顯老成的微笑卻將自己鎖在了一個不屬於自己年紀的殼子裏。


    能讓市井八義都對他畢恭畢敬的,除了三老板,他再也想不出其他的人。


    三老板,他早有耳聞。


    三老板是個十五六歲的少年,沒有人知道這個少年是怎麽在一夜之間從一個平平無奇的市井混混,搖身一變成了金刀門的三老板,可做了這三老板,在長安城便是三人之下萬人之上。


    少年看著那個饕餮般吃相的男人,臉上露出了一絲戲謔之意。


    “主人還沒來,客人已先動起了筷子,難道這便是渝州的禮數?”


    堂昭鈺不但沒有放下手中的雞翅,另一隻手已經又拿起了一隻蹄膀。


    “醉裏長安的菜天下聞名,筵席既已擺上,若是不趁熱吃,不但糟蹋了這些酒菜,也辜負了主人家的一番心意,那時豈非更失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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